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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个题目,也许您会情不自禁地发问:这又是什么天方夜谭?是的,确有其事。当然,这不是我的杜撰,而是某报一个标题那么说的。 现在为媒体报道发奖的不少。发奖之后自然会带出相关的新闻报道。今年北京好新闻评奖揭晓后,有媒体在报道时,主标题就是这么写的:《奖励“用脚写新闻”》。消息的导语开门见山地写着:“‘新闻是用脚写出来的’这句名言昨天又被重提。”看了消息才知道此话的寓意在于要求“记者更加深入生活,发掘更多的好新闻,见诸社会,服务社会。” 应该肯定,消息所述的用意无可非议。记者应当深入一些,发掘新闻,而不是像现如今常见的“跑会”,拿到新闻稿,不闻不问,稍加涂改便发出去。 然而,笔者从事新闻工作30多年,从来没有听到哪个新闻界的名人讲过“新闻是用脚写出来的”。曾有前辈在谈记者生涯经验时总结过,记者需要“脑勤、手勤、嘴勤、腿勤”,“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如此方能写出受众喜闻乐见的好新闻。也许是笔者 才疏学浅、孤陋寡闻,为此特意向有的前辈请教。他们也都没有听说过什么“新闻是用脚写出来的”名言。从现实来说,除非残疾人,记者谁也不会用脚写作。而残疾人是难以担任记者的。如果着意于深入生活,记者采访不是还需用嘴发问、用脑琢磨、用手记录吗?这么说来,岂不是“新闻是用嘴写出来的”也可以成名言吗? 笔者无意于否认记者深入生活,而是觉得这样的叙述,而且上了主标题,乃是使用语言文字不规范的表现。无论报纸、网络,还是广播、电视,新闻媒体都是以语言文字为最基本的工具。因此,在全国倡导规范语言文字时,新闻媒体理当站在最前列,起表率作用。这样才能达到党中央要求新闻媒体“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目标。实现这个重要使命,新闻媒体的记者、编辑应当从具体工作做起。 语言文字的规范同新闻报道的可读性强并不矛盾,不排斥新闻报道创立新意,同教条式的板起面孔教训人也不能画等号。相反,如果用语不规范,而且低俗,易误导受众。前文引述的事例,很容易引起受众联想,以为某个记者是残疾人。就在那条新闻旁边,还有另一条消息让人产生疑窦。此条新闻的主标题是《数码相机抓拍违章》。数码相机明明是机械物体,怎么会成为抓拍的主体?难道真不需用人,还是有人在遥控?读完新闻才知道,是民警使用数码相机这项高技术装备,管理交通秩序,监督违章。在这里主语应该是警察,而不是数码相机。人类的自动化还不可能达到没有人的控制,数码相机就会自动干活的高层次。 道理是明摆着的:新闻媒体使用语言文字的规范是一件严肃而又紧迫的事,应当引起记者、编辑高度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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