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二,查禁出版物。邪教害人,以其教义为甚,禁止教义传播,成为西方社会向法轮功说“不”最有力的方式。据俄罗斯“猫头鹰”信息分析中心网站2011年10月31日报道称,10月27日俄罗斯克拉斯诺达尔市五一区法院裁定法轮功出版物为极端主义出版物。这些出版物包括《转法轮》、《关于中国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调查报告》、《世界法轮大法》、《全球人权火炬接力》等。俄联邦司法部据此将这批法轮功出版物列入“极端主义宣传材料名单”(《法轮功出版物再次被俄法院裁定为极端主义出版物》)。
其三,拒绝入境。西方社会对法轮功等邪教活动保持高度警觉,一旦发现有法轮功背景的立即禁止入境,做到从源头上预防。请看,加拿大《温尼伯自由报》发表《俄罗斯禁止人权律师麦塔斯》一文,称加拿大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与其“法轮功信徒器官活摘报告”一起被俄罗斯法院裁定禁止入境。原因是大卫·麦塔斯与大卫·乔高合著的《血腥的活摘》等作品包含极端主义内容,为极端宣传品。(《“活摘”报告作者因传播极端主义被俄罗斯禁止入境》)
其四,依法处理。法轮功作为邪教组织,屡屡挑战法律底线是他们一贯的做法,西方以法治社会居多,依法处理成为他们向法轮功说“不”最强有力的方式。2006年11月30日,两名新加坡法轮功信徒黄才华和余文忠被当地法庭判定“骚扰”罪成立,分别课以1500新元和1000新元罚款(折合975美元和650美元)。黄、余二拒不交纳罚金,结果,黄才华被立即送到樟宜女子监狱坐牢半月,余文忠则被直接关进女皇镇监狱服刑10天(《两法轮功信徒在新加坡被判有罪并关进大牢》)。
其五,严禁活动。法轮功逃窜海外的日子,总是想方设法在西方社会插一脚,即利用西方社会的各种活动举办游行。西方社会把他们的卑劣用心看得一清二楚,果断地说“不”,让法轮功的活动不断落空。比如,新西兰《自治领邮报》(The Dominion Post)2月4日报道,法轮功试图参加新西兰首都惠灵顿农历新年庆祝活动的企图再次落败,这是法轮功自2007年起,连续第三次被拒绝参加惠灵顿中国农历新年庆祝活动。(《法轮功第三次被拒惠灵顿中国农历新年庆祝活动》)
其六,驱逐出境。怀着发财的美梦,打着法轮功的旗号伪装“政治迫害”,“伪难民”成为法轮功近年的生意经,但是,西方社会岂能由法轮功横行,强制离境成为法轮功的必然结局。据法新社2008年12月5日报道,位于法国东北斯特拉斯堡的欧洲人权法院4日裁决称,一名法轮功成员在俄罗斯寻求庇护失败,俄当局把他驱逐出境并没有侵犯他的人权。这名74岁的退休教授Y某,2003年4月至2007年5月期间住在圣彼得堡,申请庇护失败(《欧洲人权法院:俄将法轮功成员驱逐出境并未侵犯人权》)。
以上种种,成为西方社会抵制法轮功的主要方式,事实再一次说明,邪教是社会公害,无论走到那儿都会成过街老鼠,人人都喊打不停,可见西方社会并不是法轮功的王道乐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