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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精神控制的手段剖析(下)

作者:秦琼山 · 2009-08-03 来源:凯风网

  第五步:利用控制信众的环境、信息及情感,禁锢信众的思想

  1、李洪志以“不二法门”为由,对“法轮功”练习者实行信息禁锢。李洪志说:“修炼历来讲不二法门,你要真修这一门,就看这一门的经。”“弘扬大法,你根本就不能再提你以前学过的东西。因为你已经和它一刀两断了。”(《转法轮》)他以“不二法门”为由,不允许信众收听广播或观看正常的电视、报纸、书籍、杂志,只能挤出时间看李洪志这个“千年不遇,万年不遇”的“法轮大法”。李洪志通过这一戒律让“法轮功”学员丧失对外界信息的接触,切断信众与外界的信息和思想联系,使他们丧失对各类信息的分析比较,同时丧失对事物的判断,失去了独立思考的权利和能力。

  2、划定交往的小圈子,实现交往禁锢。

  李洪志说他传“法轮功”,必定会有魔来干扰,不让大家学。为了避开“魔”的干扰,所有“法轮功”练习者都在“法轮功”的小圈子里进行“交流”;其次,李洪志欺骗“法轮功”修炼者说,“常人社会的理都是反的”,“修炼人”必须不受常人干扰,放下“名利情”,一心修炼,使他们自绝于社会;李洪志还说:“对我的法有影响的,破坏我们法形象的,大家都不要传。”这样,所谓“交流”就局限在了“法轮功”修炼者小圈子里,就是大家互相谈论李洪志所说的和听说的神奇的效果,但绝对不允许谈对“法轮功”不利的事情,所获取的信息来源越来越窄。

  李洪志这样的精神控制,极大地损害了练习者的社会适应能力。为了“去人心”、“去掉执著心”、“放下名利情”,“法轮功”练习者的社交圈子逐渐收缩,主动断绝了与亲朋好友的联系,其社交局限于邪教组织范围之内,而且越来越小,越来越虚。其言行举止越来越脱离现实,难以被普通人所理解和接受,无法与别人交流与沟通。最后,除了几个共同痴迷者之外,与社会的联系完全断绝。

  3、以“修心性”、“重在悟”和“向内找”来实现信徒的精神禁锢。

  李洪志要求“有问题出现后要向内找”(《2004年复活节在纽约法会讲法》),还要求“修心性”、“重在悟”、“向内找”,使信众自觉阻断正常信息渠道,自我禁锢思想,在此基础上,要求信众者花大量时间、精力反复看、听、背、抄“法轮功”歪理邪说,强化灌输,同时对于任何问题不允许客观地进行分析探讨,强迫性地“向内找”,以此求得对邪教一切说教彻底认同,并养成自觉地对邪教歪理邪说中明显漏洞与破绽根据自己的经验和知识进行“圆融”的心理,务求得到“大法圆融”的认知结果,自欺而后欺人。

  李洪志在经文《悟》中说:“道魔同传,同在一世,真真假假重在悟。”所谓“悟”就是凡事都要往李洪志和“法轮功”搭上联系,好则是“大法的威德外化”,坏则是“师父安排的考验”。天气好是“师父清理宇宙”、天气不好是“宇宙败坏”。一个“悟”字使许多“法轮功”痴迷者被它折磨得神经兮兮的,无事不“悟”,无时不“悟”,一切好处“功归师父”,一切失误“内找、向内求”,使每一个痴迷者自觉地“功归师父,过归自己”,不断忏悔、内省,对自己的过失和缺点感到难过和自责,感觉自己与李洪志要求存在很大距离,李洪志的承诺兑现不了都是自己的不诚、不足、有“执著心”造成的,从而强迫自己接受时间更长、更艰苦的工作,以求“精进”。

  4、要求信众彻底放下“名、利、情”,实现情感禁锢。

  为了彻底摧毁信众的情感体系,使“法轮功”练习者切断与亲人、家庭联系,一心一意投入“法轮功”。李洪志要求修炼者同周围的一切亲情、爱情和友情断绝关系。李洪志从修炼者‘入门槛’第一天起,就对他们的人生意义进行了一番无情的切割:“不去掉情、欲,不放下常人心是修炼不好的,你必须在常人中把各种不好的思想全部去掉,你才能提高上来。只有放弃人间的一切情爱和欲望,才能上层次,才能达到最高境界”(《转法轮》)“作为一个修炼的人,你就不能混同于常人。说句严重一点的话,你已经不是人了……人有七情六欲,为情活着。你在逐渐地看淡这些,逐渐地放下这些,在修炼过程中你直至把它完全放弃。”(《在纽约讲法》)

  李洪志再三鼓吹:“修炼就得在这磨难中修炼,看你七情六欲能不能割舍,能不能看淡。你就执著于那些东西,你就修不出来。……人就是为这个情活着,亲情、男女之情、父母之情、感情、友情,做事讲情份,处处离不了这个情,想干不想干,高兴不高兴,爱和恨,整个人类社会的一切,全是出自于这个情。这个情要是不断,你就修炼不了。人要跳出这个情,谁也动不了你。”(《转法轮》)李洪志要求信众“情是常人中的东西,常人就是为情活着。你要想修炼,人的情就要往下放。你要执著于这个东西你根本修炼不了。”“执著于亲情,必为其所累、所缠、所魔。”“这个情要是不断,你就修炼不了。”“修去名利情,圆满上苍穹。”等等,“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李洪志所谓“修炼人要把常人之情放下”,实际上要练习者放弃人的本性和本质,主动与亲人和社会脱离关系,放弃对李洪志提供信息的验证和负面制约,从而制造出大批没有思想、没有感情的邪教工具。

  第六步:利用威逼恐吓使信众处于惶恐之中,不敢怀疑和背叛组织

  学法过程中,李洪志还有强硬的一招,即对练习者进行恐吓,胁迫他们不敢放弃、怀疑和背叛“法轮功”:

  李洪志威胁信众不得放弃练习“法轮功”。如果信众想中途退出“不修了”,他说,如果学员不再修炼“法轮功”:他将把“黑呼呼”的“业力都还给你”,过去的病也要重新回到你的身上,“你降为常人了,无人保护你,魔也会取你性命的!”而成为常人,“就面临着毁灭,彻底的毁灭,那叫:形神全灭,很可怕!”不仅身体毁灭了,连灵魂都不会存在了!通过恐吓使练习者对其产生顺之则昌、逆之则亡的敬畏与恐惧,胁迫练习者不敢离他而去。

  李洪志利用恐吓威胁信众不得怀疑、背叛“法轮功”。如果信众要是说“法轮功”不好,说李洪志坏话,或是反对“修炼”的,李洪志一次次地指定说这是“特务”、“邪悟”、“魔”在破坏“法”:“那些打着大法学员旗号散布邪悟的人,无论其过去是否是学员,都是在干着破坏大法的魔所干的事。”(《建议》)他威胁说:要“摆放你在宇宙中生命的位置”,“谁破坏大法,谁就是魔。大逆之魔就是该杀的了”(《法轮大法义解》)严重者还要“层层灭绝”、“层层销毁”、“形神全灭”,可恶之人和邪恶之徒最后还要“打进钵(痰盂罐)里”!使人不寒而栗。

  李洪志还威胁、“棒喝”信徒们,如果光练功而不“走出来”为“法轮功”做事,那也是“魔”,将面临“淘汰”:他说:“一个神在正法中,他们对大法的一念就决定了他们的存与灭。那些得了大法的还能和常人一样对待吗?得了法却不能证实法,还配当大法弟子吗?无论他们怎么在家里所谓的坚持学法炼功,都是被魔控制着,走向邪悟。”(《严肃的教诲》)他说自己“法身”无数,“法身”无处不在,可以出入多层空间,可以对信徒加以保护并监控每个人的思想言行:“你思想中想的是什么,在另外空间里我的法身什么都知道”,“真修没有我的法身保护,你根本就修不成,你一出门就可能牵扯到生命问题。”(《炼功招魔》)。通过李洪志这么一吓唬,使学员们终日惶恐,言行举止全由李洪志操控,李洪志说什么他们就说什么、李洪志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第七步:对练功者进行知、情、意的置换

  心理学着重研究的是人的心理活动过程中的“知、情、意”(认知、感知,情感、情绪,意志、意念)和“共性与个性”(普遍与个别)问题,而李洪志恰恰打着“修炼”的幌子,利用“练功”、“学法”、“学法、讲真相、发正念”等要求,潜移默化地改变了“法轮功”信众的正常“知、情、意”的认知结构,将他们正常的信念和判断、分析、推理、综合能力,置换成“法轮功”式的信念和判断、分析、推理、综合能力,将“法轮功”信徒过去正常的对人、对事、对社会的评判标准,置换成“法轮功”式的对人、对事、对社会的评判标准,就是置换成了李洪志、“法轮功”的认知理论!把信众都变成“无私无我”、“六亲不认”、“七情六欲断绝”,心中只有“大法”和“师父”,把所有问题和责任归咎于自身的,积极服从李洪志洗脑,随时为“法轮功”献身的工具。

  1、通过认知替换,使练习者感知失调,只对“法轮功”的东西产生兴趣。

  李洪志要求“法轮功”信众“学法”,不停地往大脑里灌输《转法轮》的理论、思想、理念,李洪志要求练习者在练功时“发正念”,在“发正念”时要“集中精力,头脑清醒,屏除杂念”,实际上运用心理暗示的作用,让学员“体道、悟道”,以排除“干扰”,坚定“信心”,达到对练习者精神控制的目的。

  这种长时间接受李洪志要求以“发正念”诅咒刺激的“修炼”方式,使练习者的大脑从早到晚一直充斥着那些所谓的“圆满”、“升天”、“消业”、“除魔”等荒诞内容。大脑皮层接受歪理邪说的部分自然呈现强烈的兴奋状态,而皮层的其它部分——几十年形成的对客观世界和对自己认知的部分,则处于被抑制的状态,产生了认识失调。从而表现为练习者除了对李洪志和“法轮功”有关的东西感兴趣外,对其它事物,包括对自己的亲人、亲情,以及自己以前学习的科学知识,都因为相应部位的大脑皮层处于被抑制状态,反而把正常的一切感情、公理、常识都视为“常人”的低层次的东西,表现出轻视、厌恶和排斥,只对李洪志一家之言的荒诞邪说表现出虔诚和无条件接受,失去了正常人的情感和理智。

  2、情感替换,使信众亲情、感情淡漠。

  李洪志先否定人类的感情,使信众亲情淡漠。在《转法轮》中说:“生气是情,高兴是情,爱是情,恨也是情……一切都是情。有很多从情中派生出的执著心,要把它看淡,最后完全放得下。”亲情作为人类最基本最自然最重要的情感,李洪志则以“元神说”加以完全否定:“你在六道轮回中,你的母亲是人类的,不是人类的,数不清。生生世世你的女儿有多少,也数不清。”(《转法轮》)

  他还把反对“法轮功”的中国政府叫做“黑手”,把中国执政党叫做“X党”、“恶党”,把各级政府以及国家管理人员的“小鬼”,把阻碍“法轮功”传播的几大宗教叫做“乱神烂鬼”,这些都是“法轮功”“清理”“诅咒”的主要对象,使信众仇视政府和社会。

  与此同时,李洪志再三强调“法轮大法”“能区分真正的善与恶、好与坏,破除一切谬见,而予以正见”,练习“法轮功”能够“开功、开悟、功成圆满”,“灵魂不灭”,修成“金刚不坏之身”,“超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也就是说,“法轮大法”本身就是价值尺度,就是人生奋斗目标;而且“修在自己,功在师父”。只要信众完全依附于他这个“救世主”,“跟着师父脱离常人社会返回天国,”“把一生交给师父安排”,把李洪志当作一个“主佛”,追崇他,信任他,感激他,就能“功成圆满”。使信众没有退路,不敢怀疑,不能思考,更不敢背叛。李洪志通过这样改变了信众的正常的情感和评判标准,使练习者的情感已完全或部分被“法轮功”、李洪志的东西所替代!

  3、利用思维定势实现思维置换。

  李洪志先否定了人类社会的普遍评判标准和认知标准,“常人说你好你不一定好,常人说你坏你不一定坏”,“高层看低层的理是反的”,“三界外看三界内的理也是反的”,“天上的理在地上来看都是反的”,“去掉名利情,修成佛道神”,“名利情的根本就是人的情”,“科学是站在错误基点上发展起来的”,“科学就是邪教”,“政府已管不了人了,法律也约束不了人了”等等。

  否定了人间的公理和真情后,李洪志要求“法轮功”信徒不停地往大脑里灌输《转法轮》的思想、理念,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思维定势:“真、善、忍”就是“宇宙特性”,而“法轮功”就是以“宇宙特性”为指导的“宇宙大法”。“真、善、忍”、“宇宙特性”、“法轮功”这三个概念是等同起来;“法轮功”是教“做好人的”,只要符合“大法”就是做好事;反对“法轮功”就是“邪恶”迫害,协助“作恶”,是魔、小鬼;信众都是“同化宇宙特性真善忍的修炼者”,所以把自己在生活中遭受的逆境看作是师父李洪志安排的“考验”,其目的是提高“层次”……。

  这样,“法轮功”信众正常的认知结构和思维模式,都置换成“法转功”的认知结构和思维模式,形成了非黑即白的二元模式:不是正确的,就是错误的;不是天使,就是魔鬼。“法轮功”的一切都是正确的,是崇高的;“法轮功”组织批判的,或批判“法轮功”组织的,都是错误的,是魔鬼;李洪志“师父”是“宇宙主佛”、“创世主”,“无所不知”、“无所不能”,而“法轮功”组织外部的人则是邪恶的,是堕落的,是将要被毁灭的,是挽救的对象。

  有了这些“大法”的标准,无论什么问题,大家先要依据“法轮功”的绝对标准,大胆地肯定,然后各自去感受、体验、验证,假如感受、体验、验证不到,那是“根基不好”、“层次不够”或者“业力所致”;假如能感受、体验、验证得到,那是“学法好”、“有慧根”、“精进”、“上了层次”;如果感受、体验、验证与其他的“同修”不同,那是你们的“层次所定”、“根基不同”、“位置不一”;假如你“修炼”后曾经出现过感受、体验,后来又不再出现这些感受、体验了,那是为了防止你出现追求功能等“有求之心”,或者是你出现了“有求之心”后,为防止你出现新的执著,妨碍你继续“修炼”,我李洪志又“给你关上”了;大法修炼必成,圆满已经不是问题,但是“旧势力”、“共产邪灵”和“宗教中乱神烂鬼”阻碍了正法进程,所以要做好“三件事”,铲除邪恶……,这样形成一套自圆其说的循环思维,信徒长期处在这样的氛围中,别的信徒理直气壮地用这套逻辑对待他,他也理直气壮地用这套逻辑对待别人,最后,这种思维方式就成了信徒根深蒂固的思维定势,很难认识到,也很难走出来了。

  李洪志通过“讲法”和“经文”,不断循环论证和拾遗补漏,强化这种封闭的单向思维,使得“法轮功”的歪理邪说和思维定势潜移默化地主宰了自己的意识,自觉不自觉地排斥所有与“法轮大法”相左的理念和信息,逐步形成偏执、极端的过分绝对化、完美化的硬性思维和过分片面性、单轨性的弊导性思维;而这种“异脑同想”的思维定势,反过来又不断巩固“法轮功”对其的精神控制,日益神化李洪志的教主形象。

  第八步:利用“法轮功”新经文、媒体和“法轮功”秘密组织控制信徒

  李洪志作为当今活人,却自命超越一切神佛的“宇宙主佛”和“创世主”,他的每一句话都视为规范宇宙及万物的“法”。由于“法轮功”理论全是李洪志的一家之言,李洪志口口声声要弟子“以法为师”、“信师信法”,由于“法轮功”全是李洪志的一家之言,“法即是师,师即是法”,说白了就是信众必须听李洪志的话。李洪志对“法轮功”拥有绝对的控制权,组织内其他成员作为接收信息的终端,只有执行的义务。李洪志集神权、话语权于一身,要求弟子们无条件对他大搞教主崇拜。李洪志以“法”的名义,拥有对“法轮功”人员的绝对控制权。

  李洪志通过精神控制掏空了痴迷者的灵魂,损害了练习者的心理健康。痴迷者被洗脑后,思想和人格体系完全被摧毁掉,自我意识完全丧失,失去了自我判断力和控制力:在总体目标以“法轮功”作为自己的精神支柱,以“正法”和“圆满”作为人生追求目标。放弃了现实生活中生活追求和责任;正常的心理结构、认知结构、思维模式全部被置换成“法轮功”,人格和行为发生完全改变,变得激烈、冷漠、刻板,对现实的生活失去了兴趣,形成情感淡漠、性格固执,思想封闭等心理特点;他们逐渐按照李洪志的说法开始解释、要求和塑造自己的言行举止,“变得冷漠”、“变得疏远了”、“变得像一个机器人了”、“行动好像被设计好了”、“程序化了”,成为了李洪志的留声机和传声筒;对“法轮功”形成心理依赖,生活问题上完全依赖“师傅”“点化”,仅凭“悟”李洪志虚无荒谬的言论来指导生活,思维回到非逻辑性和非理性的原始状态,在人格意义上不能真正自立于社会,需要借用虚幻的事件来支撑自己的实际存在;对一切正常社会生活规范和伦理道德产生排斥,逐渐成为李洪志的精神奴隶,心甘情愿地受他驱使。完全成为了李洪志的精神附庸。

  受到精神控制的“法轮功”信徒就像大脑中被植入了电子集成芯片,李洪志要想操控信徒,他只要按一下手中的遥控器。而李洪志的遥控器,就是他在互联网(明慧网、大纪元时报等等)上发表的各种“经文”。李洪志通过经文和“法轮功”媒体上的发布的信息来控制信众。李洪志还成立了由李洪志、叶浩、张尔平、唐忠、杨森等五人组成的核心领导小组,重建了以北美佛学会为基础的境外邪教组织网络,在境内发展了一批钻石级联系人,形成了零散的地下网络组织。在李洪志等人的遥控指挥下,境内外“法轮功”人员相到配合开展破坏闹事活动,以实现李洪志的个人政治野心和敛财目的。

  附注:
  ①:http://www.kaiwind.com/kfzlk/shga/jyzh/200711/t70050.htm
  ②:参见亚伯拉罕·马斯洛《动机与人格》
  ③:http://www.kaiwind.com/llyt/200809/t83718.htm
  ④:http://www.mingjing.org.cn/dcbg/zqzs/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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