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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传销方式传教“实际神”大肆敛财

2012-12-14 来源:凯风网

  日前,被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检察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提起公诉的邪教组织“实际神”成员刘丽红、秦晓敏、郭丽英,一审分别被判处9年、8年、7年有期徒刑。

  “实际神”疯狂敛财

  2005年8月,在阳泉当服务员的刘丽红(化名萧静)加入 “实际神”,2006年2月任阳泉小区教会 “带领”(负责人),2008年2月任太原区“带领”,负责任命、管辖太原区下辖小区“带领”的活动,同时负责聚集信徒“奉献”的财物。

  2007年8月,秦晓敏加入“实际神”,2009年3月担任刘丽红的 “配搭”(助手),到长治、晋城配合、帮助“讲道员”开展工作。

  郭丽英于2005年底加入“实际神”,受刘丽红直接指挥。

  据刘丽红交代,“实际神”组织结构分六个层次:监察组、牧区、区、小区、教会、小排。“实际神”不是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划分,山西被划分在晋冀牧区中,该牧区包含河北、山西、内蒙古3个省(区)。山西又分临汾区和太原区。

  “实际神”将精神空虚、身患疾病、家庭不和的人员作为发展对象,称“实际神”能保佑不得病、免受灾难等,蛊惑人心。信徒需要上交“奉献金”,从几千元至几十万元不等,更有甚者举债上交“奉献金”。

  刘丽红称,她曾一次次地将几十万元的“奉献金”秘密交给上级。“实际神”不仅收取现金,还收取金银首饰。

  本案中,警方共查证“实际神”太原区的“奉献金”人民币337万多元、港币4万多元。

  传销式传教危害大

  “实际神”也称“东方闪电”“全能神”等,是带有政治色彩的邪教派别。这个邪教打着基督教的名义自编教义,并结集为非法出版物。2009年7月,我省公安机关在依法抓捕搜查过程中,查获扣押了大量“实际神”资料,包括光盘1010张、磁带28盘、书籍1443本。

  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实际神”从河南由南向北传播,1998年传到延安、榆林等地,2004年传到内蒙古、山西一带,并向新疆、宁夏、甘肃等地大肆渗透。

  “实际神”完全是地下邪教的运行模式。其传教如同传销一样,采用“人际关系网络滚动法”,单线联系。只管入教,不准问姓名,在交流中只称假名。信徒必须尽 “本分”,财产归“神家”。

  “实际神”的社会危害性很大。它的信徒都相信灾难将要降临,整天检视自己的“悖逆”,有病不治的人比比皆是。2007年8月29日,浙江省临海市白水洋镇双楼村村民陈某,因痴迷“实际神”服毒身亡。(记者:花向斌 通讯员:谷海霞 来源:生活晨报)

 

  原文网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6029c59f0100i6yj.html

 

【责任编辑: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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