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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诱骗弟子残害生命的言论
   2008-04-21   来源:凯风网   作者:梦 溪
  对于人而言,最宝贵的是“生命”。然而,“法轮功”痴迷者为什么把人的生命看得如此轻贱,甚至有的竟然惨无人道地自杀、杀人呢?请看李洪志诱骗弟子残害生命的有关言论!

  一、地球“垃圾站”里的人,应当销毁与淘汰。

  1、“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地球是宇宙的一个垃圾站”。(《转法轮·卷二》)

  2、“人的最早生命是来源于宇宙中。人因为有了私心,做了坏事,才一层一层地往下掉,最后就掉到宇宙垃圾站——地球这一层次中来了。……站在功能角度上看,或者站在大觉者角度上看,本来这些生命体是应当销毁的。”(《转法轮》p4)

  3、“地球在这个庞大的宇宙中就象我们看一个苹果一样,它已经烂透了。苹果里面的每个分子就像每个人一样都已经腐烂了。”(《在美国东部法会上讲法》)

  4、“那作为人来说,修炼结束了,这个环境就不需要了,那么剩下的人就是人渣,人不行了就会被淘汰。”(《长春辅导员法会上讲法》p110)

  为此,大法弟子不再认为人是万物之灵,而把自己看成是前世做了坏事、罪恶深重、应当销毁的垃圾,逃离“垃圾站”也就成了大法弟子的当务之急,人间生命也就不再珍惜。
 
  二、脱去人皮,元神回天国“圆满”。

  1、“人死亡了只是你最大一层分子,就是人的躯壳,表面这层分子在这个空间中死亡了,脱掉了,而你真正的由微观物质构成的身体怎么会死亡呢?”(《长春辅导员法会上讲法》p120)

  2、“在被迫害中哪怕真的脱去这张人皮,等待大法修炼者的同样是圆满”(《大法坚不可摧》经文)

  3、“人在死亡的那一瞬间没有害怕的感觉,恰恰相反却突然感觉到有一种解脱感,有一种潜在的兴奋感;有的人觉得自己一下子没有身体的束缚了,轻飘飘地非常美妙地飘了起来。”(《转法轮》p324)

  4、“在这个宇宙中,过去有许许多多修炼形式和不同天体的天国世界,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他们都不要身体的。不是说都视肉身体那么好,很多天国根本就不允许你带身体回去的。你们带回去就等于破坏了那里的法。”(《在长春辅导员法会上讲法》p33)

  既然人的肉体只是一张“皮”,那么尽早去了是一种“解脱”,何乐而不为呢?并且人死了只是表面的离去,真正的身体是不会死亡的,而在“迫害中真的去了人皮”还能“圆满”呢!况且,回天国也不用带身体!为此,大法弟子怎么会珍惜生命、害怕死亡呢!

  三、修炼“消业”使身体净化,最终变成“金刚不坏”。

  1、“我们修炼的人除了师傅给消业以外,自己还得还一部分,所以会有身体不舒服,像有病的感觉,修炼就是从生命的本原上给你清理。(《转法轮》卷二P80)

  2、“恒心消业修心性,修得人身是佛祖”。(《洪吟》p20)

  3、“真正的修炼共有两个大层次,世间法修炼和出世间法修炼……在世间法修炼过程当中,人的身体就是在不断地净化,不断地净化,走到世间法修炼最高形式的时候,身体已经完全被高能量物质代替了。”(《转法轮》p6)

  4、“人的细胞逐渐地被高能量物质代替的时候,会减缓衰老……逐渐地转化,那么这个人的身体已经完全转化成另外一种物质身体了……他的身体就是一个不坏的身体了。”(《转法轮》p170)

  为此,大法弟子认为练功人不会得病,即使身体不舒适也不用医治,那是“消业”、“净化身体”,直至有的拒绝治病而丧失了宝贵的生命。也有的认为自己修出了“世间法”---身体由高能量物质构成---是一个不坏的佛体了,以致认为绝食、撞墙、跳楼等不会危及生命!

  四、有师父的“法身”保护,弟子不会有任何危险。

  1、“法轮大法修炼者当接受了我传的法轮大法之后,真正去修,就有我的法身保护。只要坚持修炼,法身就一直保护到你修炼圆满。中途你不修炼了,我的法身就自然离去了。”(《法解》)

  2、“按照练功人的标准去炼,不用我亲自给你下法轮、法身,你什么都会得到。如果是我的学员教你的,那么我所有的学员都有我的法身保护。我有无数的法身可以保护学员,所以每个学员真正修炼都会得到保护。这一点是保证的。”《法解》

  3、“我的法身什么都知道,你想什么他都知道,什么他都能做。”(《转法轮》p149)

  4、“你的病由我来直接给你祛的,在炼功点上由我的法身给祛,看书自学也由我的法身给祛。”(《转法轮》p111)
  
  5、“当一个修炼的人将要遇到麻烦事的时候,我的法身给你把这些东西化开,不让出现,也会点化你。” (《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p71)

  为此,大法弟子坚信师父的“法身”会保护自己,在任何情况之下都不会遇到危险,就把自己的安危包括生命全部依托给了无处不在、无所不能的师父。而那么多弟子发生了危险,李大师的法身却显不出半点威力!法轮功骨干封莉莉、李国栋死于癌症,张孟业死于车祸,还有死于“法轮功”的2000多大法弟子,这些都是李大师“法身神威”对弟子生命“保护”的结果!

  五、“法轮世界”无限好,放下一切世间的执著走向“圆满”。

  1、“你听说过有极乐世界吗?法轮世界更美。”(《转法轮法解》p118);“极乐世界树是金的,地是金的,鸟是金的,花是金的,房子是金的,连佛体都是金光闪闪的。”(《转法轮》319页)

  2、“所以将来他修成的时候,想要什么伸手即来,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在他的世界中什么都有。这是他的威德,自己经过吃苦修出来的。” (《转法轮》第157页)

  3、“圆满了就是光焰无际的神、佛、道,具有一切佛法神通的神的伟大形象,是人相无存的。(《去掉最后的执著》经文)

  4、“其实这也是到了放下最后执著的时候了.作为一个修炼者你们已经知道了、也做到了放下一切世间的执著(包括人体的执著),从放下生死中走过了。”(《去掉最后的执著》经文)

  5、“放下生死就是神,放不下生死就是人”(《在澳大利亚法会上讲法》)

  6、“无论他们被关押或为坚修大法而失去人的生命,他们都是圆满。”(《严肃的教诲》经文)

  在李洪志描述的天堂、圆满景象引诱下,大法弟子为追求圆满泯灭人性、抛弃亲情、践踏法律,甚至置自己的生命于不顾,采取自焚、跳楼等种种极端手段,放弃了人间的一切(包括人体)执着,铤而走险,造成了一幕幕人间的悲剧。

  六、魔是病、难的根源,为正法杀人除魔。

  1、“没有魔人就没有病,没有魔人就没有难。”(《转法轮法解》p12)

  2、“人到了这一步了,要得法,那魔才不干呢,他要阻碍你……各方面因素都起着一种阻碍的作用。功法修炼到高层次,必然会遇到招魔问题。”(《法轮大法义解》)

  3、“如果你只为祛病健身,就没有魔去管你,一旦你往高层次上修炼,它就要管你,它可以用各种方法来打扰你,目的是不让你往高层次上修炼,让你修炼不成。魔的出现方式有多种……使得你一坐下来就有某种事来打扰,让你无法入静,没法往高层次上修。”(《中国法轮功》p69)

  4、“如果邪恶已经到了无可救无可要的地步,那可以采用不同层次的各种方式制止、铲除。除尽邪恶是为了正法,而不是个人修炼问题。”(《忍无可忍》经文)

  5、“中国劳动教养所是邪恶势力的黑窝,那里的管教人员绝大多数都是地狱小鬼转世。”(《窒息邪恶》经文)

  为此,大法弟子视干扰学法的人为“魔”,为铲除邪恶、清除魔的干扰、“往高层次上修”,采用“不同层次的各种方式制止、铲除”,使很多无辜的生命遭到伤害。关淑云为除魔亲手掐死了自己的女儿;赵和用铁锹拍死了挽救他的公安干警。

  七、杀人是善解恶缘、是“度人”升天。

  1、“如果一个大的生命被人杀死,其罪业是非常大的,特别是杀人,那么造了业就一定要还……而那些被杀后的生命实质的恶劣环境、痛苦承受与物质的损失。修炼者就是要在圆满自己的一切过程中用自己修炼成果来救度或给其福报,那么从这一角度来看,被杀的生命所以得到的补偿要比自己在人中得到的相比之下,无法比。那么这就是善解了恶缘。”(《大法是圆融的》经文)

  2、“你们有一部分伤害的生命将在你们未来圆满的世界里成为你世界的众生,就把这件事情变成了好事了。如果被伤害的生命它知道:噢,我将去佛的世界,它会挺着脖子让你杀它,它会高高兴兴让你杀它。” (《瑞士法会上讲法》p110)

  3、“三界与宇宙的一切是反的,所以法理也给这一层提供了适合于常人生存的反过来的理。”(《转法轮》)

  为此,当大法弟子认为自己的层次较高、有能力度人时,就有可能出现杀人行为。虽然在人间杀人是不对的,但人间的理与高层的理是反着的,在高层看那不叫杀人,而叫善解恶缘、叫度人。傅怡彬为度人升天弑父杀妻,陈福兆为反修“真善忍”毒死17名无辜的乞讨者。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并且只有一次,每一人都应该好好珍惜。而痴迷邪教“法轮功”的必然结果就是自杀、杀人。为此,希望至今仍痴迷其中的兄弟姐妹们,悬崖勒马、珍爱生命,千万不要再为邪教亵渎生命、残害生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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