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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文精神的背叛

2006-06-17


  署名中国科学院国情研究中心康晓光的《关于“法轮功问题”的思考》一文,据其文后注明,写于一年前,不知是否正式发表过。今天有人将它贴到新语丝读书论坛,我才读到。在法轮功事件早已演变成政治事件之后,我又来评论法轮功问题,是因为一年半以来,我们虽然对法轮功的教义和公开支持法轮功的言论做了系统的驳斥,而对那些通过论证法轮功存在的合理性而含蓄隐晦地为法轮功辩护的言论,却未有较正式的回应。海外“民运”分子胡平之流的政治投机宣传,是不必认真对待的,而国内学者的这类文章,在此之前并没有见过。不错,自从我批判法轮功以来,我就不断听说国内“人文”学界有些人士在背后议论,说我对法轮功的分析“不入流”,我对宗教的见解很“外行”。最近有“路旁儿的钱学家”在网上到处散发一篇《2000年文坛十大“不要脸”》,将我列为第二不要脸,在连篇谎言疯话中,有一句倒也并非空穴来风:“小圈子里的人却总背后骂他不入流。”要背后骂就骂好了,反正我从来没想过要进“人文”学界这个“小圈子”,说实在的,那个“小圈子”的不少人的言行也很让我瞧不起。但既然仅限于背后骂,而不屑或不敢公开、正面地挑战、批驳,自然也让我无从回应。这一篇长文,恰好可以做为“人文”学界一些典型观点的看法,所以就拿它做为靶子。

  鲁迅说过,什么主义一传入了中国,就要变质。比如这人文主义,按西方的本来定义,是“ 一种伦理理论和实践,强调理性,科学探索和在自然界中人类的满足,通常拒绝信神的重要性。”(据Random House Unabridged Dictionary, 2nd Edition:" a variety of ethical theory and practice that emphasizes reason, scientific inquiry, and human fulfillment in the natural world and often rejects the importance of belief in God. ")简单地说,人文精神就是科学探索精神、理性精神、世俗精神和反宗教精神。然而近年来,在中国的“人文”学界,却将人文精神篡改成了与科学相对立、非理性的宗教精神,也就是所谓“终极关怀”。这是对人文主义传统的背叛。所以对这样的“人文”学界、“人文”学者,我要加上引号。

  为什么要如此篡改,实际上把人文精神等同于宗教信仰?这是因为在这些“人文”学者看来,目前的中国出现了所谓信仰危机,需要他们来引进信仰补救,用康晓光的话来说,就是:“在一个急剧变革的时代,在一个拥有12亿人口的国度里,竟然没有一个精神支柱,这是多么可怕的现实!重建中国人的精神家园,寻找凝聚中华民族的精神寄托,是刻不容缓的当务之急。”因此呼吁中国政府帮助“确立信仰”。为了说明确立宗教信仰是多么刻不容缓,康氏不加论证地、违背基本历史事实地抛出了两条“公理”,一则曰:“科学越是进步,教育越是发达,社会越是富裕,公众对信仰的需要也就越强烈。”但是显而易见的历史事实是:现代社会中公众的虔诚程度远远比不上中世纪;二则曰:“古今中外的历史一再证明,打击正教的结果就是邪教泛滥,压制正当社团的结果就是黑社会猖獗。”但是我们同样可以在古今中外的历史上找到反例,比如中国的五、六十年代,或者苏联的大部分时期,对“正教”的打击并没有导致邪教的泛滥,对正当社团的压制也没有导致黑社会的猖獗,反倒是在政府放松了对宗教、社团的控制之后,邪教、黑社会才随之猖獗。康氏这种一厢情愿的思维、凭空设想的论断,在中国的“人文”学者中是相当常见的。

  中国目前是否出现了信仰危机、信仰真空?这是需要广泛、深入的调查才可能得出结论的,不能想当然地以之为论证的前提。我几年来回国的感受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的民间,宗教信仰非常的流行,大部分是传统宗教信仰(佛教、道教、回教等),小部分是外来宗教信仰(基督教),并没有出现真空的迹象。但是“人文”学者看来对此并不满意。在他们的眼中,中国的传统宗教信仰并非“正教”,至少也是比较低级的宗教,因此他们要引进“一个”“高级”的“正教”,说穿了就是基督教。因此他们无视基督教曾经在历史上给全人类所带来的最为血腥的灾难,无视基督教的派别纷争至今仍是战争、祸乱的根源(北爱尔兰、巴尔干半岛),无视原教旨基督教在西方发达国家中仍是阻碍社会进步的主要障碍,无视现代民主社会中政府不得确立宗教信仰的基本原则,而要求将这一人类社会的毒瘤确立为中华民族的那“一个”“精神支柱”。试图利用宗教达到政治目的,并不新鲜,在历史上有点心机的统治者都这么干过,但从来没有因此带来长治久安,而是在玩火。

  要引进基督教,必然要排斥与基督教原教旨信仰格格不入的现代科学。康氏干脆把弘扬科学骂之为“极为愚蠢”:“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有一种极为愚蠢但也是非常流行的逻辑认为,练法轮功是典型的迷信活动,而科学是迷信的死敌,因此只要弘扬了科学也就能消灭法轮功。其实法轮功满足的是人对信仰的需要,而弘扬科学既不能消除也不能满足人对信仰的需要。当今西方发达国家的许多上层人士都信教,他们都受过良好的教育,都不是‘科盲’。显然,他们经常去教堂决不是因为他们相信人是上帝造的、夏娃是亚当的一根肋骨。对他们进行科普绝对不能使他们拒绝上帝。实际上,科学和信仰是两回事,它们既不矛盾,也不能相互替代!”这也是没有做任何论证的断言。“当今西方发达国家的许多上层人士都信教”,这一断言太过模糊,难以证伪。怎么算“许多”?什么算“上层人士”?如果是西方政治界人士,有许多人甚至绝大多数人声称信教,是一点也不奇怪的,因为绝大多数的选民都信教,政客们至少必须在表面上取悦选民,至于其内心是否真信,只有天知道。如果是艺术界人士,有许多人信教也不奇怪,艺术的创造和科学教育程度没有相关性,很多艺术天才都是“科盲”。康氏既然强调都不是“科盲”,那么以科学界精英来说明问题是最合适的了。但是与“人文”学者多年来一直散布的论断相反:西方科学界的精英绝大部分都不信教。最新的、最权威的调查表明,在美国科学院院士中,只有大约7%信神(Nature 394, 313 (1998))。这项调查的结论是:由于科学和宗教的知识范畴是如此不合,对科学问题理解得越深入,就越倾向于不信神。科学和宗教信仰并不总是矛盾的,但是科学和某些特定的宗教信仰(特别是基督教、新时代宗教)在许多问题上存在着无法调和的矛盾。当李洪志宣称法轮功是最新、最高的科学,当原教旨基督徒宣称上帝创造了人,宗教就与科学相互矛盾。另一方面,当进化心理学研究宗教信仰的生物学起源,当神经科学研究宗教信仰的生理基础,当心理学研究宗教信仰的心理基础,当社会学研究宗教信仰的社会背景,科学也必然要与宗教相互矛盾。西方科学家身处基督教信仰浓厚的社会,为了获得公众对科研的支持,更为了获得科研经费,不与宗教信仰发生公开的冲突,乃至口头上也说科学与宗教本质上并不冲突,是可以理解的,虽然William Provine曾批评这种做法“是政治性的,但是在智识上并不诚实”(Progress in Evolution and Meaning in Life)。但是中国的“人文”学者在中国也学着宣扬科学和宗教信仰不矛盾,则是在政治上和智识上的双重不诚实。科学也完全可以替代宗教,许许多多杰出的、伟大的科学家都没有宗教信仰,而把科学当成了心灵的寄托。所谓“科学和信仰是两回事,他们既不矛盾,也不能相互替代”才是极为愚蠢但也是在中国“人文”学者中相当流行的逻辑。

  康氏最后为我们描绘了一幅美妙的情景:“可以有把握地预见,‘法轮功问题’无法在短期内解决,因为确立信仰、开放结社、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巩固合法性都不是一朝一夕之功,所以中国政府对法轮功之类组织的战争必将是一场‘持久战’。而且什么时候这场战争结束了,什么时候中国也就完成了现代化。可以说,这场战争也是一项社会建设工程,即建设现代社会的宏大工程。这一工程完工之日,就是‘法轮功问题’解决之时。”我不能不说,这实在是对“现代化”太过自作多情,以为中国一旦完成了现代化,就可以解决邪教的问题。但是现实是,在现代化的国家,象美国、法国、德国、日本,邪教同样非常猖獗,包括从基督教分化出来的“基督教科学”、“耶和华见证人”,或新时代的宗教,如“科学教派”、统一教等等。法轮功也在美国活得有滋有味。人并不是理性的动物,非理性的信仰几乎是人类的一种本能,是很难或者根本就无法消除的。我反对用任何政治手段来干预、确立宗教信仰。正当而有效的方法是通过弘扬科学理性精神减少、控制非理性信仰的影响,尤其是在社会精英层中建立科学理性传统,更为重要,这也是一个社会完成了现代化的一个标志。人文主义者可以也应该理解、尊重个人的宗教信仰权利,但这绝不意味着放弃对宗教信仰的批判,更不能为宗教信仰辩护乃至促进其确立,否则乃是对人文精神的背叛。

 2000.12.23.


附:

关于“法轮功问题”的思考

 

               康晓光
  中国科学院国情研究中心

        一、“法轮功问题”的涵义

  20世纪的最后10年,在中国发生的最具启示意义的事件也许就是法轮功组织的兴起以及政府与之进行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可以有把握地预见,这一事件不会在本世纪终结,其生命和影响将延续到下个世纪。这一事件也提出了下个世纪中国无法回避的、至关重要的社会发展问题。

  何谓“法轮功问题”?所谓“法轮功问题”具有明确的、特定的内涵,它是指与法轮功事件相关的一系列问题,包括法轮功组织与政府的对抗,对抗的性质,对抗的渊源,对抗的社会及政治后果,以及如何缓解、化解乃至消除这种对抗。但是,“法轮功问题”不包括“法轮功是不是邪教”、“政府对法轮功组织采取的各种措施是否得当”之类的“短期问题”。“法轮功问题”也不仅仅局限于法轮功组织,而是覆盖了“法轮功之类的社会组织”。这一概念强调,要超越一时一事的具体组织和具体事件,用更加广阔的视野探寻此类事件的背景及其对未来的长远影响,实事求是地寻找解决此类问题的切实可行的途径。

  “法轮功问题”是“现代化”向中国提出的问题,并将与中国的整个现代化历史进程伴随始终。“法轮功问题”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执政党面临的最严峻的挑战,政府与法轮功之类组织的斗争将是一场漫长的持久战。对于此类不可避免也无法回避的问题,只能解决,无法绕过。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是实施广泛、深刻的社会改革,建设一个健康的市民社会,在市民社会的框架下解决宗教问题,逐步开放结社,构建现代社会保障体系。

       二、“法轮功问题”不可等闲视之

  对于“法轮功问题”存在两种相互对立的看法。一些人认为所谓“法轮功问题”无异于庸人自扰,法轮功组织是乌合之众,成不了什么气候,根本不值得政府大动干戈,政府的所作所为纯属“小题大做”。另一些人则把问题看得极端严重,认为法轮功组织对现政府形成了有史以来最严峻的挑战。他们甚至提出为了一劳永逸地铲除后患,必须取缔一切类似组织如气功组织,并对其他所有社团严加控制。他们认为非如此就无法解决“法轮功问题”。

  我认为法轮功组织决不可轻视,它向现政府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法轮功组织对政治稳定的威胁主要来自这一组织的四个固有特征。其一,法轮功不同于一般的气功学说,它有一套自己的世界观。先不管它是不是歪理邪说,也不管它如何荒诞不经,李洪志的这套说法确实为他的绝对权威奠定了合法性基础,对信徒施加了有效的思想控制,也为法轮功组织提供了强大的凝聚力,还为它与政府的对抗建立了道义基础。可以说,这种“学说”或“思想”赋予了法轮功组织顽强的生命力。

  其二,法轮功组织拥有有效的组织形式。组织形式的“有效性”首先表现为该组织拥有一个金字塔式的权力结构。它保证了教主对整个组织实施自上而下的控制,使一部分成员能够根据教主的意志采取统一行动。但是,“有效性”的最突出表现并不是法轮功组织的垂直控制系统,而是它独特的组织扩张方式。法轮功组织,既可以通过上级派遣人员建立新的基层单位实现组织扩张,也可以在没有上级指导的条件下,通过基层单位的自动裂变实现组织扩张。当一个练功点的人数达到一定规模时,就有人自动分离出去,当然分离出去的人不是脱离了法轮功组织,而是去建立新的练功点。建立一个新的练功点并不复杂,只要有一个忠诚的法轮功信徒,再加上几本李老师的书就够了。此所谓“人传人,心传心”。这种原始简单的平面扩张方式,使得法轮功组织可以在中央系统被破坏的情况下继续进行组织扩张。这一组织特征对政府的控制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其三,法轮功组织对政府的进攻具有自觉性、主动性和坚韧性。其“自觉性”表现为有意识地与政府作对。其“主动性” 表现为主动向政府发起进攻,几乎达到了“蓄意闹事”的程度,使政府忍无可忍。在法轮功组织的一系列行动中,“自觉性”和“主动性”已经得到了充分表现。其“坚韧性”表现为在与政府对抗的过程中知难而进、百折不挠。顽固的闹事者绝大多数是忠实的法轮功信徒,这些人往往没有什么文化,也不会算计利害得失,“认死理”,“一条道走到黑”,明知敌强我弱、寡不敌众,也要以卵击石,不怕坐牢杀头。他们支撑了闹事队伍的“规模”。另一部分闹事者是心怀不满的社会成员,绝大多数是“吃皇粮”的离退休者,失落感和成分复杂的正义感促使他们加入闹事队伍。这些人“知己知彼”,而且极为“富有斗争经验”,理所当然地充当了闹事队伍的“领导”。这两类人的结合使得法轮功组织“特别能战斗”。

  其四,法轮功组织具有深厚的基础。它满足了人们对信仰、交往、安全和正义的需要,而且在短期内很难出现能够取而代之的竞争对手。这一点将在第四部分详细阐述。

        三、“釜底抽薪”行不通

  那么,如何解决“法轮功问题”呢?社会学理论为我们指出了两种可供选择的基本策略。

  社会学的功能主义学派认为,只有满足某种社会需要的组织才能得以存在,换句话说,组织之所以能够出现和发展是因为它满足了社会的某些需要。这一学派也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分析问题的方法论——要理解一个组织为什么会出现,首先要理解该组织具有什么功能,而这些功能又满足了哪些社会需求。

  为什么法轮功能够兴起而且屡禁不止?对于这一问题,功能主义学派的答案是:因为它满足了社会的需要,而且没有其他组织能够比它更好地满足这些需要。既然如此,彻底解决“法轮功问题”的办法也就只有两种:一是“釜底抽薪”。这一策略要求,首先搞清楚法轮功满足了哪些社会需要,然后设法消除这些社会需要,铲除法轮功得以存在的基础。二是“替代”。这一策略要求大力发展与法轮功具有同样功能的社会组织,以这些竞争对手取代法轮功。当然这些组织必须既是法轮功的“天敌”,又是政府的“伙伴”。一般来说,当某种社会组织已经出现的时候,它所满足的那些社会需要早已成为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了,因此“釜底抽薪”策略常常无法实施,在这种情况下,唯一的选择就是实施“替代”策略。

  法轮功到底具有什么功能?它满足了人们或社会的哪些需要?这些需要是否可以忽视、抹杀、乃至彻底消除?“釜底抽薪”策略是否可行?

  首先,法轮功满足了一部分人对信仰的需要。什么是“信仰”?简单地说,信仰确立了人生的目标,赋予生活以意义,它也规定了是非标准和行为准则。值得指出的是,信仰不等于愚昧和迷信。用马斯洛的话来说,信仰是人类的“高级需要”。因此,科学越是进步,教育越是发达,社会越是富裕,公众对信仰的需要也就越强烈。

  其次,法轮功满足了一部分人对交往的需要。人不同于一般的动物,不会仅仅满足于吃饱喝足,相反一旦生理需要得到了满足,其他“高级需要”便会急剧膨胀。人是社会性动物,需要相互交流,需要得到同类的爱和承认,也需要去关心和爱别人。他还需要认同,需要过有组织的团体生活,并且在这种集体生活中实现自己的价值。处于社会边缘的孤苦无助的人同样需要这一切,通过加入法轮功组织和参加集体修炼活动他们满足了自己对社会交往的需要。

  再次,法轮功满足了一部分人对安全的需要。“安全”是人类最基本也是最迫切的需要,是生命进化史赋予人类的本性。但是各种风险无时无刻不在威胁着人的安全。每个人都要面对生老病死和各种各样的天灾人祸,处于社会边缘地带的弱势群体更容易受到这些风险的打击,而且他们也更难于获得家庭和政府的帮助。但是法轮功组织却为其成员创造了互助的机会,提供了家庭和政府力所不及的社会保障,满足了成员对安全的需要。

  最后,法轮功满足了一部分人对正义的需要。善是人类天性的组成部分,即使是坏人也有是非标准,也能够区分善恶曲直。追求正义是人的天性。社会秩序尤其是统治关系更需要合法性的支持。在贪官污吏、不法奸商、流氓恶霸如鱼得水的社会里,一声“做好人”的空洞呐喊就可以收到“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效果。不是这个简单的词组具有什么魔力,而是它使信奉者在心理上获得了道德优势,满足了他们对正义的最起码的需要。腐败泛滥、道德沦丧也赋予了法轮功信徒反抗政府的道义基础。他们不无道理地反问:“我们不就是要‘做好人’吗,为什么你们就是不让?你们做你们的‘坏人’,我们做我们的‘好人’,咱们‘井水不犯河水’还不行吗?”是啊,一个政府如果既不让老百姓“兼济天下”,也不许老百姓“独善其身”,那么你究竟想让老百姓怎么活呢?!由此可见,法轮功满足了一部分社会成员对信仰、交往、安全和正义的需要。而信仰、交往、安全和正义是人类正当的、合理的需要,也是任何一个健康的社会必不可少的组成要素,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它们的需要将日益强烈。这些需要只能满足,不能消除,因为一个没有信仰、彼此隔绝、担惊受怕、黑白颠倒的社会无异于人间地狱。一句话,“釜底抽薪”策略不可行!

        四、通过“替代”实现“禁止”

  既然法轮功所满足的那些需要不但不能彻底根除,而且还将日益强烈,那就只能设法满足。其实,解决“法轮功问题”的最好办法就是“替代”,即在满足上述需要的过程中,用“温和”组织替代法轮功之类的“激烈”组织。当然要想让“温和”组织在竞争中淘汰“激烈”组织,“温和”组织就必须能够比“激烈”组织更好地满足上述社会需要。当今中国面对的最深刻的挑战是什么?不是失业,不是通货膨胀,也不是腐败,而是没有一个有效的意识形态!这是一个信仰全面崩溃的时代。传统早被我们扫进了历史垃圾堆,马克思主义也已经失去了提供合法性的能力。在一个急剧变革的时代,在一个拥有12亿人口的国度里,竟然没有一个精神支柱,这是多么可怕的现实!重建中国人的精神家园,寻找凝聚中华民族的精神寄托,是刻不容缓的当务之急。我认为中国必须正视宗教问题,应该允许正当的宗教组织获得健康发展,逐步放开对宗教和宗教组织的限制。如果法轮功真是邪教的话,也只能用正教去取而代之。实际上,任何宗教都是“双刃剑”,既可能破坏稳定,也可能成为维护稳定的力量,关键在于政府和宗教组织如何处理双方的关系。如果宗教始终是异己势力,那么过错肯定不应该完全由宗教承担,政府也难逃其咎。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有一种极为愚蠢但也是非常流行的逻辑认为,练法轮功是典型的迷信活动,而科学是迷信的死敌,因此只要弘扬了科学也就能消灭法轮功。其实法轮功满足的是人对信仰的需要,而弘扬科学既不能消除也不能满足人对信仰的需要。当今西方发达国家的许多上层人士都信教,他们都受过良好的教育,都不是“科盲”。显然,他们经常去教堂决不是因为他们相信人是上帝造的、夏娃是亚当的一根肋骨。对他们进行科普绝对不能使他们拒绝上帝。实际上,科学和信仰是两回事,它们既不矛盾,也不能相互替代!

  人需要交往,尤其需要有组织的交往,这就是结社。在自愿组成的社团中,人们的各种情趣获得发展,得到关心、爱、尊重和承认,也能够关心别人、爱别人和帮助别人,认同集体,形成共识,感到温暖,作出奉献,实现他们做人的权利。结社还可以使人们战胜生活的重压,超越隔阂、冷漠、麻木、机械和贫乏,使生活变得富有意义和生机。那些活跃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大秧歌队、花鸟协会、棋牌协会、同乡会、校友会、学会等团体就在承担着这些重要的职能。它们是健康的社会所必需的。但是如果社团丧失了自愿性和自主性,社团也就丧失了上述功能。现行的社团管理体制恰恰就立足于扼杀社团的自主性,一心要把它们变成政府机构的附庸,变成政府控制公民的工具。其结果是适得其反,既摧毁了社团应有的功能,也没有达到政府预期的目的。因为没有自主性的社团,也就没有吸引力,也就不能像政府所希望的那样成为控制公众的工具。而且在这种体制下,遵纪守法的社团必然成为政府的附庸,只有非法组织才有可能具备自主性,才能具有活力,而这样的组织不是大秧歌队式的非正式组织,就是令人头痛的黑社会,当然那些能够收买管理人员的社团也可以获得发展。古今中外的历史一再证明,打击正教的结果就是邪教泛滥,压制正当社团的结果就是黑社会猖獗。有鉴于此,我认为应该大力发展健康的民间组织,减少对社团的行政干预,赋予它们充分的自主权,使它们成为真正的公民自治组织。但是,目前却有人主张为杜绝后患必须对社团严加看管,比如提高登记“门槛”、民政部门严格“年检”、业务主管单位切实“管好”或“管死”下属社团、甚至提出要在社团中普遍建立党组织。我认为这种思路是极端愚蠢的,其结果就是为法轮功之类的组织消灭天然竞争对手,从而为其发展扫清道路。

  当中国人面对各种人生风险的时候,除了依靠家庭,就是求助于政府,没有第三条路可走。通过互助解决问题的道路被彻底堵死了!因此一旦家庭和政府都靠不住了,马上就沦入无依无靠的悲惨境地。现代化摧毁了传统的大家庭,也摧毁了它所提供的“家庭保障”。市场化改革瓦解了计划体制时期建立的保障体制,但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社会保障体制却没有及时建立起来。在这种情况下,法轮功之类的组织便得以“乘虚而入”或“应运而生”。实际上,许多法轮功信徒都属于典型的边缘群体,他们的家庭没有能力为他们提供保障,他们也得不到政府的帮助,组织成员之间的互助是他们获得社会保障的唯一途径,而法轮功也确实没有辜负他们的期望,为他们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安全感。目前,中国政府根本不具备包揽全部社会保障职能的能力,现代核心家庭也无力为个人提供充分的保障,因此必须借助公民互助来解决社会保障供给不足的问题。世界各国的实践表明,公民互助是提供社会保障的最有效的方式之一。我认为,解决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的有效途径,不是建设传统意义上的“福利国家”,而是建设“福利社会”。在“福利社会”中,国家、公民互助组织、家庭和个人共同构筑社会安全网。眼下的当务之急是大力发展互助性质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用“民间保障”弥补“国家保障”和“家庭保障”的不足。关于“正义”不想做什么讨论了,不是因为没有必要,而是因为已经说的太多。在这里只想谈两点:第一,政府大张旗鼓地伸张正义,可以有效地降低反政府行动的必要性和正当性,也可以有效地腐蚀其道义基础。第二,仅有经济增长是不够的,社会公正和政治清明也是政权稳定的必要条件。尤其是在意识形态丧失功能、而经济增长又不稳定的情况下,政府更应该致力于保护弱势群体、打击腐败阶层,否则社会和政治稳定将受到更加严峻的威胁。

        五、逐步开放结社势在必行

  “法轮功问题”与“结社问题”密切相关。其一,法轮功组织与政府的公开冲突表现为“登记问题”,即该组织要求登记为社团法人,而遭到政府拒绝。其二,现行的社团管理体制成功地扼杀了法轮功组织的竞争对手,消灭了它的天敌,为它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从而身不由己地成为了造就“法轮功问题”的主要功臣之一。其三,解决“法轮功问题”的各项“替代”措施,从放松对宗教的限制到发展民间互助组织,归结为一点就是“开放结社”。由此可见,“法轮功问题”的“症结”在“结社问题”,解决“法轮功问题”的关键是逐步开放结社。

  从更广阔的背景来看,开放结社也是势在必行。没有充分的结社自由,就不会有发达的公民自治组织;没有发达的民间组织,也就不会有健康的市民社会。有效的市场经济离不开市民社会的支持,有效的民主政治也离不开市民社会的支持。对于今日中国来说,推动社会领域的改革,建设市民社会,是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完善和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要前提。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大趋势。因此,在市民社会的框架下,通过逐步开放结社来解决“法轮功问题”,就不仅仅是鼠目寸光的“权宜之计”,而是符合历史要求的“治本之策”。

  可以有把握地预见,“法轮功问题”无法在短期内解决,因为确立信仰、开放结社、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巩固合法性都不是一朝一夕之功,所以中国政府对法轮功之类组织的战争必将是一场“持久战”。而且什么时候这场战争结束了,什么时候中国也就完成了现代化。可以说,这场战争也是一项社会建设工程,即建设现代社会的宏大工程。这一工程完工之日,就是“法轮功问题”解决之时。

1999年12月7日,北京肖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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