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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让弟子们“发大财”的真实意图

作者:伊 然 · 2009-12-01 来源:凯风网
  最近,“发大财”这个词出现在宣称“常人有常人所追求的,我们不追求”的李洪志“经文”里,而且李洪志是非常直截了当地对弟子讲:“我不怕大法弟子发大财。你们事做的越大、你们越有钱我才高兴,就怕你们做不到。”

  李洪志为什么会口出此言,笔者就此试浅析一二。

   一、李洪志对弟子赚钱发财的态度演变

  李洪志初期出山的主要目的就是骗取钱财,并且,为攫取不义之财,李洪志可以说是不择手段,用“功德箱”、“办班”、“治病”、“制售法轮功各种资料、用品”、偷漏税等方式,这已是尽人皆知,在此不作赘述。

  但李洪志在传功早期对他的大法弟子提到发财时是这样一种态度:

  “第一个要求是不能够收费的。我们给你这么多东西,不是叫你来发财、求名的,如果你收费了,我的法身会把你所有的东西全部都收回来,那么你也就不是我们法轮大法的人了,你传的也就不是我们法轮大法了。”(《转法轮》)

  在法会上有弟子问:台湾有学员将《转法轮》、《精进要旨》等翻成台语,背景用《普度》、《济世》的音乐,每套卖500元台币。李洪志回答:“讲法中不能加音乐,大法的音乐也不行。我所有出版的事啊,都是统一地由负责的学员在管。而且呢,这么说吧,都是有合同的,所以我们学员不能随便自己去做书,自作主张,或者用它去赚钱,你即使不赚钱也不能自己随便做。因为正法时期不能出现任何纰漏,所以在这个期间,有些事情要注意了。至于说将来人类,人的道德都提高了,人人都在遵守,人人都不会这样做,人人都会监督。现在不行,邪恶在钻空子,人心不正,我们不能够这样做。要想拿这个书去赚钱更不行。”(《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2003年4月20日)

  不但如此,李洪志还把“发大财”与道德人品甚至好坏人挂上钩,在其自诩是一部“上天的梯子”的《转法轮》中就声称:“在常人中个人利益得的越多,过得越好,在大觉者们看来,这个人就越不好。不好在哪里呢?他得的越多,他越伤害别人,得到不该得的东西,他会重名利,于是他会失去德。”

  李洪志不认同弟子们“发大财”的最典型说教是要求弟子们要“修掉”名、利、情,否则,就“圆满”不了。类似于以上的言论,在李洪志所谓的“经文”里还有很多,这里不再赘述。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关于弟子们能否“发大财”,李洪志的观点也在发生着变化。

  2006年,李洪志在美国“洛杉矶讲法”中,对于弟子问:既然新年晚会是为了救众生就应该送票,就不应该谈赚钱的事,或者票价要低。这种说法是否正确时,李洪志回答说:“不正确。大法弟子是在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当初你们买大法书的时候啊,我恨不得白送给你们,可是这是对正法时期的修炼人做的。作为常人来讲,无条件的想得到什么,这也是不符合这个空间的理的。”

  2007年,面对澳洲因内部矛盾前往美国讨说法弟子的关于能否赚钱发工资福利的提问,李洪志回答说“如果你们将来赚得很多了,你们成为一个很盈利的公司,你就按照社会的工资拉平,我都高兴!”

  今年以来,李洪志就赤裸裸地给弟子上“发大财”的课了。在“纽约法会”上,李洪志声称“要想立足常人社会,那你们就得把它经营好。常人社会的任何一个公司,它的最终目地、出发点都是为了经营、赚钱。你们的出发点虽然是为了救人,但是也要立足于常人社会,能够让它良性循环,最大限度的符合社会上的经营方式。”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其依然声称“其实常人社会的电视台,它首要的目地是为了赚钱的。你们的出发点不同,是为了救度众生,这太伟大了,没有人能做这样的事。既然是这样,如果这个电视台经营不好、经营不下去、没有资金,你们就会失去这个有力的讲真相形式。这些年来你们都看到了它的效果,看到了它对社会的影响力,那既然这样为什么不办好它哪?”

   二、弟子们到底能不能“发大财”

  李洪志真的希望弟子们放弃法轮功的各种活动,而重新回到社会中去“发大财”的吗?

  从李洪志的言语中,显然不是这么回事,他其实所谓的“发大财”,是指弟子们要去把法轮功的各种活动机构经营好、维持好,以使得他李洪志能够长期利用法轮功实现自己的目的,让自己去“发大财”罢了。

  例如,李洪志今年在大纪元法会上就说:“其实一直有人在想,我做点什么生意来养大纪元,我做点什么投资帮大纪元解决点经济负担。”

  2007年在对澳洲弟子问到能否支配他们挣来的钱财时,李洪志如是说:“你们盈利的钱,你们盈利的,赚来的就是回报的回收的钱,还得用在这个项目上,尽量减少大法弟子的资助。”

  由此看来,李洪志对弟子谈的“发财”经,只不过是发展和维持法轮功活动机构在先,如果有了营利,才能从营利中拿出一些来,解决弟子们的生存问题,好让那些“十年来全职做,没有收入和常人职业”、“渐渐都去找工作了”的弟子们继续从事法轮功的各种活动,弟子们不但发不了大财,就是发了财,还是要被李洪志给忽悠去用在所谓的“大法”的事业上。

   三、李洪志要弟子们“发大财”的真正意图

  为什么李洪志起初反对弟子们去挣钱发财,近年来又开始鼓励弟子们去“常人社会”中努力“发大财”呢?笔者认为,这与法轮功组织的活动变化有密切关系。在法轮功没有被中国政府取缔前,李洪志为了能够顺利的从弟子们口袋里掏钱,并防止弟子们利用他的法轮功“发财”,而让自己去“发大财”,同时,让弟子们心甘情愿的去为自己的“发大财”服务,因此,才编造出种种歪理邪说,让弟子们去看淡钱财。

  当法轮功组织被中国依法取缔后,法轮功组织凭借境外的西方各种敌对势力的庇护与支持,重新组建,并逐渐蜕变为对抗中国政府的工具,法轮功组织为了开展各种对抗中国政府活动及自身的生存需求,需要大量的财力,仅靠境外反华势力的支持,肯定是难以满足,在李洪志的蛊惑下,不少弟子将自己和财物都投入到法轮功的活动之中,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弟子们的财产被渐渐耗干,导致弟子们对法轮功的活动失去了信心,有些弟子或是看清法轮功的欺骗本质或是为了生存而脱离了法轮功,这就使得法轮功的一些活动举步维艰。

  从李洪志今年的几次“讲法”中,足以看出法轮功的“经济危机”。

  “新唐人很缺钱……”(《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

  在“大纪元讲法”中,李洪志念叨说:“如果你们能够把它在管理上配合好,投入一些大的精力用在这个市场上,把经济效益抓上来,那就能够保证一部份人有工资拿。然后哪,经营的越来越好的时候,那就可以成为一个完全是正常运作的企业,可以养的了报纸、养的了参与的人,这是完全可以做到的。”“参与的人能够解决工资问题,这是你们下一步要做的了,不能只满足于打平。当然那些还在赔钱的,我想你们真得下下功夫努力了,总不能老是落在后面。”“只要把报纸经营好,让它在经济效益上能够上来,都成为正式员工,有正常的报酬。”

  由此可见,李洪志为了将法轮功的活动维持下去,也为了不让痴迷的弟子们因生存需求而离开法轮功,李洪志开始转变对“发大财”的看法,转而又对弟子们大讲“经营之道”,大谈“赚钱”经。李洪志所谓的叫弟子们去“发大财”的真正意图是让法轮功组织的各种活动能够继续维持下去,并能够解决弟子们的生活来源,好让弟子们死心塌地的为他卖命,因此,“发大财”依然是李洪志忽悠弟子们的赤裸裸的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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