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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文”:荒谬绝伦的歪理邪说

作者:王来法 · 2007-11-23

第五章

“新经文”:荒谬绝伦的歪理邪说

 

  李洪志一再地宣称,只有他才能通晓真理,他讲的都是不容置疑的真理。而那些痴迷的“法轮功”分子,也都把李洪志的所谓“新经文”奉为绝对真理,认为它具有最高的权威和真实性,不光自己死心塌地地相信,还不允许别人有丝毫的怀疑。他们认为,李洪志是一切事物、一切说法的最终裁决者,对李洪志的任何怀疑和否定,都是不允许的,都是“邪恶”的。

 

什么是真理,真理的标准又是什么?纵观整个哲学史,在这个问题上,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是融贯论的真理论,一种是符合论的真理论。从泰勒斯到费尔巴哈的西方传统哲学家都倾向于符合论的真理论。按照符合论的真理论,真理是主观认识和客观现实的一致或符合,就是说,真理必须是客观现实的反映,而且必须是和客观现实一致的反映。到了近代,在哲学发生所谓“认识论转向”之后,又出现了融贯论的真理论。按照融贯论的真理论,真理必须是自相融贯的理论,就是说,真理的标志是观念的清晰明白,观念间的推论不包含逻辑矛盾,这是真理的标准。此后,融贯论的真理论与符合论的真理论展开了论争。随着论争的深入,双方出现了融合的趋势。

 

建设性的后现代主义主张融贯论和符合论的统一。“全部哲学都是为了对被观察到的事物获得某种自洽一致的理解所进行的努力。”因而它的发展就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求始终一贯的自洽性,一是要求能够说明被观察到的事物。要实现这两方面的统一,首先要对自己提出的哲学理论做逻辑上的解剖分析,看它是否有前后不协调和背理之处。若有,则违反了连贯论,理论肯定是错误的,那就用不着同事物作比较了。若没有,那就要将理论同被观察到的事物作比较,如果比较的结果是二者相符合,理论就算暂时站住脚了。这就是说,真理必须具备逻辑的一贯性和与客观事实的一致性。前者是可以通过逻辑的方法加以检验的,后者是可以通过理论与现实的对比加以检验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是实践,因为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是连接主观观念与客观现实的唯一桥梁,只有通过实践才能把主观观念与客观事实联系起来,加以对照,从而判定主观观念与客观事实是否一致及其程度。马克思主义哲学还认为,逻辑检验是实践检验的重要辅助手段,又是依赖于实践检验的。

 

运用上述标准进行检验和分析,我们完全可以得出结论:李洪志的所谓“新经文”充满了矛盾,是彻头彻尾的歪理邪说。

 

 

第一节  杜撰的、漏洞百出的歪理邪说

 

一、关于宇宙及其演变的邪说

 

虽然李洪志百般地贬低传统的宗教,甚至矢口否认“法轮功”是宗教,但是在宇宙万物的由来问题上,李洪志还是拾人牙慧,鼓吹神创宇宙论。不同的是,李洪志把自己当作最高的神,宣称宇宙万物是由他创造的,他掌握了宇宙万物包括人类的命运。

 

李洪志多次宣称,宇宙是由神创造的,实际上就是由他李洪志创造的,(2002年12月7日,《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而他创造宇宙万物要比基督教所说的上帝创造世界还要容易得多。上帝创造世界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而李洪志则“一念”就造成了不同层次的宇宙、天体、苍穹、大穹的生命。(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

 

李洪志还说,有许多的宇宙体系,我们所在的是中心宇宙体系,人类就生活在这个体系的最低层,是最无能的生命。(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可是,为什么会有许多的宇宙呢?为什么我们所在的宇宙是中心呢?为什么生活在中心宇宙的人类是最无能的呢?这里有什么逻辑关系呢?李洪志没有任何的解释。

 

李洪志还说,宇宙是分层的,从最高层到最低层,每一层都有无数的生命,不同层次的生命是彼此对应的。看起来李洪志的宇宙是层状结构的,就像现代都市里的摩天大楼一样。这种说法,不仅违背科学事实,从逻辑上讲也没有任何的理由。

 

李洪志还说,宇宙每一层次的生命都有正和负。世间有人有鬼,上层有佛有魔,更上层也有正有负。正因为如此,每做一件好事,就会出现同样程度的坏事。(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如此说来,做事情和不做事情是一样的,劳神费力地做事还不如不做事;世界既好不到哪里去,也坏不到哪里去。既然如此,宇宙又何来的什么“成、住、坏、灭”呢?李洪志及其弟子又何必“洪法”呢?

 

李洪志说,盘古是神,他的身体就是我们这个小宇宙。由盘古的身体构成的这个小宇宙生成后,就有了地球。地球上原先是由外星人居住的,后来地球上出现了神造的人。阿拉伯人在成吉思汗占领阿拉伯地区之前是白人。人住在宇宙的最低层,也就是表层,为了“正法”,在小宇宙的表层划分为三界。“正法”开始时,三界外的神进入三界转生为人,于是出现了“人皮神”,而神造人的元神就留在阴间了。披着人皮的神修炼得好的,就可以归于原位。(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

 

那么,宇宙到底是由神创造出来呢?还是由盘古的身体构成的呢?这两种说法的意思显然是不一样的。并且,如果宇宙是由盘古神的身体构成的,那么它怎么会有“成、住、坏、灭”呢?如果盘古有“成、住、坏、灭”,那它还是神吗?再说,既然居住于地球上,怎么能叫外星人呢?说地球上后来出现了神造的人,岂不是说原来的所谓外星人不是神造成的吗!那为什么要说宇宙万物都是神创造的呢?成吉思汗什么时候占领阿拉伯地区,说阿拉伯人以前是白人有什么根据。人既然是由李洪志这一最高的“神”创造的,那李洪志为什么听任其他的那些神占据“人皮”呢?为什么要让他自己创造的人的元神留在人间呢?

 

李洪志宣称,天上有无数的神,而他自己则是其中的最高神,这显然是违背科学的。现在,人类的天文观察范围已经扩大到100亿光年,可是人类从没有发现神的踪迹。李洪志为了逃避科学的检验,就狡辩说:宇宙众生所说的地不同于“常人”所说的地,宇宙众生所说的天也不是“常人”所说的天。在宇宙众生眼里,由分子组成的东西是地,由更微观的粒子组成的境界才是天;地不是地球,也不是圆的,天是人无论如何也看不见的。天上的神也是人无论如何也看不见的。因此,科学家说没有看见天上的神,并不能说明天上没有神。(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李洪志这番说辞的实质是通过鼓吹不可知论以对抗科学,为邪教保留地盘。但是,如果神是不能被人以任何方式观察到的东西,那我们如何证明它的存在呢?李洪志并没有告诉我们。再说,即使是现在的科学技术水平,我们人类也绝对不是只能看到由分子构成的事物。还有,现代科学告诉我们,分子以及由分子组成的一切物体都是由更微观的粒子组成的,那么,用李洪志的话来说,岂不是天就在地里,而神也就住在地里啦!

 

李洪志继续说,盘古的身体有“成住坏灭”的过程,因此宇宙也是这样,就像人的身体一样。目前这个小宇宙已经到了坏的时期,已经衰老得不行了。(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宇宙也有“成住坏灭”,现在已经退化得很厉害了,马上就要爆炸了。(2002年6月7日,《在2002年波士顿法会上的讲法》)很显然,李洪志这是为他的所谓“宇宙正法”寻找理由:宇宙已经不行了,再不采取措施它就要完蛋了;我搞“法轮功”是为了拯救宇宙人类,你们都应该感谢我。可是,科学告诉我们,宇宙还正年轻着,根本没有到衰老的时期。再说,按李洪志的说法,宇宙是他创造的,宇宙的命运是由他安排的。他既然不忍心宇宙毁灭,那他为什么要如此“安排”呢?如果说他本来就安排了宇宙的“成住坏灭”,而现在又要去改变这种“安排”,岂不是出尔反尔吗?这种出尔反尔的做法又怎么能叫“宇宙正法”呢?

 

李洪志说,因为宇宙变坏,所以他要“正法”。那么宇宙为什么会变坏呢?李洪志说,这是因为“高层生命”也就是神发生了变异。他们开始干坏事,于是宇宙就开始坏了。李洪志说,更高层次的更微观生命(也就是神)的变异是宇宙“正法”的“最根本原因”。(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但是,按照李洪志的说法,宇宙万物都是他李洪志创造的,他们的命运也都掌握在他李洪志的手里。既然如此,那么高层生命的变异、宇宙的变坏,归根到底都是由他李洪志造成的。他李洪志是老母猪戴佛珠——假充善人。

 

二、关于历史倒退的邪说

 

在人类的历史问题上,李洪志也编造了许多离奇而矛盾百出的故事。他在所谓的“新经文”中多次以“讲法”的形式讲述这些故事。

 

(一)人类的起源和演变

 

李洪志对弟子说,以往的地球上住的是外星人,从上一个地球开始才出现“神造人”。“神造人”是各种神按其自身的形象用物质造成的,也是受神管辖的。这种“神造人”把外星人赶跑了。他还用印度人来证明人是由神创造的。他说:印度人就是佛造的,他们的言谈举止很像佛的姿态,过去更像。(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我们知道,地球是一个专有名词,它指的就是我们生活的这颗太阳系中的行星,因此不可能有所谓“以往的地球”和“后来的地球”之分。至于神按自己的形象用物质创造人类,则完全是李洪志拾人牙慧、依样画葫芦而已。再说,说“神造人”是后来才出现的,这岂不是说所谓的外星人不是由神创造的吗?可是李洪志不是说宇宙生命都是由神创造的吗?至于说印度人是佛创造的,这更不符合事实。事实是先有印度人,后来才有所谓佛,而不是相反。

 

李洪志又说,神为什么要按自己的形象造人呢?神造人是为了“法的洪传”。因为外星人太丑陋,不配“听法”。

 

这就是说,神创造人类是为李洪志传播“法轮功”做准备的,因为李洪志的“法轮大法”只有“神造人”才配听。这种说法与佛教“众生平等”的主张是格格不入的,并且是一种目的论的荒谬主张。

 

李洪志又说,上一个地球上住的是“神造人”,也就是披着“人皮”的人,而今天的地球上住的是披着“人皮”的神,这是因为三界外的神来到三界内披上了“人皮”。早先的人的元神到了阴间,而他们的“人皮”则被来自三界外的高层生命也就是神占据了。现在的人有90%是神。(2001年6月24日,《大法坚不可摧》)李洪志还具体地编造了“人皮神”的起源:人的身体主要是一张皮,这张皮一开始很小,后来随着里面填充物的增加而不断地撑大。人死的时候,神就把皮拿走了。皮一拿走,身体就腐烂了。这个皮就被来自高层的生命穿着了,于是就有了“人皮神”。这种人虽然从面貌上讲还属于不同的民族,但是实际上他们已经没有民族的区分。(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这就是说,人皮是猪尿泡,可大可小;人皮是不朽的,所谓的“高层生命”可以把它从“神造人”身上脱下来,再穿到自己身上,由此就出现了披着“人皮”的神。人的皮为什么是不朽的呢?人既然是由神创造的,神又为什么穿“人皮”呢?

 

李洪志还说,这种披着“人皮”的神只有“大法”才能“救度”。(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可是这岂不是说只有披着“人皮”的神才适合于“法轮大法”吗?这和上面所说的只有“神造人”才配”听法”的说法岂不是互相矛盾的吗?

 

李洪志还说,现在不仅有“人皮神”,而且有披着动物皮、植物皮的神,它们也可以“得法”。(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那么,在李洪志看来,能不能“得法”到底是取决于相貌丑陋不丑陋呢?还是取决于是不是神呢?如果是前者,那为什么说披着动物皮、植物皮的神也能够“得法”呢?如果是后者,那又为什么说“神造人”是为了“洪法”呢?

 

李洪志还说,不同宇宙体系的神在不同时期来到中国,形成了不同的朝代。不同朝代的生活方式来源于不同的宇宙体系。一个朝代结束后,这个朝代的人就到其他国家转生,所以各个国家的人来源于中国的不同朝代。所以世界各国的人都是与他的“法”有缘的。那么为什么现在世界上还有那么多的民族还没有接受“法轮功”呢?李洪志说,那是因为他们现在还不配,有待进一步去培养提高。(2001年7月26日,《在华盛顿DC国际法会上讲法》)

 

总之,地球有以往的地球和后来的地球、上一个地球和现在这个地球之分,而地球上的人则经过了从外星人—→“神造人”—→“人皮神”这样几个阶段。(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2000年12月18日,《北美大湖区法会上讲法》)

 

李洪志还说,“神造人”原先是受造他们的神管辖的,后来因为要“正法”了,这些神就放弃了三界和人类,从此,“神造人”和造人的神就没有关系了。这以后,高层生命进入三界后,占了“神造人”的皮,变成了“人皮神”。“人皮神”也是人,只是他们是从高层来的。其中那些对“大法”没有罪又没有修“大法”的人就要永远在这里当人了。“证实法”的变成神,反对“法”的被清除。(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可是,李洪志不是说神创造人是为了传他的“大法”吗?既然如此,为什么真的要“正法”了反而甩手不管了呢?再说,李洪志不是说现在的人90%是神吗?怎么又说“人皮神”也是人呢?神是人,人是神,岂不是神人不分吗?既然神人不分,又说什么由人变神,还拿这去诱惑人呢?

 

(二)人类是最低层次的生命

 

如前所述,李洪志根据他对中国道教的一鳞半爪的了解,把宇宙描述成层状结构;每一层都有生命,层次越低,生命也越低级。人类生活在宇宙的最低层(有时也说是最表层),因此是宇宙中最低层次的生命。

 

为什么人类是最低层生命呢?李洪志说,这是由于组成人类的粒子最大,物质负担最重,因此,精神力量最小,既发挥不了功能,也看不清真象。而“大法弟子”的修炼就是摆脱物质,提高层次,层次越高,精神力量越大,可以用意念除害,用意念指挥人。(2001年6月14日,《什么是功能》)在这里,只要稍微有一点关于物质结构的知识的人都会知道,所谓组成人类的物质粒子最大的说法是非常荒唐的。并且,物质粒子的大小和物质负担的有无显然不是一个问题,因此所谓修炼就是摆脱物质的说法,即使在李洪志的话语体系里,也是说不通的。

 

李洪志还说,宇宙的理从最高层贯彻到最低层也就是人类;最低层的理在最高层来看是错误的;人类对理的认识最差,生命表现得也最接近于恶。(2003年6月18日,《2003年加拿大温哥华法会讲法》,2002年1月6日,《在美国佛罗里达法会上的讲法》)但是,一方面说宇宙的理从最高层贯彻到最低层,另一方面又说最低层的理在最高层来看是错误的,这显然是自相矛盾的。并且,由此也不能得出人类对理认识最差的结论。

 

李洪志还说,常人只有产生于经验的表面观念,没有主意识,这样的人思想混乱,极易受操纵。(2002年12月7日,《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又说,常人是不理智的,乱说话的,学了“法”才会慢慢地理智起来。(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李洪志还把人与所谓的神对立起来,借以贬低人类。他说,人只能看到宇宙的一个层次的某些方面,神能看到所有层次的所有方面;人只能看到一个局部,神能看到全体。(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因此,人的思想和行为都是受高层生命控制的,是神的木偶。(2002年12月7日,《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

 

(三)人类的堕落  

 

前面说过,在人类的起源问题上,李洪志编造了地球上的人经过了从外星人—→“神造人”—→“人皮神”这样三个阶段的说法。按照这个说法,地球上的人是越来越高级了,现在的人90%都是神了。因此,人类应该是日益进步的,而不应该是日益堕落的。但是,为了说明自己及其“法轮功”组织倒行逆施的正当性,为了把自己打扮成宇宙和人类的“救主”,李洪志不惜自己打自己的嘴巴,不仅鼓吹宇宙的败坏,还鼓吹人类的堕落;不仅说宇宙已经败坏到极点了,还说人类也已经堕落到极点了。(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人类为什么会堕落呢?李洪志首先归结为人的本性。他说,人的生命有明白的一面和不明白的一面。不明白的一面在后天的利益争斗中越来越负面化,道德日益堕落,分不清好坏。(2003年7月28日,《在2003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 这就是说,人之所以堕落的根源是在于人的生命有不明白的一面,这不明白的一面在后天得到了增强,结果就是人的堕落。

 

可是,为什么不仅仅是某些人堕落,而是整个人类都堕落呢?李洪志一方面说,人类的堕落也就是所谓“三界”内生命的变异,而这种变异的原因是“高层生命挤进来”。(2003年2月2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更高层次的神的变异是“宇宙正法”的“最根本原因”。(2002年1月6日,《在美国佛罗里达法会上的讲法》)这就是说,“更高层次的神的变异”导致了较低层次的神的变异,由此就造成了宇宙的败坏,而这些变异了的较低层次的神进入“三界”,又导致了人类的生命变异。可见,在李洪志看来,人类堕落的原因在于“高层生命挤进来”,从根本上说则是在于“更高层次的神的变异”,总之是在于非物质的因素。可是,另一方面,李洪志又说,人类的堕落是因为受到物质世界的污染了,只能认识到局部了。(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那么,李洪志所谓的人类堕落的原因到底是神的变异呢,还是物质世界的污染呢?还有,在李洪志看来,所谓的“人皮神”取代“神造人”究竟是进步还是退步呢?是好事还是坏事呢?在这些问题上,李洪志显然也都是自相矛盾的,并由此陷入了不能解脱的悖论。

 

人类的堕落表现在哪些方面呢?李洪志说,人是由神造的,在长久的岁月中却把造自己的神忘记了,由此就造成对神的不敬和失去管束。(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李洪志还说,人类的道德正在急速地下滑,走向地狱。(2004年4月27日,《2004年复活节在纽约法会讲法》) 李洪志还说,随着现代人的道德堕落,艺术也在堕落,现在的艺术反映的是人性恶的一面,这种堕落艺术又在破坏人的道德。(2003年9月15日,《在美术创作研究会上讲法》)人类的艺术经历了日益堕落的过程:展现人的神性—→展现人的人性—→展现人的魔性(2003年9月15日,《在美术创作研究会上讲法》)。而人类艺术的堕落,其原因也在于主宰艺术的神变更了。(2003年9月15日,《在美术创作研究会上讲法》)

 

李洪志还认为,由于所谓“旧势力”的作用,不仅人类对神的态度、道德和艺术在变异、在堕落,而且连语言文字也在变异。他胡诌道:汉字和天上的字很近似,汉语和天上的语文也很近似,因为它是神直接给人创造的文化,而且在中国奠定的半神文化,汉字的形和音都和宇宙有着连带关系。但是由于“旧势力”的破坏,汉语言文化出现了变异。他一会儿说这种变异会干扰“正法”,因此要纠正变异,把“修炼”改成“修练”,把“目的”改成“目地”,如此等等。一会儿又说由于变异的文化太多了,已经没有时间都改过来了,因此,改字的事到现在就结束了,不再改动了。(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统观李洪志的所谓“新经文”,总体印象是:李洪志的文化素养是很差的,不仅说话不合语法、颠三倒四,而且错别字很多。这样的人却要去批评源远流长的汉语言文化,还要创造什么新文化,真是不知世间还有羞耻二字!

 

李洪志攻击人类,说现在的人间很可怕,是一个迷。再高的神一来到人间就分不清是非好坏了。(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人类社会已经变成了迷的世界,即使神到了世间,也分不清是非善恶了,更不用说人了。(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人世间就是迷,常人在现实中很难分清真假。(2005年1月15日,《在美术创作研究会上讲法》) 世人现在是在迷中,众生都处在迷的状态下。(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总之,在李洪志看来,人类已经不行了。人类太肮脏了;(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人类早就不行了,没有“法轮功”它早就完了。(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

 

(四)“末世论”和“救世论”

 

在宣扬宇宙败坏论和人类堕落论的基础上,李洪志在所谓的“新经文”中,继续散布“末世论”和“救世论”,为其反人类、反社会的邪教活动张目。

 

李洪志说,宇宙,特别是三界,已经积了厚厚的尘土,很脏了,生命也不纯了,外来的邪恶包围了人类。必须把它们都洗干净了。(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

 

李洪志说,现在的宇宙、社会安排得很差的,这是由“旧势力”造成的。(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宇宙和人类已经走到了最后时刻。(2001年7月26日,《在华盛顿DC国际法会上讲法》)

总之,“为什么要正法,是因为宇宙的众生都不符合标准了。”(2001年6月24日,《大法坚不可摧》,2000年12月18日,《北美大湖区法会上讲法》)

 

李洪志吹嘘,只有“大法”才能使人回归到原有的观念和道德水平。(2003年9月15日,《在美术创作研究会上讲法》)李洪志引导人类成神,这是旧的宗教做不到的。(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以往的宗教“救度”的是“神造人”,而“大法”“救度”的是“人皮神”。

 

看来,拯救宇宙、拯救人类,都只能指望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了;没有李洪志,没有“法轮功”,宇宙早就爆炸了,人类早就完了。这就是李洪志要他的弟子们相信的东西,这就是李洪志用来欺世盗名的东西。可是,宇宙和人类真的需要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拯救吗?显然不是。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真的是在拯救宇宙和人类吗?正相反,他们是在破坏社会的进步,残害人类的生命。这一点,李洪志自己也是承认的。他说:“正法”运动在上一个地球已经试验过了,上一次人类已经毁掉;今天在真正“正法”,在重复上一次。(2000年6月29日,《预言参考》)

 

三、关于“三界”为“正法”而造的邪说

 

李洪志在宣扬宇宙败坏论和人类倒退论的同时,还鼓吹一种目的论的历史观。

 

李洪志在所谓的“新经文”中说:“整个三界,包括人类社会所有的生命,都是为了宇宙在最后时刻的正法中使众生得救、得度而造就、而成、而来、而生、而开创的。也就是说,三界是为这个目地,是为了拯救宇宙众生而造就出来的。”(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这就是说,所谓三界中的所有生命,包括我们人类,都是他李洪志为了“正法”的目的而创造出来的,都是他李洪志“正法”的工具,就像猫生出来是为了吃老鼠,而老鼠生出来是为了给猫吃一样。

 

李洪志还说,人类及其文化,包括宗教的发展都是为了给李洪志传“大法”奠定基础;正是在这个发展过程中,人类逐渐获得了认识“大法”所需要的基本概念,区别正邪、好坏、善恶的能力以及关于神的基本观念,从而才能够理解和接受“大法”,才能够懂得李大神的伟大。(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李洪志还说,最早的“神造人”,是没有这些知识的。后来高层生命进入三界,就有了“人皮神”,于是才有了上述的各种知识。这一切,都是最高层次的神,也就是李洪志预先安排的。而他这样安排的目的,就是为了在他传播“大法”时,人类能够认识“大法”。(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这种目的论的历史观不仅是一种最粗俗的唯心史观,而且是和李洪志所宣扬的历史倒退论冲突的。因为按照历史倒退论,人类是日益堕落的,越来越无知,越来越陷入迷的状态,而按照目的论的历史观,人类是日益进步的,越来越聪明,越来越接近于对真理的把握。这样两种历史观,显然是不可能统一在一起的。

 

李洪志为了说明所谓“正法”的必要性,就把自己打扮成宇宙和人类的“救主”,胁迫和诱骗世人跟他走,替他卖命,就宣扬历史倒退论;为了说明“正法”的可能性和不可变更性,就鼓吹目的论的历史观。实在是思想混乱到了极点,也实在是无耻到了极点。(2004年10月11日,《也棒喝》;2004年7月24日,《2004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

 

四、关于“法轮功”与反“法轮功”力量斗争的邪说

 

李洪志为了让他的弟子们对他服服帖帖,竭力渲染他的所谓“正法”运动,把他及其“法轮功”组织与反“法轮功”力量之间的斗争说成是神人大战。李洪志自封为宇宙中的最高神,并把其他的神分为正神和坏神。所谓“正法”和反“正法”,就是李洪志带领天上的正神、地上的“法轮功”分子与天上的坏神以及由坏神操纵的坏人之间的斗争。

 

在李洪志的所谓“新经文”里,经常会出现“旧势力”这个词,还有所谓的“黑手”的名称。李洪志编造说:宇宙极高层有一个极微观、庞大的生命,看到宇宙即将解体,它不想死,就一念调动了各层次宇宙众神中的20%,一起来解救这个宇宙。这就是“旧势力”的由来。(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所以,在李洪志的话语体系里,“旧势力”就是由“一个极高层的神”率领的希望维持现状的神众。

 

“旧势力”就是旧的企图维护现状的神,而所谓三界内的“黑手”是在“宇宙正法”中被抛弃了,因此在“法正人间”开始前来到三界内的是坏神,(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2004年3月16日,《正念除黑手》)李洪志说,这些“黑手”是其他空间的低层次生命,其中佛、道、神都有,它们来到人间后,就支使“烂鬼”作恶。(2003年7月6日,《在2003年美中法会上的讲法》)从这些名称中,也可以看出李洪志的粗鄙下流以及他对反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力量的刻骨仇恨。

 

在李洪志嘴里,反邪教力量与“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从表面上看是人与人的斗争,实际上是整个宇宙生命在三界内聚焦造成的,很多高层次的天体都参与其中。(2003年7月28日,《在2003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他还说,这种斗争,归根到底是“宇宙最高层认识不同造成的”。(2003年7月28日,《在2003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也就是说,因为李洪志要整顿宇宙秩序,而“旧势力”不同意他的做法,所以就造成了“正法”与反“正法”的斗争。

 

李洪志把所谓的宇宙生命分为三部分。他说,高层生命有20%“旧势力”试图左右他的“正法”运动,以此来达到维护旧宇宙的目的,有相当一部分帮助李洪志,大部分不参与。人类也是这样,“大法弟子”是一方,“邪恶力量”是另一方,还有许多无辜的生命,我们要“救度”他们,把他们争取过来。(2001年7月26日,《在华盛顿DC国际法会上讲法》)

 

但是,在这个问题上,李洪志的言论不仅是荒诞不经的,而且是矛盾百出的。例如,他一方面说,正神都服从他,至于坏神,他会安排正神和他自己的“法身”,不让他们捣乱。(2003年7月6日,《在2003年美中法会上的讲法》)另一方面又说,坏神竭力破坏他的“正法”,在三界之外阻碍不成,就跑到三界之内来捣乱,假人之手“迫害”“法轮功”。(2003年7月6日,《在2003年美中法会上的讲法》)那么,在李洪志看来,所谓的坏神到底能不能阻挠他的“正法”运动呢?如果能,那就是说李洪志并不能左右一切;如果不能,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弟子的破坏捣乱,岂不是没了来由了?

 

再如,李洪志一方面说,宇宙中的诸神都看着他带领“大法弟子”“正法”,而恶神则想方设法破坏“正法”;另一方面又说天上的诸神连“正法”都没有听说过。(2003年7月6日,《在2003年美中法会上的讲法》)那么,在李洪志看来,天上诸神究竟知道不知道李洪志的“正法”运动呢?

 

再如,李洪志常常说,其他的神只是看着他“正法”,恶神则搞破坏,总之没有帮忙的,因为只有他能做这件事情。(2003年7月6日,《在2003年美中法会上的讲法》)可是,另一方面他又说,只有20%的恶神(“旧势力”)在阻挡他的“正法”运动,有许多旧宇宙的正神则跟着他忙乎,还有天兵天将在护法。(2003年9月15日,《在美术创作研究会上讲法》,2002年6月7日,《在2002年波士顿法会上的讲法》)他还吹嘘,天兵天将加上龙都在护法。(2003年9月15日,《在美术创作研究会上讲法》)而他将根据他们的表现来决定到底是被清除掉还是被留下来。比方说,天龙八部中的其他六部现在还没有参与到“正法”中来,所以它们的去留要等“正法”后看呢。(2003年9月15日,《在美术创作研究会上讲法》)

 

李洪志为了给他的弟子打气,不断地吹嘘自己如何轻而易举地就战胜了反“法轮功”的力量,宣称反“法轮功”力量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的掌握中云云。

 

他胡编说,20%的“旧势力”一直在干扰“正法”行动。(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2002年6月7日,《在2002年波士顿法会上的讲法》)在“法正人间”的过程中,地球成了宇宙众生的聚焦,全宇宙的生命都赶到这里来了,全宇宙都注视着这里。(2003年7月6日,《在2003年美中法会上的讲法》)“旧势力”在向中国大陆收缩;三界外的坏神操纵邪恶做坏事,甚至直接干坏事。(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2002年6月7日,《在2002年波士顿法会上的讲法》;2001年7月17日,《正念的作用》) 

 

他吹嘘说,虽然“旧势力”费尽心机,却都在他李洪志的掌握中。(2001年7月26日,《在华盛顿DC国际法会上讲法》) 旧宇宙必然灭亡,“旧势力”企图维护旧宇宙是螳臂当车的,只有李洪志才能拯救众生,带领他们进入新宇宙。(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还说,“旧势力”安排反“法轮功”活动,一是为了锻炼“法轮功”分子,二是为了清除不好的生命,净化宇宙。(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2002年6月7日,《在2002年波士顿法会上的讲法》)这也就是说,反“法轮功”邪教活动正中了李洪志的下怀,是他李洪志假借反“法轮功”力量之手达到自己的目的。孙猴子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也逃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当然更逃不出他李洪志的手掌心,因为据李洪志说,他要比如来佛厉害不知多少倍,跟他比,如来佛只是小儿科了。

 

他吹嘘说,他带领“法轮功”分子进行的所谓反“迫害”斗争已经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我今天李洪志在不在谁都动不了大法了。”(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他还说,现在“讲真象”越来越容易了,马上就会出现人们主动来听“真象”,全体人民反迫害“法轮功”的局面了。(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还说,由于他及其弟子的“正言正行”,“迫害”已经在走向结束了,“邪恶”已经很收敛了,不敢太“迫害”被抓去的学员了。(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但是,说大话可以,事实却是不留情面的。曾几何时,在政府宣布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之后,中国人民的反“法轮功”邪教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其势如暴风骤雨,荡涤着污泥浊水,大陆的“法轮功”组织分崩离析。李洪志数年纠集起来的乌合之众,走的走,逃的逃,更多的人则看清了真相,幡然醒悟,脱离了“法轮功”邪教组织。面对此情此景,李洪志不得不承认中国政府和人民的反“法轮功”活动“搞得我们很被动”。(2002年6月7日,《在2002年波士顿法会上的讲法》)不得不承认中国政府和人民的反“法轮功”活动对“法轮功”组织的“伤害是非常大的”。(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2004年11月,李洪志回忆往事,依然心有余悸:“当年有多少邪恶压下来,三界充满了,空气中都是,喘气都往肚子里喘,就那么多。到处都是邪恶,一草一木都被邪恶主宰着。那草都会把你绊倒,树枝都会抽你的脸,你走在墙边上那墙都会撞你的头。”(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面对现实,李洪志更是哀叹:“尽管纽约地区,包括新泽西这一带,和其它地区相比之下学员人数还是不少,但是呢,这些年走过来,发现曼哈顿上许许多多人还是无动于衷。做了那么长时间讲清真象的事情,有许多人还是接触不到大法弟子。”还说:甚至连现在社会上的媒体都被中共“收买”了,没有人报道我们受“迫害”的情况。(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那么,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到底是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还是遭到了致命的打击?到底是反“法轮功”力量的一切都掌握在李洪志的手中,还是“旧势力”掌握了主动权?在这些问题上,李洪志显然是自相矛盾的。李洪志就是靠吹嘘来纠集徒子徒孙的,他也必须靠吹嘘来维系“法轮功”组织并驱使“法轮功”分子为他卖命。但是另一方面他又忘不了溃不成军、望风披靡的切肤之痛,还有对我国党和政府的刻骨仇恨,他必须时时用这些来保持弟子们的斗志,并依靠编造所谓的“迫害” 谎言来博得不明真相的人们的同情和那些别有用心的外国政府及组织的欢心。这就是李洪志一会儿吹嘘自己和“法轮功”组织所向披靡,一会儿又痛陈自己和“法轮功”组织望风披靡的内心情结。

 

李洪志还吹嘘说,“旧势力”丝毫不能阻挡他的“正法”工作,相反地都被他清除了。(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旧势力”已经不存在了,“邪恶”也越来越少了。(2003年7月28日,《在2003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邪恶”力量越来越小,世人越来越清醒,反邪教活动进行不下去了,已经失败了。(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2003年7月6日,《在2003年美中法会上的讲法》;2002年8月6日,《在2002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他只用一年时间就几乎消除了所有的“邪恶”,自己的身体也受到了很大的伤害。(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这就是说,他所谓的“旧势力”已经没有了,所谓的“邪恶”也几乎没有了。但是,李洪志又很肯定地说,“邪恶”还存在并继续作恶。原因是什么呢?李洪志说,原因在于三界中还有更高层的生命,在于代表“旧势力”的诸神在宇宙正法之后都逃到三界中来了。(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因为三界内“旧势力”很大,所以能左右形势。(2003年2月2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这就是说,不光“邪恶”还存在,而且“旧势力”也还存在。

 

那么,“旧势力”到底还有没有呢?只有他李洪志知道,因为这所谓的“旧势力”本来就是他李洪志凭空捏造出来的。只要他需要,既可以招之即来,也可以挥之即去。

 

第二节  说的和说的不一致

 

一、“正法”过程及结果问题上的自相矛盾

 

如前所述,和所有的邪教教主一样,李洪志也宣扬“末世论”,胡说宇宙不行了,马上就要毁灭了,人类也不行了,已经堕落了。在此基础上,李洪志又以宇宙和人类的“救世主”自居,胡说只有用他李洪志的所谓“法轮大法”来“正”这个宇宙,“正”这个人间,宇宙才能获得新生,人类才能得救。他把这个过程叫做所谓的“正法”。那么,“正法”是怎样的一个过程呢?“正法”的形势如何呢?结果又是什么呢?在这一系列的问题上,李洪志的言论同样是混乱不堪的,根本不具备自洽性。

 

(一)“正法”要分两步走,第一步“宇宙正法”,第二步“法正人间”。

 

2001年5月,李洪志说,“正法”要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在正法中确立大法弟子”,第二步是未来人修炼。(2001年5月20日,《在2001年加拿大法会上讲法》)

 

两个月后,李洪志明确地说:“前十年,是师父正法和大法弟子在正法期间修炼;后十年,是未来人得法,然后就将進入到新的世纪之中去了,那时新的未来就要开始了。”(2001年7月26日,《在华盛顿DC国际法会上讲法》)

 

2003年,李洪志再次说,“宇宙正法”10年,“法正人间”10年。(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但是,李洪志所谓“正法”分两步走的说法与他的所谓“高层生命”和“低层生命”相对应的说法是自相矛盾的。李洪志一再说三界之内的低层生命与高层生命是对应的,地上的一个人对应着天上的一个星系甚至几个星系。既然如此,那么,“宇宙正法”和“法正人间”就应该是同步的,就是说,“宇宙正法”完成了,“法正人间”也完成了。可是李洪志却说“正法”要分两步走,先“宇宙正法”,后“法正人间”,这显然是自相矛盾的。

 

既然悖理,那为什么“正法”不一步完成,而要分两步走呢?李洪志提出了两个理由。其一,一边“宇宙正法”,一边“法正人间”,一个人可做不来。(2002年8月6日,《在2002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其二,如果一步做完这件事,那么这场魔难是全世界性的。几十亿人出家,那对人类社会就是灾难。(2004年6月20日,《致加拿大蒙特利尔法会》)

 

但是这两个理由也是说不通的。首先,李洪志一再称为神,而且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最高神,既然如此,怎么还有“做不来”的事情呢?不过,这倒是告诉我们一个真相,李洪志其实只是一个庸人而已,他也只能吹吹牛皮。弄出个没影子也没法证明的“宇宙正法”来唬他的那些愚蠢弟子,这其实是很泼皮无赖的。其次,李洪志一再说,“法轮功”分子的修炼和以往的修炼不同,是在“常人社会”里以“常人”的方式修炼,既然如此,又哪来的“几十亿人出家”呢?并且,就算真的会出现“几十亿人出家”,那么,如果说这是全世界、全人类的灾难的话,难道说十年前是灾难,十年后就不是灾难哪?不过,这里也让我们看到,如果让“法轮功”邪教组织泛滥的话,对于全世界全人类来说,的确是一场可怕的灾难。

 

其实,李洪志所说的“正法”分两步走,意思是第一步要把“法轮功”邪教组织发展起来,然后第二步实现“法轮功”对全世界全人类的统治,并置所有反对“法轮功”的人于死地。这两件事情是不可能一步完成的,因此要分两步走。可是,正当李洪志一步步去实现自己的罪恶企图时,中国政府宣布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这样一来,李洪志感到自己的梦想无法实现了。这就难怪李洪志要把党和政府的这一正义行动叫做“迫害”,叫做“魔难”了。

 

  (二)所谓的“宇宙正法”从什么时候开始,需要多长时间,什么时候结束?

 

李洪志把“宇宙正法”阶段叫做“师父正法和大法弟子修炼”的时期,由此可见,它应该从1992年李洪志建立“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时候开始,到2002年结束。可是在这里,李洪志的说法同样是混乱不堪的。

 

首先,关于“宇宙正法”开始的时间。如上所述,它应该是从1992年开始。可是,李洪志在2000年说,“宇宙正法”他只用了9个月就完成了。(2000年12月18日,《北美大湖区法会上讲法》)2002年他又说,“法正人间”是从1999年4月25日开始的。(2002年6月7日,《在2002年波士顿法会上的讲法》)2003年他又说自己只用1年时间就几乎消除了所有的“邪恶”,还说自己的身体也因此受到了很大的伤害。(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照此推算,“宇宙正法”应该是从1998年7月开始,或者是从1998年4月开始的,到1999年4月25日之前就结束了。

 

其次,关于“宇宙正法”所需的时间。“宇宙正法”到底要多少时间,在李洪志的嘴里,就像是一块橡皮糖。李洪志有时为了吹牛,就说自己“一挥手宇宙正法就完成了”;有时为了强调困难,又说“总要有个过程”。(2001年7月17日,《正念的作用》)这个过程到底有多长呢?如上所述,2000年他说只用了9个月,2003年他又说自己用了1年。不过,更多的时候,李洪志讲的是10年。这也就是说,它应该是从1992年开始到2002年结束。可是,2003年2月,李洪志却对“正法十年”作出了新的解释,并以此为自己辩解。他说,其实“宇宙正法”就是挥手之间的事,但是这一挥手在不同空间里所经历的时间却是不一样的。“有的地方几乎是同步的;有的地方那就已经过去了几十年、几百年、上千年、多少万年;有的地方就过去了多少亿年,甚至多少兆年,多少无量无计的时间。而在人这呢?还算可以了,只有十几年的时间。”(2003年2月2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到了2003年3月,李洪志就翻脸不承认只有2002年以内加入“法轮功”组织的才是“正法时期大弟子”了。(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其三,关于“宇宙正法”结束的时间。如上所述,如果从1992年开始,按10年计算,应该是到2002年结束。2000年8月,李洪志说:“目前天体中的邪恶已被除尽,三界内也都被正完法,只有物质皮壳的最表层在快速突破着,……”2001年7月,李洪志说,“正法”已经是在最后做了。(2001年7月26日,《在华盛顿DC国际法会上讲法》)  2002年初,他又说,“正法”的事已经在宇宙表面突破了,马上就要结束了。(2002年1月6日,《在美国佛罗里达法会上的讲法》)但是,到了2002年6月,李洪志一方面说“宇宙正法”就要结束了,另一方面又说“法正人间”早在1999年4月25日就开始了,换句话说,“宇宙正法”在这之前就结束了。2003年2月,李洪志说,三界之外的“正法”已经完成了,三界之内才刮了一层皮,因为进入三界之内的高层生命太多了。(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但是,此后,也许是弟子们因为没有见到李洪志向他们许诺的“白日飞升”而焦急了,就不断地向李洪志打听自己是不是错过了机会。李洪志搪塞不过,就说,“正法”还没有完成,弟子们所以还有机会。(2002年12月7日,《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被弟子追问急了,他干脆说“不管还有多长时间”。(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

 

再后来,李洪志总是一会儿说“宇宙正法”已经完成了,一会儿又说“宇宙正法”马上就要完成了。2003年5月,李洪志说,阴间也完成了,只剩下人间了。(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2003年11月,李洪志说,三界之外的宇宙已经完成了“正法”,宇宙以外的因素也很容易就清理完了。(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2004年2月他又说,宇宙是做完了,只有宇宙以外的因素没有清理了。(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2004年4月,他说,“正法”运动马上就要成功。(2004年4月27日,《2004年复活节在纽约法会讲法》) 

 

2004年9月1日,李洪志说,“大法弟子”整体上走过了个人修炼的阶段,“大法弟子”“证实法”的阶段也接近完成,历史将很快走入新的阶段。“从现在开始,特别是中国大陆的大法弟子、新老学员,放弃长期执著的人心。全面开始救度世人。作为一名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个人解脱不是修炼的目的,救度众生才是你们来时的大愿与正法中历史赋予你们的责任和使命,因此大量的众生也就成了你们救度的对象。”“所有的大法弟子、新老学员,都要行动起来,全面开始讲清真象,特别是中国大陆大法弟子,人人都要出来讲,遍地开花,有人的地方无处不及。讲清真象有要学功的人,要尽快安排学法教功,他们是下一批的弟子。”(2004年9月1日,《放下人心 救度世人》,)

 

2004年10月,李洪志说:“我明白的告诉你们:99年7.20之前是个人修炼、认识法的阶段,认识中可以达到“圆满”的程度,但这不是大法弟子修炼的结束;之后的这五年,就是形势要反过来、看谁真行谁假行、淘汰不真修的、同时树立真修大法弟子的威德与救度众生的五年。”(2004年10月11日,《也棒喝》)这就是说,“宇宙正法”一共是12年,到2004年结束。

 

但是,到了2004年11月,李洪志的口气又变了:“大法弟子也不会永远在人间证实法,因为法正人间的时刻一定会到来。大法在宇宙中正的事情也快要结束了。”“虽然后边还有路要走,虽然还有一些事情要做,我想那都不成问题了,因为最艰难的时刻已经过去了,最邪恶的时候已经过去了。”(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三)“法正人间”从何时开始,需要多少时间?

 

首先,关于“法正人间”什么时候开始。如果从1992年李洪志建立“法轮功”邪教组织开始,加上“宇宙正法”10年,那么应该从2002年开始,2012年结束,他自己也确实在2002年说过“法正人间在即”。(2002年5月19日,《大法之福》)。但是,如上所述,他在2002年他还说过,“法正人间”是从1999年4月25日开始。(2002年6月7日,《在2002年波士顿法会上的讲法》)2004年4月,他说,三界之内的“邪恶因素”(即所谓进入三界的坏神及其操纵的坏人)少之又少了,三界内的众生都在觉醒。(2004年4月27日,《2004年复活节在纽约法会讲法》)社会上都认识到“法轮功”分子是“最好的人”,(2004年4月27日,《2004年复活节在纽约法会讲法》)这就是说,人间“正法”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了。

 

但是,到了2004年11月,李洪志却说,自己现在还是以人的方式在做事,“也许法正人间时我就会以神的方式做,因为那时必须这样做。”(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他还说,“洪法”这件事他是分两步做的,“宇宙正法是一个阶段,法正人间是一个阶段。”现在他在做“宇宙正法”,将来还要做三界内的事,“将来做三界内的事情时也就是法正人间时”。这显然是说,所谓的“法正人间”现在还没开始呢?!(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其次,关于“法正人间”要多长时间。如前所述,李洪志说的最多的是10年。有时又说“正法”在人间是十几年时间。(2003年2月2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有时又说是没有进程。(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四)关于所谓“圆满”的人数和“得救”的人数

 

为了引诱更多的人加入“法轮功”邪教组织,李洪志胡说,凡是“宇宙正法”时期“得法”的弟子都将得到“圆满”,白日升天,成为天上的神、道、佛。那么到底会有多少人“圆满”呢?

 

李洪志曾经吹嘘,1998年“7·20”之前中国大陆有1亿人学法,其中有7000万人实修。(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但是到2001年7月,李洪志提出最低人数“圆满”5000万人。(2001年7月26日,《在华盛顿DC国际法会上讲法》)这个时间是在李洪志吹嘘自己已经完成了“宇宙正法”之后。2000年8月,他吹嘘自己已经除尽了高层的邪恶生命。(2000年8月12日,《去掉最后的执著》)后来又说他只用9个月就消灭了“旧势力”。(2000年12月18日,《北美大湖区法会上讲法》)既然已经取得了如此辉煌的成功,弟子怎么会越来越少了?目标怎么会越来越低了。由此可见,李洪志所说的“圆满”纯粹是没影子的事情,是一种欺骗手段。因为是吹牛,所以就可以因情况不同有时吹大一点,有时吹小一点,而不去顾什么情理了。看起来,随着“法轮功”邪教组织真实面貌的日益暴露,世人的日益清醒,“法轮功”邪教组织日益萎缩,李洪志自己也觉得前景不妙了。于是,2004年以来,李洪志一方面不断地给“法轮功”分子打气,要他们坚持再坚持,另一方面,又要求“法轮功”分子加紧“救度世人”,只要有一点苗头的,就让他加入“法轮功”邪教组织,尽快安排学“法轮功”。这不由让人想起解放前的国民党政府的抓壮丁。

 

李洪志还说,在所谓“法正人间”期间,人类有50-80%会得救。(2000年12月18日,《北美大湖区法会上讲法》)未来有几十亿人要“得法”。(2001年3月19日,《致词》)李洪志想以此来说明“法轮功”邪教的美好前景和对人类的好处,以便赢得世人的同情和支持。但是,首先,这里也包含着矛盾。因为李洪志说过,凡是不反对“法轮功”的人都能得救,也说过已经很少有人反对“法轮功”了。既然如此,怎么只有50-80%的人得救呢?其次,这岂不是意味着,如果“法轮功”邪教组织真的阴谋得逞,就会有20-50%的人被消灭,就会有几十亿人被“清除”吗?这岂不是表明,“法轮功”邪教组织比法西斯更凶残更恶毒吗?李洪志曾经威胁说,“法轮功”成功之日,将会出现“死人满街都是”的恐怖景象。因此,我们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绝不能等闲视之,也不能心慈手软。要知道,李洪志建立的绝不是一个普通的所谓“新宗教”组织,他的目的也绝不是简单的劫财劫色。他建立的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邪教组织,他的目的是实行对全人类的法西斯统治。

 

二、“救度世人”问题上的自相矛盾 

 

  (一)一方面说自己要“救度”全世界的每一个人,另一方面又搞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李洪志多次装出一副慈悲的样子,说世上的每一个人都曾经是他李洪志的亲人,(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他“每个人都想度”,(2004年6月5日,《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不管是什么职位、社会地位的都度,即使以前当过“特务”的也要度,(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我李洪志是为众生而来的,我是在救度众生,我不想看到任何一个生命毁掉自己,因为我就是为你而来的!”(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但就是这个李洪志,在什么人能得救的问题上以是否反对“法轮功”划线。只要不反对“法轮功”,哪怕你犯了杀人的罪,也可以得救;只要你反对“法轮功”,哪怕你再善良,也要叫你下地狱。(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凡是反对“法轮功”的人,他都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2000年12月18日,《北美大湖区法会上讲法》)他多次叫嚷,只有“法轮功”分子才能度,已经不行的人就随他去。(2004年6月5日,《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2003年6月18日,《2003年加拿大温哥华法会讲法》,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叫嚷要清除一切干扰“法轮功”的生命。(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凡是干扰“大法”或对“大法”有一点不敬的(包括“旧势力”及其利用的低层生命),在“宇宙正法”中都不会留下,都被淘汰。(2004年4月27日,《2004年复活节在纽约法会讲法》)李洪志按照对“法轮功”的态度,把世人分为三类:一类是“法轮功”分子,一类是反“法轮功”的,还有一类是虽然没有加入“法轮功”邪教组织,但是不反对“法轮功”的。他叫嚣:凡是反对“法轮功”的,将随旧世界灭亡;“法轮功”分子将进入新世界,静静的观察者也会被同化到新世界中去。(2003年6月18日,《2003年加拿大温哥华法会讲法》)

 

李洪志说过,在他的“正法”运动中,宇宙中的所有生命,凡是帮忙的、不参与的都会留下来,“旧势力”和邪恶力量都淘汰掉,无辜生命如果为“邪恶”所用也淘汰掉,如果不反对“法轮功”或加入“法轮功”就得救。(2001年7月26日,《在华盛顿DC国际法会上讲法》)由此可见,李洪志所谓救和不救,完全是以对“法轮功”的态度为取舍标准的。他所谓的“救度一切人”完全是骗人的口号。

 

  (二)一方面说自己和“法轮功”能度一切人,另一方面又说总有些人不能“救度”。

 

为了替自己圆谎,李洪志曾经说过,救不救是“大法弟子”的事,想不想得救那是世人的事,就有些人是肯定救不了的。(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比方说,“法轮功”邪教组织无中生有,在美国搞所谓“酷刑展”,一些西方人很反感。李洪志就说这些人有问题。“世上总有你救不了的人,总有一部分人是不能被救的了。”(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以此把所谓不能得救的责任推给别人。就是说不是我不想救你,是你自己不配得救。为什么你不配得救?因为你自己不好。

 

可是,李洪志为了吹嘘自己和“法轮功”的本事比以往所有的神和宗教都大得多,曾经说过自己“能度一切人”,不同于以往的宗教只度某些人。(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他自称能把整个宇宙的生命救下来,即使“旧势力”淘汰的生命也能使他们复活,但是自己不随便这样做。(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他还说过无论是谁,自己都有本事把他“纠正过来,去掉不纯,改变过来。”(2000年12月18日,《北美大湖区法会上讲法》)自己有能力使再不好的变成最好的,但是反对“法轮功”的,他不“救度”;“法轮功”邪教组织内部有异心的,他也不“救度”。(2003年6月18日,《2003年加拿大温哥华法会讲法》)这就是说,他是能救人而不救。如此一来,他就剥去了自己的伪善,将其恶的本性昭示天下了。当然,还有另一种情况,那就是他其实救不了人,那就揭穿了他无所不能的谎言,暴露他的无能。

 

  (三)一方面责怪以往的宗教只度某些人,另一方面又说不能像以往的宗教那样随便什么人都度。

 

李洪志一方面宣称,自己能度一切人,不同于以往的宗教只度某些人。(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另一方面却说:过去的修炼人不理会世人如何评价,可是,说“大法”或“大法弟子”好坏,决定了世人的未来。(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2003年2月2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这显然也是自相矛盾的。这种矛盾表明,李洪志说以往的宗教都是为私的,只有“法轮功”才是为公的,这与事实是完全违背的。事实上,以往的正统宗教,都是讲普度众生的;它们劝人为善,因善得救。相反地,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不是把善恶、而是把支持“法轮功”与否当作能否得救的界线。这就暴露了李洪志和“法轮功”邪教组织一心为私的本质。李洪志自吹“法轮功”高于以往一切宗教,但是他心胸狭窄,根本没有传统宗教所具有的那种胸怀和气度。

 

三、“命定论”与“选择论”的矛盾

 

按照李洪志的说法,在他操纵的所谓“正法”运动结束时,人有三种可能的结果:一是“白日飞升”,“圆满”成神;二是进入所谓的未来新世界,继续当人,成为“法轮功”统治下的良民;三是被清除和消灭。那么,一个人最后究竟是获得“圆满”,还是成为“法轮功”的良民,还是被消灭,这是由什么决定的呢?

 

在这个问题上,李洪志一方面宣扬命定论,宣扬宇宙的“成住坏灭”是有定数的,(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今天发生的事情是早就安排好了的。(2000年12月18日,《北美大湖区法会上讲法》)人的命运是由神注定的。(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这就是说,一个人在李洪志所谓的“正法”运动结束时的结局,并不是由人自己决定的,也不是人通过自身的努力可以改变的。既然如此,那么人又何必去选择,去努力呢?只要躺在那儿等着最后的结果就行了。反正伸头也一刀,缩头也一刀,那就等着挨刀呗!这就是古希腊流传下来的所谓“懒汉论证”。这样一来,也不用去加入什么“法轮功”邪教组织,跟着李洪志担惊受怕,折腾什么“修炼”、讲什么“真象”、发什么“正念”了。再说了,如果说一个人在“正法”过程中的最后结局是由命运决定的,而命运是由神预先决定的,而按照李洪志的说法,他就是最高的神,那么这样一来,一个人的最后结局也就是由李洪志决定的。可是这样一来,那么李洪志所说的那不能被留下来的20-50%的人之所以不能留下来,原因就不在于他们本身,而在于李洪志,是李洪志杀了他们,而且是从一开始就决定把他们杀掉。这样一来,李洪志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给自己披上的人类“救主”的外衣就被他自己扒拉下来了,他的杀人魔王的真面目就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了。总之,如果主张个人的结局是由神定的命运决定的,那么对于李洪志来说,就会带来两个结果:第一是就不会有人来加入“法轮功”邪教组织,即使是加入了,也不会积极地为李洪志卖命了。这样一来,李洪志岂不就成了光杆司令了!第二是他李洪志就失去了宇宙人类“救主”的虚假光环,变成了杀人魔王,这样一来,他就丧失了骗人的本钱,再也没有对公众的吸引力了。

 

于是,为了招揽到更多的弟子供自己驱使,替自己卖命,为了推卸自己残害生命的罪责,李洪志又抛出“选择论”。李洪志说,人可以选择自己的行动,改变自己的命运。一个生命的选择是由他自己说了算。(2002年12月7日,《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行动改变了,结果也可以改变。(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人可以通过选择修炼或自毁来改变自己的命运。(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即使在未来的宇宙里,人依然可以选择自己的行为。(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这就是说,人的命运,不是由神预先决定的,而是人自己可以改变的。人可以选择自己的行动,并通过行动来改变自己的命运。如果人选择加入“法轮功”邪教组织,跟着李洪志修炼,从事反人类、反社会和反中国政府的活动,就能“白日飞升”,变成高层宇宙的神。如果人选择既不加入也不反对,而是“静静地观察”,那就到未来世界中去做人。如果人选择反对“法轮功”,那就要遭到李洪志的清除和消灭。

 

也正是在这种“选择论”的意义上,李洪志宣扬所谓的因果报应说。(2004年4月27日,《2004年复活节在纽约法会讲法》;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2002年3月8日,《用正念看问题》;2004年6月20日,《致加拿大蒙特利尔法会》)关于一般宗教特别是佛教主张的因果报应说的是是非非,在这里我们不想多说。这里需要指出的一点是,李洪志所说的因果报应与一般宗教所说的因果报应的含义是不一样的。一般宗教特别是佛教所说的善恶是以全人类的根本利益为价值取向的,而李洪志所说的善恶是以“法轮功”邪教组织一己的利益,归根到底是以李洪志的个人利益为价值取向的。他所谓的善就是加入“法轮功”邪教组织,听信和拥护他李洪志;所谓的恶就是反对“法轮功”邪教组织,反对和唾弃他李洪志。也就说,与李洪志自己宣称的正相反,传统宗教的理是为公的,而“法轮功”的理是为私的。

 

但是,不管怎么说,“选择论”和因果报应说的基本意思是:一个人的命运和最后结局取决于自己,取决于自己的选择和行动,而不取决于自身以外的东西,更不取决于什么神。可是,这样一来,人就成了自己的主人。毁者自毁,救者也自救,那么李洪志也就没有理由号称自己是人类的“救主”了。更进一步说,李洪志也就不是人类命运的决定者了,李洪志也就奈何不了任何一个人了。既然如此,那么,人们为什么要听从李洪志,跟在他屁股后面为他卖命呢?

 

总而言之,人的最终结局是由神也就是李洪志预先决定的,人的最终结局是由人自己的选择和行动决定的,李洪志的这两种说法本身以及它们所必然得出的结论都是根本对立的。李洪志同时宣扬这两种根本对立的说法,目的就是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既要揽“救度世人”的美名,又要推卸毒害世人的罪责。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李洪志就想把这两种说法揉在一起,说人虽然可以选择生和死,却不能选择“救度”的方式,一切听从师父按法行动。(2002年12月7日,《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可这是什么意思呢?是说人可以选择生和死,但是怎么个活法,是由李洪志定的吗?可是这样一来,岂不是说人的命运归根到底不是由人自己定的吗!这岂不是违背了选择论和因果报应说?

 

四、出世与入世的矛盾

 

(一)一方面要求“法轮功”分子“以常人的方式修炼”,另一方面又要求他们必须参加“集体学法”。

 

李洪志一再地说,“法轮功”的修炼方式和以往的宗教的修炼方式是不一样的。以往宗教徒的修炼方式是完全不同于常人做事的方式的,而“法轮功”分子“是以最大限度地符合常人社会的方式修炼,是以最大限度的利用常人的方式证实大法。”(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就是说,以往的宗教徒是在与尘世隔绝的环境中,以一种不同于常人的方式修炼的,比方说在寺庙里持斋念经、打坐参禅等,而“法轮功”分子则是在世俗社会之中,以一种和常人相同的方式修炼的。关于这一点,李洪志越到后来强调得越多:要做好在常人社会里承担的那份工作。(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法轮功”分子要尽量与常人保持一致,入乡随俗。(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他还要求“法轮功”分子以常人的方式修炼和“证实法”,以常人的方式来处理问题。(2004年6月5日,《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总之,“法轮功”分子在生活上要尽量和常人一样,采取最大限度地符合常人的方式进行修炼;“法轮功”邪教组织要适应世俗社会,降低门槛,这样才能把更多的人吸引起来。(2004年6月5日,《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2003年6月18日,《2003年加拿大温哥华法会讲法》) 这就告诉我们,“法轮功”正在自觉地向世俗的反动组织演变,它在世俗社会内部以世俗的方式积极地进行着反人类、反社会、反人民政府的破坏活动。

 

李洪志吹嘘“法轮功”的修炼才是真正的修炼,而以往宗教徒的修炼都不是真正的修炼。为什么呢?李洪志说,这是因为只有在常人社会中以常人的方式修炼,在人欲横流,事事都会牵动人的私心和情欲的环境中修炼,去掉常人的“执著”,才能成为神。以往的教徒不在这样的环境中接受考验,不在这种环境中修炼,因此不能成为神,最多只能得到人世间的福报而已。所以说,只有“法轮功”分子的修炼才是真修炼。(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看起来,李洪志是反对以往的宗教徒那种非“常人”的修炼方式,而极力主张以常人的方式修炼的。这在宗教日益世俗化的今天,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法轮功”邪教也不能摆脱宗教发展的这一趋势,这只能说明李洪志并非什么万能的神,他只是一个心地龌龊的庸人,野心虽然大得很,伎俩却也平常得很。问题在于,在这件事情上,李洪志也是没有准星的。

 

由于李洪志迫切需要“法轮功”分子出来集体行动,以此来彰显“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存在,为他李洪志壮胆,而许多“法轮功”分子却因为害怕不肯出来参加“法轮功”邪教组织的集体破坏活动,于是李洪志又命令“法轮功”分子,尤其是新加入的,必须参加集体学法、练功。还说:如果没有这个环境,就很难精进。以前的宗教徒要出家修炼,也是这个道理。如果总在常人社会里,就会看不到自己的“执著”。(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这就是说,在常人当中以常人的方式修炼是不能克服人性变成神的;只有到“法轮功”分子集体练功的场所去参加集体练功,才能达到李洪志所谓的“圆满”,“白日飞升”。这和他上面的说法不是正相反的吗?

 

(二)一方面鼓吹“抛弃人世间的一切”,另一方面又费尽心机追名逐利。

 

李洪志一再声称,“法轮功”分子虽然要尽可能地以符合常人的方式修炼,却决不能追求常人所追求的目标,诸如争名夺利等。他说,“大法弟子”要保持在常人中一边修炼、一边工作生活的这种方式,但是要放弃常人的“执著”,不去追求世俗的目标(即所谓“世俗的福份”),要追求“圆满”。(2004年7月24日,《2004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2003年7月28日,《在2003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还说,“大法弟子”所做的事情与常人所做的事情很相似,但出发点和目的完全不同;“大法弟子”只是为了“救度众生”而利用常人的形式而已。(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这就是说,“法轮功”分子追求的不是功名利禄、酒色财气,而是所谓的“自我圆满”、“救度众生”。所以,他一再地要求“法轮功”分子去掉“常人心”,抛弃人世间的一切。(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

 

他还竭力地表白,“法轮功”是不关心尘世的,也不会去干涉世俗的事务。“法轮功”分子是脱离世间的,在世间修炼也不加入世间的这些个纷争之中。“法轮功”邪教组织根本就不管人世间的事。(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果真如此清高,在人间却不食人间烟火,出污泥而不染吗?非也。在所谓的“新经文”中,李洪志在许多具体事情上的说法和他上面的吹嘘和表白是完全相反的。我们试举例来说明:

 

首先,李洪志是很爱面子的,是很虚荣的。他要求自己的弟子做事情一定要注意形象。(2002年6月21日,《对“参加中使领馆前静坐请愿学员的一些讨论意见”一文的评语》)还说:天上的神,世上的人,都在看着“大法弟子”所做一切,要叫他们佩服。(2002年6月7日,《在2002年波士顿法会上的讲法》)文艺表演要像样,否则要被人笑话。(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要让民众喜闻乐见你们的媒体,(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他还要求手下的人别让有精神病史的“法轮功”分子抛头露面,在背后做点什么就行了。还说他当年宣传“法轮功”时,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是不让进场的。(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这显然是怕他们出丑,不会撒谎,把实话说出来,把“法轮功”的肮脏内幕暴露出来。

 

其次,李洪志也是很贪利的,是很爱黄白之物的。他说,明慧学校招生越多越好,一则小“法轮功”分子多了,二则收入也多了。(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大法弟子”开公司、办学校,都是正常的社会活动,一方面可能解决自己生活的问题,同时可能给其他弟子带来工作机会,还可以扩大接触面。(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他还鼓励学员去竞选议员,做大生意。(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他还说,要“讲清真象”,首先必须解决物质生活条件。(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因此,“法轮功”分子要做好自己承担的社会工作,扮演好自己的社会角色,保证衣食无忧,在这个基础上修炼。(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这样做就是给未来人修炼树立榜样。(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其三,李洪志决不是不关心世俗事务、不干涉世俗事务的,相反地,他总是千方百计地影响世俗事务,惟恐天下不乱;他的目的就是要统治全人类,建立“法轮功”的天下。

 

(三)一方面说“法轮功”做事“不能受常人影响”,另一方面要求弟子做事要尽可能地迎合常人的心理。

 

当一些西方人士对“法轮功”邪教组织伪造的所谓“酷刑展”表示反感,因而有“法轮功”分子担心其后果时,李洪志却说,“法轮功”分子和常人是有区别的,“不能受常人影响。”(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这就是说,“法轮功”邪教组织做事情的方式是和常人完全不同的,也是不受常人影响的。

 

但是,事实上,为了实现其罪恶目的,李洪志总是要求“法轮功”分子做事情时尽可能地迎合常人的心理。

 

比方说,他说过,“法轮功”分子与社会组织和政府交往时,可以用会长或成员的身份。(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他还说过,要用腰鼓队、西洋鼓队、唐装、仙女阵等各种形式来宣传“法轮功”。(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要用武侠小说、魔术、滑稽表演等来宣传“法轮功”。(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为什么呢?因为这些形式老百姓比较喜欢,用这些形式来宣传“法轮功”,更容易使受众上当受骗。

 

竭力迎合常人的心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李洪志的这种嘴脸在如何“讲真象”的问题上表现得最明显。什么是李洪志所说的“讲真象”呢?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造谣污蔑中国政府“迫害”“法轮功”;二是宣传“法轮功”的歪理邪说。那么,应该怎么样去对常人“讲真象”呢?

 

在讲到如何对美国人“讲真象”的问题时,李洪志说,对美国人“讲真象”,只要对它们说中国政府迫害“法轮功”就可以了,不要硬去给他们讲“法理”。(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其实,李洪志自己也知道他讲的那些所谓“法理”是很荒唐的疯话,因此,他要求“法轮功”分子在向常人介绍“法轮功”时“千万不要讲高”。用李洪志自己的话说:“如果你讲得很高,一开始就讲到佛、讲到更大的宇宙,他们会说你是不是生病了”。李洪志还教唆他的弟子们说,对于以前没有接触过“法轮功”的人,“你可以讲,说这个法很好,对人的身体健康效果很好,对人的身心都有好处,使人的道德回升。这个书很好,你看一看?或者是你了解了解?”(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李洪志甚至说,对一般的民众“讲真象”,主要是诬蔑中国政府践踏人权、践踏信仰自由,讲高了反而不好,讲高了就是不理智;如果不听劝,就犯罪了。(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总而言之,“讲真象”要采取常人能接受的方式,还要注意常人能接受的程度。(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讲真象”的内容和方式要适合于你所面对的对象。“现在的人很难救了,你得符合他的观念他才愿意听,你得顺着他的心他才愿意听。”(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举例来说,李洪志曾经说过,SARS是所谓“旧势力”安排用来淘汰人的,这种安排是他李洪志也同意的。但是他自己也觉得这太胡说八道了,于是他告诉他的弟子们:说SARS是诸神淘汰人的瘟疫,这违反科学,常人是不信的,因此不要公开对常人讲。(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

 

总之,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一步步地把水鬼骗上岸,又把人骗下深渊,这就是李洪志所谓的“讲真象”。他的这种手法完全是按照常人的心理设计的。

 

  总起来说,在出世与入世的问题上,李洪志的所谓“新经文”存在着三重的自相矛盾。

 

  首先,在“修炼”的形式上,一方面竭力主张入世的形式,要“法轮功”分子在常人世界中以尽可能符合常人的方式修炼,另一方面又认为以这种方式修炼是不能去掉“常人心”,由人变神的,只有像以往的宗教徒一样,到指定的场所去参加集体“学法”、“练功”,才能修成正果。其次,在修炼的目的上,一方面鼓吹为了“自我圆满”和“救度众生”而抛弃人世间的一切,声称“法轮功”从不干涉世俗的事务,另一方面却追逐名利,千方百计破坏人类社会的正常秩序,企图实现对全人类的统治。再次,在做事的方式上,一方面鼓吹“法轮功”做事情“不能受常人的影响”,另一方面却为了达到欺世盗名的目的竭力迎合常人的心理。由此可见,李洪志及其徒子徒孙只是一帮说大话不怕风闪了舌头的势利小人,全没有传统宗教徒的那种超凡出世、傲视万物的品格。

 

五、宇宙观和生命观上的自相矛盾

 

第一,李洪志总是说,宇宙是分层次的,宇宙的表面层次最低,粒子最大,层次越高,粒子越小。地球就是宇宙的最低层次,地球上的东西是由分子构成的,而更高层次的天体是由更微观的粒子构成的。人就是由分子组成的,李洪志是最高层次的神,组成他的粒子比一切粒子都“更微观”。可是他又说,高层次的粒子是由低层次的粒子组合而成,因此,地球层次最低,粒子最小,更高层次的天体粒子更大。还说,同一种生命,在层次更高的天体上体积就会更大,天上的苹果可能比星球还要大,低层星球上的苹果是高层粒子上大苹果的其中的粒子。他还说,不仅苹果是这样,其他的生命也是这样,动物啊,植物啊,都是这样,“所以狮子有王,苹果也有王,那香蕉也有王,树也有王,植物、草、花,什么都有王。”因此,宇宙之中就有无数的巨大无比的生命体,由于它们处在同等的空间中,所以是可以相互穿透的。就是说,狮子可以从更大的苹果中走过去,更小的生命体可以从狮子身上走过去,双方都没有什么感觉。(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这里的矛盾不仅是:一方面说低层物体是由大粒子组成,高层物体由小粒子组成,另一方面说低层物体由小粒子组成,高层物体由大粒子组成。这里的矛盾还在于:一方面说层次越低,粒子越大,另一方面说层次越高,粒子越大。

 

第二,李洪志经常说,只有地球上有人,人是分子构成的,是最低级的生命,更高层次的生命都是神。但是他又说,不仅地上有人,天上有人,更高层次的天体上还有人。低层次人只是高层次人的一个粒子。(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第三,一方面说变异的了神进入三界造成了人类社会的堕落。三界物质和生命变异的原因是高层生命挤进来。(2003年2月2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更高层次的神的变异是“宇宙正法”的“最根本原因”。(2002年1月6日,《在美国佛罗里达法会上的讲法》)另一方面又说,是人类社会的物质不纯、思想变异,导致了宇宙的物质不纯和变异,由此造成旧宇宙的走向灭亡。(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第四,刚刚说所谓未来的新宇宙的结构不能讲,“天机不可泄”,马上就说,在未来的新宇宙中,“旧宇宙中的许许多多生命,绝大多数结构被保留了。”(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六、李洪志“自我观”上的自相矛盾

 

第一,李洪志在“法轮功”分子面前总是高高在上的。他宣称自己是最高神,是从宇宙极高层到人间来“传法”的,而其他的“法轮功”分子都是在他“传法”之后才成为他的弟子,跟着他修炼的。因此他说,在“法轮功”里,只有他一个人是师父,其他的人,包括各种各样的负责人,都是“修炼弟子”。(2002年1月6日,《在美国佛罗里达法会上的讲法》) 可是,李洪志又说,自己出生时和那些弟子一样,只是早修炼而已。(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这岂不是说,他李洪志并非生来就是神,他也是一个“修炼人”吗!

 

第二,李洪志一会儿为了把自己说成神,强调自己和人的不同,就说自己没有副元神和三魂七魄,一会儿又为了把自己说成真人,强调自己和人的相同,就说凡是人有的他都有。(2001年4月10日,《建议》)

 

第三,李洪志说自己的真神在三界外,三界内的只是真体;可是当有弟子声称看到了李洪志的真神时,李洪志又说,肉体的他才是最主体、是“主尊”,只能信肉体的他。(2002年12月7日,《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2001年4月10日,《建议》)那么,到底是他的真神最重要呢,还是他的肉体最重要呢?是应该信他的真神呢,还是应该信他的肉体呢?“法轮功”分子选择什么可能都是错的,而李洪志自己也没办法说明白。

 

第四,1999年7月,中国政府宣布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之后,李洪志心胆俱裂,曾经很长时间噤若寒蝉。后来他竭力为自己的这种表现找借口作辩护,说自己之所以不出来说话,是为了把建立“威德”的机会留给弟子们,让他们走自己的路。他对弟子们说,我要说话,总是教你们如何做;而一旦你们照我说的去做,那就不能建立你们自己的“威德”了。但是后来,当一些“法轮功”分子假借李洪志的话来指挥其他“法轮功”分子如何如何做的时候,李洪志又对弟子说,凡是直接教你们如何做的都是假“法身”。(2000年8月10日,《理性》;2000年7月5日,《排除干扰》)那么李洪志讲话到底教不教弟子如何做呢?教弟子如何做的到底是真“法身”还是假“法身”呢?李洪志教弟子如何如何做的时候,他们到底该不该听信呢?

 

第五,当有人利用“李洪志法身”发号施令时,李洪志就要弟子“以法为师”;当有人借口“以法为师”不尊重李洪志时,李洪志又说“法从我口中出”。(2000年7月5日,《排除干扰》)

 

七、“旧势力”观上的自相矛盾

 

第一,李洪志有时候为了吹嘘自己无所不能,就说自己拘扣了一切宇宙众生的生命和各种因素,不让他们破坏他的所谓“洪法”大业。有时候为了推卸责任,为自己的无能找借口,李洪志又说,是“旧势力”把他的肉身和三界之外的神体分隔开,在三界内做坏事。(2003年2月2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可是过了一会儿,他为了找回面子,又说“旧势力”并不能分隔他。(2003年2月2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那到底是他拘扣了“旧势力”呢,还是“旧势力”隔离了他呢?还有,“旧势力”到底能不能隔离他呢?

 

第二,李洪志总是说“旧势力”不值一提,“旧势力”丝毫不能阻挡李洪志的“正法”工作,相反地都被李洪志清除了。(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可是又几次说旧势力对“正法”造成了巨大的破坏。“许许多多我所要的被他们强行的破坏掉了。”(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那么“旧势力”到底能不能阻挡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的“正法”运动呢?

 

第三,在对待所谓“旧势力”的态度问题上,李洪志一会儿说自己对“旧势力”决不手软,还说自己一挥手“旧势力”就都没有了;一会儿又说自己不忍心一下子毁掉很多神(“旧势力”),所以“法正人间”才那么缓慢。(2003年2月2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那么李洪志对所谓“旧势力”到底是决不手软呢,还是不忍心下手呢?看起来,“旧势力”是假的,不忍心也是假的,无能还找借口才是真的。

 

第四,李洪志对中国共产党恨之入骨,竭尽造谣诬蔑、诅咒谩骂之能事,但是他也深知共产党的强大,自己奈何不得。于是为了给自己的失败找借口,为了把自己打扮成神,李洪志就把共产党和所谓的“旧势力”联系在一起。但是他一会儿为了说明一切都在自己的掌握中、自己无所不知,就说共产党是“旧势力”创造出来为证明“大法”所用的,是为“正法”设的难关;一会儿又为了贬低共产党、标榜自己的“正法”大得人心,又说宇宙中正的负的因素都反对共产党。(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可是,如果说共产党是为“正法”设的难关,那为什么反对共产党呢,岂不是恩将仇报吗?如果说宇宙中正的负的因素都反对共产党,那共产党为什么能够巍然挺立呢?

 

第五,一方面说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政权不行了,另一方面又对中国政府在人权组织中不断取得胜利无可奈何。(2003年7月6日,《在2003年美中法会上的讲法》)

 

八、“大法弟子”观上的自相矛盾

 

第一,李洪志把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教育和转化“法轮功”痴迷者的行动说成是对“法轮功”的“迫害”。他一方面反复胁迫大陆的“法轮功”分子走出来“证实法”,并不断地对他的弟子们说,只有在“迫害”下走出来才是最伟大的,不走出来就不是他的弟子。但是,另一方面,当他身边的“法轮功”分子要求回大陆工作时,李洪志却竭力地阻止他们回来。而他叫他们不要回来的理由是:如果他们回到大陆就要受到“迫害”。(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他假惺惺地对他们说:那里还是很邪恶的,我不想让你们被迫害[其实是怕他们有去无回]。(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那么,在李洪志看来,“法轮功”分子究竟是应该在所谓的“迫害”下面“走出来”、顶风作案呢,还是应该像他李洪志一样逃到太平洋对岸,隔岸狂吠呢?

 

第二,李洪志为了把人拉进“法轮功”组织,就反复宣传说,只要加入了“法轮功”邪教组织,就可以得救。可是,一旦你进了“法轮功”组织,李洪志就是另一副嘴脸了。为了使“法轮功”分子完全服从李洪志,任由李洪志驱使,李洪志威胁说,“法轮功”内部的人,做得好的,白日升天,做得不好的,就下地狱。(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那么,究竟是只要入了“法轮功”组织,就上了保险,李洪志就一定“救度”他们了,还是入了“法轮功”组织还不保险,如果不听话还要被打入地狱呢?当然区别也不大,因为入了“法轮功”邪教组织就进了地狱了。要想摆脱李洪志的魔掌,只有及早回头,回到人民的怀抱。

 

第三,李洪志为了使“法轮功”分子对他感恩戴德,也为了引诱世人加入“法轮功”组织,就说“正法”时期的弟子“得法”易,后来的人“得法”难。(2000年12月18日,《北美大湖区法会上讲法》)但是,当许多“法轮功”分子感到坚持不住,要打退堂鼓时,李洪志为了让他们继续给自己卖命,又说“正法”时期弟子受“魔难”大,“威德”也大,后来的人没有“正法”任务,“得法”易,所以“威德”也小。可是,到底是所谓“正法”时期的弟子“得法”易呢?还是后来的人“得法”易呢?

 

第四,有时候,李洪志为了使弟子对自己俯首贴耳,就说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大法”,佛、道、神只知道它的一小部分形式,而弟子们仅仅能够看见它的一点功能。(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2001年7月26日,《在华盛顿DC国际法会上讲法》;2000年12月18日,《北美大湖区法会上讲法》)可是,有时候,李洪志为了吹捧和鼓励“法轮功”分子,又说“大法弟子”对“大法”的坚定是以对“大法”的理悟为基础的。(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那么,“法轮功”分子到底是能够理解李洪志的“大法”呢?还是只能看见它的一点功能呢?

 

第五,李洪志一方面总是吹捧“法轮功”分子干得很好,另一方面又说“我们的场不纯、不正,不能起到救度众生、挽救生命的作用,不能震慑邪恶”。(2003年7月6日,《在2003年美中法会上的讲法》)那么,“法轮功”分子到底干得好不好呢?李洪志对“法轮功”分子到底满意不满意呢?“法轮功”分子们从李洪志的话里是找不到答案的。

 

第六,李洪志声称,高层空间中有很多的旧神反对他的所谓“洪法”运动,他把这些反对他和“法轮功”的旧神叫做“旧势力”。那么,这种所谓的“旧势力”能不能干扰“法轮功”分子的修炼呢?李洪志一会儿说,只要心中没有“常人心”,“旧势力”就干扰不了。一会儿又说,即使没有“执著”,“旧势力”还是能干扰,只是损失小一点。(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那么,如果“法轮功”分子修炼出了问题,走火入魔了,究竟应该怪谁呢?是怪弟子自己呢,还是怪“旧势力”呢?当然,在李洪志看来,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他这个师父是没有责任的。

 

第七,“法轮功”分子在长时间的练功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幻觉,“看到”他们日思夜想的景象。他们不敢相信这种幻觉是真的,就去问李洪志,李洪志就对他们说,怎么不是真的?这比现实还要真!弄得“法轮功”分子高兴得无可无不可的。有的“法轮功”分子梦中杀了人,已经被“法轮功”弄得神魂颠倒的“法轮功”分子就担心自己是不是真的杀了人,就去问李洪志,李洪志就对他们说,怎么是真的?梦中杀人不是真杀人!(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第八,李洪志为了引诱世人加入他的“法轮功”组织,为了让“法轮功”分子死心塌地地替他卖命,就制造了所谓他能够让“大法弟子”白日升天,成神成佛的谎言。可是在这个问题上,李洪志一会儿说,“大法弟子”本来就是高层空间下来的神,白日升天是他们丢掉“人皮”,回归原位。一会儿又说,“大法弟子”白日升天是去取代一些旧神的位置。这些旧神由于反对“法轮功”不配再为神了,所以李洪志就用自己的弟子替换了这些旧神。(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 

 

第九,“大法弟子”平等和不平等的矛盾。

 

作为一个邪教的教主,李洪志的封建等级思想是非常严重的。在他眼里,一切都是分等级的。宇宙是分等级的,有所谓高层空间和低层空间,地球就是最低层次的空间;生命是分等级的,人类就是最低层次的生命;神是分等级的,以往宗教所说的佛、道、神就是低层次的神,而他李洪志则是最高层次的神。他的“法轮功”组织也是按照严格的等级建立起来的,是一个宝塔形的结构,这个宝塔的顶端就是李洪志,而它的底层则是各地的练功点。

 

与此同时,李洪志把“法轮功”分子也分为不同的等级和层次。“你不要觉得我是大法弟子了,就什么都不应该有了,有就是不对的;也不要觉得别人怎么样你就应该怎么样。每个人的情况都是不同的,关键是你们自己到底做得怎么样。”(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不同的层次不仅修炼的情况不一样,所获得的报酬也不一样,总之是要想得到更多的报酬,你就必须干得更多。李洪志还说,“法轮功”分子有三种,他们在“正法”中有着不同的情况。第一种是早期就和李洪志有约来的,第二种是历史上结过缘的,第三种在李洪志的“传法”活动中进入“法轮功”组织的。(2004年6月20日,《致加拿大蒙特利尔法会》)这三种“法轮功”分子的表现、地位和报酬都是不一样的。(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但是,当“法轮功”组织内部那些负责人压制一般成员,先加入的“法轮功”分子欺侮后加入的“法轮功”分子时;当一般成员以负责人为榜样做事,后进分子追随先进分子,以至于搞成小宗派,威胁到李洪志的权威时,李洪志又宣称所有弟子都是一样的。他说,“法轮功”只有他这一个师父,“大法”本身没有负责人,每个人都是修炼弟子,负责人实际上也是普通弟子。(2002年1月6日,《在美国佛罗里达法会上的讲法》)还说“佛学会”里谁也不能代表他李洪志。(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还说不管是谁,不管老与新,不管进门先后,在他李洪志眼里都是一样的。(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在他眼里,负责人和普通弟子都是一个粒子,谁都不比谁强。(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佛学会的负责人只是联系人,没有权力,没有权威。(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因此,普通成员不要去追随负责人,后进者也不要去模仿先进者。“法轮功”分子要“以法为师”,而不能以别的修炼人为师,哪怕那个人是负责人、辅导员,也不能以他为师。否则的话,一旦那个人出了问题,你自己也会跟着出问题。(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那么,“法轮功”分子到底有没有等级和层次之分呢?看起来李洪志是不能自圆其说了。这儿的问题不仅仅在于李洪志从来就是信口开河的,而且在于李洪志自身需求上的矛盾。如果不分出等级高低、层次上下来,又怎么来鼓励“法轮功”分子为他卖命呢?可是如果分出等级高低、层次上下来,又怎么防止拉帮结伙、架空他李洪志呢?从所谓的“新经文”中可以看出,现在,“法轮功”组织内部的拉帮结伙情况很严重,李洪志黔驴技穷,只好祭起平等旗号来。

 

九、对转化者的态度反复无常

 

自从政府宣布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以来,由于党和政府的教育挽救,由于李洪志邪教教主的面目的日益暴露和“法轮功”邪教组织危害社会、残害生命的罪行日益大白于天下,越来越多的“法轮功”痴迷者幡然醒悟,脱离“法轮功”邪教组织,回到人民的怀抱。其中有一些人勇敢地站出来反戈一击,揭露李洪志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罪行,为反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活动做出了贡献。越来越多的“法轮功”分子的转化,对“法轮功”邪教组织造成了极大的威胁。李洪志对此又恨又怕,可是又不知道应该如何阻止这种趋势。从所谓的“新经文”可以看出,李洪志对转化者的态度是反复无常的。

 

大体说来,2003年2月以前,李洪志对转化者是非常痛恨的。他多次咒骂反戈一击的是“魔王”。2000年10月,他咬牙切齿地说,那些被转化的人,不论他过去表现得如何好,都是为了他今天跳出来迫害“法”、迷惑学员做准备的。他们是必须清除的是“隐藏的毒瘤”。(2000年10月22日,《窒息邪恶》)2000年12月,他又说,已经转化的人就再也不能“圆满”了;那些写了假悔过书的人和那些真心转化了的人一样可恶。(2000年12月18日,《北美大湖区法会上讲法》)2001年4月,李洪志说,虽然那些“不是发自内心地”写悔过书的弟子,只要重新加入“法轮功”邪教组织,就可以加大“魔难”过关;但是一旦走向了反面,千万年的等待将毁于一旦。(2001年4月10日,《建议》)他还骂那些转化以后现身说法的是破坏“大法”的“魔”;那些停止不练“法轮功”的人则虽然不是“魔”却已经在干着“魔”的事了。(2001年4月10日,《建议》)

 

到了2003年,李洪志在如何对待转化者的问题上左右摇摆,自己打自己的耳光了。他既担心如果对“转化者”太狠,不给他们任何机会,那么就会把那些又想回到“法轮功”邪教组织里来的人挡在外面,从而使日益萎缩的“法轮功”邪教组织雪上加霜。但是他又担心,如果不对他们狠一点,就不能把“法轮功”邪教组织内部那些已经动摇了的人吓住,他们就会哗哗地流走。于是,他一会儿说,他李洪志不会因为弟子曾经思想转化过,就不再给他机会;只要“正法”的事情还没有结束,已经转化的人就还可以转化回来,他李洪志将不念旧错。“我叫他明天再做,一定叫他们做好!”。(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跌倒不要紧,不要紧的!赶快爬起来!”(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一会儿又对“法轮功”邪教组织中“7·20”以后幡然醒悟的人恨之入骨,说他们是“旧势力”安排到“法轮功”邪教组织内部搞破坏的,说自己一定不会饶恕他们。(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再往后,李洪志对转化者的态度又有了改变。他要那些犯了错误的人(即经过教育转化了的人)不要把自己的错误看得太重,只要马上改正就行了。但是不能自拔的,还会重犯的,就另当别论了。(2003年6月18日,《2003年加拿大温哥华法会讲法》)

 

但是,到了2004年,李洪志的态度又变了。他先是说,那些已经脱离了“法轮功”邪教组织的人之所以不肯回到“法轮功”邪教组织中去,是怕心在作怪。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坏事干得太多了,他知道错了,没有脸见学员,又执著起不好意思来了。接着又说,带着这种肮脏的“怕心”,即使想回到“法轮功”邪教组织中来,李洪志也不会认可他。(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由于绝大多数转化者并没有像李洪志所希望的那样乖乖地回到“法轮功”邪教组织中去,李洪志终于忍耐不住,又开始咒骂脱离“法轮功”魔掌的转化者了。他说,“大法”给他带来好处时他来了,“大法”受“迫害”时他跑了;益处他得了,反“迫害”中他不想为“大法”说话,也不想“证实法”,这个生命在神的眼里看就是最坏的。(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如此反复无常的小人,怎么可能是“神”?如此自相矛盾的言论,又怎么可能是真理?

 

十、其他问题上的自相矛盾

 

第一,“法轮功”组织有无秘密问题上的自相矛盾。任何邪教组织都有不可告人的目的和肮脏的内幕,“法轮功”组织也是一样,这从近年来揭露出来的大量事实中可以看出。但是李洪志为了把“法轮功”打扮成光明正大的组织,却常常说“法轮功”没有秘密。可是,就是这个李洪志,转过脸来又警告他的弟子说:“法轮功”的行动不能让“邪恶”力量知道。(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李洪志一方面说“法轮功”什么秘密也没有,还说“法轮功”分子的所作所为都是未来人的典范,另一方面却不让外面的人拍摄“法轮功”分子的特殊生活,他们怎么样“学法修炼”。(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与此相应地,李洪志一方面说真正的特务不可能打进“法轮功”内部,因为“法轮功”什么秘密也没有,另一方面又恶毒咒骂“法轮功”内部有人干着特务勾当,在向政府提供情报。(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第二,李洪志不止一次地说过,以往宗教的法理“以私为根本”,而“法轮功”的新法则“以公为根本”,但它们的善恶观是一样的。(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且不说事实与李洪志说的正相反:传统的正统宗教是以全人类的利益为根本的,它们以是否符合人类的利益为善恶的标准,而“法轮功”组织则以其自身的利益特别是李洪志一己的利益为根本的,它以是否符合“法轮功”的利益特别是李洪志的个人需要为善恶的标准。光从这句话本身来说就是包含矛盾的。既然一个是以私为本,另一个是以公为本,那么它们的价值观就是根本对立的。既然它们的价值观是根本对立的,它们的善恶观又怎么是一样的呢?

 

第三,李洪志为了吹嘘自己创立的“法轮功”邪教组织,总是把“法轮功”邪教与以往的正统宗教对立起来,说“法轮功”与以往的宗教是不一样的,全然不顾自己盗取和歪曲利用了传统宗教的教义这一事实。他甚至“坦率地”说“法轮功”根本不是宗教。可是,转过脸来他又对自己的弟子们说:“无论是耶稣也好,释迦牟尼也好,历史上的其他大觉者也好,他们做的事情和你们今天做的事情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形式上不同而已。”(2004年7月24日,《2004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

 

第四,李洪志有一次对他的弟子说出了一句很“深奥”的话:如果某个地区的“法轮功”邪教组织负责人像师父一样绝对没有错,那么这个地区的人就修不出来了。(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照此说来,李洪志的所有弟子都是修不出来的。但是李洪志却说只有跟着他才能由人修成神。

 

第三节  说的和做的不一致

 

一、无私与自私的矛盾

 

李洪志为了美化自己、欺世盗名,竭力地吹嘘他自己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是大公无私的,鼓吹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拯救正在走向灭亡的宇宙和人类。他还煞有介事地把为公还是为私当作“法轮功”区别于以往的其他宗教、“法轮功”统治的“新世界”区别于旧世界、他和他的所谓“大法弟子”区别于常人的根本标志。

 

李洪志说过,旧法理的本质是为私的,新法理的根本是为公的。(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

 

他说过,旧世界是人人为私的世界,因而是丑恶的,有“成住坏灭”的;未来的新世界是人人为公的世界,因而是无限美好的,永恒的。(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他说过,常人都是利己的,只有李洪志和他的弟子才是利他的。(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李洪志宣称:不管命中有没有,常人都会不断地追求利益。人类只知道追求肉体享受、感官快乐,是层次最低的生命。人总是拚命地追求物质利益,却总是为命运所左右,因此是很可怜的。而人的可怜是由神预先决定的。(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

 

李洪志还宣称:唯利是图不仅是世人的本质,而且是现世国家的本质。他说,国家,包括亚洲国家和西方国家,都是唯利是图的,利益高于一切,因此,不要太指望它们。(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总之,在李洪志看来,常人和世俗国家都是唯利是图的,商人尤其如此。(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只有他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才是大公无私的。

 

但是,实际上,李洪志却要求他的弟子只干对“法轮功”有利的事情,就连为癌症病人义演筹款的事情,李洪志也不让学员们去做。(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有一个人四肢都被切除了,可是李洪志却对他的弟子说:用不着在生活上帮她,只要向他“讲真象”就行了。(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李洪志要求他的弟子只管与反“法轮功”力量作斗争,其他的坏人坏事都不要去管。(2002年1月6日,《在美国佛罗里达法会上的讲法》)

 

李洪志要求他的弟子:凡是与“证实法”有关的事情就做,无关的就不做。(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他还说,帮助给“法轮功”造成过损失的人不值得,(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

 

李洪志甚至对他的弟子说:修炼的人不要去为子女操心,也不要为父母操心。(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法轮功”分子问李洪志:要不要去参加常人搞的活动?李洪志就说,这得看常人的活动对“法轮功”是不是有利,凡是有利于“法轮功”的,那就要积极参加。(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

 

为了网罗社会上的残渣余孽,扩大自己的“法轮功”组织,李洪志许诺:不管他以前犯了什么罪,甚至杀了人,只要加入了“法轮功”邪教组织,李洪志就会帮他善解,保他无事,且让他升天。(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而我们知道,凡是反对“法轮功”的人,哪怕你再善良,李洪志也是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的。

 

李洪志还对他的所谓“大法弟子”说,如果他们在“圆满”之后还有需要,李洪志还会帮他们;至于别人他就不管了。(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

 

李洪志甚至还表现出对“法轮功”分子的亲人格外开恩的样子。他说,凡是“大法弟子”的亲人,就算反对“法轮功”,我也会给他机会、机会、再机会。若是别人,那就不这样了。(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由此可见,李洪志完全是以“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私利,归根到底是以他李洪志一己的私利作为判断是非好坏的标准和决定予夺取舍的根据的。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是极端自私、损人利己的。他们甚至连最起码的恻隐之心、最起码的人道都是没有的。他们的大公无私完全是自欺欺人的谎言。

 

二、“真”和假的矛盾

 

众所周知,李洪志把“真、善、忍”当作“法轮功”的三字真经,“真”则是其中之首。在所谓的“新经文”里,李洪志仍然不断地标榜所谓的“真”,以真理的化身出现。但是,在许多的具体问题上,李洪志却竭力造假、颠倒黑白。

 

中国政府宣布取缔“法轮功”时,李洪志吓得肝胆俱裂、噤若寒蝉,可是在所谓的“新经文”里,李洪志却又说,一切都逃不出如来佛的手心,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的反“法轮功”活动,他早就算计到了。(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

 

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之后,李洪志惊魂稍定,为了对所谓的“迫害”进行反扑,他就把“讲真象”当作“法轮功”邪教组织的三大任务之一,并且把它当作最重要的任务。那么李洪志所谓的“讲真象”到底讲些什么东西呢?综合李洪志的言论来看,他所谓的“讲真象”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吹嘘他李洪志是最高的神,是宇宙人类的“救主”,他的“法轮大法”是宇宙的根本法理,“法轮功”组织是宇宙人类的依靠,练“法轮功”能治病,能提高人的道德,能使人变成神,不学“法轮功”就要下地狱。二是造谣诬蔑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践踏人权,践踏信仰自由,迫害“法轮功”分子,总而言之是坏透了、不行了。(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他对弟子说,“讲真象”最重要的就是宣传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如何“迫害”“法轮功”分子,这“就足矣了”;(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就是要宣传中国的经济很糟糕,所谓取得辉煌成就是假的;(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就是攻击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即使是中国政府以“一国两制”的方式使香港、澳门回归祖国怀抱这样举世称颂的事情,李洪志也要进行攻击,说这件事从表面上看是中国政府安排的,实际上则是高层的神安排的;还说这件事说明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不行。(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

 

只要稍微有一点良知的人都会承认,“法轮功”组织是残害人的心灵和生命的邪教组织,而中国政府和人民则是在真心实意地挽救陷入“法轮功”圈套的痴迷者的生命;只要稍微了解一点事实的人都知道,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取得了令人赞叹的成就,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由此可见,李洪志所谓的“讲真象”实质上就是造谣诬蔑,就是编假说瞎话。

 

李洪志还公开承认自己故意掩盖真相,并对此津津乐道。比方说,有人提出疑问,既然李洪志是宇宙的最高神,一切都由他创造,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那么,“法轮功”为什么还会受到“迫害”呢?李洪志煞有介事地说明其中的缘故:“李洪志是以常人的表现形式,是以常人的身体,全宇宙生命最低的语言——人的语言,而且是人今天最浅白的语言和修炼的最低形式——气功这种方式来做这件事情,迷住了宇宙中的一切众生。”(2000年11月3日,《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讲法》)“整个宇宙所有的生命都不知道真象,他们把我当作了修炼的人,所以他们才敢这样地干。”

 

在这里,李洪志是在双重意义上作假。首先,他明明是一个人间小丑,却把自己说成是最高的神;其次,作为宇宙“最高神”的李洪志故意以“假象”迷惑宇宙中的一切众生。如此骗子,还有什么脸面来谈什么真!

 

那么,李洪志为什么要掩盖真相呢?李洪志有时说这是因为他想考验众生,看一看他们的心性如何,以便最后重新摆放他们。(2000年11月3日,《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讲法》)有时候又把它归因于人类分不清是非好坏。(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可是,假如是前者的话,那岂不是故意给人下圈套吗,岂不是耍阴谋吗?而如果是后者的话,李洪志这样做岂不是让人类更加分不清是非好坏了吗?无论是什么原因,李洪志这样做都是不怀好意地弄虚作假。

 

李洪志不光是故意不让宇宙众生知道真相,而且在“法轮功”组织内部也不让自己的弟子知道真相。有“法轮功”分子写了一本描述大陆“法轮功”分子在政府帮教(“迫害”)下转化的书,在“法轮功”内部流传,李洪志就下令封杀。显然,他这样做的目的是不让其他学员了解真相,知道有很多人已经转化并因此效法。(2004年1月24日,《师父在海外电话会议上的讲法》)

 

李洪志还竭力诱骗那些与“法轮功”邪教组织信念完全不同的人背信弃义,放弃原来的信仰和承诺,加入“法轮功”组织。(2002年12月7日,《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

 

李洪志还指使“法轮功”分子在从事违法活动时,如果被警察发现,千万不要承认自己是“法轮功”分子。(2000年8月10日,《理性》)他还指示“法轮功”组织:即使是假的“法轮功”分子(即为了取得难民身份而加入“法轮功”邪教组织的人)也要。(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

 

香港的“法轮功”组织中,有人向老百姓宣传“默念大法好,疾病就痊愈”。有弟子问李洪志应不应该这么做。李洪志的回答是:“在大陆的普通民众可以这样做。对城市或大陆以外不用这么做。”(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可见,李洪志自己也知道这是骗人的鬼话,可是为了引诱世人加入“法轮功”或支持“法轮功”,他还是让弟子去做这种宣传。只是他知道稍有见识的人都不会相信这种鬼话,所以才不让弟子在城市或大陆以外的地区这么做。李洪志江湖骗子的本色由此暴露无遗。如果有些人至今还认为,李洪志及其弟子和正统的宗教徒一样是出家人不打诳语的,那么在了解了这些真相之后,该醒悟了。

 

三、“善”和恶的矛盾

 

李洪志总是把自己打扮成“善”的化身,把“善”标榜为“法轮功”的基本教义,把自己说成宇宙和人类的“救主”。在所谓“新经文”里,李洪志也要求弟子在哪里都要做一个好人,家庭、工作,要给人好的形象。(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但是,在所谓的“新经文”中,我们看到更多的是李洪志的残忍和凶恶,不光对世人是这样,而且对自己的所谓“弟子”也是如此。

 

李洪志作为一个邪教教主,有一种天然的反人类情感。比方说,禽流感、疯牛病爆发,人类的生命面临严重威胁,李洪志却说这是他在警示世人,(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说如果世人还不醒悟,皈依“法轮功”,真正的灾祸就要开始了。(2001年6月24日,《大法坚不可摧》)

 

当SARS爆发,许多人被夺走生命时,李洪志却说SARS是“旧势力”安排来淘汰不同意“法轮功”的人的,这种安排是他同意的。(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还说那些被SARS夺走生命的人是不配“救度”的人,是被“旧势力”抛弃的人。SARS的爆发是宇宙中的第一次清除,要死800万人,而“法正人间”时开始的大清除更可怕,而且是全世界范围的,“死人满街都是”。(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

 

对中国出现SARS,洪灾,香港出现游行,李洪志都幸灾乐祸。(2003年7月28日,《在2003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

 

李洪志为实现其一己的目的,不光是对世人没有丝毫的同情心,视人命如草芥,而且对自己的弟子也是如此,弟子对于他来说也只是实现自己目的的工具而已。比方说,有一个“法轮功”分子告诉李洪志自己因为长时间练功而发烧,头发胀,希望得到李洪志的帮助,李洪志却说这是“层次”提高。(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当“法轮功”分子因长时间练功而身心疲惫,甚至打吊针的时候,李洪志依然要他们坚持练功。(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许多“法轮功”分子正是因为听了李洪志的话,即使身体极度虚弱、病情已经很严重,依然不去看医生,还坚持练功,结果丢失了性命。可是李洪志对这些弟子毫无怜惜之心,他有时会欺骗其他弟子说这些人已经“圆满”了,以引诱其他弟子去模仿,供李洪志任意驱使。

 

更有甚者,“法轮功”分子因练功而病重了,甚至死了,李洪志为了推卸责任,居然说他们是“旧势力”派到“法轮功”邪教组织里去捣乱的,要不就是因为上了“旧势力”的当才那样的。(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当“法轮功”分子得了大病,或者遇到车祸死了,李洪志说这是因为他们在“正法”期间做得不好,“执著心”太强。总之是咎由自取,该死。(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可见,在李洪志的眼里,弟子只是实现其狼子野心的工具,除此之外,什么也不是。至今还痴迷“法轮功”的人们啊,你们该清醒了。

 

其实,李洪志也知道自己标榜善却多行恶,骗不过明眼人。于是他又胡说自己既不慈悲也不恶,而是左右善与恶的斗争。(2003年7月28日,《在2003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

 

四、“忍”与怒的矛盾

 

在宣扬“真”和“善”的同时,李洪志也宣扬所谓的“忍”,也就是克制自己的情欲,忍受一切痛苦和磨难,“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但是,在所谓的“新经文”中,我们却看不到一丝一毫的忍。相反地,我们看到的只有仇恨和暴怒。

 

2001年元旦,李洪志发表了“忍无可忍”的文章。在这篇文章里,李洪志把反“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力量叫做“邪恶”,把中国政府对“法轮功”痴迷者的教育和挽救叫做“迫害”,宣称“不能再容忍邪恶对法的迫害”,并命令他的弟子们“采用不同层次的各种方式制止、铲除”所谓的“邪恶”,要“除尽邪恶”。(2001年1月1日,《忍无可忍》)后来出现的“法轮功”分子以极端形式破坏社会秩序、伤害无辜的恶性事件,都和李洪志的这篇文章有关。

 

2002年7月,李洪志在“正法与修炼”一文中说,在所谓的“迫害”面前,“大法弟子”与以往的宗教徒是不一样的,他们不能“一概地接受”,而要用所谓的“正念”铲除“邪恶”。这里,李洪志不打自招,道出了“法轮功”的所谓的“忍”的本质。“法轮功”所说的“忍”决不是克制情欲、忍受痛苦和灾难,而是为了李洪志的利益,为了所谓的“圆满”而不顾一切,甚至害人性命或以死相搏。

 

自从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以来,我国人民反对“法轮功”邪教的斗争不断深入,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越来越多的人看清“法轮功”的邪教面目,越来越多的“法轮功”痴迷者在政府和人民的帮助教育下迷途知返,脱离了“法轮功”的炼狱。“法轮功”邪教组织的一次次反扑都以失败而告终,已经是日暮途穷了。但是,李洪志不但不思悔改,反而如受伤的野兽一样暴跳如雷。2004年11月,李洪志在弟子面前疯狂叫嚷:“我忍,我容,神都不容。”(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完全撕掉了“忍”的面纱,放纵的本性暴露无遗。

 

除此之外,在所谓的“新经文”里,我们还看到了什么?是对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恶毒攻击,是对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任意污蔑,是对中国领导人的无耻诅咒,是对反“法轮功”力量的猖狂叫骂,是对经过教育转化了的原“法轮功”练习者的咬牙切齿。

 

五、“走自己的路”与“不能标新立异”的矛盾

 

在所谓“新经文”里,李洪志总是要求“法轮功”分子要走自己的路,也就是自主地、创造性地从事“法轮功”活动,而不是被动地等着他人来吩咐自己,照着他人(如“佛学会”会长、负责人和站长等)的样子做。(2004年6月5日,《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2002年8月6日,《在2002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2001年9月23日,《路》)

 

中国政府宣布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之后,慑于中国政府和人民反“法轮功”活动的强大威力和浩大声势,李洪志很久不敢公开活动,也不敢胡说八道。结果弄得“法轮功”分子,尤其是中国大陆的“法轮功”顽固分子不知所措、无所适从。风头过后,李洪志却向他的弟子解释说,那段时间,师父不说话也不做事,那是要“把建立威德的机会留给你们”。(2004年7月24日,《2004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他还振振有词地说,如果我出来说了、做了,岂不是一切功劳都是师父的了,你们岂不是没有机会建立“威德”了,那你们还怎么能“圆满”?

 

李洪志为了鼓励“法轮功”分子在所谓的反“迫害”中各显神通,以助他李洪志度过难关,要求他的弟子们:每个人都得走出自己的路,修炼中的路大家互相都是不同的,就是说每个人修炼的路都不同。(2004年6月20日,《致加拿大蒙特利尔法会》)

 

李洪志还自我标榜说:师父不具体让某人干这个,某人干那个,因为那样会让弟子产生“执著”:这才是我该干的,那不是我该干的。所以他的做法就是不具体说,让弟子主动地去做,主动地树立自己的“威德”。(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经常有“法轮功”练习者请示李洪志某件事情应该怎么做,李洪志总是说,这事你们自己商量着办,“千万不要把具体问题给师父。”(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由此可见,李洪志所说的弟子要走自己的路,基本上有三层意思:一是要求“法轮功”分子自己主动地走出来从事破坏活动,二是要求“法轮功”分子自己主动地选择自己要做的事情,三是要求“法轮功”分子自己主动地选择做事情的办法。总而言之,弟子要走自己的路,主动建立“威德”。(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也许有人想,这李洪志虽然用心险恶,但做事情的方式还是比较“民主”。若真是这样,李洪志也就算不上邪教教主了。但是,实际上,李洪志要求“法轮功”分子自己主动地走出来从事破坏活动,只是要求他们不顾一切为他李洪志卖命。他要求“法轮功”分子自己主动地选择自己要做的事情和主动地寻找做事情的办法,其实是一种揽功推过、逃避责任的策略。因为这样一来,如果弟子做成功了,那便是他李洪志的功劳,而如果弟子失败了,李洪志便可以把责任推给弟子了。

 

从所谓的“新经文”可以看出,事实上,李洪志在“法轮功”组织内部是十分专制的。

 

比方说,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之后,有许多“法轮功”分子认为到外面去闹事太危险,在家里学“法”练功也是一样的修炼。这时,李洪志就不让他们走自己的路了,他不断地命令他们要走出来,不肯走出来的人就不是他的弟子,就不能“圆满”,就会下地狱。(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

 

又比方说,李洪志自己说过,《转法轮》把所谓的“宇宙大法”的一切都包括在内了,于是,有些“法轮功”分子就只读《转法轮》了。可是李洪志却说这是不行的,弟子除了读《转法轮》之外,还必须看“新经文”。(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

 

李洪志也不允许别人议论和评价他的所谓“法轮大法”。他宣称,谁也没有资格检验“法”。(2000年11月3日,《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讲法》)谁都不能对“法”评论。(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谁也不能标新立异,说师父没有说过的东西。(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

 

李洪志还说,他讲的话,别人不能传,一传就会出错。(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除了他李洪志写的书,其他的“法轮功”练习者写的书都不能在“法轮功”邪教组织内部传播。(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说到做事情的方式,李洪志说过,凡是他李洪志定下的规矩,谁都不能改。比方说,“发正念”的时间和方式都不能改。(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李洪志也决不是像他自我标榜的那样从来不教人怎样做事情。在所谓的“新经文”里,他就教弟子们如何向那些从来没有接触过“法轮功”的人介绍“法轮功”。(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还有:发传单要主动地塞给人家,不要光是举在手上等人家主动来拿。(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还有:向曼哈顿大楼里的公司职员“讲真象”,要赶在上班、下班和吃中饭三个时间。(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总之,在要不要走出来“证实法”、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可以做以及应该如何去“证实法”这些问题上,李洪志是决不允许弟子们标新立异的。他李洪志的命令必须绝对地服从,他李洪志定下的规矩必须不折不扣地遵守。谁敢不服从、不遵守,他李洪志就诅咒他,威胁要叫他下地狱。

 

一方面要求弟子走自己的路,另一方面又不允许弟子有任何的标新立异。对弟子要求上的这种自相矛盾,其根源在于:作为“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创始人和教主,李洪志包含着人和神的矛盾。作为一个人,他没有多少能力做他想做的事情,也没有多少办法解决他所面对的问题,因此,他总是要求弟子积极主动地去为他打拚天下,遇到问题自己解决,尤其是风声吃紧,吓得他不敢抛头露面的时候,就更是如此。可是,作为一个邪教教主,他又必须维护自己的绝对权威,不能允许弟子越雷池一步,因此,他又要求弟子不折不扣地执行他的命令,不能存有一点异心。由此就造成了一方面要求弟子走自己的路,另一方面又不允许弟子有任何标新立异的矛盾。

 

六、反科学与利用科学的矛盾

 

在所谓“新经文”中,李洪志变本加厉地攻击现代科学技术。他胡说,科学是外星人弄出来并传到地球上来的,它根本就不适合于人类。科学使物质元素变得越来越不纯了;科学使生命要素变异,从而使生命的各个层次都发生了变异,使人类变坏,甚至使神都变坏了。由于科学技术的运用,空气受污染,水受污染,用不了多长时间地球就要解体了。(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一句话,现代科学技术是地球败坏和人类历史倒退的根本原因。

 

但是,另一方面,李洪志又要学员学习科学技术,运用科学手段宣传“法轮功”,从事破坏活动。他下令建电视台宣传“法轮功”。(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他还要求弟子学会利用报纸、网络、电台来宣传“法轮功”,学会用发光盘、发邮件、打电话、发传真等各种形式“讲清真象”。(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一方面起劲地攻击科学,说科学使地球败坏,使人类的生命变异,使人类的历史倒退;另一方面又要求弟子学习科学,掌握技术并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来从事邪教活动。这显然是自相矛盾的。这一点,想必李洪志也是知道的。所以他竭力地把他自己攻击科学技术的言论与利用科学技术的做法统一起来。他说,科学技术虽然是人类和宇宙的罪魁恶首,应该去掉;可是在这个历史时期,只好去学和用。(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这就是说,为了反科学,就必须利用科学;而现在利用科学,正是为了将来消灭科学。

 

可是反对科学和利用科学是不能调和的。如果科学技术是败坏地球、败坏人类的,那么再去利用科学,岂不是加剧地球和人类的败坏吗?

第四节  说的和事实不一致

 

一、明明反社会,却说不想左右社会甚至还要维护社会

 

如何对待世俗社会呢?是维护世俗社会、不干涉世俗社会,还是反对世俗社会呢?在这个问题上,李洪志的说法和事实是不一致的。

 

在所谓的“新经文”中,李洪志为了推卸反社会的罪名,竭力表现出一副与世无争的样子。2003年元宵节的时候,李洪志对他的弟子说:“你也是常人社会的一员,常人社会它的存在也是大法的需要,也是宇宙的需要,众生的需要,我们只能去维护,不能去破坏。”这就是说,“法轮功”不仅不反常人社会,反而要维护常人社会。(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2004年,李洪志又对他的弟子说:“我叫你们走的就是在常人社会中修炼的这样一条路,修炼者只能给社会带来好处,在常人社会中修炼又不左右人类社会。”(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这就是说,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没有任何影响世俗社会的想法。

 

但是,事实并非如此。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目标,就是通过所谓的“正法”来摧毁现存社会,建立一个“法轮功”统治的社会。李洪志说过,“法轮功”分子在“正法”时期所做的一切,都是未来人类的榜样,未来的生命要“对照”“法轮功”分子的所作所为来“对待”他们面临的所有问题。(2001年5月20日,《在2001年加拿大法会上讲法》)这岂不就是说,他要按照“法轮功”组织的形式来改造人类社会吗?李洪志还说过,未来人类的生活方式就是今天“大法弟子”的生活方式。(2001年7月26日,《在华盛顿DC国际法会上讲法》)“法轮功”分子“今天所做的一切就是未来参照的实践”,未来的社会是“大法”统治的社会,那时没有宗教,学生的课本里贯穿着“宇宙大法”的理。(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他还说过,他的“正法”完成时,“法轮功”分子将进入新宇宙,静静的观察者,也会被同化到新宇宙中去,而那些反“法轮功”的生命(据李洪志说,人当中有20%)都将被淘汰,“死人满街都是。”(2003年6月18日,《2003年加拿大温哥华法会讲法》;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当然,“法轮功”分子是去做神,而静静的观察者是去做人,换句话说,前者是统治者,后者是被统治者,而李洪志则是最高的主。

 

由此可见,李洪志的目的就是要把现存的人类社会改造成“法轮功”统治一切的社会。他决不是根本不想影响现存世界,更不是要维护现存世界。“法轮功”组织建立以来的所作所为,已经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法轮功”组织所谓“证实法”的活动,包括硬往人手里塞传单、死乞白咧地拉着人“讲真象”、到中国大使馆门外静坐“发正念”、以及“在政府、社会、社区、做媒体等各种形式的证实法”,无一不是扰乱世俗社会的正常秩序。(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李洪志在2001年底写的《法正人间预》更是将他的这种狼子野心暴露无遗。李洪志写道:

 

“正法行于世间,神佛大显,乱世冤缘皆得善解。对大法行恶者下无生之门,余者人心归正、重德行善、万物更新,众生无不敬大法救度之恩,普天同庆、同祝、同颂。大法在世间全盛之时始于此时。”(2001年12月13日,《法正人间预》)

 

这段话虽然文理不通,不过大致意思显然是说:一旦“大法”行于人间,“法轮功”分子都成神成佛,反对“法轮功”的都下地狱,而对“法轮功”听之任之的人都皈依了“法轮功”,对李洪志及其邪教组织无不敬畏。李洪志与世俗社会为敌、企图统治人类社会的目的跃然于纸上。

 

二、明明觊觎政治,却说不参与政治

 

1999年7月22日,中国政府依法取缔了“法轮功”邪教组织,公安部门对李洪志发出了通缉令。李洪志虽然此时已经身在海外,但法律的威力依然使他感到恐惧。于是,他发表了题为《我的一点声明》的“新经文”,自称“我是修炼中的人,向来与政治权力无缘”,他狡辩说:“中国‘法轮功’只是个群众性炼功活动,没有什么组织,更没有任何政治目的。从来没有参加过任何反对政府的活动”,并声明“我们现在和将来都不会反对政府”。

 

2001年,李洪志发表过一篇题目叫做“不政治”的所谓“经文”。在这篇“经文”里,李洪志说,“大法弟子”在“正法”运动中决不能“参与人的政治”,“更不能把常人的政治混于正法当中”。(2001年6月6日,《不政治》)

 

2003年,李洪志装出不屑一顾的样子说:“我们对常人的金钱,我们对常人的政治、权力都不感兴趣。”(2003年7月6日,《在2003年美中法会上的讲法》) 

 

2004年,李洪志再一次表白自己及其“法轮功”组织:“……我们并没有参与政治。人类的好与坏,中国人民选择什么样的制度,那是人的事,我与大法弟子从来都没有说过应该选择什么样的制度、什么样的生活,……”(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但是,事实上,李洪志却处处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为敌。从所谓的“新经文”中就可以找到很多这方面的事例:

 

第一,李洪志咒骂中国政府是“邪恶的政权”,并把它与所谓的“民主”国家对立起来。(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诬蔑中国政府剥夺人的信仰,剥夺人的思想自由。(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诬蔑只有在中国才搞特务活动,(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说中国践踏人权,践踏信仰自由。(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还说中国1/4的财力都用在反“法轮功”上,完全在围着“法轮功”转。(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第二,恶毒地攻击共产党尤其是中国共产党。(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胡说中国人有一半被共产党迫害过,(2003年7月6日,《在2003年美中法会上的讲法》)诬蔑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历史。(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法轮功”邪教组织还在其办的报纸上刊登所谓“九评中国共产党”的文章,对中国共产党竭尽造谣诬蔑之能事。

 

第三,污蔑中国的领导集体是“政治流氓集团”,说“它就是坏,它就是毒,它就是邪,就象那个毒药一样,你叫他不毒人,他做不到”。(2001年5月20日,《在2001年加拿大法会上讲法》)还一而再、再而三地用极其卑鄙下流的语言诬蔑中国领导人。(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2003年7月6日,《在2003年美中法会上的讲法》;2002年12月7日,《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2002年8月6日,《在2002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

 

第四,寻找一切机会攻击中国,攻击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有些中国人到美国申请难民资格,李洪志就说,不是号称中国强大吗,强大了怎么还有那么人跑出来当难民?可见中国是假强大。(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中国政府以“一国两制”的形式实现了香港、澳门的回归,李洪志却说:这是因为共产党不好,社会主义不好,否则就不应该“一国两制”。(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

 

第五,说SARS是中国政府反“法轮功”招来的,是恶有恶报,煽动人们起来推翻人民政权。(2003年7月6日,《在2003年美中法会上的讲法》) 预言中国的社会主义政权很快就要完蛋了。(2003年7月6日,《在2003年美中法会上的讲法》;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

 

第六,吹捧香港所谓的民主派组织的游行。(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甚至吹捧美国的霸权主义做法,说美国是“旧势力”安排的国际警察,“旧势力”让美国强大,就是要让它去管迫害人权、迫害信仰自由的事情,就是让它维护正义。(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第七,甚至要求学员帮助那些支持“法轮功”的美国人竞选议员。(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还暗示台湾的“法轮功”分子投陈水扁的票。(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

 

这些事例已经足可以说明,李洪志所谓没有参与政治的表白以及决不参与政治的喊叫,都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三、明明是无知无能的平庸人,却说自己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最高神

 

(一)吹嘘自己是全知全能的最高神

 

1.自封为最高的神。

 

众所周知,李洪志出于“话不说大些没人信”的心理,篡改了生日,暗示自己是如来佛转世,编造了自己神性履历,自称具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神通功能。他还给自己制造了一张盘腿打坐、头后有一圈佛光的照片。

 

在所谓的“新经文”里,李洪志连如来佛也不放在眼里了。他说:不同层次的宇宙、天体、苍穹、大穹的生命,都是高层神一念生成的。可是每一层的神都认为是它们创造了宇宙万物,它们因此而洋洋自得并嘲笑低一层次的神。“因为它们都不知道在它们上面还有更庞大的主。可是真正看到它们好笑的却是我。”(2003年6月18日,《2003年加拿大温哥华法会讲法》)这就是说,只有他李洪志才是最高的主神,才有资格嘲笑其他的一切神。他还说:“我不是耶稣,我也不是释迦牟尼,但是我造就了千百万个敢于走真理之路、敢于为真理而不畏生死、敢于为救度众生而献身的耶稣、释迦牟尼。”(2002年8月6日,《在2002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

李洪志自吹:“我有一切能力,我不被一切所累,叫我什么都不准确,不同的众生将来看我都是不同的他们民族的形像,一切都是我所成,我又不在一切中,……”(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参见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说到自己的来源,李洪志说:说我从哪里来,对于宇宙的众生来讲,我来的高低已无关紧要,我是走向最高最后的才最重要,大家知道我是传这部大法来的、是造就这部大法的就可以了。(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李洪志自吹:他是最高的神,其他的神都是他的随从,“在师父的周围也有很多护法,有很多佛、道、神,还有更大的生命。”(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得知李洪志要开始“正法”后,佛、道以及其它的神都来拍李洪志的马屁,道要李洪志以道的形象去“正法”,佛要他以佛的形象去“正法”。佛和道争得不可开交。李洪志一拍板,佛、道和其他的神就都服贴了,不作声了。(2003年9月15日,《在美术创作研究会上讲法》)李洪志每次“讲法”,仙女们都在散花。(2003年9月15日,《在美术创作研究会上讲法》)即使是反对“宇宙正法”的各层次神(即所谓的“旧势力”)对李洪志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2003年2月2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但是,李洪志也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多高的神,甚至是不是神的问题。他说过,对于“旧势力”,“我不清除它,上面也在清除它。”这显然是说在他上面还有更高层次的神。(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李洪志有时说自己就是如来佛,有时又说自己比如来佛更高,是“转轮圣王”。

 

在自己是不是神的问题上,李洪志也闪烁其词。他说:“师父只是一个常人的肉身在这里跟大家讲法。”“我没有说我是神,我没有说我是佛,世人尽可以把我当成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我所有做的一切也都是以人的方式在做,在度正法时期大法弟子中我是用普普通通的人的方式在做。”不过,他又说自己之所以“不以神迹度人”,是因为人类社会是一个“迷的空间”。“也许法正人间时我就会以神的方式做,因为那时必须这样做。”(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2.吹嘘自己变化万千,莫名其妙

 

李洪志对他的弟子们说:“师父有一个独立的体系。你们都是宇宙中的生命,庞大的宇宙不管多大,而师父不在其中。我不在这一切中,那么我又自己有一个独立的体系,我不需要这个宇宙中的任何东西,也不需要放進去任何东西,我自己有一个独立的自我生存体系。那么也就是说呢,宇宙中什么生命也不能看到我,也没有生命能知道我。其实我就是无形的,对于任何内外因素来说我都不存在,就是没有吧;那么我又能够在任何宇宙层次中显现出我的形象来,就是你们今天能看到的这个形象在不同层次中的升华。在人这儿是这样,当然,将来的时候可能会很年轻,我的本体是很年轻的。用人的话讲,层层都是在这个基础上升华的形象,看上去都是我,只是越来感觉着构成的因素越微观体积越大。当然我也可以层层聚为一体同时变大变小,还可以无限分体,就那意思吧。”(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这就是说,他李洪志是先于宇宙万物而独立存在的,又可以存在于宇宙中任一层次中;他是无,又具有一切的形象。

 

李洪志还盗用基督教“三位一体”的说法,说他自己是真身、真神和思想的三位一体。他从最高层往下走,真身一直到人间,而真神留在其余各层。如今他以人的肉身存在于人间,而在他的肉身里裹着的是他的真身。“但是我的最本质来源是没有生命能够查得清和认识到的。”(2003年6月18日,《2003年加拿大温哥华法会讲法》)

 

3.吹嘘只有自己他才是无所不知的。

 

为了维护自己在“法轮功”组织内至高无上的地位,也为了让“法轮功”分子更加相信他的歪理邪说,对他望而生畏,李洪志还吹嘘只有他自己才是无所不知的,其他的宇宙众生都不行。在“新经文”中,充斥了这一类的言论。

 

他说过,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法”,佛、道、神只知道它的一小部分形式,“大法弟子”则只能看见它的一点功能。(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2001年7月26日,《在华盛顿DC国际法会上讲法》;2000年12月18日,《北美大湖区法会上讲法》)

 

他说过,“大法”的根本,学员在三界外的“真象”,只有他才看得见,别人不行。(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只有他才能说清楚全宇宙,整个人类的道理。(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只有他知道宇宙的结构,别的神都不知道。(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他说过,“法轮功”弟子的一切,“师傅都知道。”(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虽然他不管人世间的事情,“但是我李洪志什么都知道。”(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总之他是全知的。(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他说过,他开口“讲法”,各个层次都听得到,但各个层次见到的“法理”是不一样的。但是无论哪一个层次都不能完全理解他的“法”。(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他还说,“大法”才是宇宙根本的理,而以往的神、道、佛悟的只是较低层次的理。(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这就是说,除了他李洪志以外,再没有别的神能够完全理解他的“大法”了。

 

至于人就更不能理解了。为什么呢?李洪志说,这是因为天上之理不同于地上之理,天上“1+1”不等于2。人的语言不能表达天上的理。天上的理,高层次的理,更微观世界的理是人类无法认识的,也是不能用人类的语言表达出来的。(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看来,李洪志的歪理邪说的确是每一个正常的人都无法理解的。可要是这样,李洪志又干什么要在人间传他的“大法”呢?

 

宇宙众生,无论是其他的神还是人,都不知道李洪志的“大法”,更不知道李洪志本身是什么东西了。李洪志说过,“过去的已经过去了,现在我对众生是个迷,将来谁也不知道我在哪里。”(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他还说过,没有生命,包括神,知道他李洪志的“更微观”。(2003年2月2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李洪志的弟子看起来也好不到哪里去。因为李洪志说:弟子很少能预见未来,只有李洪志通晓一切。预言只能用来吓世人,“大法弟子”自己不能信,更不能按预言去做,必须按“大法”做。(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他还说,他了解弟子的一切,但是弟子不能了解他。(2002年6月7日,《在2002年波士顿法会上的讲法》)

 

4.吹嘘只有自己才是无所不能的。

 

像其他的邪教教主一样,李洪志也竭力把自己说成是万能的。这一类的言论在所谓的“新经文”中也比比皆是。

 

李洪志说,他不仅创造了宇宙,而且“法正宇宙”。他可以瞬间让“大法”统治整个宇宙。(2004年6月5日,《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他还说,当初他开始“正法”时,宇宙中的其他神都不相信李洪志能战胜“旧势力”,能“法正宇宙”,“可是我走过去了”,而在人间,“大法弟子在证实法中也走过来了”。(2003年7月6日,《在2003年美中法会上的讲法》)只有他李洪志才是无所不能的,其他的一切生命包括神都不行。他带着他的“法”及弟子“正宇宙”、“正人间”,谁也挡不住,迅猛异常。(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

 

李洪志还吹嘘,他做“宇宙正法”这件事,简直不费吹灰之力。因为他一念就可以清理他想清理掉的生命。(2004年4月27日,《2004年复活节在纽约法会讲法》)他李洪志要做的事情,神和人都无法改变。(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一切“旧势力”都不能阻止“宇宙正法”,他们最多只是给“正法”设立难关。(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时间也听李洪志的,李洪志“正法”速度加快,时间也加快了,(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所以,他李洪志在三界之外“正法”,一挥手就完成了,而且尽善尽美。(2003年2月2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他还举例说,星系重组就是“宇宙正法”的表现,那是他李洪志干的。(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

 

说到“法正人间”,李洪志说,“法正人间”要是他自己直接做就会做得很完善,他没有自己直接做,是为了给弟子们建立“威德”的机会。(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可是这些弟子也真是不争气,总也搞不定。真是不让他们做又不好,让他们做又不行。所以,李洪志说,所有的众生都不要干扰“正法”,甚至都不要参与。(2002年12月7日,《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

 

“宇宙正法”是没影子的事情,李洪志说他轻而易举地就完成了;“人间正法”是眼面前的事情,李洪志说他能做却不做,非得让做不了的弟子做。这实在让弟子心中有些不平。李洪志也知道他的弟子嘴里不说,心中却是老大的不服。于是,他对他的弟子们说:师父今天就是一个肉身形象在人世间,可是师父有许许多多的能力,我有无数的法身,都在解决着“大法弟子”应该解决的事情,正在解决“正法”的事情,在做着许许多多的事情,不体现在这边。(2004年6月20日,《致加拿大蒙特利尔法会》)这就是说,我做的事情比你们多得多哩!比你们做的事情重要得多哩!只不过你们肉眼凡胎看不见就是了。

 

比方说,为了让宇宙众生暴露心性,李洪志故意掩盖真相,以人的方式“传法”。“旧势力”上了当,就安排对“大法”的考验,即反“法轮功”活动。李洪志将计就计,一方面趁机考察众生心性,另一方面给弟子设关,让他们自己走出来。(2000年11月3日,《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讲法》)换句话说,李洪志是先引诱“旧势力”上当,然后再利用“旧势力”安排的反“法轮功”活动,一方面淘汰邪恶,另一方面考察弟子,给他们树立“威德”的机会。(2000年12月18日,《北美大湖区法会上讲法》)真是一箭三雕啊!此等妙计,只有李洪志这样的最高神才能想得出来的,连诸葛亮也是想不出来的。只是不知道他怎么会让反“法轮功”活动弄得“法轮功”组织作鸟兽散,而他自己则孑孓而行,向隅哭泣。真是周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

 

有弟子说,面对党和政府的反“法轮功”活动,李洪志也如世人一样无可奈何。李洪志非常恼火,说:中共领导人的行动是受我指挥的,我叫他跳他就跳,我叫他疯他就疯,我叫他狂他就狂。大家不是都知道,我说点什么、写点什么,他就领着大家,无论白天黑夜,都要首先“学习学习”吗?(2004年10月11日,《也棒喝》)

 

李洪志的“万能”,不仅表现在“正法”运动中,而且表现在“救度人”这件事情上。

 

李洪志说:历史上所有宗教,所有的神和觉者,都没有度过一个人,以前也从没有一个人成为神。他们只是为李洪志做了一点准备工作。只有“大法”才能真正地度人,只有“转轮圣王”李洪志才能使人变成神。这是释迦牟尼当年传法时就说过的。(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李洪志可以“让一个生命去掉一切低层的因素后在多高都行,而且在多高都可以造就生命”。意思是说只有他可以让一个层次最低的人瞬间变成层次最高的神。而弟子只能循序渐进地“救度”常人。(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不仅如此,他李洪志还能“叫一个人成为一个宇宙,包含宇宙的所有结构”。(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5.吹嘘“大法”的法力无边,而他的话就是“宇宙大法”。

 

在所谓的“新经文”中,李洪志还通过吹嘘所谓的“大法”来吹嘘自己的全知和全能。

 

李洪志在“新经文”中说:“洪大穹体中,你只要是宇宙中的一物,什么都包括了,不管你是有还是没有、空啊、无啊,你只要是物,你就是这法造就的,你就在这个法开创的生存环境中。对于生命来讲,法是有标准的。法造就了众生,法又在更新中使众生同化,救度众生。因为大法弟子是在学法,是在主动的同化法。天体中一切都不行了,目前还保留它是为了同化宇宙众生,使众生得救度,不然的话早就都没有了。……史前所有的一切生命都是法造就的,谁也不例外,谁也都在其中。谁要说这个《转法轮》有多高层次,他就在讲魔话了。无量无计的大穹、无量无计的天体空间,每一个空间都有无量无计的生命,都是这法造就的,没有任何生命能够评论法!而这法的一切都展现在那部《转法轮》中!就这么大的法。”(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参见2000年11月3日,《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讲法》;2001年7月26日,《在华盛顿DC国际法会上讲法》)

 

李洪志还说,只有“大法”才是宇宙根本的理,而以往的神、道、佛悟的只是较低层次的理。(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还说,“大法”是从实质到形式都不能被看到的,因此是谁也破坏不了的。(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还说,念“大法好”不但对常人有效(能治病),对于“大法弟子”清理思想也都是有效的。“你叫自己的全身细胞都念大法好,你会发现整个身体内部都在震动。”(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如此神奇伟大的“大法”又是从哪里来的呢?李洪志回答说:“我用人的话讲白了吧,法是我造就的。”(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李洪志造就的“大法”是从李洪志的嘴里说出来的。他说:“法不就是我这儿讲给你们的吗?就是这个嘴(指嘴),看见了吧?都是我讲出来的,谁也操控不了我,你们放心。”(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这就是说,李洪志按自己的想法说出来的那些颠三倒四、牛头不对马嘴的话就是“大法”。中国封建社会的皇帝也说过“朕的话就是法”,但他们自认是天子,他们说出的是“天理”,和李洪志的大话比起来,他们可真是小巫见大巫了。

 

“大法”为什么有如此神奇的力量呢?李洪志说:“这部法他有多大的力量,我把我的巨大的能力呀,容進了这部法中,所以这部法什么都能给你们做得了。”(2003年2月2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这也就是说,“法”的力量是李洪志赋予的。(2003年2月2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6.吹嘘“法轮功”和《转法轮》有无限神通

 

李洪志既然是最高的全知全能的神,他造就的“大法”既然是法力无边的,那么他用来传他的“大法”的“法轮功”和《转法轮》,当然也是有无限神通的了。

 

李洪志说过,其他的一切神都不能拯救宇宙,只有“法轮功”才能做到。(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法轮功”既然能够拯救宇宙,当然对人的好处也是多多的了。比方说,学了“法轮功”,就比常人更快地学会做诗了。(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作家要是学了“法轮功”,就会超过莎士比亚和古希腊作家了。(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学了“法轮功”,就成了金刚不坏之身,谁也奈何不了了。(2002年12月7日,《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学了“法轮功”,就可以慢慢抛弃“人皮”,白日升天,变成更高层次的神。就像唐僧成佛一样。(2003年6月18日,《2003年加拿大温哥华法会讲法》)

 

李洪志吹嘘说:他的《转法轮》每个字背后是无穷的佛道神。(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他还说,他的《转法轮》预示了未来的一切,虽然从字面上看不出来这些。(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他要求弟子不断地学法,因为他的《转法轮》是任何人都永远无法完全读懂的。(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法轮功”和《转法轮》果真有如此大的能量吗?其实是没有的。在“新经文”中,我们就经常看到有“法轮功”分子向李洪志抱怨,练“法轮功”没用,学《转法轮》没效果。有些夫妻二人都是忠实的“法轮功”分子,可是双双练习“法轮功”,却生下了畸形儿,痴呆儿,还谈什么“圆满”。(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还有的“法轮功”分子说,自己修炼了这么久,还没有去掉自己肮脏的私心,眼看“正法”就要结束了,着急上火呵!(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二)全知全能和无知无能的矛盾。

 

1.许多的事情他不知道。

 

是录音、录相更能传递李洪志的真意,还是“经文”更能传递李洪志的真意呢?从哪种途径“学法”效果好呢?李洪志有时认为前者有效,后者无效(或只在特殊时期有效);有时又认为只有读“经文”才有效(经文的每一个字后面都有无数的佛、道、神),并因此下令在他的讲话发表后,原来的录音、录像资料都必须销毁。(2000年11月3日,《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讲法》)

 

李洪志承认,他不知道弟子中谁真谁假,谁会变谁不会变。(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李洪志说过,“得法”的人有三种情况,有一种是历史上和他结过缘的。于是,有“法轮功”分子就问李洪志:还有多少有缘的人未“得法”?李洪志的回答是“现在的情况很难说”。(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法轮功”分子问李洪志某件具体事情应该怎么做时,李洪志多数情况下都说不出来,于是就说具体事情该怎么做,要学员自己去想办法。

 

“法轮功”分子问李洪志某个学员是不是特务、有没有被转化时,李洪志回答不出来,就乱扯一气。(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

 

到了关键时刻,“法轮功”分子能不能走过来?对于这个问题,李洪志说他在1999年“7·20”以前心里是没底的。(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也就是说,只有在那以后,他才知道谁能挺过来,谁不能挺过来。

 

如果不听李洪志的声音,只看“经文”,能不能起到听“法”的效果呢?李洪志回答说,以前是没有效果的,在特殊时期也可以起到作用,以后又不起作用了。说到底还是没谱。(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

 

学员的职业工作与邪教活动(“学法”)发生矛盾,请教李洪志该怎么办?李洪志一会儿说“学法”要紧,一会儿又说还是工作要紧,没个准谱。(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这一是说明他的无能,二是显示他的自相矛盾。

 

“法轮功”组织内部究竟是谁向政府提供了情况?李洪志怎么也查不出来,只好瞎骂一通。(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如何对律师讲真象?不知道。(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三界”的范围到底什么?说不清楚。(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如何组织翻译?你们自己去想办法,去商量。(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

 

从这些事例中,我们完全可以看出,李洪志决不是无所不知的神。他和其他的人一样,是个凡夫俗子。事实上,他比绝大多数人更无知,因为他居然不知道自己无知,或者说他居然不承认自己无知。他的狂妄正是出于他的无知。

 

2.许多事情他也做不到。

 

在所谓的“新经文”中,李洪志多次说过,他“不承认”中国政府取缔和揭批“法轮功”邪教的行动。可是,他不承认的事情偏偏发生了,而且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以致李洪志至今说起来还心有余悸。这岂不是证明他只不过是无能的跳梁小丑而已吗?

 

在2002年7月的一次讲话中,谈到中国政府和人民的反“法轮功”活动是不是三年半就会结束时,李洪志不敢明确答复。他模棱两可地说:“是不是这么回事,先不去说它。”(2002年8月6日,《在2002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

 

也就在这次讲话中,李洪志为了说明为什么他自己只做没影子的“宇宙正法”,而让他的弟子们去做他们做不了的“人间正法”,就对他的弟子们说:“师父一边做正法的事一边还要做人世间的事,我一个人可做不来哎,是不是?当然,还有其他原因。”(2002年8月6日,《在2002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在这里,李洪志不仅承认自己是人,而且承认自己没有能力同时做两件事情。

 

2003年2月,李洪志对他的弟子们说:三界之外的“正法”已经完成了,三界之内才刮了一层皮,因为进入三界之内的高层生命太多了。(2003年2月2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按李洪志的说法,三界之内只是宇宙表面一小块地方。他李洪志连“宇宙正法”那么大的事情也一挥手就完成了,这区区的三界小市面,岂不是手也不用挥就完成了吗?怎么那么多年了才刮了一层皮呢?这岂不是分明告诉人们他李洪志只有吹牛的本事,却没有做事的本事吗?

 

李洪志还一方面吹牛说自己什么都能做到,另一方面又说自己对三界内的“旧势力”用不上力,就像原子弹打跳蚤。(2003年2月2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在解释他为什么要弟子们“以法为师”时,他说:“大家知道,我有一亿大法徒,每个弟子都由我主体亲自的告诉你们怎么修、看着你们,你们每个人遇到的问题都来直接问我,你们每个人的功的演化、你们世界的圆满、你们的消业,你们的一切一切都由我这个主体来做,大家想一想,这是做不到的,因为还没有法正人间清除最后的障碍之前,这是不行的。”这岂不是明明白白地承认自己不是无所不能的吗!(2003年2月2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李洪志对中国共产党可以说是恨之入骨。在所谓的“新经文”中,李洪志一遍又一遍地用恶毒下流的语言咒骂共产党。最近又搞了“九评共产党”的文章,真是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可是李洪志恨得牙根痒痒,却又对共产党一筹莫展,只好乞求美国人来给他出气。(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之后,随着真相的日益大白于天下,很多外国政府对中国政府的这一正义行动表示理解。李洪志对此感到很愤怒又很无奈,只好说是外国政府上了中国政府的当。(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

 

李洪志虽然吹嘘自己如何有文才,如何创造“新文化”,但是也不得不承认自己没练过毛笔字,不怎么会写。(2003年9月15日,《在美术创作研究会上讲法》)他还承认有些事情没有钱是做不成的,还埋怨商人不捐钱。(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

 

李洪志一方面吹嘘自己的“法身”和高层的正神监视着恶神(“旧势力”),不让他们做坏事。另一方面又说,“旧势力”趁他分身在人间转生时做了很多坏事,造成了宇宙和人世的堕落。(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一分身就管不住了,岂不是无能?若不然就是李洪志有意让“旧势力”做坏事,那岂不是恶?

 

从所谓的“新经文”中可以看出,“法轮功”邪教组织内部的矛盾是很深的。尤其是大大小小的头目与普通弟子之间的裂痕是很深的。“法轮功”分子多次向李洪志反映这个问题,希望无所不能的教主帮助他们解决这个问题。可是,李洪志对这种矛盾是一筹莫展。照例是各打五十大板,各自反省反省,再就是求求你们,看在我的面子上不要吵了。(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

 

李洪志既然自称是最高层次的神,为什么不行神迹呢?既然是万能的,为什么不显示其能力呢?李洪志解释说,这是因为人类社会是一个迷的社会,即分不清是非好坏的社会,因此,不能让人看到“真象”,而必须以常人的方式做事情。(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这个解释是没有任何说服力的。人类已经分不清是非好坏了,李洪志及其弟子还要向他们掩盖真相,岂不是让他们更加分不清了吗?再说,这也是与其宣扬的“真”相违背的。当然,李洪志所说的真就是假,“讲真象”就是撒谎,这样一来倒是前后一致了。

 

李洪志逃到美国后,就把纽约的曼哈顿当作据点。多年的惨淡经营下来,李洪志不得不承认,在曼哈顿地区扩大“法轮功”影响、发展“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效果很差。于是他又是埋怨“曼哈顿许许多多人还是无动于衷”,又是责怪在曼哈顿工作的中国职员“帮中共散毒”(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可是,李洪志带领他的“法轮功”组织做了那么多的欺骗宣传,为什么曼哈顿人还是无动于衷呢?中国职员还在“帮中共散毒”呢?这除了说明蝙蝠见不得阳光以外,是不是也说明了李洪志的无能?

 

有洋弟子问:既然宇宙是由“大法”创造的,那么宇宙为什么还会出现不正的情况,需要李洪志来“正法”呢?李洪志回答不了,就王顾左右而言他。他说旧宇宙的特性决定了它就是一个“成、住、坏、灭、空”的过程,这不存在善不善的问题。但是他又说未来的宇宙不会有灭和空,一旦坏了就会修复。那么新旧宇宙为什么会有如此区别呢,李洪志不是说它们都是“大法”创造的吗?(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有一对“法轮功”分子夫妻,有一个十岁的孩子,已经上了三年的明慧学校,还是时常打架、说谎,礼貌不好。这足以说明“法轮功”并没有什么神奇功效。可李洪志却说这是由于受了常人社会的影响。“法轮功”既然那么神奇,连这点影响都挡不住吗,那还吹什么呢。(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大陆的弟子不“走出来”,李洪志恨铁不成钢,又无可奈何:“实在不行了也没有办法。”他还说中国周围国家“不争气”,不支持“法轮功”,但他对此同样也是无可奈何。(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李洪志总是吹嘘自己无所不能,实际上却什么也做不到,这自然会招致人们的挖苦。于是李洪志对他的弟子们说:“世人说你们师父不是本事很大吗?为什么不如何如何?不象他们想的。真念定下的,翻手之间是可以毁掉,那我干什么来了?我为什么要为众生承受这么多?那一切不都白做了吗?”这就是说,“正法”之所以那么慢,不是因为我李洪志无能,实在是因为“真念”定下的事情不是可以翻手之间就毁掉的。可是,用李洪志的话来说,所谓的“真念”不就是他的想法吗?既然是他的想法,那么既然可以一念定下,不可以一念毁掉呢?于是李洪志又找理由说,三界内的“正法”之所以那么难,是因为地上的每一个生命都对应着一个天体、两个天体、一个庞大的天体体系。(2004年6月20日,《致加拿大蒙特利尔法会》)可他李洪志如果真是万能的,那么这小小的困难又怎么能难住他呢?

 

从上面这些来自所谓“新经文”的例子中,我们也可以看出,李洪志决不是什么无所不能的最高神,他神化自己的那些言论彻头彻尾地是谎言。他除了吹牛的本事大,其他的本事并不大。如果不是他利用了许多人的无知和盲从,如果不是有些势力蓄意要利用他,他不会有任何能量。

 

四、其他问题上的颠倒黑白

 

(一)在所谓的“新经文”里,李洪志一再地装出很无辜的样子,说他及其“法轮功”组织原本不想与中国政府作对,是中国政府“迫害”“法轮功”组织,所以它才与中国作对的。(2000年11月3日,《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讲法》;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但是,了解事实真相的人都知道,这是倒果为因,是猪八戒倒打一钯的做法。李洪志创立“法轮功”邪教组织是在1992年,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是在1999年。从已经揭露的事实来看,在这7年的时间里,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一直在进行有组织的危害社会的活动。一是非法敛财。二是组织大规模群体非法集聚。从1996年6月组织围攻《光明日报》起到1999年7月被依法取缔,短短三年里就组织了300多起围攻新闻单位和政府机关的围攻事件,直到围攻中央政府的所在地北京中南海。其中300人以上的非法聚集围攻事件78起。三是戕害生命。据不完全统计,在被取缔之前,因练习“法轮功”致死的已多达1700多人。从1997年起,因痴迷“法轮功”而自杀、自残和攻击杀害近亲属的骇人事件就时有发生。四是危害国家安全。“法轮功”组织在党政机关和科研部门发展信徒,窃取国家机密甚至泄露国家机密。“法轮功”的种种罪行,罄竹难书。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政府才宣布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由此可见,中国政府的行动完全是正义之举,我们与“法轮功”组织的斗争是正义与邪恶的斗争。铁的事实决不是李洪志搬弄唇舌、颠倒黑白就可以改变的。

 

(二)在所谓“新经文”里,李洪志诬蔑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开展的反“法轮功”活动“迫害”了“法轮功”分子,“毒害”了世人,使他们失去了“被救度”的机会,成为“不可救要(药)”的人,并因此引起高层生命、巨大天体的解体。(2003年7月28日,《在2003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事实恰恰相反。如果中国政府不及时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全国人民如果不开展反“法轮功”活动,就会有更多的人上当受骗,被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毒害”;就会有更多的人执迷不悟,成为“法轮功”的牺牲品。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开展的反“法轮功”活动恰恰是挽救了许许多多的人,而真正害人的是“法轮功”邪教组织。

 

(三)在所谓的“新经文”里,李洪志造谣说在中国劳教所里,警察殴打“法轮功”练习者。(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还说中国政府的“迫害”夺走了那么多“大法弟子”的生命。(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事实上,我国的各级政府及干警对“法轮功”痴迷者可以说是做到了仁至义尽,对他们的关怀可以说是做到了无微不至。这一点就是那些因为犯罪而被关押在监狱里的最顽固的“法轮功”分子也是承认的。相反的,是李洪志在命令他们放下生死,由此导致了个别顽固分子在监狱里绝食或有病却坚持不接受治疗。不仅如此,由于受到李洪志的蛊惑,一些“法轮功”分子或自杀或杀人,甚至到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那么,究竟是谁夺走他人的生命也包括“法轮功”分子的生命,岂不是一目了然了吗?

 

(四)在所谓的“新经文”里,李洪志还造谣说,绝大多数人都反对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李洪志恶毒地造谣说:“其实过去的中国那个政府,中央啊,七个常委,六个不赞同迫害法轮功的,我也都知道,就包括那个迫害我们法轮功的610头子当时都是反对的。几乎所有的中央机构、政府的各部委全都不同意镇压法轮功。”(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他还说,“目前在中国大陆,很多民众对这场迫害都是极其反感的。”(2004年4月27日,《2004年复活节在纽约法会讲法》)又说,“现在社会上也都很清楚了,也都知道大法弟子都是好人,不但是好人而且是一批最好的人。”(2004年4月27日,《2004年复活节在纽约法会讲法》)事实上,中央如果真的象李洪志说的那样,七个常委六个不同意,那怎么可能做出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决定呢?如果不是得到了全国人民的拥护,反“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活动怎么能如此顺利地开展并取得如此大的成效呢?现在,不要说是中国的广大民众,就是在美国,绝大多数人对“法轮功”也是很反感的。所以说,李洪志说绝大多数人都反对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完全是颠倒黑白。

 

(五)在所谓的“新经文”里,李洪志不知廉耻地称自己对得起人,对得起社会,也对得起众生。(2003年7月28日,《在2003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还说什么“法轮功”对社会,对人,对“修炼人”本身都起到了巨大的正面作用。(2003年6月18日,《2003年加拿大温哥华法会讲法》)事实上,李洪志一伙十几年一直都在为了一已的私利去毒害他人的心灵,残害他人的生命,扰乱社会,扰乱国家。

 

(六)李洪志在2003年的一次讲话中,说“旧势力”为了破坏他的“正法”,做了很多手脚。其中之一就是“它们就利用了我的一些物质,或者一些功,在它们的作用下,造成了师父的形象,是佛的形象”,并用这种佛像来干扰“大法弟子”,左右他们的行动。(2003年2月2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但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是,“法轮功”邪教组织自己伪造李洪志的佛象图,并以此来蛊惑人心,让“法轮功”分子对李洪志顶礼膜拜,让无知的人们相信李洪志真是如来佛。也许是李洪志后来觉得自己比如来佛还要厉害了,就不想再利用那张佛像图,于是就说那张图是“旧势力”造出来的了。

 

(七)李洪志在2004年底的一次讲话中,为了诋毁中国共产党,居然说,有些东南亚国家出现“排华”现象,推广使用其本国文字,是因为中共在苏共代表大会上说:在东南亚地区有很多华人,只要我们一号召,那里就会变成共产党国家。(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如此杜撰历史、随意编造谎言,只有象李洪志这样的泼皮无赖的行为,只有李洪志这样的人才做得出来的。

 

李洪志所谓的“新经文”里有这样一段话:“现在的中国人张嘴就是撒谎,撒谎象说家常话一样正常,做任何坏事都不会脸红。” (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如果用“李洪志”来替换其中的“现在的中国人”,那么这段话倒算得上是真理了。

 

五、明显违反常识的胡说八道

 

(一)鼓吹野蛮的唯心主义。   

 

李洪志说,宇宙最微观的层次不是物质。(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这就是说,物质是由非物质构成的。可是物质怎么可能由非物质构成呢?李洪志还说,他就是由物质的最微观的层次构成的。这也就是说,自称创造了宇宙人类的李洪志不是由物质构成的。这样一来,物质世界又是由非物质的东西创造的了。

 

(二)胡编宇宙人类的历史

 

在所谓的“新经文”中,李洪志反复地宣扬:盘古是神,他的身体就是我们这个小宇宙。盘古的身体有“成住坏灭”的过程,因此宇宙也是这样,就像人的身体一样。目前这个小宇宙已经到了坏的时期,已经衰老得不行了。“正法”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由盘古的身体构成的这个小宇宙生成后,就有了地球,地球上原先由外星人居住的。后来地球上出现了神造的人。在成吉思汗占领阿拉伯地区之前,阿拉伯人是白人。人住在宇宙的最低层,也就是表层,为了“正法”,在小宇宙的表层划分为三界。“正法”开始时,三界外的神进入三界转生为人,于是出现了“人皮神”,而“神造人”的元神就留在阴间了。披着“人皮”的神修炼得好的,就可以“白日飞升”,归于原位(有时他又说“白日飞升”是取代三界外的“坏神”的位置)。(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

 

(三)在物质结构、属性和变化问题上的胡说八道

 

(1)钢铁是由许多金属组成的,这些组成物再也不能分离为原来的金属了。化肥也是合成的东西;种子和土壤一旦使用过化肥后,就变异了,再不用化肥,土里什么东西也种不了了,种子也不行了。(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

 

(2)海水不是水,是另一种物质;淡水流到海里后是不散的。水粒子小于海水粒子,可以从中流过去又回到江河里去。(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

 

(3)地上物体由分子组成,天上物体由比分子更微观的粒子构成。(2003年9月15日,《在美术创作研究会上讲法》)

 

(4)天上的苹果比星球大。(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5)物体的明暗、色彩不受光的影响;霓虹灯的形状和色彩不受光的影响。(2003年9月15日,《在美术创作研究会上讲法》)

 

(6)人在河上修大坝,就等于腰斩了河流,它会慢慢死去,所以改造自然就是破坏自然,改造山河就是破坏山河。(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

 

(7)科学导致微观粒子裂变、爆炸,很快就会使地球解体。(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

 

(8)宇宙在加速膨胀,因此快爆炸了,就象吹汽球一样。(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2002年6月7日,《在2002年波士顿法会上的讲法》)

 

(四)在人类社会及其历史问题上的胡说八道

 

(1)中国的环境使中国人最适合于接受“大法”,其他的民族也能接受,因为世界上的人几乎都是从中国大陆那里走出来的。(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2)各个国家的人来源于中国的不同朝代,“英国是大唐,法国是大清,意大利是元,澳大利亚是夏,俄罗斯是周,瑞典呢是北宋,……日本是隋。”新加坡人是李自成那一伙的。(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

 

(3)印度人是佛造的,他们的言谈举止很象佛的姿态,过去更象。(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4)世界上有七十多亿人口,“法轮功”分子只是大海中的一滴水。(2004年4月27日,《2004年复活节在纽约法会讲法》;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5)历史上的某一个人,可以同时出现在几个地方,因为人有主元神和副元神。(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

(6)人类社会经过了上亿年的这样一个过程。(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7)法国没有参加“二战”,是因为神要保留法国的那些本次人类文明中仅有的艺术品,人类最正统的艺术。(2003年9月15日,《在美术创作研究会上讲法》)

 

(8)民主、人权本非人间正理,它们是由于“正法”才出现的。强权才是人间的正理。(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五)在宗教及其历史问题上的胡说八道

 

(1)印度佛教是从欧洲传入的,是由古希腊信佛的人传到印度的。(2003年9月15日,《在美术创作研究会上讲法》)。

 

(2)佛穿黄袈裟,白人神(上帝)穿白袈裟。黑人神穿红袈裟,菩萨穿宋代妇女的服装。道穿中国古装,很高层的道衣服各式各样。(2003年9月15日,《在美术创作研究会上讲法》)

 

(3)道教是近代出现的,其中有佛、菩萨。(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

 

(4)武当山的真武大帝为什么披散着头发呢?“因为他修成的时候头发是披散的,所以他是披散着头发那个形象。他长期在山里打坐,觉得系头发太麻烦了,不系了,直到修成也是那样。”(2003年9月15日,《在美术创作研究会上讲法》)

 

(5)神都是露一个肩头,这是因为如果两边都盖起来就会不方便。(2003年9月15日,《在美术创作研究会上讲法》)

 

(6)李洪志开始传法时,很多菩萨去找他,那些菩萨都穿着草绿军装。(2003年9月15日,《在美术创作研究会上讲法》)

 

(7)摩西是度犹太教徒的神,耶和华不度人。(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

 

(8)佛、道、神要定期换,因为它们会被三界污染。(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六)在其自身及其活动问题上的胡说八道

 

(1)自封为最高的神,却又说“我的本体是很年轻的”。(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神有年龄吗?有年龄的是神吗?

 

(2)说自己一挥手间就完成了“宇宙正法”,在人间表现为几十年。(2003年2月2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3)说自己在做“宇宙正法”时,一开始赶不上宇宙的膨胀速度,后来就超过了宇宙的膨胀速度。(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2002年6月7日,《在2002年波士顿法会上的讲法》)

 

(4)说自己“正法”做得越快,时间也就越快,做得越慢,时间也就越慢,可是他又不能不快,要不及时赶上最后解救就来不及了。(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5)说由于自己先“宇宙正法”,后“法正人间”,宇宙和“三界”彼此分离了,三界外的宇宙离三界越来越远了;正因为如此,科学家才发现宇宙越来越膨胀,天体离我们越来越远。(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这也就是说,宇宙的膨胀,是因为李洪志的“洪法”分两步做。这可真是不折不扣的“贪天之功为己有”呵!

 

(七)其他问题上的胡说八道

 

(1)人可以“白日飞升”,因为万有引力学说是错误的。(2001年5月20日,《在2001年加拿大法会上讲法》)

 

(2)苏格拉底说天上掉下来的就没有一个能回去的。(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3)救度一个人,就救度了一个宇宙,一个人就是一个宇宙。(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

 

(4)草体字是放任人的负面,正的一面不足,人真的正念善行是写不出来的。(2003年9月15日,《在美术创作研究会上讲法》)

 

(5)现代派的画家都不会画画的基本常识。(2003年9月15日,《在美术创作研究会上讲法》)

 

(6)“正人先正已”是共产党的发明,是不准有错误的人批评他人。(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

 

(7)今后所有大法书中“目的”的“的”都改回“目地”的“地”,这个“的”在法的内涵中与“地”完全不同,这是现代人否定中国古文化内涵造成的。还有如“非常地”、“真正地”、“立体地”等这种“地”的用法也改变了内涵,应该改为“的”才对,不是指目地地点与地方的意思都要用“的”为好。再就是“前进”的“进”,这是向井里走的意思,所以还是改回繁体的“進”为好,越走越佳嘛!(2004年3月31日,《修改》;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2000年7月2日,《随意所用》)

 

(8)“你叫自己的全身细胞都念大法好,你会发现整个身体内部都在震动。”(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第五节  对弟子的要求和对自己的要求不一致

 

一、要弟子“放下生死走出来”,自己却抱头鼠窜躲起来

 

1999年7月,中国政府宣布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此后揭批“法轮功”的活动声势浩大,不断深入,“法轮功”组织迅速土崩瓦解。中国大陆的“法轮功”痴迷者绝大多数在事实面前醒悟,坚决地脱离了“法轮功”邪教组织,并站出来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揭露李洪志的丑恶嘴脸和“法轮功”组织的邪教本质。大多数未转化的“法轮功”分子也都不敢出来公开活动。面对四面楚歌,李洪志心惊胆战,魂飞魄散。他在竭力表白自己并不想与政府作对之后,一年多时间没有露面。用李洪志自己的话说是“在大法与学员受到迫害性的邪恶考验中我一句话也没讲过”。(2000年7月5日,《排除干扰》)其实是在美国隐藏起来了。这显然使“法轮功”的残兵败将感到很奇怪,也很失望。后来,李洪志大概是找到了后台老板,惊魂稍定,于是又出来发号施令。此时,那些焦头烂额的“法轮功”分子自然要提出疑问:前一阵子,李洪志你躲到哪里去了?你干吗要躲起来?

 

在所谓的“新经文”中,李洪志对这件事作过多次解释,竭力为自己辩护。一是说他去做“宇宙正法”的大事去了。他说他只用1年时间就几乎消除了所有的“邪恶”,还说自己的身体也因此受到了很大的伤害。(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也就是说,那段时间他去“三界”以外去消灭所谓的“旧势力”去了,他消灭了“旧势力”,自己也生了一场大病。众所周知,所谓的“宇宙正法”、“旧势力”都是李洪志捏造出来的,是根本就不存在的。至于他是不是生了一场大病,为什么生病,那只有他李洪志及其周围的人才知道了。也许是被吓出病来了?可是他这最高层次的神,“转轮圣王”怎么也会被吓得生病,以至于身体“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呢?

 

李洪志为自己的躲藏行为寻找的第二个理由是:他要给他的弟子留下“树立威德的机会”。李洪志颠倒黑白,把中国政府和人民的反“法轮功”活动叫做对“法轮功”的“迫害”,把“法轮功”受到的沉重打击叫做“魔难”。在所谓的“新经文”里,他多次对他的弟子们说:这场“迫害”,这场“魔难”,是“旧势力”安排的,他李洪志是不承认的。但是“旧势力”这样安排,他又是同意的;没有他的同意,“旧势力”是不敢这样做的。他虽然同意却不承认,他虽然不承认,却说这场“迫害”和“魔难”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这既是考察世人“心性”的机会,也是弟子们建立“威德”,实现“圆满”的机会。李洪志说,在这场“迫害”和“魔难”中,他不能做什么,也不能说什么,否则的话,就是抢走了弟子们的功劳。因此,他只能不说不动,让弟子们自己去折腾。这就是他很长时间猫在洞里不出来的原因了。可是,身为教主,大难来时,自己拔腿先逃,扔下弟子不管,任他们狼奔豕突,遭受蹂躏,还说是留给他们树立“威德”的机会。这说得过去吗?是好汉他就该身先士卒,何况他还是刀枪不入、百毒不侵的“转轮圣王”呢?

 

李洪志自己猫在洞里很长时间不出来,还给自己找理由狡辩。那么他又是如何要求其他的“法轮功”分子的呢?2000年,李洪志在《去掉最后的执著》中不仅要求“大法学员”“放下一切世间的执著(包括人体的执著)”,而且要求他们放下所谓的“圆满执”,即不要去想怎么还没有“圆满”这样的问题,不要因为久久不能“圆满”而坚持不下去,而应该硬着头皮顶到底,即使丢掉性命也在所不惜。(2000年8月12日,《去掉最后的执著》)

 

同年10月,李洪志在躲藏了一年多后,第一次公开露面。就在第一次公开讲话中,李洪志对他的弟子们说:“你们为大法所做的一切事已经建立了你们的威德。走完最后的一步,希望你们做得更好,真正的圆满。”(2000年10月22日,《窒息邪恶》)

 

从此之后,每一次讲话,李洪志都或威逼、或利诱,千方百计地让“法轮功”分子“走出来”“证实法”。

 

2001年7月,李洪志在讲话一方面竭力吹捧那些仍然在兴风作浪的“法轮功”分子,说他们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另一方面说:“那些在家里还不出来的还觉得自己是修炼的,相比之下怎么能还算修炼呢?”(2001年7月26日,《在华盛顿DC国际法会上讲法》)

 

同年的9月,李洪志说:“能不能在破除邪恶中走出来证实大法成了生与死的见证,成了能否“圆满”正法弟子的验证,也成了人与神的区别。”(2001年9月23日,《路》)

 

接着,李洪志在2002年1月的一次讲话中,布置了所谓走出来“证实法”的具体任务:

 

“我想呢,就讲这么三件事。一个是大家学法的问题,一个是发正念的事,再有呢就是讲清真象这件事情是极其重要的。实际上这伟大的一切都是你们已经走过来的,你们已经建立了这样的威德,但是,要做得更好,而且要继续下去,直到把邪恶彻底除尽。”(2002年1月6日,《在美国佛罗里达法会上的讲法》)所谓“学法”就是读《转法轮》和所谓的“新经文”,还有练“法轮功”,但是不能只是躲起来偷偷地学、偷偷地练,必须到指定的场所“集体学法”。所谓“发正念”就是借助特定的形式,用意念清除内在的所谓“思想业力”,同时清除外在的所谓“邪恶力量”。李洪志甚至企图用这种方式来伤害中国领导人,类似于巫术。所谓的“讲真象”,一是造谣中伤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和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二是宣扬“法轮功”的歪理邪说,发展“法轮功”邪教组织,骗取不明真相的人的支持,也就是李洪志说的“救度众生”。

 

“学法”、“发正念”、“讲真象”,这就是李洪志命令他的弟子必须做的三件事情,并且是必须“走出来”做的,而不能是躲在家里做的。李洪志对他的弟子们说:只有做好三件事,才能成神。不能光思考不行动,行动重于思考,只有行动才能建立“威德”。(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我叫大家做好三件事,这三件事大家一定要做好,一直到你“圆满”之前你都应该把这些事情做好,你的威德、你们未来的一切都从这些中产生。”(2004年7月24日,《2004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

 

有些“法轮功”分子只想在家里修炼,不肯走出来做违法犯罪的勾当。李洪志就威胁他们:只在家里学法,不走出去做“证实法”的工作,那就离“邪悟”不远了,你不但不提高,只能往下降。“大法给你好处你来了,大法蒙难你却躲起来不敢说句公道话,你连一个普通人都不如。”(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李洪志还特别要求中国大陆的“法轮功”分子一定要放下生死,走出来“救度众生”。还吓唬他们说:“再不出来,真的要失去机会了。”(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连已经因为从事违法被判关押在监狱里的弟子,李洪志也不顾他们的死活,还叫嚷着要他们“放下生死”、“抛弃肉体”、“宁死不屈”。他要求监狱里的“法轮功”分子“你不叫我炼我就炼,你不叫我学我就学”;(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要求他们对管教人员“发正念”,伤害管教人员;还要求他们对说服教育他们的帮教人员“讲真象”。总之是一样都不让落下,还对他们说:“你真正能放下生死的时候你什么都能做得到。”(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有人写悔过书,李洪志就说他对“大法”犯了大罪;有人经过教育转化了,李洪志就说他们比那些一开始就反对“法轮功”的人还要“坏”。

 

在所谓的三件事中,李洪志最看重的是所谓“讲真象”。因为李洪志的根本目标是所谓“救度众生”,也就是扩大“法轮功”邪教组织,让所有的人都服从他的统治,而“救度众生”直接手段就是“讲真象”,即造谣惑众。所谓的“发正念”,李洪志自己心里也清楚,是一种自欺欺人的东西,指望它清除反“法轮功”的力量,只是过过嘴瘾而已。至于“学法”与“讲真象”的关系,李洪志说,虽然“学法修炼”是“讲真象”的前提,但是“讲真象”、“救度众生”,这比个人的修炼更重要。(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但是,很显然,“讲真象”是最容易触犯法律的,对于社会秩序来说是最具破坏性的,对于“法轮功”分子来说则是最危险的。李洪志为了实现自己肮脏的个人目的,居然一而再、再而三地鼓动和强令弟子“走出来”“讲清真象”。这就充分说明,李洪志是不把“弟子”的生死当回事的。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李洪志所谓“十年宇宙正法、十年法正人间”的预言部分地已经破产,整体地也眼看着就要破产。于是,李洪志着急上火了,狗急跳墙了,他一遍又一遍地催促、驱赶他的弟子,特别是中国大陆的“法轮功”分子,抓紧时间“全面开始救度众生”。(2004年9月1日,《放下人心救度世人》)

 

自己贪生怕死,却要弟子放下生死;自己躲起来避风头,却要弟子走出来触霉头。这样的“师父”是不是很荒唐呢?这样的要求是不是很荒谬呢?

 

二、“师父”没有责任,责任全在弟子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倒行逆施,必然招致正义力量的坚决反对和严厉打击,而“法轮功”痴迷者在李洪志的教唆下做出的种种违背自然的反常行为,也必然会使他们自己的身心受到严重的损伤。在所谓的“新经文”中,李洪志把“法轮功”邪教组织受到的打击和“法轮功”分子个人身心受到的损伤都叫做“魔难”。他在说明这种“魔难”的原因时,把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他一再说,“魔难”之所以产生,一是因为所谓的“旧势力”安排和“邪恶”的“迫害”,二是因为“大法弟子”的“执著”。而在这两个原因当中,最主要的是后者。中国政府宣布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的一年之后,李洪文发布了题为《去掉最后的执著》的“经文”。在这篇“经文”中,李洪志就把“法轮功”组织的失败归咎于弟子的“执著”。他说:“在过去一年中,学员自身的业力、对法的认识不足、在难中还有放不下的执著,在痛苦的过关中不能用正念对待等等,都是被邪恶加重迫害的主要原因,也是邪恶真正破坏法的根本借口。”“如果一个修炼者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放下生死之念,邪恶一定是害怕的;如果所有的学员都能做到,邪恶就会自灭。”“其实邪恶所干的一切,都是在你们还没放下的执著与怕心中下手,……”这就是说,“法轮功”失败的责任不在于他李洪志,而在于弟子的“执著”;只要放下“执著”,就不会有毫发之损。

 

在这场所谓的“魔难”中,既有李洪志的失败,也有弟子的失败。在寻找失败的原因时,李洪志把他自己的失败归因于所谓的“旧势力”,而把弟子的失败归因于弟子的“执著”或所谓的“常人心”。

 

比方说,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开展反“法轮功”活动,李洪志说,这是因为“旧势力”为了维护旧宇宙,反对他李洪志“宇宙正法”。又比方说,所谓的“法正人间”为什么如此困难呢?李洪志说,这是因为很多的“旧势力”在“宇宙正法”后挤进了“三界”,干扰李洪志在人间“传法”。为了使自己的失败显得更加“情有可原”,李洪志捏造说,所谓的“旧势力”,并非人间的力量,而是“三界”以外的高层生命,其中有极高层次的神。是由于这些维护旧宇宙的神不知死活,出来反对李洪志的“正法”运动,所以才造成了那么大的“魔难”,才造成了他李洪志的暂时挫折。不过呢,他李洪志最终还是会战胜“旧势力”的,“正法”运动是任何力量都不能阻挡的。又比方说,“救度世人”怎么总是成效甚微呢?为什么他李洪志那么想救人,可人们却并不想让他救呢?为什么自称能救一切人,即使是“再不好的人”也能救的李洪志忙乎了十几年,被“救”的人反而越来越少了呢?李洪志说,这是因为地上的一个人对应着天上的一个巨大星体,而那个星体又和其他的星体连在一起。所以,“救度”一个人是涉及好多天体、好多“旧势力”的事情,没那么容易的。可是,李洪志不是说他已经完成了“宇宙正法”吗?怎么跟天体对应的人类绝大部分都还没有得“救”呢?这里的缘故何在呢?不过,不管是什么缘故,反正不是他李洪志的缘故。总而言之,他李洪志没有一点错。

 

要是弟子出了差错,那就是弟子自己的错了。错在哪?还在于“执著”。比方说,练功者之所以生病,是因为练功者有“常人心”,“执著”。(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韩国的“法轮功”分子有的遭了车祸,有的淹死了,有的出了事故,李洪志说这是“旧势力”的干扰,但归根到底还在于他们自己心中有“执著”。(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总之,弟子得了大病,或者遇到车祸死了,都是咎由自取。又比方说,“许多大陆的学员还在以各种借口不走出来,有一些被所谓的转化的,自己觉得很丢人,又不好意思、没脸走出来的,灰心丧气的,还有这样一部分人一直也是没有走出来,躲在家里看书,还找借口,实质上是怕心在作怪。”(2004年6月20日,《致加拿大蒙特利尔法会》;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又比方说,为什么各地的“法轮功”邪教组织内部经常争执不下呢?就是因为有些弟子“执著”自我,总是从自己的角度出发去考虑问题,而不是从“大法”出发去考虑问题。他们不是在“证实法”,而是在证实他们自己。要去掉“自我执”,遇事多考虑“大法”的利益,说话要多考虑别人的感受(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又比方说,“法轮功”邪教组织内部不团结,是因为有些弟子私心重,或者认为只有自己正确,别人都不正确,一有不同意见就火冒三丈;或者是怕得罪人,明知不对也不敢指出来,你好我好大家好。这都是“执著”自我,而“执著”自我就是私。(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总之,“法轮功”邪教组织的“魔难”不是他李洪志的错,而是“大法弟子”的错;他李洪志受到挫折,原因在于“旧势力”,而“大法弟子”受到挫折,原因完全在于他们自己的“执著”,甚至连出车祸也是因为他们的“执著”。自称领着弟子们修炼,了解弟子们的一言一行的李洪志如此地揽功推过,岂不是很荒唐吗?与他的“师父”称号岂不是很不一致吗?

 

三、“执著”问题上的自相矛盾 

 

对弟子是一套,对自己是另一套。在所谓的“新经文”里,李洪志这种自相矛盾的做法,突出地表现在“执著”问题上。

从前面的剖析中可以看出,李洪志在所谓的“新经文”里,是把“执著”当作万恶之源的,甚至是比“旧势力”和“邪恶力量”更加可怕的东西。“大法弟子”遭到的一切“魔难”,“法轮功”组织遭到的一切失败,都是因为弟子的“执著”。“执著”,也是弟子“圆满”的最大障碍;所谓的修炼就是去掉“执著”。一旦去掉了“执著”,“大法弟子”就“圆满”了。李洪志说:“人世间一切人、一切组织与团体,都是想在世间得到什么而在人类社会有所为的;而大法弟子们是去掉一切常人执著,包括对人的生命的执著,从而达到更高层生命境界。”

 

(一)什么是李洪志所说的“执著”

 

李洪志所说的“执著”,也叫做“常人心”。从所谓的“新经文”中可以看出,它是一个垃圾桶,凡是人心当中在李洪志看来对“法轮功”有危害的东西,李洪志都把它们叫做“执著”。大体说来,“执著”包含了以下这样一些方面:

 

1.追逐钱财,追逐物质利益。李洪志说,修炼“法轮功”的人应该放下人世间的物质利益。合格的、达到标准的真正修炼者,是“拿钱财、拿物质利益吓不倒的”。(2000年8月12日,《去掉最后的执著》)修炼人不“执著”世间的一切。(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修炼不是为求常人的福份,“修炼是无条件的,无求而自得。”(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2.从人的角度看问题。李洪志说,有些“人心太重”的“法轮功”分子,总是站在人的立场上看问题,把“大法”的好处仅仅看作是对人类社会的好处,把“迫害”仅仅看作是人对“法轮功”的迫害,把结束“迫害”的希望仅仅寄托于常人,这都是“执著”。要从神的角度看问题:“法轮功”的目的是“宇宙正法”,“迫害”是高层生命操控生成的,只有在李洪志的指引下,丢掉人心,才能达到“圆满”成神的目的。(2004年9月19日,《正法中要正念,不要人心》)

 

3.依赖心。比方说,自己不修炼,等着李洪志来度自己,使自己“圆满”。又比方说,指望中国政府哪一天为“法轮功”“平反”,指望外国政府帮助“法轮功”组织,还指望常人会帮助自己。李洪志要求他的弟子们:“决不要考虑旧势力会给我们什么恩惠,常人社会会帮助我们什么。”如果大家都去指望常人社会,那就是“一个强大的执著”。(2002年12月7日,《在2002年美国费城法会上讲法》)

 

4.分别心。就是把人分出亲疏远近来。比方说,由于李洪志把人类分为与“大法”有缘的人和与“大法”无缘的人,于是有些“法轮功”分子就不知道该对谁“讲真象”,不该对谁“讲真象”。李洪志就指责他们有“分别心”,说这种“分别心”不是“大觉者的慈悲”。他说,你既然分不清就不要去分谁是你应该管的,谁是你不应该管的;管他有缘无缘,要逮着谁就跟谁讲。“不象常人一样:我家里人我就对他特别好,不是我家里人那就不行。”(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又比方说,对人品头评足,说这个好、那个坏,是“常人心”在作怪。“你们在议论谁好谁坏的时候,神都不拿正眼看你们。”(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还有,有些“法轮功”分子拉帮结伙,搞小圈子,搞什么活动不让别人知道,也不让别人参加,更不与别人协调。(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5.显示心。就是臭显摆,处处要显示出自己比别人高明。比方说,有些“法轮功”分子总喜欢在别人面前炫耀自己的能力。李洪志就教训他们说,一旦有了“显示心”,你的功能就不灵了。(2001年5月20日,《在2001年加拿大法会上讲法》)又比方说,有些“法轮功”分子吹嘘自己有多大的法力,能够看到所谓三界以外的景象。这些“法轮功”分子“今天被干扰了,明天又邪悟了,后天又被什么东西搞得心血沸腾,找不着北了”。李洪志就教训他们说,你们这样做就要进入“无生之门”了。(2004年6月20日,《致加拿大蒙特利尔法会》)还有些人“听到一点、看到一点、甚至感觉到一点自己有什么本事,或者自己感觉自己好象是谁,就开始颠三倒四、神魂颠倒、神神叨叨”。李洪志就教训他们说,你这是心里生了魔,不仅如此,你还干扰了“大法”。(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6.唯我独尊,老虎屁股摸不得。有些“法轮功”分子,特别是国外的“法轮功”分子,因为自己有技能、有知识、有学位,就觉得别人必须听自己的,自己就不能听别人的。于是相互之间吵得不可开交。“有的时候真的是象常人那种争执,个别的还有争得脸红脖子粗的,甚至于不顾周围和社会上的影响,完全把自己混同于常人了。”(2002年6月7日,《在2002年波士顿法会上的讲法》)还有许多“法轮功”分子是不能被人家说的,一说就火,一说心里就受不了。这种现象已经非常突出了,连“师父”都不能说他了。(2004年6月20日,《致加拿大蒙特利尔法会》)

 

7.偏激、走极端。就是总爱说过头话,做过头事。比方说,有的“法轮功”分子一心想着成佛成神,为了早日成佛成神,他们把全部的精力和时间都用在所谓的“证实法”上,连正常的生活也不过了,也不去单位上班了。李洪志把这叫做“走极端”。他对这些“法轮功”分子说:“你们不能出现任何偏激的事,也不能走任何的极端,那也会人为的自己给自己制造障碍、制造麻烦。任何一个极端的想法都不是我叫你们做的,那都可能是一种执著,就会造成麻烦,这些事情我们已经经历很多了。”(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比方说,有的“法轮功”分子在对别人做欺骗宣传(即所谓“讲真象”)时,因为别人不相信他们的鬼话就跟别人大吵大闹。李洪志就说,这种偏激的做法“是绝对起不到好作用的”,“所以任何事情都不要抱着对着干、跟人斗的想法,这都是不对的,不能偏激,……” (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李洪志把这些言行偏激、喜欢走极端的弟子说成是“神最瞧不起的生命”,还说他们“虽然走进了大法弟子中其实并不在大法中”。(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

 

8.怕心。包括怕得罪人,怕不被人原谅,怕受惩罚,怕吃苦,贪生怕死。李洪志说过,看见别人的错误,却不敢指出来,这种怕得罪别人的心,也是“执著”。(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犯了过错怕别人不肯原谅自己,做了不利于“法轮功”组织的事情怕受到惩罚也都是“执著”。忍受不了痛苦和困难也是“执著”。还有一种“怕心”就是贪生怕死。李洪志有时候也把它叫做“人体的执著”。李洪志说,真正的修炼者就应该放下“怕心”,没有“怕心”,就没有人敢“迫害”你了。(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救度众生”,要有熔化钢铁的慈悲心。(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再苦再难也得忍着,任何时候都不能自杀。(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强令其他“法轮功”分子放下生死,放下“圆满执”,走出来。(2000年8月12日,《去掉最后的执著》)还要求弟子:宁可脱去这张人皮,也不能转化。(2001年6月24日,《大法坚不可摧》)

 

9.为情所困。有些“法轮功”分子流露出夫妻之情,李洪志就对他们说:“作为修炼的人,你们不能被情那样左右。”(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有些“法轮功”分子因为加入“法轮功”组织不能与亲人团聚,也不能得到亲人的原谅,但是他们心中又割舍不了亲情,因此感到很痛苦。李洪志一方面叫他们通过“学法”来排谴亲情,另一方面用所谓的“圆满”来诱惑他们抛弃亲情,还吹嘘自己“放下这点东西,太容易了!”(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还有的“法轮功”分子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冲动,与异性的“法轮功”分子发生了不正当的性关系。李洪志就说,这是因为“欲望执著”太严重导致自己把握不好走了邪路,还说这种事情即使对于常人来说也是很可耻的,对于弟子来说就“太可耻了”。(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当然,李洪志所说“情”除了肉欲、夫妻之情、亲情之外,也包括那种觉得自己比谁都好比谁都强的自恋。(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10.渴望早日“圆满”。李洪志说:“一些在痛苦中忍受不了的学员最容易产生想离开人间、快些圆满的念头,从而被邪恶钻了空子。”(2000年8月12日,《去掉最后的执著》)“很多学员问我,老师啊,这件事情怎么不早点结束呢?很多人在痛苦当中都会这样想,我们快点圆满吧、快点结束吧。其实呢,这都是执著。”(2000年12月18日,《北美大湖区法会上讲法》)李洪志说,渴望早日“圆满”是“最后的执著”,真正接近“圆满”的修炼者是没有此心的,他们一心一意“学法”,在不断的修炼中不知不觉就会达到“圆满”的标准。(2000年8月12日,《去掉最后的执著》)

 

(二)“执著”问题上的自相矛盾。

 

从所谓的“新经文”来看,以上10个方面就是李洪志所说的“执著”的主要内容,是他要求“法轮功”分子必须抛弃的“常人心”。但是,在“执著”问题上,李洪志同样存在着自相矛盾。这种自相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以“执著”破“执著”

 

首先,李洪志要求他的弟子放下种种的“执著”,有一个共同的理由:只有放下“执著”,才能得到“圆满”。比方说,李洪志要求弟子放下“怕心”,哪怕真的脱去这张“人皮”,也不能转化。这其实已经是要“法轮功”分子以性命相搏了。可是为什么要去掉“怕心”呢?李洪志说,因为只有去掉“怕心”,才能够获得“圆满”;“相反,任何一个执著与怕心都不可能使你圆满”。这就是说,去掉“怕心”,以性命相搏,是为了达到“圆满”。(2001年6月24日,《大法坚不可摧》)李洪志要求弟子要为了“圆满”而放下固执己见(“我执”)。(2002年6月7日,《在2002年波士顿法会上的讲法》)这就是说,去掉“我执”,是为了达到“圆满”。李洪志要求弟子放下亲情,理由也是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圆满”。(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李洪志要求弟子放下“圆满执”,据说也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修得快,才能早日“圆满”。(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放下各种“执著”,都是为了“圆满”;甚至放下“圆满执”也是为了早日“圆满”。那么,为了那虚无缥眇的“圆满”而放弃一切的“常人心”,这难道不也是一种“执著”、并且是最大的“执著”吗?

 

其次,李洪志一方面要求学员在“证实法”的过程中去掉对自我的“执著”,另一方面又告诉学员只有通过“证实法”才能建立自己的所谓“威德”。(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这实际上是要弟子为了追求自我而放弃自我,是用“自我执”去引诱弟子放下“自我执”。李洪志还对他的弟子说:如果一个修炼人真能够放下生死,那生死就永远地远离了你。(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这实际上是要弟子为了生死而放下生死,是用“生死执”去引诱弟子放下“生死执”。李洪志还对他的弟子说:只要放下为了治病而炼功的心,也就远离了疾病。“治病的心放下了,他的病也好了。”(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还说:如果你“真的放下那个生死之心,而不是做给人看心里却放不下,你什么病都会好。”(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这实际上要弟子为了治病而放下为治病而练功的心,是用“远离疾病”去引诱学员放下“治病执”。

 

这一切显然都是自相矛盾的。

 

2.一方面要求弟子放弃利益,另一方面又对弟子进行利诱。

 

首先,用“好处”来引诱弟子为李洪志卖命。李洪志要学员为了死后的荣耀而放下生死,为了“圆满”和白日升天而放下“执著”,(2003年7月28日,《在2003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这实际上是一方面要学员忘利,另一方面又用利来诱惑“法轮功”分子。李洪志还多次说过,“法轮功”分子“证实法”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他们自己做的,是为他们自己建立“威德”,为他们自己成佛成神获得本钱。(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李洪志还说过,“大法弟子”“救度众生”是丰满自己的世界(也就是纠集一伙人立自己的山头)。(2001年7月26日,《在华盛顿DC国际法会上讲法》)这些实际上也是以利益来引诱弟子为李洪志卖命。

 

其次,用所谓“得”和“失”的不成比例来欺骗弟子。李洪志经常给他的弟子“算账”,告诉他们跟着他李洪志干是多么合算。

 

有一次,李洪志对他的弟子说:“其实不管怎么样,无论一个生命他在常人社会中承受多大的痛苦,我告诉大家,和你们圆满了以后的果位相比,不成比例,真的不成比例!大家想一想,过去一个修炼的人经过一生的修炼,甚至于几生的修炼,可是我们今天在短短几年中就要人圆满,承受过程只是一瞬间,而且时间是推快的[也就是说是随着李洪志“宇宙正法”的速度的加快而加快的——引者注]。将来回过头来看看,如果你能圆满,你发现那什么都不是,就象一场梦。”(2000年12月18日,《北美大湖区法会上讲法》;参见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这就是说,以前的宗教徒几辈子修炼都不能“圆满”,而你们跟着我李洪志干,几年时间就能“圆满”,多合算啊。

 

李洪志还通过和未来的“法轮功”分子做比较,欺骗他的弟子们,跟着他李洪志干是多么合算。他对他的弟子说过:“大法弟子”受的“魔难”大,“威德”也大;未来的修炼人没有“魔难”,“威德”也小。(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这就是说,你们别以为和以后的“法轮功”分子比自己吃亏了,其实你们赚大便宜了,你们将来能成为佛道神,而他们只能做个人。你们可赶上这一拨了!

 

李洪志还通过和以前的宗教修炼做比较,欺骗他的弟子们,跟着他李洪志干是多么合算。他在所谓的“新经文”里说:过去的修炼是修副元神,不能使人的元神升天;只有“法轮功”才能使人的元神从三界回到高层去。(2000年11月3日,《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讲法》)还说:以前的“白日飞升”都没有飞出三界去,因为肉身最肮脏,根本带不到天上去。只有“法轮功”才能真正使人成为三界之外的神,直至极高的王、主。(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还说:过去的神与地面上的山、石对应,受其牵连,活动范围有一个极限。而“大法弟子”丢掉“人皮”后变成的神不再有物质的牵累,因而不再受限制了。他们比过去的神更神。(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总而言之,以往的宗教徒从来没有真正地成为神,只有“法轮功”分子才能得到历史上从没有过的至高无上的荣耀:取代“迫害”“法轮功”的坏神的位置,成为新宇宙中的高层次神。(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当然罗,为了将来能够成为佛道神,就必须放下生死,努力做好三件事,替李洪志卖命。因为只有经过他的同意,才能“白日飞升”。(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李洪志许着空心萝卜诺说:硬着头皮顶着吧!“师父”的“正法”一旦结束,你们瞬间就由人变成神了。(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

 

李洪志甚至欺骗他的弟子:修炼达到的层次越高,就会长得越漂亮。(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这已经是用赤裸裸的物质利益来诱骗弟子了。

 

李洪志一方面要求弟子放弃利益,另一方面又对弟子进行利诱,甚至以赤裸裸的物质利益来诱骗弟子,这无异于缘木求鱼、饮鸩止渴。这不仅显示了“新经文”的自相矛盾,而且暴露了李洪志是虚伪透顶的。

 

(三)要学员放下“常人心”,自己却处处表现出“常人心”。

 

1.追逐钱财,追逐物质利益。

 

1992年,李洪志“出山”之初,就打着“佛家气功”的旗号,通过高价出售“法轮功”宣传品、举办“弘法”学习班等非法手段聚敛钱财。据不完全统计,仅1992年至1994年间,李洪志及“法轮功”邪教组织就获利4375万元人民币。此后,随着“法轮功”练功站点的增设,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通过非法手段聚敛的钱财呈几何级数上升。据境外媒体前几年的估计,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历年聚敛的钱财有上亿美元。尽管如此,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一直在逃避税收。早在1994年李洪志在长春购买豪宅时,一次就偷税上万元人民币。这样的人居然还有脸说什么“修炼人”要放下人间的物质利益,岂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从所谓的“新经文”里,也可以看出李洪志是很贪利的,是很爱黄白之物的。他说过,明慧学校招生越多越好,一则小“法轮功”分子多了,二则收入也多了。(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他还说,“大法弟子”开公司、办学校,都是正常的社会活动,一方面可能解决自己生活的问题,同时可能给其他弟子带来工作机会,还可以扩大接触面。(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他还鼓励学员去竞选议员,做大生意。(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他还找理由说,要“讲清真象”,首先必须解决物质生活条件。(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因此“法轮功”分子要做好自己承担的社会工作,扮演好自己的社会角色,保证衣食无忧,在这个基础上修炼。(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这样做就是给未来人修炼树立榜样。(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这也就是说,“法轮功”是一边聚敛钱财,一边修炼成神。成神是不可能的,可能的只是发财;大家发财也是不可能的,发财的只是李洪志及“法轮功”的少数上层分子。

 

2.从人的角度看问题。

 

首先,虽然李洪志吹嘘自己是宇宙的最高神,并且要求弟子不要从人的角度来看问题,但是在处理具体问题时,李洪志实际上还是采取了“常人”的方式。比方说,随着外部环境的日益变化和内部成份的日益复杂,“法轮功”组织内部的分歧越来越大,矛盾越来越尖锐。面对这种状况,李洪志心里很着急,但是却束手无策。他对弟子们说,你们是同门弟子,所以互相之间要配合好,不要发生不必要的矛盾和争论。(2002年8月6日,《在2002年华盛顿DC法会上的讲法》)负责人与普通学员矛盾加剧,各人要从自己身上找原因,批评人要从善意出发。(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同行学员之间意见分歧很大,就各打五十大板。(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又比方说,在如何挑选“法轮功”头目的问题上,李洪志说:挑选负责人,主要不是看修炼水平的高低,而是看有没有做集体工作的经验和热心。(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再比方说,有“法轮功”分子问李洪志,“法轮功”夫妻感情破裂了,可不可以离婚?李洪志说,夫妻都是“法轮功”弟子,原则上不能离婚,但实在要离就离吧。(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如此地处理问题,和常人有什么区别呢?如果说有区别的话,那就是比一般的人更愚蠢。

 

其次,虽然李洪志吹嘘他的“大法弟子”如何地伟大,如何地不同于常人,但是实际上,李洪志还是把弟子当作智力低下的庸人,甚至是当作只知趋利避害的动物来看待的。李洪志驱使“法轮功”分子替他卖命的招数之一是给他们灌迷魂汤、戴高帽子。他每一次讲话都是见面先肉麻地吹捧弟子,结束时再竭力地给弟子溜须。什么“大法弟子伟大”、“大家都做得很好”、“旧势力对大法弟子佩服得无话可说”,等等,都是李洪志挂在嘴边的廉价奉承话。

 

正因为李洪志把弟子们都看作愚昧自私的庸人,所以他用来控制“法轮功”分子的最重要的招数就是恐吓利诱。关于他是如果利诱“法轮功”分子的,我们在前面已经说了。现在我们再来看一看他在“新经文”中是如何恐吓弟子、使他们不敢背叛他的。

 

在题为《排除干扰》的所谓“经文”中,李洪志写道:“如果有人由于常人的执著心不去、招来变化成我形象的邪恶生命顺其执著心而叫其如何做从而破坏法,此人就处在极其危险之中了,如果不醒悟,将成为破坏法的鬼。”

 

在2003年的一次讲话中,李洪志对他的弟子说:“快结束啦,你们得想想自己了,时间不等人哪!”又说:“真的圆满的那一天,我告诉大家,真的是大法弟子白日飞升,全世界都可以看得到的。圆满不了的,那一天你就坐那哭吧!没修好的,我看哭也来不及了。”(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

 

在题为《也棒喝》的所谓“经文”中,李洪志写道:“不管你是谁,今天我度不了你就是地狱的鬼。”他还说,“如果我李洪志今天不承认你是大法弟子、不承认你是我的学员,你想想还有你了吗?”(2004年10月11日,《也棒喝》)

 

在2004年底的一次讲话中,李洪志说,如果说“我只看《转法轮》,不看新经文”,或者只在家里学法,不肯走出来,那就不配当李洪志的弟子。只有按照“新经文”的要求,走出来证实法,师父才能度你们为神。如果你们不听话,我就不度你们,那你们就死路一条。“师父看见危险已经向你们走来了。” (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诸如此类的恐吓,在所谓的“新经文”里比比皆是。

 

以上两个方面说明,李洪志不仅以人的方式处理问题,而且从人的角度看问题;并且这里所说的人还不是普通意义上的人,而是象刘阿斗一样的庸人。

 

3.依赖心。

 

说到依赖心,李洪志其实是依赖心最重的人。从他建立“法轮功”邪教组织起,李洪志就惯于拉大旗作虎皮。“法轮功”组织之所以一时间扩张很快,这是一个重要原因。到了美国之后,特别是中国政府宣布取缔“法轮功”之后,李洪志竭力拉拢那些敌视中国的政府和组织,乞求他们的扶植。美国、加拿大政府出于他们的目的,曾经对李洪志和“法轮功”奖赏有加。对此,李洪志这位自称“不执著人世间一切东西”的“最高神”感激涕零。他在一次讲话中说:“我想借这个机会,向所有美国、加拿大各级政府授予我们的荣誉和授予我个人的荣誉表示非常的感谢!在这个特殊的环境中,我不能一一去向他们表示感谢,但是呢,我会把未来的美好带给他们。”(2000年11月3日,《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讲法》)

 

由于事实的逐渐大白于天下,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在国外也越来越不得人心,各国政府对它也越来越不客气。于是李洪志就更加卖力地吹捧和乞求美国政府。在所谓的“新经文”中,李洪志一次又一次在恶毒攻击中国政府的同时,肉麻地吹捧美国政府,甚至吹捧美国的霸权主义行径,说什么现在世界的理就是“王者治国,兵征天下,强者为英雄”。(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李洪志特别希望美国政府能扶植他。他对他的弟子说:要是没有恐怖分子在中东捣乱,美国政府一定不会容忍中国政府对“法轮功”的“迫害”的,因为美国就是神定的“国际警察”,神之所以让他那么强大,就是叫他当国际警察。(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法轮功”邪教组织与“台独”的关系也很暧昧。“台独”势力大力支持“法轮功”在台湾的发展,“法轮功”组织用来攻击“鑫诺”卫星、干扰电视信号的装置就在台湾岛上。而李洪志则竭力吹捧台湾的所谓“民主”,还暗示“法轮功”分子帮助陈水扁竞选。

 

4.分别心。

 

李洪志的“分别心”也是最重的。他以他和“法轮功”的私利为标准,把人们分为三六九等,并采取极为不同的态度。他首先把人分为反对“法轮功”的和不反对“法轮功”的。凡是反对“法轮功”的,他就发誓要清除他们,还让他的弟子“发正念”伤害他们;只有不反对“法轮功”的,他才“同意”他们留下来,到所谓“新世界”中去。总之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这其实是“我执”,是最大的“执著”,是最重的“常人心”。其次,他又把不反对“法轮功”的人分为加入“法轮功”的和“静静的观察者”。他说只有“大法弟子”才能白日升天,到天上做神仙;“静静的观察者”只能到“新世界”中去做人。其三,李洪志对弟子和其他人的态度和说法是完全不同的。对弟子他是“一直给机会”,只要弟子不死,只要“正法”还没有结束;对其他的人,只要在“正法”期间对“大法”犯了罪,就决不能饶。(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他还说:凡是“大法”弟子的亲人,就算反对“法轮功”,我也会给他机会、机会、再机会。若是别人,那就不这样了。(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其四,在“法轮功”组织内部,李洪志也是看人下菜的。比方说,他如果对中国的“法轮功”分子不满意,就会臭骂一通,而如果对国外的“法轮功”分子不满意,他往往会比较客气,只是提提建议。(2004年5月3日,《在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的讲法》)又比方说,同是中国的“法轮功”分子,在他身边的和在中国大陆的,李洪志的态度也不一样。大陆的“法轮功”分子不敢走出来或不肯走出来捣乱,李洪志斥责他们比那些反对“法轮功”的人还要坏,并强令他们放下生死走出来;而他身边的“法轮功”分子要到大陆来搞破坏,李洪志却劝他们不要来,说回来太危险了。

 

5.显示心。

 

李洪志可以说是“显示心”最重的。与一般的牛皮大王不同的是,一般的牛皮大王吹的多少还是有点影子的事情,而李洪志吹的则是完全没有影子的事情。

 

首先,他明明是一个没有任何品位的大活人,偏偏要吹嘘自己是“如来佛”、“转轮圣王”,就这样还不过瘾,最后干脆自封为宇宙的“最高神”;他明明是无知又无能,偏偏要吹嘘自己无所不知、无所不能。还有,明明自己文理不通,错别字连篇,却不知羞耻地吹嘘自己如何有文才、有创意,创造了新文化。(2000年6月29日,《预言参考》)把一个活人吹嘘到如此程度,而且是自吹自擂,并且是不厌其烦地重复,这样的“显示心”可以说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了。当然,无知者无畏,无耻者无畏,李洪志敢于扯那么大的谎,恰恰是因为他无知至极、无耻至极。

 

其次,在所谓的“新经文”里,李洪志还经常拿自己与弟子作比较,通过贬低弟子、抬高自己,使弟子产生自卑感,对自己感恩戴德。

 

一曰你们做的是小事,“师父”做的才是大事。李洪志总是说,在“正法”这件事情上,他李洪志做的才是大事,而弟子们只是敲敲边鼓而已。(2001年7月26日,《在华盛顿DC国际法会上讲法》)你们只是做小事,大事须由师父做。只有师父才能使你们“圆满”,建立新宇宙,“法正人间”。(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学员只是在排除三界内的干扰,三界外诸神的干扰都是李洪志在排除。(2004年1月21日,《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解法部分)》)在弟子从人到神的转化过程中,弟子所能做的只是克服自己认识得到的错误(“执著心”),至于人的思维方式,生命结构和思想结构的变异,弟子自己是没有能力改正的,那得由“大法”和师父替弟子做。(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二曰只有李洪志才是真正伟大的,学员在李洪志面前都是渺小的。(2004年3月26日,《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2003年2月2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2003年1月31日,《零三年向大法弟子问好》)比方说,李洪志很容易放下亲情,学员却做不到。(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有弟子自称“圆满”了,李洪志就说,那你“白日飞升”看看。(2001年4月10日,《建议》;2000年8月12日,《去掉最后的执著》) 就是说,没有他李洪志的同意,谁都不可能通过自己修炼而达到“圆满”。有“法轮功”分子觉得自己读了《转法轮》没什么提高,李洪志就说那是因为你心性不高。(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

 

三曰只有师父帮你们,你们没有帮师父。(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李洪志对他的弟子说:“在几年的修炼中,除了我为你们太多的承受之外,同时为了你们的提高不断的点悟着你们,为了你们的安全看护着你们,为了使你们能圆满平衡着你们在不同层次欠下的债。这不是谁都能做得了的,也不是对常人而做的。”(2000年7月2日,《随意所用》)学员有那么一点本事,那都是他李洪志给的。(2003年2月2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解法》)可是弟子却没有帮李洪志的任何忙。他对弟子说: 你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自己,不是为我,(2003年2月2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弟子不仅没有帮李洪志的忙,而且还给他李洪志添乱。比方说,李洪志的画像受了损害,李洪志就说,由于弟子有了过错,自己在代他们“受过消业”。(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他还说,三界内的“正法”为什么这么难,就是因为弟子们没有做好。(2003年2月2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6.唯我独尊,老虎屁股摸不得。

 

这一方面,李洪表现得也是很明显的。

 

首先,李洪志不允许弟子对他有一点不尊重。由于李洪志逃到美国躲起来,他和其他“法轮功”分子,尤其是中国大陆的“法轮功”弟子的直接接触少了,一时间不能对他们直接发号施令了。于是,李洪志就要求“法轮功”分子“以法为师”,意思是用不着等“师父”本人的命令了,按照《转法轮》的意思去闹就是了。可是,这样一来,有的“法轮功”分子借口“以法为师”,就开始对李洪志不尊重了,对李洪志品头论足了。有的人提出:我们不用尊重“师父”了,我们只要遵照“法”就行了。有的甚至声称自己通过“以法为师”的修炼,已经“圆满”成神,还说他们看到了“师父”在天上的“法身”。于是,他们提出:“真正的师父在天上”、“要与人世间的师父决裂”。这可把李洪志气坏了。在所谓的“新经文”里,李洪志多次把那些不尊重他的弟子骂得狗血喷头。他说:“不承认人世间的师父就是不承认自己是大法弟子,那连修炼的人都不是了,更谈不上什么圆满。”(2001年4月10日,《建议》) 李洪志虽然三番四次地说,他一点也不在乎弟子对他尊重不尊重;但是却三番四次地威胁弟子,如果不尊重他这个“师父”,就会被“毁掉”。他还竭力编造自己的“功劳”、自己对弟子的恩德,以此来指责不尊重他的弟子忘恩负义。他还编造谎言,说连“旧势力”都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以此来指责不尊重他的弟子不明事理。(2003年2月2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

 

其次,李洪志不允许有不同意见。有一次,李洪志说,佛、菩萨装饰物很多,很漂亮。一弟子提出异议:听人说古代的神不戴任何装饰品,就像蒙娜丽莎一样。李洪志就生气了,说蒙娜丽莎画的是人,不是神;还说那幅画不好,里面的影子很不善。全然不顾自己刚刚还推崇过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2003年9月15日,《在美术创作研究会上讲法》)还有一次,有洋弟子问,既然宇宙是由“大法”创造的,那么宇宙为什么还会出现不正的情况,需要李洪志来“正法”呢?李洪志回答不了这个问题,就恼羞成怒,指桑骂槐了一通,说:“有的世人为了自己的一口气,不管如何伤害别人,从来不考虑别人。这个私有些人[原文如此——引者注]表现非常恶,有的人专门找人欺负,总是看不上别人。没有谁给他这样的权力。你们不能这样,修炼大法的人不能这样。”(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再次,李洪志从不认错。比方说,李洪志初“出山”不久,也装“气功大师”给人治病,结果没成功,当时他就百般狡辩。在所谓的“新经文”里,他又以不同空间的神有意捣乱来为自己治病失败辩护。他说,当他给病人治病时,来自三界以外的无数的神(也就是他所说的“旧势力”)死命地阻挡他,他虽然能够轻易地消灭这些神,但是他不忍心为了救一个常人就消灭那么多的神,所以才没有治好病人的病。(2003年2月2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又比方说,李洪志多次说“正法十年”,可是2002年都过去了,李洪志所说的在“正法”结束时会出现的奇迹并没有出现。照说,这回李洪志该认错了。可是,2003年2月,李洪志却对“正法十年”作出了新的解释,并以此为自己辩解。(参见本章第二节一<二>)

 

7.偏激、走极端。

 

这也是李洪志在所谓“新经文”中表现出来的基本倾向。

 

首先,李洪志经常恶毒地咒骂别人,也经常怒气冲天。有一点佛教知识的人都知道,佛教“十戒”中就有“不恶口”和“不瞋恚”这两条,也就是说佛教徒是不能骂人、说人坏话的,也是不能愤怒的。李洪志自称“如来佛”、“转轮圣王”,却像个泼妇一样。他经常用最恶毒的语言咒骂反对“法轮功”的人,尤其是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和中国领导人,其语言之下流、肮脏,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比方说,“法轮功”组织前不久搞的所谓“九评共产党”的文章,整个地就是泼妇骂街。他也经常最恶毒的语言咒骂那些脱离“法轮功”邪教组织的人。他还用同样恶毒的语言咒骂“法轮功”内部稍微有一点不顺从的人。比方说,有一个“法轮功”分子告诉李洪志:自己在“法轮功”组织里感觉不到家的温暖,很孤独,因此心里很痛苦。李洪志就骂他忘恩负义,不精进,闲得发慌了,说是“不精进才有闲情去感受这些常人的那种感受。”(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其次,李洪志经常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为了说明“法轮功”发展的顺利,就说“正法”很容易,他一挥手就把“旧势力”清除了,为了说明“正法”为什么迟迟不能结束,就说“正法”很困难。为了说明自己“法力无边”,就把反对“法轮功”的力量说得很弱小;为了说明“法轮功”面临的困难,又把反“法轮功”的力量说得很强大。一会儿说自己要“救度”全世界的每一个人,一会儿又说凡是反对“法轮功”的都叫他们下地狱。一会儿说人的一切都是由命运决定的,不能更改的,一会儿又说到底是成神还是下地狱是由人自己在“正法”中的表现决定的。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8.怕心。

 

正如前面看到的那样,当“法轮功”邪教组织遭到灭顶之灾的时候,李洪志强令他的弟子放下生死,放下“圆满执”,走出来“证实法”;(2000年7月2日,《随意所用》;2000年7月5日,《排除干扰》)要求弟子做到“你不叫我炼我就炼,你叫不我学我就学”;还欺骗他的弟子“你真正能放下生死的时候你什么都能做得到”。(2003年5月3日,《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可是,在中国政府和人民声势浩大如暴风骤雨般的反“法轮功”活动来临之际,李洪志自己却逃到美国躲藏起来避风头,在差不多一年有时间里“一句话也没讲过”。用他自己的话说是连他的身体也受到了很大的伤害,意思似乎是说还生了一场大病。以后每次提到这件事,李洪志总是心有余悸,说“邪恶”“极其可怕”。(2000年12月18日,《北美大湖区法会上讲法》)

9.为情所困。

 

如同前面看到的那样,李洪志是一个极端自私的人,在他的眼中,只有他李洪志、他的所谓“大法”、他的“法轮功”邪教组织才是最重要的,是最终的目的,而其他的一切都是一钱不值的,都是实现他的目的的手段。这样一个人,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会很容易地抛弃亲情、爱情和友情,这是一点也不奇怪的。但是这不等于说他没有“情执”,恰恰相反,他之所以能够很容易地抛弃亲情、爱情和友情,就是因为他把情都倾注在他自己身上了;他之所以要他的弟子放弃亲情、爱情和友情,也是因为要他们把所有的情都放在他李洪志、他的“大法”和“法轮功”上面。正因为如此,谁要是对他、对他的“大法”、对他的“法轮功”说半个不字,他就破口大骂。有些外国人仅仅是批评“法轮功”分子做得太过分了,李洪志就沉不住气了,骂骂咧咧了一大通。(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有的“法轮功”分子自称看见了李洪志在三界以外的真身,并假借“真身”对其他弟子发号施令。李洪志知道后气得七窍冒烟,说我就是唯一的“真身”,你们只能听我的。(2003年3月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解法》;2003年2月26日,《2003年元宵节在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有的“法轮功”组织小头目经常对新加入的“法轮功”分子发火。李洪志就责问他们:你为什么总是对我的弟子发火,我同意你对我的弟子这样了吗?(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至于反“法轮功”的力量,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李洪志更是百般地诅咒谩骂。

 

10.渴望早日“圆满”。

 

作为“法轮功”邪教的创立者,李洪志自己当然知道他所说的“圆满”、“白日飞升”是根本不可能的,是欺骗无知弟子的鬼话。因此,他自己当然不会去渴望早日“圆满”和“白日飞升”。但是李洪志却在追求他的另一种意义上的“圆满”,那就是“法轮功”一统天下。在所谓的“新经文”里,李洪志急于实现他罪恶企图的心情溢于言表。他一再地说“正法”就要结束了,已经是最后的时刻了,要抓紧最后的机会了,虽然含有哄骗弟子为他卖命的意图,但是也充分暴露了他的急迫心情。他为自己划定“宇宙正法十年,法正人间十年”的时间界限,同样是他急于求成的心理的表现。2004年9月,李洪志更是急猴猴地宣布:“宇宙正法”已经结束,“法正人间”也接近完成,众生的第一次大淘汰即将开始。(2004年9月1日,《放下人心救度世人》)2004年底,眼看自己吹嘘的十年“人间正法”的时间就要到了,可是不仅“法轮功”的组织日益萎缩,而且有些“法轮功”分子耐不住寂寞,自己还要别出花样。内外交困之下,李洪志更加焦急万分。他半是威胁半是哀求地对这些不安分的弟子说:“我着急,我为你着急,时间越来越紧迫。”(2004年11月21日,《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由此可见,李洪志要他的弟子不要着急,其实最着急的恰恰是他李洪志。他就像一个快要输光的赌徒一样,在绝望之中又总是希望有奇迹出现。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希望越来越渺茫,于是他就急得抓耳挠腮,最后势必是疯狂一搏,直至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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