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凯风专区  >  学术
剖析法轮功教义表述的迷惑性

作者:王 哲 · 2010-08-23 来源:凯风网

  “法轮大法”在教义的表述上,尽管非常混乱且有悖于现代汉语语法规范,但是,由于其使用了一些符合人们接受心理的表达方式与手段,因而对修炼者对“法轮大法”歪理邪说的接受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本文以被李洪志宣称为“一部上天的梯子”的著作——《转法轮》为例,分析“法轮大法”在表述上所表现出来的特征,指出这些特征对法轮功修炼者有着极大的诱骗和控制作用。

  一、似是而非的类比性与形象性

  就人的接受心理而言,人们在对知识及外界事物的接受中,更容易接受形象化的知识与事物,尤其是那些与人们日常生活有着密切关系的形象的知识与事物。“法轮大法”之所以能被许多文化素质并不高的普通修炼者所接受,乃是因为它在教义的表述上使用了大量的似是而非的形象化的类比、比喻或事例。那些形象化的类比和事例,因其生动与形象,又极易触发人的联想与想象,便于人们识记。“法轮大法”在教义表达上的这一特征,也是其诱惑修炼者入迷的一个重要原因。

  举例而言:

  【例一、形象性表达】李洪志在谈到“不同层次有不同层次的法”时说:“别人传的都是祛病健身那一层的东西,你想要往高层次上修炼,你没有高层次中的法作指导,你也修炼不了。就象你上学,你拿小学课本去上大学,你还是个小学生。…… 举个例子,英国的小学课本你学了;美国的小学课本你学了;日本的小学课本你学了;中国的小学课本你也学了,可你还是小学生。气功低层的功课你学得再多,灌得再满,反倒对你越有害,你身上已经乱套了。”(《转法轮》,第8页)在这里,李洪志把法轮功以外的气功都比作“小学课本”,这就非常形象,符合人们日常的接受心理。“小学课本读得再多,也还是小学生”,如果这一逻辑关系仅就这一命题所设定的语境而言,是没有什么错误的。但是,如果把它放在“法轮大法”整体的语境中来考察,就会发现其遵循的逻辑关系是非常荒谬的。因为李洪志认为,他的法轮功是适合于任何层次的功法,对任何层次的人都具有指导意义。如果我们把李洪志的这一逻辑命题转换成有关“课本”的类比说法就是:“法轮大法”是适合于任何层次的功法,因此,它既是小学课本,又是中学课本、大学课本,同时也是研究生课本和博士生课本。显然,李洪志的这种逻辑推论是十分荒唐的,因为它违背了逻辑推论中的同一律这一基本原则!

  【例二、类比性表达】在谈到心性提高与长功的关系时,李洪志说:“你的心性提高上来,你的身体就会发生一个大的变化;…… 什么变化呢?你追求执著的那些不好的东西,你会扔掉。举个例子说,一个瓶子里装满了脏东西,把它的盖拧得很紧,扔到水里,它也要一沉到底。你把里面的脏东西倒出去,倒得越多,它会浮起来越高;完全倒出去,它就完全浮上来了。”(《转法轮》,第25页)在这里,李洪志同样使用了似是而非的类比法。按照逻辑对应关系,他所类比的应该是心性提高与长功的关系,但事实上却类比成了“执著心与心性提高的关系”。在这一逻辑推论过程中,李洪志已两次置换了逻辑推论的前提条件。第一次是把“心性提高”置换成了“身体变化”,从而使“心性提高与长功的关系”变成了“心性提高与身体变化的关系”;第二次是把“身体变化”置换成了“去诸执著心”,从而使“心性提高与身体变化的关系”变成了“去诸执著心与心性提高的关系”。这种似是而非的类比,如果不去认真考察,则很容易为其表象的生动与形象所迷惑,使人难以发现其中的荒谬性。

  二、语理的武断性与模糊性

  语理的武断性与模糊性是“法轮大法”在教义表述上的又一个特征。根据接受心理学的研究,对一个逻辑命题武断性的表达,常常会令人产生不容质疑的效果。尤其是对那些缺乏头脑准备的人而言,更是如此。模糊性表达则与此相反。所谓模糊性表达,指的是通过运用一些含义不确定的词语表达一种似是而非的思想或感情。由于模糊性表达意义的不确定性,因而为人们的理解留下了丰富的想象空间。在对模糊性表达的理解中,人们一般不是根据命题本身的要义去理解,而是根据自己的知识背景和生活经验进行个性化的理解。因此,人们对模糊性表达的理解,往往是一种歧义性的理解。李洪志在对“法轮大法”教义的表达中,大量使用武断性与模糊性的词语或语句,目的无非是企图将修炼者对“法轮大法”教义的理解导引到其精心设计的圈套之中,使之产生欲罢不能的心态。

  举例而言:

  【例一、武断性表达】李洪志在谈到“修炼要专一”时说:“目前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在公开传正法,我做了一件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而且在末法时期开了这么一个大门。其实是千年不遇的,万年不遇的,但能不能度也就是能不能修还得靠自己,我讲的是一个庞大的宇宙的理。”(《转法轮》,第90页)用十分肯定和武断性的语言来表述“法轮大法”的某些概念或教义,是李洪志自始至终所使用的伎俩。在这里,李洪志不仅把自己装扮成至高无上的“神”,而且也装扮成通晓万事万物、洞察天机的大觉者。因此,李洪志所言的一切,就是“神”的意志,就是不容质疑的绝对真理。既然是“神”的意志,是绝对真理,那么,对常人而言,就没有质疑的权力,也没有不信仰的理由。

  【例二、模糊性表达】李洪志对“法轮大法”教义的表述,一方面主观武断,信口开河,另一方面又含糊笼统,似是而非。比如他说修炼法轮功可以“净化身体”,就是一个非常笼统的说法。按照李洪志的说法,所谓“净化身体”指的是消除人体的“业力”;而所谓“业力”,则指的是一种“黑色物质”;“黑色物质”指的又是什么?是一个人“做了坏事得到”的“业力”。在这里,李洪志不仅犯了语义循环解释的逻辑错误,而且其用于诠释一定概念的词语,既无确定的内涵,又无确切的所指。“净化身体”,到底净化身体的什么?如果说是“业力”,那么,“业力”是什么东西?它又在人体的何处?修炼者通过什么样的途径与手段去消除“业力”?怎样消除?所有这些问题,在李洪志所发表的“经文”中,找不到任何科学的说明与解释。又如,李洪志说,修炼法轮功可以提高人的“心性”,可以“上层次”,这也是一个极为含混的说法。什么是“心性”?上什么“层次”?修炼者的“心性”达到什么样的程度才能“上层次”?上到什么样的“层次”?李洪志自始至终没有做过明确的说明。再如,李洪志说德是一种“白色物质”,但这种“白色物质”究竟是什么样的物质?其功能与属性是什么?它是怎样形成的?存在于人体的何处?这些问题,是提出一个逻辑命题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否则,逻辑命题的真实性就是值得怀疑的。

  三、语义的威慑性与诱导性

  语义的威慑性与诱导性对常人一般难以产生重大的影响。但是,对于那些具有宗教情结的法轮功修炼者来说,无疑会产生重要的心理影响。在整部《转法轮》中,李洪志耿耿于怀的就是“法轮大法”的弟子可能会移情别恋这件事,因而他时刻不忘以利诱之,以害慑之。一方面,李洪志极力鼓吹“法轮大法”的种种神妙之处,利用人的趋利避害这一本能特性以诱导修炼者;另一方面,又疾言厉色,虚构出“心不正”“修炼不专一”的种种险恶后果,利用人们畏惧未知的某种宗教情结,以达到威慑修炼者的目的。这种恩威并施的表述方式,是一切邪教所惯用的手段,其目的当然是为了牢牢控制教徒的精神世界,使一切教徒变成教主任意驱使的工具。

  举例而言:

  【例一、威慑性表达】李洪志在谈到“炼功为什么不长功”时说:“在修炼界有这么一句话,叫做‘修在自己,功在师傅’。可有的人讲安鼎设炉,采药炼丹,意念活动,他觉得很重要。我告诉你,一点也不重要,你想多了就是执著心。……而真正做这件事情,是师傅给做的,你根本就做不了。你一个常人的身体,就能够演化这种高能量物质构成的那种高级生命体?根本就不可能,谈起来都是笑话。”(《转法轮》,第29页)在这里,李洪志运用威慑性的语言为法轮功修炼者预定了一条唯一能够长功的途径,即“修在自己,功在师傅”。从字面意义上理解,这句话所表达的意义是:修炼是自己的事,能不能长功是“师父”的事。但其实不然。由于能不能长功决定于“师父”,因此修炼也就并不仅仅决定于自己。修炼什么?如何修炼?修炼者自己并无任何主动权。主动权掌握在“师父”手中。修炼者只有完全忠实于“师父”的意图,方可长出“功”来,否则,“你想多了就是执著心”“谈起来都是笑话”。这就是这段话所潜藏的威慑性。又如,李洪志在谈到“心一定要正”时说:“现在假气功师很多,有的名望很大。……我说你千万别去,听了不好的东西就从耳朵往里灌。……你要真正修炼法轮大法,你就别去听。当然你不想修炼法轮大法,就是啥都想炼,那你就去。我也不管你,你也不是法轮大法的弟子,出了问题你也别说是炼法轮大法炼的。”(《转法轮》,第213、214页)李洪志所谓的“心正”,其实质是修炼者必须无条件地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大法”进行顶礼膜拜。为此,他不断威慑说,除了“法轮大法”以外的这功那功都是假的,是对人体有很大害处的。谁要是不听劝告而同时修炼了别的功法,肯定会出问题的。这种具有极大威慑性的所谓“经文”,对那些不能明辨李洪志及其“法轮大法”险恶用心的修炼者而言,确有极大的控制性。

  【例二、诱导性表达】与威慑性表达密切联系的是诱导性表达。这两种表达结合在一起,就会产生恩威并施的效果。因此,李洪志在“法轮大法”的“经文”中,往往将二者结合起来使用。比如,他在《转法轮》开讲的第一讲首先描述了国内各种功法林立的混乱状况以及修炼者贪多务杂的危害性,然后说:“在国内外,真正往高层次上传功,目前只有我一个人在做”、“因为我讲了,这件事情只有我一个人在做。这样的事情,机会不多,我也不会老这样传下去。我觉得能够直接听到我传功讲法的人,我说真是……将来你会知道,你会觉得这段时间是非常可喜的”。(《转法轮》,第1、2页)在这里,李洪志先说别的功法都是低层次的,修炼不专会导致不可预测的后果,这是威慑;然后说“法轮大法”是高层次的功法,直接听他讲法的人,“我说真是……将来你会知道,你会觉得这段时间是非常可喜的”,这是诱导。诱导之所以会对人的心理产生重要影响,乃是因为任何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特性。而诱导则恰恰是利用人的这种本能特性,为人设计出种种似乎“美好的前景”,以达到使其入瓮的目的。由此可见,诱导和威慑一样,对人的心理和行为都具有某种控制作用。

 

【责任编辑:舍得】

分享到: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