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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海外媒体报道看2009年法轮功败迹

作者:李 芬 · 2009-12-16 来源:凯风网
   一、主子是谁?——法轮功与美国微妙关系被揭

  4月30日,美国《纽约时报》刊发《伊朗人及其他人士智破网络审查》,文章披露了目前在互联网上广为流传的破网软件系法轮功制作,法轮功研发突破网络封锁技术得到了美国政府的支持。同时还揭露法轮功每周向中国网民发送1000万封电子邮件以及7000万封即时讯息的事实。

  2009年8月,西班牙《起义报》刊登法国著名作家蒂埃里·梅桑《法轮功,美国中情局反对红色巨龙的武器》一文,文中指出,李洪志拥有美国务院支持……正是在华盛顿的资助下,法轮功建立了庞大的新闻媒体设施,并开始实施反共运动……在埃利奥特·艾布拉姆斯及美中情局的资助下,法轮功在不到10年的时间里已拥有了雄厚的基础设施,与韩国邪教组织“统一教会”(Moon)非常相似……美国力图将法轮功变成一个受人尊重的宗教,通过国会议员的游说保障对法轮功的资金支持,让其拥有强有力的宣传媒介,并不得不在华盛顿授予其和“统一教会”同等的政治角色……法轮功是美国反共的绝好武器,美国同意法轮功分子在美进行政治避难实际上是对中国内政的干涉。

   二、文化是啥?——神韵晚会真相渐露

  法轮功从2004年起,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为幌子,借神韵进行邪教宣传,但其政治面目已日益被人看清。继各地陆续取消神韵演出外,海外主流媒体继续指出神韵演出中的欺骗性与政治性。同时,由于一篇神韵演出报道引发的加拿大《南亚邮报》被劫案亦成为媒体记者轰动一时的新闻。

    ·晚会遭取消

  2008年10月法轮功为神韵艺术团演出向韩国庆尚南道金海文化殿堂提交2009年上半年定期租赁申请,经过严格审查后,2009年1月,金海文化殿堂正式拒绝其申请。

  3月25日,原定于在印尼Jakarta Convention Centre Plenary Hall 举行的神韵演出被取消,原因是印尼联邦警察局拒绝颁发给其许可证。

   ·媒体揭露神韵真相

  1月12日,美国《洛杉矶时报》刊发美国著名学者Gregory Rodriguez文章,谈及他被法轮功成员进行改宗劝诱并邀请观看了在帕萨迪纳市神韵晚会的经历,他看了晚会后发现:“这个晚会相当一般。交织于传统歌舞之中的是他们有意设计、想要传达的关于他们修炼的基本原则,以及他们受中国当局‘迫害’的故事。”

  3月,华裔美国女作家任碧莲(Gish Jen)在美国著名《新共和》周刊发表文章,提及她及家人观看法轮功神韵晚会的想法,他们认为,法轮功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相当地厚脸皮,同时“对大陆中国政府要求提防法轮功的做法日益赞赏”。

  3月12日,加拿大《南亚邮报》刊发文章,称神韵演出“不过是一种展示法轮功信仰和诋毁北京政府的手段”,同时认为神韵演出“与法轮功正在进行的反对中国的‘代理之战’一样,只不过是又一出荒诞派戏剧而已”。

  8月23日,英国《伯明翰新闻报》网站al.com 发表文章,称神韵艺术团在伯明翰BJCC音乐厅的演出荒诞不经,指出其假借现代舞蹈的名义,打着宫廷与民间舞蹈的幌子来宣传法轮功,是意识形态与艺术的不雅融合。

   ·引发劫持媒体案

  1月,拟由大纪元出版公司印刷的加拿大独立媒体《亚太邮报》刊登了一篇关于法轮功神韵晚会的文章,由于报道内容中引述了一些中国政府的评论,引发大纪元出版公司负责人弗兰克·崔的强烈不满。弗兰克·崔先是拒绝印刷那一版报纸并试图替换掉那篇文章,随后假借报社发行者的名义,要求报纸的分销代理返还已分发的报纸,导致《亚太邮报》自此开始10余期刊物未能及时印刷出版。法轮功所属大纪元出版公司干预独立媒体言论和新闻自由,试图审查并私自扣押《亚太邮报》,给其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并由此引发了新一起诉讼案。

   三、滥诉无用!——经年陈案尘埃落定

   ·加拿大法轮功抗议点最终被拆除法轮功被判支付温哥华市政府诉讼费

  自2001年起,法轮功在加拿大温哥华格兰维尔街竖立起一面抗议围墙和一座木头小屋,这些建筑并未取得市政府书面许可,违反了温哥华市“禁止在城市公共所有物上竖立建筑物”的规章制度,属非法建筑。2006年6月,温哥华市市长苏利文下令对此进行拆除,未果。2006年8月,温哥华市政府提请法院诉讼,希望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此后三年间,温哥华市政府与当地法轮大法协会先后五次为此事对簿公堂。2008年4月7日,法轮功示威者向卑诗省最高法院提出申请,申请就此事进行审讯,而不是仅限于听证会。卑诗省最高法院一位法官拒绝了他们的申请,上诉法院同时维持这项裁决。示威者又回到最高法院,再次企图进行全面审讯,但第二位法官以“没有更多新内容”为由又一次驳回申请。6月24日至26日,卑诗省最高法院就此案举行为期三天的听证会,之后,法院判定,“请愿者的动议被驳回”。11月3日至9日,再次就此案进行了为期7天的听证庭审辩论会。2009年1月29日,卑诗省最高法院最终裁定,法轮功必须移除这些非法建筑物。2月11日晚,法轮功一直引以为豪的、在中国驻温哥华领事馆周围“矗立”了2730天之久的抗议点终于消失了。5月6日,加拿大卑诗省最高法院法官Sunni Stromberg-Stein判决法轮功示威者支付温哥华市政府相应诉讼费用。

   ·巴黎商业法庭支持欧卫 驳回新唐人指控

  11月17日,法国巴黎商业法庭驳回新唐人电视台对法国的欧洲通讯卫星公司(Eutelsat Communications,简称欧卫)的指控。新唐人电视台指控由于该台的报道与中国官方观点相悖,欧卫对其进行歧视性关闭。2008年6月16日和17日夜间,欧卫W5卫星发生故障,卫星上太阳能电池板的问题导致24个转发器被迫关闭,其中包括新唐人节目所在的转发器。法国巴黎商业法庭支持欧卫立场,认为欧卫的做法完全出于技术和经济考虑,并没有歧视性。

   ·印尼正式终止法轮功广播电台运营

  2008年10月,由于违背国家通信信息技术部的一些广播条例,印尼通信信息技术部拒绝授予位于巴旦岛的法轮功Era Baru广播电台许可证,从而终止其运营。对此,法轮功以“中国领馆压力”为由,于2009年3月对印尼通信信息技术部提起诉讼。4月,印尼国家行政法院因其缺乏证据驳回法轮功的控诉。

   ·滥诉澳大利亚移民部长

  两名中国籍法轮功练习者寻求获得在澳难民身份,由于未能提供足够证据,遭到澳大利亚移民部长克里斯·埃文斯(Chris Evans)拒绝。他们于是进一步向难民审查法庭和联邦法院提起上诉,联邦法院以“一个人在澳大利亚的行为不能作为其申请难民身份的考虑要件”为裁定基础予以驳回。9月30日,澳大利亚高等法院陪审团判定仲裁庭并没有任何裁决上的失误,并认可移民部长驳回他们难民申请的决定。

   四、法轮功太“政治”——受拒于世界各政府、组织与活动

  法轮功组织认识到世界各国对多元文化和多样性的关注,除了自主组织的神韵晚会外,不断利用参与各类演出和活动抛出他们的反华信息。2009年以来,法轮功依旧受到各地拒绝。

   ·美国

  今年2月,美国所属北马里亚纳群岛联邦的首府塞班岛地政总署工作人员在一次现场视察中发现法轮功成员在该地区展示了两条横幅。地政总署要求法轮功在30天内拆除万岁崖的所有建筑和个人物品。如果法轮功不遵守规定,政府将采取法律行动。对此,法轮功诬蔑北马里亚纳与中国政府联合抵制塞班岛法轮大法练习者活动。北马里亚纳官员表示,这个说法十分荒谬。

  5月2日,美国弗吉尼亚州首府里士满举行的亚裔美国人庆典,华人社区表演组织者因法轮功“不是一个文化组织。它有着很强的政治图谋,不适合代表中国文化”,拒绝他们参与。

  6月13日,2009年美国犹他州亚洲艺术节在南镇会展中心举办。艺术节组织者由于法轮功在2007年艺术节的负面表现决定拒绝他们参与,当时法轮功不但到处散发传单,还在没有申请的情况下,在舞台上表演的最后一分钟用自己的标语遮住了组织者的横幅。

   ·加拿大

  2月19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对加拿大进行就职后的首次出访,为了保证美加双方会晤的顺利进行,加拿大加强安保措施。加拿大官方取消了颁发给法轮功的集会许可证,他们原计划当天在加拿大国会山举行人权示威活动。

   ·新西兰

  2月8日,盛大的农历新年庆祝活动在新西兰首都惠灵顿市中心Queens Wharf的TSB Bank Arena举行。法轮功试图参加新西兰首都惠灵顿农历新年庆祝活动的企图再次落败。这是法轮功自2007年起,连续第三次被拒绝参加惠灵顿中国农历新年庆祝活动。

   ·韩国

  今年3月15日,韩国最高法院维持了首尔行政法院关于拒绝32名中国法轮功成员的难民资格申请的决定,认为他们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可证明回到中国将会面临迫害,此前,首尔行政法院曾驳回申诉。7月1日和28日,韩国陆续遣返了3名法轮功成员。另有2名法轮功学员在一个拘留中心等待遣返。

  ·新加坡

  新加坡今年4月通过《公共秩序法》,警方新增可向破坏公共秩序者下达必须离开现场且24小时内不能返回的书面警告,以及禁止公众拍摄执行安全行动的执法人员工作情况等权力。10月,警方根据此法案,逮捕了一名蔑视警方命令和警告,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法轮功男子。2009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前后,新加坡当局对一些试图扰乱会议人员的入境问题十分警惕,包括拒绝两位来自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的法轮功人员从樟宜机场入境。会议期间,警方向三名身穿黄色T恤衫“行为可疑,没有正当理由地四处游荡”的法轮功成员发出指令,要求马上离开现场并且24小时内不能返回。

   ·斯洛伐克

  6月18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从莫斯科抵达斯洛伐克首都布拉迪斯拉发,对斯洛伐克进行正式国事访问。斯洛伐克当局严令禁止包括法轮功在内的示威人权组织在总统府前广场上举行示威集会。

   ·汤加

  由于两名法轮功练习者Shelley Shao和Yuan Li在汤加逗留期间可能举行所谓的“反中国集会”,汤加外交部将对此“极为关注”,5月她们在向当地人宣传法轮功的途中遭到了汤加移民官员的质询。

   ·台湾

  台湾法轮功信徒一直借景区名胜向大陆游客宣传他们受到的所谓“迫害”,不但在游客所抵达的港口竖起写有反华标语的示威牌,还在景区庙宇里展览令人不安的招贴画,给游客们带来一定的精神创伤,引发游客众多投诉。

   五、共同捍卫正义!——政府官员、专家学者站出来反对与批评

   ·美国纽约信心圣经教会郝继华牧师

  郝继华牧师认为,法轮功可谓是多种宗教的大杂烩,它从佛教和道教盗用了一些教义、思想,然后对外竟声称是自己的发明……法轮功创办人李洪志亦是虚伪之人。他抬举自己是佛,总是装扮成佛的模样……李洪志说话自相矛盾、前后冲突……法轮功属下刊物常把一些基督教教义、圣经经文吸收进去。例如,其属下的《大纪元时报》有时会引用「启示录」的经文,并随意加以解释,让人混淆真理,其目的是配合自己的反共政策。

   ·美国邪教研究专家瑞克·罗斯

  瑞克·罗斯从著名精神病学家罗伯特·J·利夫顿(Robert Jay Lifton)对邪教团体的定义出发,认为法轮功的行为完全符合邪教三条标准。

   ·乌克兰议会人权最高代表尼娜·卡尔帕乔娃

  乌克兰议会人权最高代表尼娜·卡尔帕乔娃指出,在乌克兰的法轮功人员多是受雇佣并定期领取薪水,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在中国驻乌克兰使馆和基辅市中心机会滋事,并在中国领导人访问期间从事干扰破坏活动。这些人打着宗教旗号,从事的其实是邪教及政治活动,与“人民圣殿教”、“奥姆真理教”等国际邪教如出一辙。这是对现代文明社会的公然挑衅,社会危害性极大。她表示,充分理解并支持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组织。她本人也已经呼吁乌克兰政府基于保护人权的需要取缔在当地注册的“法轮功追随者联合会”,防止乌克兰公民特别是青少年受到法轮功的迷惑和伤害。

  ·乌克兰宗教研究专家科瓦里斯基

  乌克兰宗教研究专家科瓦里斯基认为法轮功不是一个真正的宗教流派,更不能与具有数千年历史的佛教相提并论;李洪志本人并不是生活在公元前6世纪的“佛”,而是一个与我们同时代的普通人;认同法轮功的传播不仅不符合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也有违乌宪法和《宗教组织法案》有关维护公民信仰宗教权利的条款;同时呼吁乌克兰必须禁止法轮功在乌传播,而且越早越好。

   ·原《韩国日报》主编、资深撰稿人金寿钟

  5月13日,这位从事新闻工作30多年的资深撰稿人在韩国“明日新闻网”发表文章,记录了其亲眼目睹的法轮功破坏中韩友好交流活动的情况。他认为,主办方邀请韩国周围强国大使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市民对于了解这些国家的战略和构思有所帮助,好不容易创造了这种机会,法轮功却在演讲现场发生了此突发事件,这不仅是对外国大使的不尊重,也妨碍了活动的顺利进行。

   ·韩国“法轮功邪教对策委员会”会长李大馥

  继2007年连续发文揭露法轮功真相后,《教会与异端》杂志主办单位韩国基督教异端邪教研究对策协议会陆续采取了一系列反对法轮功的有力措施。经五年(自2003年3月至2008年7月)对法轮功及其创始人李洪志进行的调查研究后,为了应对和防止更多的人受到危害全人类的法轮功(教主李洪志)的更多伤害,协议会编写反邪教专著《法轮功被定为神秘主义的伪科学》。4月23日,针对法轮功在韩国境内日益猖獗的活动,为防止受到其侵害,协议会在首尔钟路区钟路5街女传道会馆召开“法轮功邪教对策委员会”成立大会,目的在于将该组织扩大到全世界,谋求通过采取强有力的防范对策,避免受到法轮功邪教之毒害,谋求人类社会的和平与安宁,并维护真理。7月21日,“法轮功邪教对策委员会”开通反法轮功网站www.antifalungong.com。2009年6月4日,韩国教会联盟在忠清北道水安堡召开研讨会,会长李大馥在研讨会上讲话,他认为:“法轮功是与其它异端邪教处在同一脉络上的邪教,希望包括华人华侨在内的全世界人们都不要上法轮功邪教的当。法轮功集团自称其天机是任何人都无法模仿的,并把其升华为艺术来表现,那么他们借助佛教故事进行模仿的理由是什么呢?自称是利用最高修炼法进行修炼的法轮功,居然得到佛教故事的帮助,我们不得不认为法轮功是混合诸多宗教,用所谓的气功神化教主,并加以供奉和宣传的荒谬邪教集团。”

   ·加拿大《华侨时报》社社长周锦兴

  2009年初,加拿大《华侨时报》社社长周锦兴出版《亮战》一书,全书近5万字,分八章,详细披露了发生在法轮功与《华侨时报》之间长达7年的官司,记述了周锦兴三败法轮功的艰辛历程。他在自序中写道“历时七年之诽谤官司,终于结束了。这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性质的胜利……谁是真正受害者?不只是修炼法轮功而受害的群众,总的来说,是全球的中国人。由于李洪志的欺骗,丑恶的手段,破坏中国人的形象和尊严。”9月29日,周锦兴发表《诚意的呼吁》,呼吁华人社会继续宣传揭发李洪志及其邪教的迷信祸害。他说:“一场官司的胜利,是否正义与邪恶相斗的结束?不是,因为法轮功所做的干扰,对我们华人社会的麻烦没有停下,李洪志设计害人的骗局还在延续。我们所做到的,就是反法轮功的正义行动公开化,正常化。官司的胜利,无疑是建立一个反法轮功平台的好开始。以我个人力量,不可能击败伪装宇宙大佛的李洪志。我们需要共同捍卫正义,维护我们的唐人街。”

   ·以色列专家本亚明·克鲁格

  以色列亚德阿奇姆(Yad L'Achim)邪教研究组织专家本亚明·克鲁格(Binyamin Kluger)先生认为不论从哪一方面来说,法轮功“都是一个破坏性邪教:怂恿与自己的朋友、同事甚至是家人脱离关系;说医生不能治疗他们的病,因为疾病本质上是‘精神’上的问题;教导说他们的领导人无所不知的,绝不能受到质疑,等等。”他告诫必须警惕所有“以全国的宗教与非宗教犹太人为目标的邪教”。

   ·俄罗斯大司祭、著名东正教传教士亚历山大·诺沃巴申

  亚历山大·诺沃巴申认为,法轮功是集权主义邪教……(法轮功)教义本身具有神秘主义色彩,在李洪志的带领下,他给其信徒制定了一定的任务,甚至于命令他们用自杀来结束自己的生命。而与此同时,李洪志本人却在美国过着富裕安乐的生活,他还总是不断地叫喊说,他的信徒们正在遭受迫害。大量的证据显示,他的信徒们在不断进行着自杀仪式……所有关于法轮功练习者在监狱里受刑讯、被摘除器官等等的说法都具有巨大可疑性,因为与其它邪教一样,这个组织也编造了某些传说,给为了信仰受难的人戴上光环……他们只不过是危害社会的邪教活动,在中国是非法的。为了防止其仇视人类的歪理邪说继续扩散而导致人们自杀,现在其已经被取缔……这是一种具有特定崇拜对象的伪宗教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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