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初,在境外“法轮功”组织的教唆下,周润君(女,1950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长春市皮毛厂工人)开始着手利用有线电视网络搞插播的违法犯罪活动。2002年1月初,周润君将准备好的“电视插播”方案告诉了李晓杰(女,1971年出生,满族,小学文化,长春市三强电子公司职工),李晓杰对周润君的想法表示赞同,称其丈夫刘伟明(男,1970年出生,满族,初中文化,长春市三强电子公司职工)懂技术。
数日后,李晓杰带领刘伟明到周润君家共同预谋,刘伟明进行了研究和试验,解决了利用有线电视网络插播光碟的技术问题。
2002年1月中旬,周润君又将此事告诉梁振兴(男,1965年出生,汉族,中专文化,长春市大环房地产公司助理工程师),梁振兴对此表示赞同并提供经费人民币10000余元,二人商议多找些人来参与此事。此后,周润君、梁振兴、刘伟明分别纠集刘成军(男,1971年出生,汉族,中专文化,无职业)、云庆彬(男,1965年出生,汉族,大学文化,无职业)、孙长军(男,1976年出生,汉族,大专文化,无职业)、李德海(男,1971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职业)、刘东(男,1965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职业)、张闻(男,1974年出生,汉族,大专文化,无职业)、雷明(男,1976年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无职业)、赵健(女,1967年出生,回族,中专文化,长春材料试验机厂技术员)、庄显坤(男,1973年出生,汉族,大学文化,无职业)、魏修山(男,1967年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无职业)、陈艳梅(女,1962年出生,汉族,高中文化,无职业)等人。
自2002年1月下旬开始,他们以周润君租住的长春市宽城区富丰教师新村6栋506室作为活动场所,由周润君、刘伟明、梁振兴、刘成军、张闻用梁振兴提供的人民币1万余元,先后购买了用于制作播放设备的VCD机五台、过流分支器30个、变压器及电工刀、钳子、脚扣子等作案工具。刘伟明制作了四套插播光碟设备并对张闻、孙长军传授插播技术,后又在张闻、孙长军的协助下,对刘成军、梁振兴、云庆彬、李德海、刘东、雷明、魏修山、庄显坤等人进行技术培训,还绘制了有线电视主干线剖面图、上线安装步骤图,自制了4台播放设备。云庆彬提供7张用于插播的存有宣扬“法轮功”邪教内容的光碟。
2002年3月4日,周润君提出因为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将于3月6日公开审判“法轮功”邪教案件,要在3月5日19时在长春市、松原市同时利用有线电视网络插播宣扬“法轮功”邪教内容的光碟。对此,刘成军、刘伟明、张闻、孙长军、云庆彬、李海德、刘东、雷明、赵健、庄显坤、魏修山、陈艳梅均赞同。
2002年3月5日18时许,根据刘成军的分工及刘伟明、刘成军、张闻等人事先选择的作案地点,张闻、雷明、魏修山、庄显坤、赵健、陈艳梅等人携带一套插播设备和作案工具,乘出租汽车到长春市南关区良成超市北侧胡同内,张闻爬上一电线杆,割开长春有线电视网络传输主干线电缆,安装插播设备播放光碟,雷明为张闻递送工具及插播设备,魏修山、庄显坤、赵健、陈艳梅等人在周围路口进行“望风保护”。与此同时,周润君、刘伟明、孙长军、刘东、云庆彬等人携带一套插播设备和作案工具,乘出租汽车到长春市南关区吉林省国税局南墙外,刘伟明、孙长军、刘东爬上一平房屋顶,刘伟明割开长春有线电视网络传输主干线电缆,与孙长军共同安装插播设备播放光碟,刘东递送工具及插播设备,云庆彬等人在周围进行“保护”。当日20时许,长春市广播电视局巡查人员接到举报巡查时,将雷明当场抓获。
同日上午,刘成军、李德海等四人携带两套插播设备和作案工具,乘汽车到吉林省前郭县,由刘成军带领指认了事先选择的两处作案地点。当日18时55分,刘成军、李德海各带领一人,分别在前郭县幼儿园食堂屋顶、前郭县林业局楼顶,将前郭县有线电视台东南侧、西南侧两处有线电视网络传输主干线割开,安装插播设备播放光碟。
他们破坏长春市、前郭县有线电视网络传输主干线并插播宣扬“法轮功”邪教内容的光碟,致使长春市城区内15.3万用户在数小时内无法收看32个频道的有线电视节目,有大量的用户收视到了“法轮功”邪教内容电视片,致使前郭县1.6万用户在210分钟内无法收看有线电视节目,有大量的用户收视到宣扬“法轮功”邪教内容的电视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