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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消除习练者教主崇拜的心理策略

作者:牟 菊 · 2009-10-16 来源:凯风网
  教主崇拜是邪教的共同特征,邪教教主通过神化自己,使信徒对其顶礼膜拜,进而实行对信徒的精神控制。在这一方面李洪志可以说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水平,他吹嘘说自己是比释迦牟尼高几十倍的佛,有搬运、定物、隐身、思维控制等功能,能帮习练者“消业”治病、有无数法身保护习练者,是目前唯一能度人上天的人。为此,使一些人把他当成神佛崇拜,因而不敢也不愿意脱离法轮功,心甘情愿受其控制。

  如山东省的法轮功习练者韩某,男,28岁,中学教师,曾误把法轮功当成气功而步入其中,逐渐相信李洪志是无所不能的神,有无数的法身监视着自己,以致不敢喊李洪志的名字,对李洪志的话不敢有半点怀疑,言行小心翼翼,几乎神经质,并且在其家中还供奉李洪志。

  庄某,男,30岁,企业职工,是家中兄弟姊妹排行的老小,自小备受呵护,一直养成了依赖性的性格,所以,当他听说李洪志能带他进入“想什么就有什么”的法轮世界时,无比崇拜李洪志,进而痴迷其中不能自拔。

  这种现象,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这是符合人的,特别是那些被动型、依附性很强的人的心理需要。这些人对教主的崇拜可以达到狂热、迷信、忘我的程度,要把他们从邪教的泥潭中拉出来,就必须摧毁他们心中的教主崇拜。依据我近10年心理矫治的实践经验来看,只要把邪教教主形象从神龛上掀下来,显露出其卑鄙、丑陋的真面目,信徒的邪教信念就会全线崩塌。

  为此,破解法轮功痴迷者对李洪志的教主崇拜,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三个步骤:

   一、让习练者了解李洪志的身世和经历,明确其常人身份

  从心理学上来讲,陌生往往具有神秘感,而崇拜李洪志的习练者,大多数是不了解李洪志的,正因为不了解,所以当听说李洪志有什么什么功能时,就容易接受、容易相信。

  为此,消除习练者对李洪志的崇拜,首先要让习练者了解李洪志的身世和真实经历。从给李洪志接生的护士、李洪志小学的同学、中学的老师以及邻居、同事的采访报道,李洪志的档案材料,让习练者了解李洪志的情况。

  其次让习练者了解法轮功的来历和构成。上一个世纪九十年代,社会流行气功热,从粮食局下岗的李洪志,想通过气功赚钱,从一九八八年开始,李洪志跟随气功师李卫东学练"禅密功",并参加了两期学习班,后又跟随气功师于光生学练“九宫八卦功”。李洪志以这两门功法为基础,去泰国探亲时又摹仿其它舞蹈的某些动作,拼凑了“法轮功”功法。李洪志的早期弟子李晶超、刘玉清等证实:“法轮功”的功法动作是李洪志与李晶超共同设计的,直至“出山前的一个月才初步成型”。办班的初期,是由李晶超在台上演示动作,李洪志作讲解。李洪志的早期合作者刘凤才还对功法讲义作了七十多处修改。李洪志打坐莲花“法像”,是其早期弟子宋炳辰将其照片拼接上莲花瓣剪纸,再画上背后的佛光,制版而成。李所穿的黄色练功服是在商店购买的戏装。

  这些现实材料的展现,虽然不能直接消除习练者对李洪志的崇拜,但大都能引起习练者的思考,这么多有详细地址、活生生的人讲出来李洪志的情况一般不会有假,这就初步引起部分习练者对李洪志神佛形象的怀疑。

  如庄某看完《李洪志其人其事》录像中介绍的李洪志的身世及其经历后,不停地说这不可能,我师父童年开始由佛家全觉大师传授独传修炼法门,八岁时修炼圆满,然而,从其表情来看,他已经不那么自信了,显然事实面前,他有些怀疑了。

   二、让习练者通过了解国内外邪教教主的贪婪而荒淫的生活,联想李洪志

  心理学上有一个现象叫做“联想”,就是通过一种事物具有某种性质或特点,联想到相同或相似事物也具有某种性质或特点。为此,详细地介绍国内外邪教教主的荒淫无耻的生活和教徒对他近乎愚昧的绝对崇拜,使痴迷者通过“联想作用”和对比,悟出李洪志与他们是一丘之貉而最终破除对李洪志的崇拜。

  如让习练者了解奥姆真理教的教主麻原彰晃,他声称他的血可以治百病,信徒们只要出100万日元就可以得到麻原的血。联想李洪志声称他的书有他的法身,法身能消业、保护弟子,引诱习练者购买他的书,从中赚钱。

  让习练者了解太阳神殿教教主吕克·茹雷,他要求信徒确信他就是耶稣复临,是新基督,要求信徒对他绝对服从,他则对信徒享有生杀予夺之权。联想李洪志说自己是宇宙主佛,能控制习练者思维等等,使习练者有病不敢医治,导致死亡的事实。

   三、让习练者了解李洪志的品格,彻底消除对其崇拜

  心理学认为,崇拜的获得是一个人威信与权威影响力的顶级化,而构成这类影响力的核心要素是一个人的品格,其他因素如才能、知识都在其次。所以,生活中要把一个人搞倒搞臭,只说他思想不好,无才少能都未必能奏效,而是要朝他的品格开火。一个人如果在品格上出了问题,他得威信、权威等影响力就都会荡然无存。人的品格是他被崇拜的生命线。要把一个人搞倒、搞臭,必须从他的品格开刀。国外对立的两党在竞选总统时,候选人的作风总是对方攻击的重要目标。有时,甚至连他的妻子都不会被放过的事实就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

  依据心理学的这一原理,我们把李洪志品格卑下、道德败坏的事实,其中包括他吹牛撒谎、聚敛钱财、生活腐化、无情无义等内容,一一摆在习练者面前,让习练者看清李洪志在人格上的丑态,进而,鄙视李洪志,消除对他的崇拜。

  当韩某了解了李洪志在“传功”初期,以祛病健身为幌子,靠“治病”吸引信徒。虽称免费治疗,却在家中设立“功德箱”,暗示弟子告诉患者每人应捐“功德”钱一百元以上。“弘法”初期,李洪志通过举办培训班聚敛了大量钱财。据不完全统计,仅一九九三、一九九四年,李洪志在长春教功售书就收入四十二万八千三百元,在全国各地办班收入七十八万九千元,共计一百二十一万七千三百元。其中在哈尔滨办班时间只有几天,但听课证每张却高达五十三元,净收入达二十万元。此后,李洪志通过“法轮功”组织大量印制书籍、录音带、录像带、VCD等,以每套三百元的价格在练习者中出售,并极力吹嘘自己的“法像”和“法轮功徽章”有“灵气”,鼓动练习者购买。推出练功服、练功垫,将原来出版的“法轮功”书籍印成价格更加昂贵的“精装本”,向练习者兜售。等等,韩某说,神佛是不会赚他人钱的,李洪志不是神佛。自此,韩某逐渐消除了对李洪志的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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