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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许诺的“圆满”到底是什么(中英对照)

作者:中国反邪教协会 · 2008-09-26 来源:凯风网

目  录

 

 

 

 

第一章 李洪志对“圆满”的主要论述

一、“圆满”能使人逃离地球,摆脱痛苦,回“天国世界”,永远美好

二、“圆满”可以使“身体被高能量物质替代”,达到长生不老,“金刚不坏”

三、“圆满”就是“要什么有什么”,成为“无所不能”的“佛道神”

第二章 “圆满”的方式

一、消业净化圆满

二、放下名利情圆满

三、禁欲圆满

四、向内找、去执著圆满

五、放下生死圆满

六、救度众生圆满

七、除魔铲除邪灵圆满

第三章 “圆满”的结果

一、“圆满”后可以“元神升天”

二、“圆满”后可以“白日飞升”

三、“圆满”后可以看到“另外空间”美妙景象

第四章 “圆满”的时间

一、刚“出山”时,李洪志没有确定圆满的时间

二、“实修两年”

三、“最后圆满的机会”

四、“十年圆满”

五、李洪志把“个人圆满”变为“众生圆满”

六、李洪志对“圆满”时间进行辩解

结 语


 

第一章 李洪志对“圆满”的主要论述

 

  “圆满”一词的早期起源,有人说是中国的道教用语,但更多的人认为“圆满”之说始于佛教,即佛教说的“功德圆满”,是指常人经过修行最后要获得功德,这些功德包括积善行德、自利利他、普度众生等。

在中国文化里,“圆满”是一个美好的词汇,使用频率也很高,基本意思是指人们通过各种努力获得的最理想的结局,如“会议圆满成功”、“事情办得很圆满”,等等。


而与“圆满”相对的词语有“欠缺”、“缺憾”等,从“欠缺”(“缺憾”或者“不圆满”)到“圆满
是绝大多数人追求进步的一种愿望和憧憬。正因为“圆满”是人们要努力达到的最理想结局,所以人人都希望能够成功达到。


而李洪志在此基础上,利用人们对美好未来的向往,加入了更加诱人的光环,编造了法轮功特有的“圆满”论述。


“圆满”是法轮功的一个核心概念,是李洪志诱惑大法弟子的一个主要手段。李洪志的“圆满说”是驱使大法弟子进行各种活动的重要借口,也是大法弟子最大的精神动力。


大法弟子起初信奉法轮功或修炼法轮功的动机有很多,如强身健体、精神追求、愤世嫉俗等等,但进入法轮功后,最终以“圆满”为目的。


“我也想在你们圆满的时候给人类带来一个壮举。我是这样想啊,叫所有大法弟子不管要不要身体的,都带着身体飞上天,不要身体的在空中虹化掉,然后飞走。这样会造成一种历史上从来没有的辉煌,给人留下一个深刻的教训……至于说圆满那是没问题的,只是采取什么形式。”[1]


“如果你真的圆满了,你是修成了一个很大的神,或者是很大的佛,……你把地球攥在手里也就不费吹灰之力。”[2]


“大家想一想,过去一个修炼的人经过一生的修炼,甚至于几生的修炼,可是我们今天在短短几年中就要人圆满,承受过程只是一瞬间,而且时间是推快的。”
[3]


……


虽然,李洪志对“圆满”从未给出过直接定义,但可以从李洪志对“圆满”的不同论述中,了解其基本含义。通俗地说,李洪志“圆满”的基本含义是:李洪志很坚定地许诺他的大法弟子们,只要按照他的要求去修炼,就可以以简短方式,快速、批量地成仙成佛。

面对这样一个十分诱人的美好愿景,为了实现“圆满”,许多法轮功练习者
不惜舍弃亲情、放弃家庭、抛弃工作,甚至违反法律、残害生命。

那么,对大法弟子承诺的“圆满”,李洪志又是如何具体
诠释的?


李洪志的“圆满
论述在不同时期、不同场合,有不同的具体表述。究其原因,或因神化自己,或因许诺能给弟子莫大的好处,或因信口开河,或因预期不能兑现而修缺补漏……但多数是跟法轮功的发展阶段有重要关系。在李洪志的《转法轮》和各种“经文”、“讲法”中,李洪志把他声称的“圆满”诠释为:

 

[1]李洪志欧洲法会讲法》(1998年5月30日)

[2]李洪志《欧洲法会讲法》(1998年5月30日)

[3]李洪志《北美大湖区法会讲法》(2000年12月9日)

 

 

一、“圆满”能使人逃离地球,摆脱痛苦,回“天国世界”,永远美好


李洪志利用了法轮功练习者对现状不满足和追求美好生活的心理,宣扬所谓“非常可怕”的人类社会,他说:


“地球是宇宙的一个垃圾站……宇宙不好的人往下掉,掉到宇宙的最中心地球。”[1]


“特别是现在人类社会的道德观念往下滑的很厉害……社会在整体下滑,你回头看一看人,今天的人类社会就会发现很可怕!真的很可怕!你看现在这个人类真是十恶俱全。”[2]


“地球在这个庞大的宇宙中就像我们看一个苹果一样,它已经烂透了。苹果里面的每个分子就像每个人一样都已经腐烂了。”[3]


“人如果再滑下去就面临着毁灭,彻底的毁灭,那叫形神全灭,很可怕!”[4]


既然李洪志说地球是宇宙的一个垃圾站、今天的人类社会十恶俱全、人类面临着被淘汰的危险,像已经烂透的苹果,那么,修炼者就要想方设法及早超脱。


李洪志还宣扬说:


“人当人不是目的,返本归真才是目的。”[5]


“修炼的最终目的就是得道、圆满。”[6]


“为什么修佛呢?……可以永不吃苦,永远美好。”[7]


“是把你从常人最苦的状态中拿到高层次上去,永远不吃苦了,解脱了。[8]


“你听说过有极乐世界吗?法轮世界更美。”[9]


“极乐世界树是金的,地是金的,鸟是金的,花是金的,房子是金的,连佛体都是金光闪闪的。”[10]


于是,黑暗中的法轮功练习者以为见到了曙光,于是不惜一切寻找“摆脱尘世、进入天国的机会”。


李洪志宣称弟子修炼“法轮大法”能圆满,满足了修炼者的需求。他说:


“我们人来到这里(指地球这个垃圾站)不是来当人——是来吃苦、消业的。只有通过‘修炼’,经过吃苦、消业,咱们人才能返回先天的本性,做到返本归真,回到自己的天国世界里。”[11]


“千古以来能够把人类、物质存在的各个空间、生命及整个宇宙圆满说清的唯有‘佛法’。”[12]


“根基为先天之条件,正悟为上士之慧因。存真善忍心中有道,修法轮大法可圆满。”[13]


如此,跟随李洪志修炼法轮大法就有了“圆满”的机会,就能远离尘世,摆脱痛苦,这似乎是大法弟子千年不遇的机缘。如法轮功人员李宏武受李洪志编造的“地球是宇宙垃圾站”、“地球爆炸”论、“世界末日”论等惊世骇俗谎言的恐吓,在割腕自杀未遂的情况下,又跳崖自杀,为“圆满”结束了自己28岁的年轻生命。又如法轮功人员何群,认为人活着最大的意义就是李洪志所谓的修炼“圆满”,返回“天国世界”,“脱离苦海”。所以,他触犯法律,伤害亲人,以至与妻子离婚也在所不惜。



[1]李洪志:《转法轮(卷二)》

[2]李洪志《悉尼法会讲法》(1996年)

[3]李洪志《在美国东部法会上讲法》(1999327

[4]李洪志:《悉尼法会讲法》(1996年)

[5]李洪志《澳大利亚法会讲法》(1999年5月2、3日)

[6]李洪志:《转法轮》

[7]李洪志:《法轮大法义解》

[8]李洪志:《转法轮》

[9]李洪志:《转法轮法解》

[10]李洪志:《转法轮》

[11]李洪志:《转法轮》

[12]李洪志经文《论语》(1992年6月2日)

[13]李洪志经文《学大法》(1993年2月18日)

 

 

 

 

二、“圆满”可以使“身体被高能量物质替代”,达到长生不老,“金刚不坏”


自古以来,无数人在苦苦寻找“长生不老”的秘方,想摆脱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而不得,而李洪志却说他能够解决人类这一难题。他说:


“真正的修炼……共有两大层次:一个是世间法修炼;一个是出世间法修炼……在世间法修炼过程当中,人的身体就是在不断地净化,不断地净化,走到世间法修炼最高形式的时候,身体已经完全被高能量物质代替了。”[1]


“人的细胞逐渐地被高能量物质代替的时候,会减缓衰老……逐渐地转化,最后完全被高能量物质代替的时候,那么这个人的身体已经完全转化成另外一种物质身体了……他的身体就是一个不坏的身体了。”[2]


“为什么修佛呢?可以永保人身。”[3]


练习者大多数是为了“祛病健身”加入法轮功。李洪志宣扬修炼能使“身体被高能量物质替代”,达到长生不老,“金刚不坏”,这对于他们来说,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不仅有了好身体,还能成为佛体,这简直太诱人了。所以法轮功痴迷者转移了人生的方向,转移了对亲人的感情,不再向往美好的生活,不再珍惜幸福的家庭,而为修炼成佛体可以丢弃人间的一切。法轮功人员尧伟,舍尽人间一切,也未达到李洪志的“圆满”标准,相反却因印制散发法轮功宣传品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曾经痴迷法轮功的李秉秀,在醒悟后发自内心地说:“李洪志的‘圆满’不过是骗人的幌子罢了,美好‘天堂’在人间!”

 

三、“圆满”就是“要什么有什么”,成为“无所不能”的“佛道神”


李洪志说:


“功成圆满佛道神。”[4]


“圆满了就是光焰无际的神、佛、道,具有一切佛法神通的神的伟大形象。”[5]


“如果你真的圆满了,你是修成了一个很大的神……你把地球攥在手里也都不费吹灰之力。”[6]


“将来他修成的时候,想要什么伸手即来,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在他的世界中什么都有。”[7]


“他的圆满是一个巨大生命群的圆满,一个王一个主的圆满。”[8]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神仙和佛是一个神化的虚拟人物形象,却被李洪志用作了“圆满”可以达到的结果。按照李洪志对其“圆满”的解释,“圆满”就可以成仙成佛,可以当“法王”,神通广大、无所不能,而且要什么有什么,大自在。所以,练习者把“圆满”作为自己的精神支柱,把“成神成佛”作为毕生追求的目标。有许多练习者为追求“圆满”而走火入魔、精神崩溃,甚至有的命丧黄泉,沦为法轮功的牺牲品。法轮功人员朱正峰为了追求李洪志吹嘘的“圆满”,于2006年1月24日,将汽油浇到自己身上点火自焚,年纪轻轻却无法正常享受爱情、亲情,直到连性命都断送了。



[1]李洪志:《转法轮》

[2]李洪志:《转法轮》

[3]李洪志:《法轮大法义解》

[4]李洪志经文《见真性》(1999年5月8日)

[5]李洪志经文《去掉最后的执著》(2000812

[6]李洪志《欧洲法会讲法》(1998531

[7]李洪志:《转法轮》

[8]李洪志《北美巡回讲法》(20023月)

 

第二章 “圆满”的方式

 

李洪志向大法弟子许诺“圆满”可“飞升天国”,并细致描述了极具诱惑力的“天国世界”。那么,弟子需要通过什么方式圆满呢?

 

一、消业净化圆满


李洪志宣扬说:


“因为人在以前做过坏事而产生的业力才造成有病或者磨难”,“我们人类发展到今天这样一个程度,几乎人人都是业滚业滚来的,人身上都有相当大的业力。”[1]


“遭罪就是在还业债。所以,谁也不能够随便改动它。改动了就等于欠债可以不还;也不能随便任意去做,否则,就等于在做坏事。”[2]


“我们修炼的人除了师父给消的业以外,自己还得还一部分,所以会有身体不舒服,像有病的感觉,修炼就是从生命的本原上给你清理。”[3]


“真正的修炼……共有两大层次:一个是世间法修炼;一个是出世间法修炼……在世间法修炼过程当中,人的身体就是在不断地净化,不断地净化,走到世间法修炼最高形式的时候,身体已经完全被高能量物质代替了,人的细胞逐渐地被高能量物质代替的时候……他的身体就是一个不坏的身体了。”[4]


为此,大法弟子相信自身“业力”大,要想“圆满”只有按照李洪志的诸如“师父给消业”、“遭罪是还业债”、“消业净化走向圆满”等要求去做,即使身体有病也认为那是“消业”、“净化身体”而不去医治,甚至有的认为修成了“不坏的身体”,绝食、跳楼都不会有危险,而一旦丢弃了宝贵的生命,还以为是“圆满”了。如法轮功人员
张益东,为“消业圆满”,得了癌症也不去医院治疗,但至死李洪志也没让她圆满。临死前张益东跟自己的亲姐姐道出自己的心声:“(我)要过正常人的生活。”(见案例六)法轮功人员马祥金,认为自己已经修成了“金刚不坏之躯”,跳楼向世人显示大法的威力,然而到头来,落得终身残疾,也未见其圆满。

 

二、放下名利情圆满


为让大法弟子誓死不移追随自己,李洪志说:


“这个情要是不断,你就修炼不了。”[5]


“修去名利情,圆满上苍穹。”[6]


放下生死就是神,放不下生死就是人。”[7]


当然,李洪志知道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说,放下“名利情”是很难的,所以他又说:


“其实,你们感到在常人中的名、利、情受到伤害而苦恼时,已经是常人的执著心放不下了。你们要记住啊!修炼本身并不苦,关键是放不下常人的执著。当你们的名、利、情要放下时才感觉苦……抓住肮脏世界里那些肮脏的东西不放,甚至损失一点还痛苦的不行。”[8]


“作为一个修炼的人,你就不能混同于常人……人有七情六欲,为情活着,你在逐渐地看淡这些,逐渐地放下这些,在修炼过程中你直至把它完全放弃。”[9]


既然情是修炼的羁绊、“圆满”的障碍,那么谁放不下情,谁就圆满不了。


为此,练习者想尽一切办法放弃人间的各种情,尽管在放弃时极其艰难,还是要想尽一切办法“过情关”。可是,人非草木,谁能无情,迄今为止有哪个大法弟子真的能放下人间情?如果大法弟子真的能放下“人间情”,还能不能放下对李洪志、对大法的情?


所以说,按李洪志的说法,有情之人,“圆满”渺茫。其实,李洪志要大法弟子放下名利情,就是要弟子只能痴迷他的法轮功。如法轮功人员郭荣,“放下名利情”为“圆满”,到头来不仅没能“圆满”,反而差一点使他众叛亲离。正如他自己所说:“
李洪志鼓吹的放下名利情,确实是害人的毒药,一度使我变得冷酷无情,还差一点儿使我变成了废物!”



[1]李洪志:《转法轮》

[2]李洪志:《转法轮》

[3]李洪志:《转法轮(卷二)》

[4]李洪志:《转法轮》

[5]李洪志:《转法轮》

[6]李洪志:《哄吟》

[7]李洪志《澳大利亚法会讲法》1999523日)

[8]李洪志经文《真修》(1999522

[9]李洪志《1997年在纽约讲法》(1997323

 

 

三、禁欲圆满


李洪志在要求弟子放下“名利情”的同时,特别强调要放下“夫妻情”,主要指“禁欲”。他说:


“不去掉情、欲,不放下常人心是修炼不好的,你必须在常人中把各种不好的思想全部去掉,你才能提高上来。只有放弃人间的一切情爱和欲望,才能上层次,才能达到最高境界。”[1]


“执著于色,则与恶者无别,口念经文贼眼相看,与道甚远,此乃邪恶常人。”[2]


李洪志要求弟子“禁欲”圆满,而有七情六欲的正常人,要天天忍受“饥渴”,如果不“禁欲”,圆满也就无望。这是扼杀人性。如法轮功人员晓梅,认为迟迟放不下情色欲望,必然影响修炼,甚至还会沉沦在地狱中,为了禁欲,她只好选择了离家出走。

 

四、向内找、去执著圆满


“修得执著无一漏”[3],这是李洪志多次对大法弟子提出的要求。而事实上,又有几个大法弟子修得执著无遗漏呢?


李洪志让大法弟子放下一切执著(包括身体和生命),他说:


“其实这也是到了放下最后执著的时候了。作为一个修炼者你们已经知道了,也做到了放下一切世间的执著(包括人体的执著),从放下生死中走出来了。”[4]


而大法弟子真的放下一切执著(包括身体和生命),仍不见“圆满”的时候,李洪志就提出“向内找”的言论。他说:


“有问题向内找,这是大法弟子与常人的根本区别。”[5]


那么怎么找呢?什么是应该放弃的执著呢?李洪志说:


“人在世间养成了许多观念,以至被观念带动着,追求着向往的东西……那些所谓美好的向往与愿望也就成了永远也得不到的痛苦执著的追求。”[6]


“人类社会是修炼的好场所,是因为这里的一切都会使人执著,因而能走出来,去除一切对人类社会的执著,才伟大、才能圆满。”[7]


“整个人的修炼过程就是不断地去人的执著心的过程。”[8]


按照李洪志的“向内找、去执著圆满”论述,只要是人追求的,如幸福生活、美好感情、健康身体等等,都是“执著”,大法弟子只要活着就有执著心。由此看来,大法弟子到死也找不完自身的“执著”,而“执著”不去何以“圆满”?


无奈修炼者只能不断地“向内找”。而找来找去,使人失去正常的思维,失去正常的辨别能力和分析能力,以至于:


“理智不清”——一心想修得“圆满”,只能对李大师顶礼膜拜,只能对法轮大法痴迷入骨。于是有的弟子有病不医,被病魔夺去了生命;有的弟子练功练到精神崩溃,甚至行凶杀人;有的弟子为了增强功力,搞男女双修,聚众淫乱。


“神神叨叨”——认为自己来自宇宙(元神生人),漠视亲情,六亲不认(人间无亲人),甚至把杀人看成是“为圆满度人”。


“失去理性”——“向外看”说是“政府迫害”、“向外求”说是“忍无可忍”,甚至失去理性地杀人“除魔”。


就是这些精进的大法弟子,也逃脱不了李洪志在新经文中说要被淘汰掉的命运:


“正法在最后阶段了,宇宙中那些干扰的因素也在从学员中拉出那些不能够精进的,例如:一、理智不清的,二,神神叨叨的,三、执著心不去,越来越膨胀,造成强烈的向外看、向外求,失去理性的。”[9]


法轮功人员王进东一家在李洪志所谓“修炼的过程就是修去常人执著心的过程”的精神支配下,一个曾经令人羡慕的小家庭开始逐渐远离正常生活,一步步受制于法轮功的精神控制。其妻
何海华喜欢看电视,王进东听信李洪志“时间不多了,要精进时修”的鼓噪,就不让她看。其妻喜欢看杂志,王进东就说“不如看大法”,连其妻子爱吃辣椒,都变成“执著”要一同去掉。练功前,活泼开朗的女儿王娟爱唱歌、爱美容。练功后,王进东认为这些都是“执著”,必须要放弃。在父亲王进东的影响下,她开始拼命压抑自己,封闭自己,“笑不敢笑,唱不敢唱”。2001年1月23日,在李洪志一遍遍“放下最后执著”的鼓噪下,沉醉在虚无缥缈的“升天”、“圆满”美梦中的王进东等人终于制造出了震惊世界的“天安门自焚”悲剧,造成了两死三重伤的严重后果。到头来,王进东等法轮功练习者为“圆满”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1]李洪志:《转法轮》

[2]李洪志经文《修者忌》(1996415

[3]李洪志:《洪吟》

[4]李洪志经文《去掉最后的执著》(2000812

[5]李洪志:《转法轮》

[6]李洪志经文《走向圆满》(2000616

[7]李洪志经文《不政治》(200164

[8]李洪志:《转法轮》

[9]李洪志经文《淘沙》(2008226

 

 

五、放下生死圆满


李洪志说:


“放下生死就是神,放不下生死就是人。”[1]


“无论他们被关押或为坚修大法而失去人的生命,他们都是圆满。”[2]


在李洪志的歪理邪说中,“圆满说”是一个最具欺骗性的谬论。在李洪志许诺“圆满”有诸多好处的诱惑下,“圆满”成了法轮功练习者唯一的追求。大法弟子为追求“圆满”泯灭人性,抛弃亲情,践踏法律,甚至置自己的生命于不顾,采取自焚、剖腹等种种极端手段,放弃人间的一切执著(包括生命),铤而走险。如:


重庆市开县天白乡工商所职工高恩成于1997年和妻子开始练习法轮功,坚信李洪志讲的练习法轮功到达一定程度,会“返本归真”、“死后升天”。1998年11月6日上午10时,他在自家楼上怀抱儿子高雄从四楼跳下。高恩成因抢救无效死亡,小孩经抢救脱险。


1998
年8月29日晚,四川省宜宾市芙蓉矿务局杉木树煤矿职工王玉芝在家中对丈夫说:“我要升天了,数九下就要上天,飞了。”并躺在地上数“1、2、3……”数完以后,她没有飞起来,神情呆滞,第二天在家中上吊身亡。


法轮功练习者陷入了李洪志许诺的“圆满”美好幻想中,相信“死后会去天国”,死亡只不过是“抛弃一个肉身而已”,其结果葬送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1998
年7月10日,练了4年“法轮大法”的冯少宝悬梁自尽。冯少宝曾是南京新华船厂的工人,他曾在练习法轮功笔记中写下的这样的话:“谁是我们的亲人,我们的真正父母在天上看着我们,看着我们回去,我们大家都想回去。”冯少宝临死前曾对他的妻子说:“如果我走后48小时还不回来的话,我肯定已经到了‘天国’了。”[3]

 

六、救度众生圆满


为弥补放下生死也圆满不了的承诺,李洪志于2002年3月在“北美巡回讲法”上又推出了“救度众生圆满”:


“个人圆满对于你们来讲不算什么,你们的修炼绝不是为了个人简简单单的圆满问题。”[4]


此后,这种论述又得到新的补充。2002年7月,李洪志在“华盛顿DC国际法会讲法”上说:


“你们的圆满在你们现在来说就是第一位的。当然你们的圆满中也溶着你们对大法的负责、普度众生。”[5]


2003
年4月22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上说:“大家已经知道了,大法弟子走过了圆满的那个过程,而历史今天赋予大法弟子更大的责任,不是你个人的解脱和圆满,而是救度更多的众生,所以才配当大法弟子。”[6]


2004
年11月21日,李洪志在“纽约国际法会讲法”中又强调说:“不久的将来一切都会发生改变,但是作为大法弟子来讲,圆满之前你们不能有任何波动……你们修炼的目的不只是为了个人的圆满,你们要普度众生,你们也在帮助未来众生开创未来。”[7]


2007
年7月22日,李洪志在“美国首都法会”上说:“除了你们个人在走向最后圆满的路上所要经历的、所要开创的,你们最主要的、也是现在最大的事情就是救人。”[8]


为此,按照李洪志的这种诠释,任何一个大法弟子都不仅仅是在为自己修炼,而是在为他们所代表的无数个庞大天体里的众生修炼。所以哪一个弟子没修好,就意味着他所代表的那个庞大天体里的众生都将落得一个万劫不复的下场。


弟子要想“圆满”,就得“普度众生”,众生没有度完,弟子自然不可能“圆满”,而世界有60多亿人,不知何时能救度完?!


李洪志将“普度众生”作为弟子“圆满”的条件和要求,从论述上已经完成了他的“个人圆满”向“共同圆满”的过渡,又一次使得他的承诺有了新的寄托。然而,也再一次让法轮功弟子“圆满”变得遥遥无期。

 

七、除魔铲除邪灵圆满


李洪志说:“这件事情在当初就知道旧势力会干扰。看上去是无序的,其实是非常有序的。在世上我们学员所遭受的各种魔难考验,也恰恰是这个旧势力所安排的”,“邪党在世间发动迫害法轮功,而且干扰影响世人,使世人不能看清真相,因此它就成了最邪恶的灵”,“近一年多来,修炼人出现的一切‘病症’及各方面的种种干扰,基本上都是共产邪灵及它的因素干的。”[9]


由此看来,李洪志为了推卸弟子迟迟不能“圆满”的责任,又臆造了根本不存在的“旧势力”和“正”、“邪”两大神灵阵营,将不能“圆满”的责任推到了莫须有的“旧势力”身上。


而在现实生活中大法弟子如果不如意,或比较自卑和苦闷等,希望寻找解脱,就可能不惜代价,追求尽快修成圆满,摆脱窘境,达到“大自在”境界。当他们期盼的“圆满升天”遇到李洪志臆造出来的“魔”干扰的时候,“除魔圆满”就成了他们的唯一选择。


而如何除魔呢?李洪志说:


“如果邪恶已经到了无可救无可要的地步,那可以采用不同层次的各种方式制止、铲除。”[10]


在“华盛顿DC国际法会”上,李洪志则称最大障碍则是“法律和现政府”。[11]


为此,有的大法弟子视干扰学法的人为“魔”,为铲除邪恶,清除魔的干扰,“往高层次上修”,采用“不同层次的各种方式制止、铲除”,致使很多无辜的生命遭到伤害。2002年4月22日,黑龙江省伊春市的法轮功人员关淑云实施所谓的“除魔”,竟然当着几十人的面,亲手将自己的女儿不满9岁的戴楠活活掐死!



[1]李洪志《澳大利亚法会讲法》(1999523日)

[2]李洪志经文《严肃的教诲》(2000926

[3]《人民日报海外版》2001年3月22日《因修炼“法轮功”受害案例选编》

[4]李洪志《北美巡回讲法》(20023月)

[5]李洪志《华盛顿DC国际法会讲法》(2002722

[6]李洪志《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2003420

[7]李洪志《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20041121

[8]李洪志《2007年美国首都讲法》(2007722

[9]李洪志《美西国际法会讲法》(2005226

[10]李洪志经文《忍无可忍》(200111

[11]李洪志《在华盛顿DC国际法会上讲法》(2002722

 

 

第三章 “圆满”的结果

 

一、“圆满”后可以“元神升天”


李洪志说:


“改变本体。在改变的过程当中,人的细胞逐渐地被高能量物质代替的时候……最后完全被高能量物质代替的时候,那么这个人的身体已经完全转化成另外一种物质身体了。那种身体就像我讲的走出五行了,不在五行中,他的身体就是一个不坏的身体了。”[1]


“(功)直接在你元神身上带着,生带的来,死带的去……也就是说,你舍弃的是不好的东西……得到的……就是层次的提高,最后得正果,功成圆满。”[2]


“人的元神是不灭的。”[3]


“在其他空间里存在的这个身体都没有死掉”,“人死亡了只是你最大一层分子,就是人的躯壳,表面这层分子在这个空间中死亡了,脱掉了,而你真正的由微观物质构成的身体怎么会死亡呢?”[4]


“在被迫害中哪怕真的脱去这张人皮,等待大法修炼者的同样是圆满。”[5]


“在这个宇宙当中,过去有许许多多修炼形式和不同天体的天国世界,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他们都不要身体的。不是说都视肉身那么好,很多天国根本就不允许你带身体回去的。你们带回去就等于破坏了那里的法。”[6]


既然修炼到最后,身体已经变成“金刚不坏的身体”,而圆满又可以不要身体,并且丢掉身体是一种解脱,那么为圆满而跳楼、跳河、绝食自杀的弟子,还有什么可惧怕的呢?
2001年1月23日,陈果、刘思影等7名来自河南省的法轮功人员在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造成2人死亡,3人严重残废。自焚参与者刘葆荣说:“‘圆满’就是去‘天国世界’,是很好的事情,是瞬间的,不会有痛苦感觉的。……(天国世界)就是金子铺地,路是金子的,鸟是金子的,什么都是金子的,人体也是金的。”陈果说:“当时觉得自焚并不可怕。因为这样就能‘圆满’了,就能去天国世界了。《转法轮》上说的,天国世界特美好。”当医院里护士问刘思影:“怎样才能到天国呢?”刘思影回答说:“肉身留下,元神离开。”刘春玲、刘思影母女自焚了,可她们照样还是圆满不了。

 

二、“圆满”后可以“白日飞升”


李洪志承诺:


“我们这一门要去法轮世界的,我是要采取这个办法——白日飞升。……我们有许多人用常人的思想想:噢,这白日飞升多好啊,叫人看看我飞起来了。你是常人之心想神的事情,这是绝对不行的。就是说圆满的时候,自有圆满的办法。但是我们这次圆满,我告诉你这么多的人,我一定会给不相信的人留下一次深刻的教训。所以未来我的弟子圆满,很可能是一次人类社会永远都难以忘怀的壮观景象。”[7]


“我想在你们圆满的时候给人类带来一个壮举……叫所有大法弟子不管要不要身体,都带着身体飞上天,不要身体的在空中虹化掉,然后飞走。……人不相信神,让神真实地体现给人看。”[8]


“人在死亡的那一瞬间没有害怕的感觉,恰恰相反却突然感觉到有一种解脱感,有一种潜在的兴奋感;有的人觉得自己一下子没有身体的束缚了,轻飘飘地非常美妙地飘了起来。”[9]


既然圆满后没有身体的束缚,能够非常美妙地飘起来,并且世人都能看见,那么大法弟子就会为这美妙壮观的圆满不惜一切。然而,自李洪志初次提出圆满,距今已有十余年,有谁看到了白日飞升的壮举?又有哪个大法弟子感受过白日飞升的美妙?!


重庆市双石镇居民龙刚自从修炼法轮功以后,成天想着“圆满”,经常说地球就要毁灭,声称自己能在空中白日飞升。1997年7月17日凌晨,他抱着自己6岁的孩子,口中念念有词,挣脱家人的阻挡,一路飞奔,纵身跳下双石桥。龙刚的家人和邻居们赶紧下水救人,儿子因及时救出脱离了危险,龙刚却永远告别了人世。[10]原法轮功人员崔巧云说:“现在我明白了,所谓的‘白日飞升’纯粹是骗人的把戏。如果李洪志真的是千年不遇的‘佛’,如果能‘飞升’的话,李洪志也不用躲在美国苟延残喘了。这么多年,有哪位大法弟子白日飞升啦?!”

 

三、“圆满”可以看到“另外空间”美妙景象


李洪志说:


“随着大法的深入实修,有许多弟子相继开悟、渐悟,会看到另外空间真实、壮丽、殊胜的美妙景象。”[11]


“法轮世界更美。”[12]


“极乐世界树是金的,地是金的,鸟是金的,花是金的,房子是金的,连佛体都是金光闪闪的。”[13]


“另外空间、法轮极乐世界”,这些虚幻的场景,怎么证实它的存在?又有谁能够看到它的存在?因此,“另外空间圆满”只能是个虚幻的,看不见摸不着的景象。


不过,按照李洪志的这种“圆满”结果,似乎确有大法弟子已经圆满。


1998
年7月4日,法轮功海南辅导总站副站长陈勇等8位法轮功骨干,乘车从海口到三亚传播法轮功途中发生车祸,陈勇等7人当场死亡,张一军重伤。7月5日,李洪志给海南法轮功辅导总站站长蒋晓君写了一封亲笔信,称:“圆满时由于他们世界的特点是不要肉身的,所以就造成了圆满方式不同,……大法弟子中只有去法轮世界的才会带转化后的肉身而圆满的,师父知道你们的心,其实你收到我的信后,我那八个弟子已经圆满在他们的不同的世界里了。”[14]

李洪志称已经“圆满”的8名弟子中,张一军却生还了,并且至今已经放弃了法轮功。看来死了或者远离法轮功也都能叫“圆满”,似乎令人费解。



[1]李洪志:《转法轮》

[2]李洪志:《转法轮》

[3]李洪志:《转法轮》

[4]李洪志《长春辅导员法会上讲法》(1998726

[5]李洪志经文《大法坚不可摧》(2005101

[6]李洪志《长春辅导员法会上讲法》(1998726

[7]李洪志《在瑞士法会上讲法》(1998945日)

[8]李洪志《欧洲法会讲法》(199853031日)

[9]李洪志:《转法轮》

[10]人民网《因修炼“法轮功”受害案例选编》

[11]李洪志经文《正性》(199672

[12]李洪志:《转法轮法解》

[13]李洪志:《转法轮》

[14]凯风网《唯一被李洪志“钦定圆满”的原大法弟子今昔谈》

 

 

第四章 “圆满”的时间

 

李洪志许诺听他话的大法弟子能够“圆满”,那么,究竟能在什么时间圆满呢?有没有已经圆满了的?


李洪志关于“圆满”的时间有一个发展演变过程,虽然早期在圆满时间概念上有些含糊,如李洪志的“‘实修两年’圆满”、“最后一次圆满的机会”等含糊概念,但“十年圆满”是李洪志最为明确的时间概念。“十年圆满”论也是李洪志重要的欺骗和控制手段,对大法弟子影响最为深远。因为李洪志曾信誓旦旦地许诺他的追随者,修炼法轮功可以最简短的方式(简单到只需信法轮功、买他的书反复读,时间短到十年之内就可以圆满;相比之下,其他各种宗教也好、“修行”也好,再也没有比李洪志许诺的圆满更简短的方式了)、成批量地成仙成佛(李洪志许诺所有的弟子都可以圆满)。但随着十年修炼时间的到来,大法弟子“十年圆满”梦即将破灭,也因此迫使李洪志在“北美巡回讲法”中千方百计把“个人圆满”变为“众生圆满”来圆谎。

 

一、刚“出山”时,李洪志没有确定圆满的时间


1992
年,李洪志开始“出山”传法,在他的所谓经文《论语》中提到了“圆满”:


“如果人类能从新[1]认识一下自己和宇宙,改变一下僵化了的观念,人类就会有一个飞跃。……千古以来能够把人类、物质存在的各个空间、生命及整个宇宙圆满说清的唯有‘佛法’。”


随后他在《同化》一诗中写道:


“经修其心,功炼其身;他日圆满,真善忍存。”[2]


1993
年2月18日李洪志在《学大法》一诗中写道:


“根基为先天之条件,正悟为上士之慧因。存真善忍心中有道,修法轮大法可圆满。”


在这一时期,李洪志并没有规定多少人在何时何日圆满,只是把圆满作为一种修炼的理想。


可在1996年后,李洪志多次暗示“个人圆满临近”。

 

二、“实修两年”


“学大法的实修时间是有限的。”[3]


“我传法两年,给弟子们实修两年。”[4]


“目前一大批学员圆满和将要圆满了,人修成圆满,这是一件多么严肃的事,世间没有比这更殊胜、更壮丽、更伟大的事了。”[5]


“开悟也叫慧悟,我们大法叫开功,也就是一个人已经修炼圆满了,完成了所有的修炼过程,将要去天国世界了。……因为目前有一部分学员是从很高层次来得法的,所以人们会很快开悟,我所说的给学员两年的修炼时间是指这部分弟子。但是我们大法的所有弟子在实修中确实层次提高很快,也有许多很快会开悟,是过去修炼人不可想象的。希望大家安下心来,不断精进,持之以恒。圆满一个,我接送一个。”[6]

 

三、“最后圆满的机会”


1999
年4月25日,上万名法轮功人员围攻中南海。因为李洪志特别指示王治文、姚洁在通知各地学员到中南海来时,强调一定要告诉学员“这是最后圆满的机会”。[7]


上万人围攻了中南海,可是他们没有圆满。1999年7月22日,中国政府依法取缔了法轮功,他的追随者对圆满产生了怀疑。对此,李洪志这样辩解:


“即使这样,在众多真修弟子遭受严重困难的情况下,一再延长结束的时间,等待着这些人认识自己的根本执著,因为其中有很多人是有缘人,而且是有希望圆满的。……大法已经圆满了宇宙中的一切。……弟子们等待着圆满,我也不能再等下去了。”[8]


“大家想一想,过去一个修炼的人经过一生的修炼,甚至于几生的修炼,可是我们今天在短短几年中就要人圆满,承受过程只是一瞬间,而且时间是推快的。”[9]


四、“十年圆满”


此后,李洪志一再暗示,圆满即将到来,并于2002年5月19日在其经文《大法之福》中给出了十年圆满的具体承诺:“为师十年传大法,仅世间定数已大动,历史定下彗星之灾已过,三次大战已免,九九年天地成住坏灭之忧已不复,法正人间在即。”


《大法之福》的发表与李洪志十年前刚出山传法时发表的《论语》相距时间正好十年,因此,李洪志说“为师十年传大法”,“法正人间在即”,即“圆满”在即。


李洪志的《大法之福》意在昭示大法弟子们“十年圆满”即将到来,这就是李洪志的“十年圆满论”。从此,法轮功成员始终认为“十年圆满”,并为就要到来的“圆满”加快了迎接准备。


但是,大法弟子们一时的兴奋很快随时间的流逝而消逝,因李洪志许诺的“十年圆满”无法兑现而变得焦躁不安。为了圆谎,2002年3月,李洪志在“北美巡回讲法”上又改变了说法:


“不要怕时间长,我告诉大家,基督教被迫害三百年以后才起来的。带有重大使命的大法弟子还不如一个普通修炼者吗?关键是我们怎么样去认识问题。我问问大家,救度众生再有十年,你们还干不干?”[10]


可以看出,李洪志在说“我问问大家,救度众生再有十年,你们还干不干?”时,也事实上为他曾经许诺的“十年圆满”留下了证据。“不要怕时间长”,也意味着曾经许诺的“为师十年传大法”、“法正人间在即”,即“十年圆满”的彻底破产。


“在这个期间为大法做了好事的常人,就在这个关键时刻,这个人都可以圆满成神,何况你在修大法。”[11]


“在正法中,整个宇宙基本上已经快做完了……旧的宇宙和新的宇宙之间,新的宇宙越来比重越大,正完法的越来越多……基本上新的宇宙已经很完整的快成就完了……这些东西都解决完了之后,那最后正法就结束了。”[12]


“亿万年的安排,今天是最后的时刻……你们是走过来的大法弟子,你们是即将圆满的大法弟子……目前,随着整个正法形势不断往前推进,表面空间看上去就像一捅即破的感觉了,已经所剩很少了……我们在修炼中已经走到从困难中走出来,走好最后的路。”[13]

 

五、李洪志把“个人圆满”变为“众生圆满”


李洪志承诺的“十年圆满”过去了,追随者没有如期“圆满”。尽管李洪志还在用“圆满”诱惑大法弟子,但这时的圆满已经没有具体时间,变得遥遥无期。


在大法弟子日夜期盼的个人“圆满”无法实现时,对李洪志的怀疑开始不断增加。2002年3月,李洪志又抛出了“众生圆满说”——大法弟子的修炼是为了救度众生,个人圆满、个人修炼已结束了:


“你在救度着更多甚至更大的其他天体中的众生”,“所以大法弟子的责任哪,不是为了个人圆满,而是在证实法中救度众生,那才是大法弟子的历史使命。”[14]


李洪志又在宣扬,只有那些众生都圆满了,你个人才能圆满。通过推出“众生圆满说”,李洪志把“圆满”在时间无限期地延长,空间上无限制地延伸,从而把练习者拖入永无止境的“修炼”深渊中。

 

六、李洪志对“圆满”时间进行辩解


2004
年11月21日,在“纽约国际法会”上李洪志这样对弟子说:“你们修炼的目的不只是为了个人的圆满,你们要普度众生。”[15]


——李洪志将原来“圆满的最后时刻”又变成了“救度众生”的开始之时!


2005
年2月26日,在“美西国际法会讲法”上,李洪志又说:“‘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的责任就非常的大……事最后还没有做完,对于个人修炼来讲,每一步可能都是每个大法弟子能不能圆满的关键。”[16]


——李洪志又开始变换手法,要求弟子想个人圆满就得把他说的所谓“事”做完。


2006
年5月27日,李洪志在致“乌克兰法会”的信中这样说:“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圆满是大法造就新宇宙的大觉者,责任也就更大。在你们的修炼进程中,自然就容汇了救度众生、解体邪恶与旧因素干扰的使命。”[17]


——这时候李洪志又要求弟子们要完成“救度众生、解体邪恶与旧因素干扰的使命”,如此才能圆满!


2005
年2月26日在“美西国际法会”上讲李洪志说:“这件事情在当初就知道旧势力会干扰。……在世上我们学员所遭受的各种魔难[18]考验,也恰恰是这个旧势力所安排的。”[19]


——这就把圆满不了的责任推给了所谓的“旧势力”。


2008
年2月26日李洪志在《淘沙》“经文”中说,有弟子“理智不清的”,有弟子“神神叨叨的”,有弟子“执著心不去,越来越膨胀,造成强烈的向外看、向外求,要被淘汰的”。


——原来许诺弟子都可能圆满的,现在开始要淘汰一部分大法弟子!


2008
年5月24日李洪志在“纽约法会”上又说:“无论你是出自于为救度众生,出自于为证实法,或者是出自于为个人的修炼提高,魔难是一样的,不会因为你觉的我是在为大法做什么、我是在为救度众生做什么,这个魔难就应该让路。”[20]


——这就要求有太多魔难的大弟子,要圆满就得按照李洪志的要求“向内找”、“反理修炼”。

时至今日,李洪志的追随者没有一个像他说的那样带着身体或者不带身体在天空中遨游,成为“佛道神”。生老病死是人生的自然规律,谁也无法逃脱。从古至今有多少人走入修炼,然而除了传说以外,有哪一个是能够证实达到长生不老,或者是白日飞升的?相反,因追求“圆满”、“升天”、“成仙成佛”,有许多人自杀自残。



[1]李洪志经文中有许多错别字,如将“重新”写成“从新”

[2]李洪志经文《同化》(19921118

[3]李洪志经文《惊醒》(1996527

[4]李洪志经文《给大法石家庄总站的信》(1996626

[5]李洪志经文《大曝光》(1996828

[6]李洪志经文《何为开悟》(1996926

[7]新华社1999813《李洪志策划指挥“4·25”非法聚集事件真相》

[8]李洪志经文《走向圆满》(2000626

[9]李洪志《北美大湖区法会讲法》(20001218

[10]李洪志《北美巡回讲法》(20023月)

[11]李洪志《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2004年1月21日)

[12]李洪志《加拿大法会讲法》(2006年5月28日)

[13]李洪志《2008年纽约法会讲法》(2008524

[14]李洪志《北美巡回讲法》(2002年3月)

[15]李洪志《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20041121

[16]李洪志《美西国际法会讲法》(2005226

[17]李洪志《致乌克兰法会》(2006年5月27日

[18]“魔难”原文如此

[19]李洪志《美西国际法会讲法》(2005226

[20]李洪志《2008年纽约法会讲法》(2008524

 

 

结 语

 

本文通过以上四个部分的剖析,从李洪志对“圆满”的主要论述中,人们也许能明白为什么圆满对大法弟子有极强的诱惑力;从李洪志“圆满”的方式中,人们也许能看出圆满对大法弟子来说是极其渺茫的;从李洪志“圆满”的结果中,人们也许能看出大法弟子圆满的虚幻性;从李洪志“圆满”的时间中,人们也许能看出李洪志“圆满说”的欺骗性。


李洪志许诺大法弟子的“圆满”到底是什么?


天安门自焚案的组织者薛红军说:“圆满是一个肥皂泡,对没明白的人来说,是一场美梦;对明白的人来说,是一场噩梦!”


在那次自焚中烧得面目全非的
王进东对今天仍在痴迷法轮功的人发出了呼吁——


“猛醒吧,不要像我这样等吃尽了苦后再后悔,那样代价太大了!李洪志的‘圆满’不过是个弥天大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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