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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敢和我辩论吗?
   2007-09-11   来源:凯风网   作者:陕西 陈斌

  前些时,上网读到维真写的《抵制法轮功“舞蹈大赛”需要辩论吗?》一文,得知“有一个被法轮功封为‘大纪元著名专栏作家’叫做章天亮的人,突然蹦出来要跟纽约大学中国学生学者联合会的学生就他们抵制法轮功的舞蹈大赛一事进行辩论。发出了《致NYU中国学生学者联合会公开信》”,说什么“我愿意就你们有关法轮功、新唐人、共产党、中国文化等方面的陈述逐条辩论。”

  我对章天亮提出的要求“辩论者禁止谩骂、诋毁、造谣,即需要以真实的证据和严谨的逻辑支持自己的论点”,以及“辩论为公开辩论”挺感兴趣。如若章天亮能按以上要求说到做到,如果法轮功组织能对以上要求说到做到,我倒想就以下问题和章天亮及法轮功组织公开辩论辩论!

  关于辩论的议题,请章天亮和法轮功组织在网上回答。在网上既符合“公开”又符合“请第三方机构仲裁辩论胜负”的想法。因为互联网是最“公开”的,广大网民就是“第三方”,公正自在人心!

  关于辩论的目的,也是“为澄清事实和增进沟通”。希望章天亮和法轮功组织本着自称的“禁止谩骂、诋毁、造谣,即需要以真实的证据和严谨的逻辑支持自己的论点”的态度给予回答。

  辩论题一:法轮功在被中国政府取缔前有没有依法向有关政府部门登记?

  1999年7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决定》中说“经查,法轮大法研究会未经依法登记,并进行非法活动,宣扬迷信邪说,蒙骗群众,挑动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稳定的‘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为非法组织,决定予以取缔”。

  这里的关键就是“未经依法登记,并进行非法活动”。

  请章天亮和法轮功组织能“以真实的证据和严谨的逻辑”证明民政部说错了。

  我的辩论观点是,法轮功在被中国政府取缔前未经依法登记,并进行非法活动。

  根据我掌握的材料,自1996年李洪志宣布“退出” 气功协会后,再没有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注册登记。1998年下半年,国内各地法轮功的“弟子”们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要求,曾分别在各地申请注册,但被李洪志写于1998年12月25日的经文《北京大法学员》所阻止,直至1999年7月22日都没有再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以章天亮“大纪元著名专栏作家”的身份,又是作了打算“逐条辩论”的准备,想必应该知道李洪志早在1998年3月在北美首届法会上就针对弟子提出 “师父说在常人中修炼要尽量符合常人状态,在美国要对外弘法,没有一个注册的机构,有时办事不方便”的问题,回答说:在“美国注册了一个大法学会。……它只是给我们这个法创造一个合法炼功的环境,大家合法修炼的一个保障。”

  之后又在2004年4月12日纽约召开的亚太地区学员会议上,针对弟子关于“修炼没有领导,大法没有组织。当我们学会成员及会长与社团和政府部门打交道的时候,用会长、成员的名衔合适吗?”的问题,回答说:“应该说合适。学会不是为了符合常人的社会状态而建立的吗?我们为什么不用这样的方式在常人社会中讲真象呢?当然是可以的,政府也是容许你注册的。”

  足见,李洪志是非常清楚依法登记注册对于法轮功能否合法活动,是至关重要的!

  可是在现实中,李洪志在美国,主动依法登记注册,还对“弟子”强调说,这“只是给我们这个法创造一个合法炼功的环境,大家合法修炼的一个保障”;而在中国,李洪志不但不主动依法登记注册,还阻止“弟子”们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在各地申请注册。难道中国的法轮功弟子就不需要“一个合法炼功的环境,大家合法修炼的一个保障”?不登记注册,且还要公开活动,这种无视法律权威的行为,李洪志在美国不敢,在中国就敢!这不是公然挑衅是什么?

  足见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完全是李洪志咎由自取!李洪志硬把这说成是“迫害”,鼓动“弟子”们满世界“讲”这个所谓“真象”,难道不是对世人的恶意欺骗吗?

  “法轮功在被中国政府取缔前有没有依法向有关政府部门登记”之所以是我辩论的第一个议题,是因为这个问题是最根本的问题,是存不存在李洪志说的“中国政府迫害”论的关键之所在!也可以说是检验章天亮及法轮功组织是不是真的能以“禁止谩骂、诋毁、造谣,即需要以真实的证据和严谨的逻辑支持自己的论点”达到“为澄清事实和增进沟通”目的的试金石!

  希望章天亮及法轮功组织能“以真实的证据和严谨的逻辑”证明我陈斌说得不对!敢与我公开辩论!

  辩论题二:法轮功就是邪教。

  我认定法轮功是邪教。

  一是,国内外已有那么多媒体、揭露了那么多为各国民众所认可的证椐,证明法轮功确实是邪教。

 

  远的不说,就说今年6月,韩国《教会与异端》杂志社在“邪教与法轮功”特辑中认定法轮功是邪教。

  据韩国《教会与异端》杂志社李大馥社长说,“我们杂志之所以在今年6月号上推出‘邪教与法轮功’特辑,是因为我们通过深入调查采访,看清了‘法轮功’的真面目,并决心与‘法轮功’这一邪教斗争到底,唤醒民众抵制‘法轮功’,以确保社会的稳定和国民生活的安定。”

  章天亮及法轮功组织既有心通过“辩论”让世人认识法轮功,想不想先与“邪教与法轮功”特辑过过招?因为该特辑的内容李大馥社长向世人说的是,“通过深入调查采访”后据实写出的。章天亮及法轮功组织完全应该“为澄清事实和增进沟通”“以真实的证据和严谨的逻辑”向韩国民众和世人讲清“真象”。

  二是,即使按李洪志自称并被你章天亮承认的“宇宙大法”来衡量,法轮功也是邪教。

  李洪志曾说过,“我这个人,我不愿意说的话我可以不说,但我说出来的话就得是真话,特别是在这种情况下,我在讲法时不说真话,在这里说空话,说玄话,不能够有的放矢地随便乱讲,我就是在传邪法!”(见《济南讲法录像》)他还说过,“我不喜欢这个法走入政治,也不能让他走入政治。修炼的东西一旦进入政治就是邪法。”(见《美国第一次讲法》)

  以此进行对照,李洪志说的假话还少吗?你章天亮可以回想一下李洪志在发生“4.25”之后所作的三次不同的辩解,再读一读李洪志在法轮功被依法取缔后发表的《我的一点声明》,对照一下他的所为,不是典型的用谎言欺世惑众?

  至于有没有“走入政治”?读读李洪志《2007年纽约法会讲法》不就非常清楚了!如果说过去李洪志还用“不政治”,来掩盖早就“走入政治”的真相,如今连遮羞布都不要了!公开叫嚣“通过政治能救了人,那我们也可以用,有什么关系?”

  所以我说,法轮功是邪教就是李洪志自己用言行确认了的,绝非是旁人强加的!

  章天亮若不同意,可以与我公开辩论。

  章天亮,你敢吗?!

  注:2007年8月1日,凯风网登载了本文;本人9月10日又重新做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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