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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精神货币说”解读法轮功人员的痴迷与转化

作者:灵 兮 · 2009-10-27 来源:凯风网
  人们对邪教的信奉和痴迷是一种精神活动,关于他们的痴迷本质,学者有过很多研究。南京师范大学的赵志毅和蔡卫东两位教授提出“精神货币说”。该学说认为,“信奉和痴迷”是意识领域里的一种特殊形式的精神货币,它产生于人为满足自己的需要所进行的特殊的精神交换活动。

  这种“信奉与痴迷”具备一般精神商品的条件:一是这种信奉能够满足人的心理和精神的需要,帮助信奉者超越现实的痛苦走向彼岸极乐世界;二是信奉者必须付出体力、脑力、精神力量等各方面的支出,才会得到心灵的宽慰感、释罪感、快感、热情与冲动力,即痴迷者用“信奉和痴迷”这种“精神货币”所购得的“物”;三是用来交换。“信奉与痴迷”作为精神货币,其存在的价值就是为了交换,实质就是拿自己对异己力量的崇拜这种精神货币来“购买”心理的平衡、精神的安慰和异己力量对自己事业成功的保佑。主体痴迷的持久性与坚定性取决于痴迷对象对主体的有用程度和可能带给主体的利益大小。

  这里,我们用“精神货币说”这一全新的视角,来解读一下法轮功弟子的痴迷与转化的过程与实质。

   一、李洪志曾经许诺提供给弟子们的“精神商品”颇具诱惑力

  一个人不管出于何种原因痴迷于法轮功,基本上具有一个共同的深层次的动机——交换,即他们总是期望通过对法轮功和李洪志的信奉这一特殊形态的精神货币,换取他们所需求的而现实又不能满足他们的产品,包括疾病的祛除、身心的健康、家人的平安、“得道升天”等。与之相对应的,李洪志则根据人们的这些需要,描绘了修炼法轮功的多种好处,吸引人们加入修炼法轮功行列。

  1、可以“强身健体”。李洪志声称修炼法轮功“不需打针吃药”就能“驱病强身”。李洪志说:“唯一要真正要寻找你舒舒服服的没有病,能够达到真正解脱的目的就唯有修炼”(《转法轮》);“我就可以把你的身体给净化下来,净化到几乎是没有病的状态。”(1996年美国休斯顿法会讲法)“人的细胞逐渐地被高能量物质代替的时候,会减缓衰老……逐渐地转化,那么这个人的身体已经完全转化成另外一种物质身体了……他的身体就是一个不坏的身体了”(《转法轮》)。

  法轮功用祛病强身健体作为诱饵,欺骗广大普通民众,以吸引更多的人加入该组织。很多人都是抱着祛病健身的善意动机,稀里糊涂地练习法轮功,最终被法轮功精神控制的。

  2、可以“做好人”“度人”。法轮功以“做好人”、“度人”作为幌子,吸引了不少善良的人们加入其中。

  3、修炼“法轮功”可以福报家人。拥有幸福的婚姻和美满的家庭是每个人的渴望,所以李洪志提出了“一人练功全家受益”的理论。李洪志说“一人练功全家受益”(《转法轮》);“当你修成了的时候,你的亲人可以到你的天国里当众生。”(《澳大利亚讲法》)李洪志的“一人练功全家受益”,恰恰弥补了现实生活中没有能力造福家人部分人的缺憾。

  4、修炼“法轮功”能摆脱尘世,“升天圆满”。李洪志宣扬只有修炼“法轮功”才能摆脱尘世的痛苦。他说:“是把你从常人最苦的状态中拿到高层次上去,永远不吃苦了,解脱了”(《转法轮》);“把你从人的痛苦之中度到天国去,那是真正的、根本的解决人的痛苦问题”(《转法轮》);“将来他修成的时候,想要什么伸手即来,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在他的世界中什么都有”(《转法轮》)。修炼“法轮功”不仅能够摆脱痛苦,而且还能修成神佛,到天国过“要什么有什么”的生活,那是多大的诱惑呀。

  如此之“好”的“商品”,必将吸引众多对“商品”有需求的人们来“购买”。这也是为何创立初期的法轮功吸引了众多对现实不满、但又无力改变的人们参与的重要原因。

   二、弟子们为了换取“精神商品”付出了高额代价

  李洪志把法轮功描绘成如此之好的“商品”,当然不会白送。按照“商品交换”的原则,作为法轮功弟子而言,要想得到这些“商品”必须付出相应的“货币”。事实证明,弟子们付出的是高额的、甚至是惨痛的代价。

  一方面弟子必须遵守修炼的诸多教义,失去正常人的生活。李洪志为了控制弟子,在法轮功成立之初,就提出了修炼的诸多“教义”。如弟子必须要去掉对人世间的一切事物的“执着”,要去掉“人心”,要不断地“向内找”,这样才能“上层次”,才能最终达到“圆满升天”的目标。此外弟子们还必须遵守修炼法轮功的诸多禁忌。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必须相信李洪志“消业”的说法,得病了不能打针吃药,更不能去医院救治。弟子们为了能够得到李洪志描绘的这些“商品”,按照这些“教义”和“禁忌”诚心修炼,不敢有一丝的违背,哪怕是付出生命的代价。如山西省太原市胡爱萍,身体始终不好,家人屡次劝她就医,但她一直拒绝看病吃药,直至昏倒在地,被家人送到医院。经诊断,胡爱萍得了结核性脑膜炎,于1999年4月22日死亡。辽宁省大连市金融部门的离休干部孙希娴,身体多病。1999年5月31日,他感到身体不舒服,但拒绝去医院就医。老伴跪下求他,仍坚决不去。6月1日早晨,孙希娴因救治不及时,离开了人世。

  另一方面必须甘受李洪志的驱使,完成各种高难的任务。李洪志在不同时期,根据法轮功邪教发展的需要,对法轮功弟子提出了各种“任务”。在其创立法轮功初期为了让更多的人练法轮功,赚取更多钱,对大法弟子的要求只有一个,就是在习练法轮功的同时必须要“弘法”。之后为了控制弟子,又强调“学法”是第一位的。当法轮功邪教被取缔以后,法轮功的邪教面目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法轮功为了掩盖其邪教的反动面目,编造谎言欺骗社会舆论,继续对大法弟子进行蛊惑和控制。2000年7月,李洪志对大法弟子提出了“讲真相”的新要求。后来李洪志又要求大法弟子做好“三件事”即“学法、讲真相和发正念”。之后,为了讨好西方主子,李洪志又要求弟子们“传九评、劝三退”,公开与中国政府对抗。今年,李洪志发表的经文《致美中法会》中又把“救度众生”变成了弟子们的主要任务。以上是基本的任务,现在还有其他一些诸如传人权圣火、搞“三退”游行、推“神韵”门票等等临时性的任务。不管是海外的弟子还是大陆仅存的弟子,任务都是越来越多。如完不成任务,则会受到“教主”各种诸如“掉层次”、“不是真心修炼”甚至是“面临大审判”、“形神全灭”等威胁。对此,弟子们不堪重负,苦不堪言。如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王晓光,白天工作,晚上打坐、看书,还有去散发法轮功传单,直到凌晨两、三点钟才能休息。由于长期睡眠不足,整天精神恍恍惚惚,2005年5月,他在给楼房擦玻璃时从四楼坠楼身亡。而更多的弟子为了做好“三件事”,散发法轮功宣传品,触犯法律受到法律的制裁。

   三、经营“破产”最终让弟子醒悟

  今天,法轮功似乎越来越“家道中落”,越来越多的法轮功人员幡然醒悟。最深层的一个原因是这些法轮功人员对自己精神家园的经营“破产”,即他们原本痴迷法轮功、追随李洪志是有明确的功利目的的,是想通过“精神货币”交换一些无法靠自己力量创造的“劳动产品”,然而这种“投入”换来的“产品”根本离预期太远,期望中的“成果”变为“苦果”。虽经过执着的苦心经营,却不能收到“回报”,最后只能宣布破产。诸多原法轮功人员在练功多年以后,不仅没有“祛病健身”、“福报家人”,更没有一人能够“圆满升天”、“立地成佛”,反而几乎每个弟子都饱尝了生活的煎熬,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他们中有人家破人亡,有人倾家荡产,有人众叛亲离,有人弑父杀妻,有人重病在身,有人终成残疾,有人命丧黄泉……回首顾望,一切美好的梦想如肥皂泡一样一个个破灭了,精神家园荒芜了;反思当下,觉醒才是唯一的出路!

  此类案例不胜枚举:《张国林:痴迷法轮功,我毁了自己的家》的作者原本相信“一人练功,全家受益”,可因为“讲真相”而失去了幸福的小家庭和未出世的孩子,惨痛的代价使他发现法轮功的说法是多么荒谬。《阳惠:“师父法身”没能保护住我丈夫和儿子的命》中的“我”原本生活过得红红火火,因为听说“法轮功”可以强身健体、给家人保平安而修炼法轮功,并且丈夫在其劝说下也成了法轮功的虔诚信徒。因相信有“师父”的“法身”保护,能躲过一切灾难,致其丈夫、儿子在暴雨天强行出车,结果连人带车坠入悬崖,车毁人亡。之后继续痴迷于法轮功,儿媳气愤之下带孙子离家出走。孤苦伶仃的她又因走路不小心摔成左腿骨折,卧床不起。这时候她反思李洪志“做好人”、“上层次”、“圆满”等等说法,才“大彻大悟”。

  四、“精神货币”说对教育转化工作实践的启示

  第一,为分析法轮功人员的痴迷动机提供了新的视角。

  法轮功人员痴迷法轮功,追随李洪志,不管是为了“祛病健身”,还是为了“消业”“保平安”,不管是为了“做好人”“上层次”,还是为了“圆满”“得道升天”,不管是为了助己,还是为了“帮人”,一句话,都是“唯利是图”。他们希望通过自己“拒医拒药”、“练功”、“弘法”、“讲真相”、劝“三退”、“救度众生”等实际行动向“师父”表忠心,示虔诚,接受“师父”的考验,这一切行为不是不求回报、毫不利己的,他们的动机很“单纯”,就是想利用信仰这一精神货币跟李洪志做一个交易:我信仰你,并且做出了实际行动,你得护佑我并保我“圆满”上“天国”,脱离人间苦海。这就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来分析法轮功人员的痴迷动机,也为我们更深入地做教育转化工作找到了一个切入点。需要是动机形成的一个必不可少的要素。我们可以从“需要”入手,分析他们在现实生活中的矛盾根源,理解其物质和精神需求,协调社会力量满足其合理的需要,从而使他们的痴迷的动机“釜底抽薪”。

  第二,为引导法轮功人员反思自我提供了新的方法。

  当法轮功人员发现他们对“师父”的屡次求助得不到回应,他们肝脑涂地的痴迷没有带来期望的“福音”,相反,带给他们的却是更难以承受的现实痛苦和精神压力。这时在他们思想深处会产生一些微妙的变化:怀疑和动摇。矛盾是新事物产生的起点,是事物发展的动力。矛盾的出现为我们提供了教育转化的良好契机。我们可以利用“反诘”技术,引导他们“向内找”,启发他们反思,从信奉法轮功的初衷到后来的“离经叛道”,从“师父”的承诺到后来的屡屡食言,从李洪志的所言到他的所行……矛盾越来越凸显,伴随着的是他们越来越痛苦。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矛盾激化、爆发,量变引起质变。“变则通,不变则亡”,这时他们需要精神的解脱和心灵的释放,这是矛盾启发的成果,也是实现转化的最佳时机。

  第三,为巩固教育转化工作成果提供了新的思路。

  人是需要信仰的,信仰是人的精神支柱。当人出现信仰危机,精神支柱轰然倒塌。信仰一个学说或主义总是为了获得超自然力量的帮助。当这种信仰带来的不是现实痛苦的解脱,而是更多的矛盾、更大的压力、更难以承受的痛苦时,往往会出现两种结果:一是痛苦到精神崩溃;二是放弃原有信仰,出现信仰“间歇期”,继而出现信仰危机。这给我们教育转化工作的启发是:要抓住教育转化的时机,准确把握法轮功人员的思想动态,在矛盾凸显时,要及时引导,提供帮助;同时采取“替代法”及时填补他们的信仰缺位,防止由于新的精神空虚导致反复。在思想转化、心理疏导的同时,应注意提供实际帮扶、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感受到自己的力量,体会到摆脱矛盾的满足感、成就感,从而在真正意义上摆脱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依赖,防止思想出现反复,巩固教转工作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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