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中,为子尽孝,为天理之常,百行之本,孝顺父母至今仍是我国伦理道德的基础,孝顺双亲为人敬重称道,不孝忤逆为人不齿唾骂。“孝道”也不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所独有,“孝道”在其它各大宗教教义中都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在伊斯兰教的教义中,“孝”的重要性仅次于礼拜真主。基督教认为“上帝没办法照顾每一个人,所以创造了母亲”,所有的民族,都对生养自己的父母抱有朴素的感恩之情,“母亲节”就起源于美国。同时,“孝”也并不只是人类的专利,动物也讲“孝”,乌鸦有反哺之德,羊有跪乳之义……。然而,偏偏就是打着“真、善、忍”的幌子,自我标榜为“高德大法”的“法轮功”,在暗暗噬咬着孝道这一“百行之本”,使诸多“法轮功”练习者在潜然默化中发生着冷淡自私、视父母亲眷若陌路的人格变异。李洪志到底是如何破坏“百行之本”的孝道的呢?
一、李洪志把孝当“情”,修炼者要想圆满首先就要抛弃孝道这个“情”的羁绊
“法轮功”有一个“真理”:“修炼就得在这磨难中修炼,看你七情六欲能不能割舍,能不能看淡。你就执着于那些东西,你就修不出来。”(《转法轮》)在还没有弄清什么是“七情六欲”的情况下,李洪志就武断、霸道地把孝说成了情,并且以此为依据对孝大打出手:“你孝顺父母你也是为了这个情;父母喜欢你也是个情,都是人间之情。”(《转法轮法解》)
众所周知,孝是道,不是情!孝也是一种道德标准,称为孝道。孔子说:“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当然,出世间法也以孝道为基础,并且以孝道为出世之净因。孝还是一种道德规范,是人伦的核心与根本,并不是李洪志所说的父母子女之间互相喜欢,牵缠不休的亲情。因此,无论对父母或子女是不是喜欢或爱恋,都必须按照道德以至于法律的这个标准,恪守孝养或教养的义务,没有人情可讲,这与亲情可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码事。
李洪志为了彻底断绝“法轮功”练习者对父母亲眷的“孝”道,他首先从根本上否定了父母的养育之恩,李洪志在《转法轮》205页中说过:“生你元神的那个母亲才是你真正的母亲。你在六道轮回中,你的母亲是人类的,不是人类的,数不清。生生世世你的儿女有多少,也数不清。哪个是你母亲,哪个是你儿女,两眼一闭,谁也不认识谁,你欠下的业照样还。人在迷中,就放不下这个东西。有的人放不下他的儿女,说如何好,他死了;他母亲如何好,也死了,他悲痛欲绝,简直下半生要追他去了。你不想一想,这不是磨你来了吗?用这种形式叫你过不好日子。”在这里,李洪志完全违背了人伦之根本,要求“法轮功”练习者完全舍弃生育养育他们的父母,因为他们现在的父母根本上就不是他们真正的父母,所以对父母孝不孝顺已无关紧要。
不仅如此,李洪志在《法轮佛法悉尼讲法》对父母亲眷之恩进行了进一步否定,他说:“谁是你真正的亲人哪?……一生一世的,每一生每一世你有多少父母,有多少妻子儿女、姐妹兄弟呀?……你都数不过来……哪个是真的……你真正的父母是在宇宙产生你那个地方,那儿才有你的父母。所以你真正的父母,正在那儿看着你,盼你回去你不回去,迷在这里,还觉得这里都是亲人。”在这里,李洪志给所有的“法轮功”练习者一个毛骨悚然的怪谈,你还在世间像傻子一样的孝顺着生你养你的父母,你真正的“父母”在宇宙产生你的那个地方看着你呢,盼着你早日舍弃父母人伦回去“圆满”呢。
二、李洪志还通过妄称佛教不讲孝,没有孝的内涵,为自己的邪说作注脚
在“法轮功”邪教的演变过程中,李洪志为了推销他的“理论”,更好地迷惑弟子们,曾多次盗用佛教及其它宗教的概念和术语。在去孝这个议题上,李洪志也不例外,他曾在他的多个“经文”利用佛教这个概念诬蔑佛教就是个不讲“孝”的宗教。他在《转法轮》中说:“人家讲佛教乱了,儒家的东西都跑到佛教中去了,什么孝敬父母、儿女情都跑进去了,佛教中没有这个内涵。”为了进一步阐述,他在《转法轮·卷二》中还说:“到宋代以后,佛教里面加进了中国儒教的东西了。孝敬父母啊等等,很多都是这一类的。佛家没有这个东西。佛教把人世间的东西看得很轻,他认为人活在世上,生生世世不知有多少父母。你把这些执著心全放下,清清净净地去修,你才能修成。都是执着心,把儒家思想放里之后就出现亲情的执著问题。”李洪志还在《美国讲法》中说:“过去我们所听到的修炼方法,在历代不管任何一个宗教也好……人们流传下来的都是讲的进山进庙修炼,断绝世缘,亲情都不要了,父母进庙探亲都不相认……‘我是佛门弟子,不是你的儿子’,真的断绝世缘的。”
可见,李洪志说佛家不讲孝的理由之一就是:“佛家把人世间的东西看得很轻”。其实稍懂佛理的人都明白,李洪志实际上完全不懂佛理,却拿出几个佛法名词,加上他似是而非的理解,就开始编造他的歪理,还冠以“佛家”字样,以欺骗世人,败坏佛教。其实佛教不仅讲孝,而且是至孝之教。知恩报恩是佛教伦理思想的重要法则,其中就包括父母恩。这一点,佛教的许多经典中多次提到孝的问题,在《增一阿含经》中佛说:“比丘!有人以父著左肩上,以母著右肩上,至千万岁,衣被、饭食、床蓐卧具、病瘦医药,即于肩上放于屎溺,犹不能得报恩。比丘当知:父母恩重,抱之、育之,随时将护,不失时节,得见日月,以此方便,知此恩难报。是故,诸比丘!当供养父母,常当孝顺,不失时节。”比丘就是出家僧人,他们同样有孝养父母的义务。
不仅如此,佛教还教导世人孝顺父母,在《杂阿含经》中就记述了一个佛陀成功劝化不孝之子的故事。在《大萨遮乾子受经记》中,佛陀遣责那种娶妇忘母的不孝子女时说,若抛弃父母,与自己的妻子儿女吃,不给父母,不知亲近扶持年迈体衰的父母,而与妻儿昼夜不离,甚至偷窃父母财物,供妻儿享用,不听父母善言,唯听妻妾恶语,或袒护妻儿而责骂父母,不知惭愧羞耻,此等众生,应划归劫夺他人的盗贼一类,重重予以惩治!
可见,虽然出家僧众,暂时不能常伴现世双亲,但由于自身的修持,以及对外的劝化善导,实际上却是在救度无量劫来的生身父母,这才是真正的孝道!与“法轮功”修炼最终都是为了自己得“德”、长“功”的想法截然不同的是,佛教讲上求佛道,下化众生,而这体现出来的就是至为广大无私的孝道!
三、李洪志不仅破坏人们“孝即是道”的观念,还以种种理由抵制人们的孝行
为了让众多“法轮功”练习者彻底抛弃孝道,李洪志可谓煞费苦心,不仅从其荒谬的“理论”上泯灭了孝道这个人伦之根本,而且还以种种理由抵制人们的孝行。
他在《转法轮》中说:“求给亲人消灾消病都是对亲情的执着。”既然师父都如此说,“法轮功”练习者在努力去掉所谓对亲情执著的同时,却都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对于父母与亲人的病痛、灾难等概不关心,以示心性的提高。中国有给祖先或死去的亲人磕头的习俗,这本是国人孝悌思想积淀下来的一种孝亲敬长的表现。而李洪志却说:“不能给死去的人磕头。它们还等着你度呢,你给他磕什么头。”(《转法轮法解》)在极其重视孝道以至于把父母丧事看做是塌天大事的中国古代社会,如果按照李洪志的这种说法来行事,就不仅仅属于是严重的违反礼制,而且还是严重不孝的犯罪行为,必将受到严厉地处罚。就是在现代,不孝养父母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从明慧网披露的资料看,在李洪志教唆和“法轮功”组织整体逼迫下,许多习练者确实慢慢放下了对父母的孝顺之情,而成为世人所不齿的忤逆不孝之人。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发表《老年功友过生死关的一点启示》一文,该文匿名作者叙述了自己折磨重病母亲的经过。该作者母亲原先也是法轮功学员,但渐渐地修炼不那么心诚了,该作者受李洪志影响对母亲抱有极其强烈的反感情绪。后来该作者的母亲病了,提出要看医生,又触犯了法轮功的大忌,该作者强忍着采取了折衷办法:“一半常人的办法——量血压、测血糖、重时加点药,同时还在些有名气的医院找熟人问治疗方案和办法,另一半则是修炼人的方法——整天发正念、听法、念正法口诀、炼一点动功,大家围着读经文。然而,越治越重,达到了滴水不进的状态”。“我们在无助(常人的观念)的时候,师父点化我们。几名很精进的功友也纷纷赶来帮助,看到我妈妈的情况,他们说出一句师父讲的话:‘常人怎么能看了神的病呢?’”。于是,该作者“放下了对妈妈的情”,“反复给妈妈读师父《二零零五年旧金山法会讲法》中的相关讲法”,“‘不能炼功’,那么就是坚持炼功!‘吃了就吐’,那么就是吃!‘坐着头晕、恶心’,那么就是坐着!”,其残忍程度,不禁让人觉得毛骨悚然,简直连禽兽不如!
如种残忍的忤逆做法,明慧网等“法轮功”媒体上比比皆是,这些练习者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每篇文章都是言之凿凿,欢欣鼓舞。这种例子,笔者在揪心之余实在不忍再举。在“法轮功”害人夺命的例子中,“法轮功”练习者抛弃病重父母整天练功者有之,靠念李洪志的经文给病重父母治病而拒绝送医院救治者有之,甚至杀父弑母的例子也有之……行文至此,笔者突然想起小时候父母教导我要恪守孝道的一朴素的话语:“每个人都有老的时候,你不孝顺父母,你以后的孩子也会受你影响,等你老的时候他同样也不会孝顺你。”我不知道,李洪志及其女儿美歌看了这段话后做何感想,以忤逆擅长的李大师会不会觉得后背冒凉气呢?美歌是不是以后也会像别的“法轮功”练习者一样靠念其父亲的经文给病重之中的李洪志治病呢?但愿作为“宇宙主佛”的李大师真能做到长生不老,否则我想这一天似乎不会太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