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艳,女,1955年6月10日出生,初中文化,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街人。她没有正式工作过,是个家庭主妇,每天就是收拾屋子、买菜做饭、洗洗刷刷、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生活规律而简单。而这简单的生活带来的也有枯燥,她经常被旁人说老得快,于是乎她开始关注起身边的健身运动起来。
1997年初,刘红艳抱着锻炼身体,丰富业余生活的简单想法,跟着邻居们一起开始修炼法轮功。当她听一起练功的人称练功可以获得“修心性”、“消业”、“圆满”、“升天”等好处时,很快就迷恋了进去。由于自己文化程度不高,她为能够得到其他功友的帮助而快速学习法轮功而感到高兴,冥冥中她将法轮功看作是与自己有缘的“救命功”,有相见恨晚的感觉。而受到《转法轮》等书籍的蛊惑,她更对李洪志本人产生了个人崇拜,甚至走向极端。自那之后,她的生活由家庭主妇转变为“真修弟子”,每天就是背诵经文、学习动作、会功学法和宣传法轮功。本来就没有收入的她还将家里并不宽裕的生活费拿出来相当一部分用来购买各种练功服、磁带、书籍和其他用品,并经常给其他功友一些小额“捐助”,这让日夜在外辛苦打工的丈夫十分不解,为此也没少和她闹矛盾。
就这样,刘红艳将自己的全部时间都放在了修炼之上,不到五个月,她就能比较准确地背诵《转法轮》,并且在会功时能够和其他功友们正常交换自己的一些“独到”的见解和观点,很快就成为了她所在练功点召集人的助手。而那时的她,已经全然不再顾及家务和家人的感受了,她在法轮功中找到了自信,找到了她所需要的“年轻状态”,她将法轮功作为了自己的“事业”,获得了虚无缥缈的满足。回家没饭吃,衣服没人洗,床铺没人收拾,整个家里乱成一团糟,丈夫和她闹离婚已经不是一次两次,就连孩子也受不了家里的争闹而到奶奶家住着,公婆由此也产生了对她的极大怨气,一个好好的家庭,就这样闹得不可开交,面目全非。
转眼到了1999年7月,政府依法取缔了邪教法轮功,当刘红艳得知此事后,不但没有接受教育,反而受到法轮功武汉总站宣传组一些人的煽动,张罗着周边的功友们一起到省政府门口请愿示威,后被民警遣送回家,而她并不善罢甘休,继续筹划着再次和功友们一起前往省信访办闹访。在派出所和居委会的训诫劝阻下,虽然没有能够走上街头,但刘红艳依然坚定地认为法轮功是好功,是救人的。尽管她的丈夫一再多次劝她别再信法轮功,但对于严重痴迷的刘红艳来说,就是耳旁风,甚至为了阻止丈夫的劝说而相互动起手来。而正是那段时间,刘红艳的左胸内侧出现较大肿块,而且痛感强烈,经常疼得脸上冒出汗珠,捂着胸口,痛不欲生。
这时,全家人的关注点从阻止刘红艳练功转向了担心她患病。虽家人再三劝说,但她仍然不为所动,直到她又一次疼晕在卧室中,家人强行带她去了医院,但即使进了医院,清醒过来的她仍然坚决不配合检查。医生对她讲,“有病要看,生病得治”。她却非常坚定地对医生说,“我是大法弟子,我没有任何病,以后也不可能得任何病”。医生进而对她说,“你现在疼痛难忍,就是病痛的结果”。她反驳道,“这是因为我身上的业力还比较重,我自己练功,就是消业的过程,现在疼痛,正是我消业取得了效果的反映”。哭闹着非要回家,家人对她无可奈何,只得又把她送回家中。一个挽救生命的宝贵机会就这样错过了,慢慢地,刘红艳胸口的肿块渐渐增大,痛感继续加强且频繁,而盲从于法轮功歪理邪说的刘红艳依然不为所动,坚持练功。
2002年5月,刘红艳的病情到了十分危急的关头,她请来十几个功友到家里轮番陪她练功,并且围坐她身旁帮她“加持”、“消业”。而这一做法完全是徒劳的,经过了三个月,病情不但丝毫没有好转,整个人的状态和身体情况又进一步恶化了许多。2004年秋天,刘红艳终于病倒了,她被救护车送到了区人民医院,并且开始对她进行诊断治疗。结果和亲友们所猜测的情况一样,乳腺癌,晚期。即使是这样的情况下,刘红艳仍然拒不配合医生救治,多次将药物扔掉,将针头拔出,她认为接受救治就是在增加“业力”,自己几年来苦心修炼的成果将会前功尽弃。
而那时的她,拖着乳腺癌晚期的身体坚持每天背诵一次《转法轮》,直到整个人都不再动弹,那本《转法轮》的书仍然还在他的枕边。2005年8月27日,刘红艳因乳腺癌不治身亡,时年5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