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9月,就在我开始参加工作不久,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书摊上看到了一本《转法轮》,初识法轮功,我感到其像科学又不像科学,但又用了一些科学名词,像神话也不是,不过又讲了一些玄玄乎乎的神功,虽然这样,但书中有关“真善忍”、“上层次”、“圆满成佛”等东西却一下子将我引入其中,迎合了我看不惯社会上一些不良习气的心理。我想:如果人人都能做到“真善忍”修心性,最后能功德圆满成仙成佛那该是不错的。后来,我又从市场上买了《中国法轮功》、《法轮大法义解》等书籍,只要有关法轮功的书籍、磁带都买,自已的思想已经不知不觉地进入了法轮功的圈套。
法轮功要求练习者天天“学法”,而且“修炼要专一”,不能再接受别的学说,否则就会受到干扰。通过不断“学法”,我的思想也变得越来越单一,对报纸、新闻及其它书籍的兴趣越来越淡,甚至对自己的本职工作也不像原来那么有热情了。与同学、亲戚、朋友们在一起,也觉得他们谈的那些东西太没意思,都是凡人之间的“名利情”。我不仅用法轮功中的说法衡量自己,还经常用它来教训别人,致使有些朋友跟我无话可说。我变得与“常人”越来越远,与“常人社会”越来越格格不入。学校的老师、同事及家人见我整天神魂颠倒,不务正业,纷纷给我做工作,让我远离法轮功,对他们的劝说自己根本置之不理,认为那是“魔”的干扰,是师父来考验自己学法坚定不坚定的,全然忘了自己还是一个人。由于自己整天把精力放在练功学法上,教学上再也不用心了,为此经常受到学校领导的批评,一气之下,我向学校领导递交了辞职报告。
1998年5月底,法轮功练习者冲击了北京电视台,当我得知此事后,心想,人家说不好就说去吧,为什么一定要与别人去争呢?我们不是“超常”的吗?再说了,我们讲“真善忍”,那也应该忍呀。但过了不久,李洪志出了一篇经文《挖根》,在这篇经文中他却明确肯定了这件事,说那些人去电视台其实没错,他们“现在不圆满,将来也要圆满”。还说那些认为不该去的人是在“人维护人”,“关键时我要叫你们决裂人时,你们却不跟我走,每一次机会都不会再有。”看了这篇经文,我很吃惊,怎么会这样呢?李洪志讲修炼是要“圆满”的。因此我就强迫自己按照李洪志的意思去“悟”,不“悟”出那个道理誓不罢休。最后,我终于“悟”到了,我为自己失去了一次“圆满”机会而感到可惜,心想再有这样的机会可不能再失去了。
随着李洪志“经文”的不断下发,再加上我不断的“学法”,我在“法轮功”的迷魂阵里越陷越深,越来越痴迷,也越来越听不进别人的劝告。只要事关法轮功的事,其他什么事都可以让步,觉得“真修大法,唯此为大”,如果有人说法轮功和李洪志的不对,那我就更接受不了,而且要坚决“护法”与人争辩到底,执著得很。
1999年12月,我和多名功友参与法轮功组织的违法活动被公安机关拘留,而那时,我已经完全被“圆满”迷住心窍,一心只认为这些是对我坚定不坚定的“考验”。法轮功的框框己禁锢了我的思想,谁劝我都是白搭。爸爸、妈妈和爱人对我的劝告也毫无作用。那时,我认为这是自己坚定地“过关”了,离心中的“圆满”又近了一步。他们每次劝说我,我总能找出理由为自己开脱,说:“别的事情我做得不好都可以改正,但是修炼的事情没有错,是不能改变的。”
我虽然在单位领导及亲朋好友面前坚持不改变自己的观点,但一个人有时也静下来想一想,难道修炼就是不断进拘留所吗?就是一定要别人认可我们好吗?对自己辞职这种冲动的行为我也认识到有些过激了。由于受“上层次”、“圆满”等功利思想诱惑的我,并未从根本上解决自己的问题,没有从李洪志的威逼利诱中解脱出来,一听别人说有什么串联、聚集活动,自己就会怦然心动,生怕失去机会。有一天,学校所在社区的几名反邪教志愿者找到我进行帮教,当时我根本听不进他们的话,他们无论说什么,我都用法轮功的歪理邪说往外挡。志愿者中的一位老爷拉着我的手说:“你大学毕业,国家花了那么大力量培养你,本来你可以为国家做很大贡献,而你却把精力放在了练功学法、到处搞非法聚集,影响国家安定,被关在拘留所里,你对得起国家的培养吗?你成天练功学法,老人、孩子和家务什么也不管,你尽到你的责任和义务了吗?你们聚集起来干扰社会正常秩序,破坏社会稳定,难道“做好人”就是这样吗?这一番话引起了我的换位思考。自己口口声声说要做好人,可结果是被关进了拘留所,这怎么能是好人应该去的地方呢?自己痴迷于“护法”、“证实法”、“圆满”,是否应换个角度反过来想一下呢?现在全国和世界上那么多人反对法轮功,李洪志真要那么大本事,只要他一挥手这件事不就结束了吗?……
通过反邪教志愿者们耐心细致地帮教,我很快认识到法轮功的邪教本质,摆脱了其歪理邪说的控制。回过头来再重新审视法轮功,我发现“法轮功”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骗子,其精心设计的骗局是蓄谋已久的。
为追求“圆满”,我失去了心爱的工作,也深深伤害了学校领导和家人的心。但庆幸的是,我总算摆脱了邪教的束缚,又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