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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的凡人生活:倒卖自行车 吃烤肉

2013-09-25 来源:凯风网

  此文节选自《我与李洪志一家在泰国的日子》一书,作者孙森伦(NATAWUT SMITTIPONG)为泰籍华人、李洪志二妹李萍的前夫,以历史见证人的身份,回忆了自己与李洪志一家在泰国生活的真实经历,再现了法轮功形成前后鲜为人知的真实故事。 

本书封面及作者

  为了钱倒卖自行车

  李萍经常对我说她们家里的事。八十年代时,李洪志在长春粮油公司上班,薪资也不高,手头经常没有钱花。当时中国大陆对自行车的需求量相当大,但是有钱不一定就能买到一辆。

  只要能有一辆自行车骑,就像现在驾驶一辆公路跑车一样的拉风,引人注目。他知道妹妹李君的丈夫刘家奎在自行车厂工作,就打通关系,从自行车厂悄悄地买了十几辆自行车,然后拉到李洪志老家公主岭去贩卖。只用一天的时间,就把所有的自行车全部都卖出去,并赚取了一百多元人民币,这在那时的中国大陆,可以说是一大笔钱。

  当时在中国大陆社会是不准许这样做的,叫做“投机倒把”。李洪志也是一个特别会找机会、钻空子的聪明人。

  刘家奎事后还有些害怕,李洪志挖苦他说,刘家奎这种人,办不了大事,现在这社会,脸皮厚,才吃得够;脸皮薄,吃不着。

  “酒肉穿肠过,佛祖管不了”

  泰国烤肉,是李洪志最爱吃的泰国食物,每次吃好多盘,如果边喝啤酒,边吃烤肉,那么烤肉服务员则是忙不过来。

  之后只要我有空闲,就会买啤酒给他喝,但经常被李美歌出来制止,不给李洪志喝。李美歌说修炼气功不能喝酒。

  “小孩子懂什么,酒肉穿肠过,佛祖管不了。”李洪志边说边喝,李美歌只会在一旁生气,拿她爸也没办法。每次李洪志喝酒,李美歌都出来制止,且都要生李洪志的气,她认为她爸爸不听她的话。

  李洪志说这次算了,下次不喝了。

  李美歌总是不看他,也不吭声。

  因为李洪志的酒量大,饭量也大,所以每周无论是本人或者是李萍,都要到百货公司购买很多食品,每次去购买的食品种类大都差不多,面条2—3打、豆瓣酱6瓶、碎肉5公斤、饺子皮5公斤,还有很多蔬菜。如果哪次买得少,就不够吃了。

  原文网址:http:/ews.kaiwind.com/top/201309/25/t20130925_11163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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