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的“蔽竹”,是我国有史以来设立的第一个“举报箱”。公元前403年,魏相李悝帮助魏文侯建立了举奸揭凶、惩污治吏的举报制度,并于“僻巷”——人们不常到的街道设立“蔽竹”。
所谓“蔽竹”,就是一个圆形的筒,长约尺许,上方有一个大约三寸见方的小口,以便检举人将写有揭发内容的竹简塞入筒内。李悝还把设立“蔽竹”的经验写进他的著作《法经》我国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成文法典中。
公元684年,武则天开始执政,在宫中设立了“铜匦”(铜制匣子),这就是唐朝宫内盛行的举报箱。对于铜匦的设立,武则天曾下了一道专门圣谕,说她设立铜匦,是为了能听到人民的声音,使正义得到伸张。
按照武则天的旨意,铜匦分设在宫廷东、西、南、北四个对称的方位,以取“四德卫央”之意。武则天设铜匦本意在加强皇权,但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反腐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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