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我因患白内障、风湿等疾病,经邻居介绍抱着祛病健身的愿望开始习练法轮功。在李洪志“法身”保佑和“消业”等歪理邪说的暗示下,练功后自我感觉比较好,同时一家人平平安安,没有什么大灾小难,我把这一切都归功于李师父的“法身”保护,对法轮功深信不疑。一天到晚除了吃饭睡觉,其余时间都用于打坐练功,背诵《转法轮》。国家宣布取缔法轮功后,我从不理解到不理睬。反邪教志愿意者和儿女们劝告我:法轮功是邪教,相信邪教最终结果是危害社会,伤害家庭,损害自己,希望我不要再练法轮功。我口头上答应不再练了,而行动上却我行我素,偷偷练功。
为了精进、“上层次”,就经常按李洪志的要求走出去“弘法”,向世人“讲真相”。2005年4月26日,由于相信有“师父”法身“保佑”,别人奈何不了我,光天化日下我就到县城步行街等地方张贴“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要求政府停止对大法弟子的迫害”等宣传品,结果被群众抓获。我对此的理解是因为自己修炼不到家,自己没有放下“名,利,情”,“去掉执着心”,修炼心不诚,师父的“法身”难以请动。并要求自己要加紧修炼,有朝一日修得“圆满”,成为真正的佛、道、神。
2007年8月15日,当我再一次去县城农贸市场张贴、散发法轮功宣传资料时,不慎摔倒,我只觉得眼冒金星,痛得我浑身发抖,为难之时我念起了“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希望能减轻自己的痛苦,但念了半天也没见到李洪志师父的“法身”显灵。无奈之下我忍着巨痛大喊救命,路过此地的一名中年妇女问我怎么回事,我不敢说实话,骗她说自己在买菜时,踩到西瓜皮摔翻了,中年妇女叫来的士将我送到广电局大院,并找到我儿子。儿子把我强行送入医院,通过医生拍片检查后,我右手胫骨骨折,左脚踝关节错位,需要住医院治疗。儿子帮我办理了住院手续,医生帮我复位打石膏。住了两天院,我打林华(法轮功辅导站副站长)的电话,说:“我不是有意要进医院看医生,有意吃药打针,是儿子和医生强迫的,你来把我接出去吧。”林华就带着两名功友到医院,趁医务人员不注意之机,背着我跑出了医院回到了家中。儿子要再送我回医院,我就用死要挟儿子,儿子拿我没办法,就只好让我在家。儿媳每天按时给我发药,可我拒绝吃药,背着儿子、儿媳将消炎药全部丢在垃圾桶里。天天在床上背经文,发正念,祈求师父“法身”保佑自己手脚早日康复,可事与愿违,由于没有很好的消炎,加上天气炎热,在家一个星期手脚内伤发炎疼痛难忍,身上发肿,儿子发现我脸色难看,又将我送进医院,经过两个月的治疗手脚终于康复。
2008年6月12日湖南省健康快车10号来到会同,免费为白内障病人做复明手术,我儿子强行带我到会同残疾人联合会报名,经医生检查我的眼睛可以做复明手术,并通知我在本月18日到会同人民医院做白内障手术。由于我相信李洪志的“消业说”,不愿意做复明手术,儿子带我到医院准备上车做手术时,我骗儿子说上厕所,跑到功友林华家中藏了一个星期,等健康快车走后我才回家。由于我迷信李洪志“法身”保护和“消业说”,长期拒医拒药,耽误了治疗的最佳时机,视力急剧下降,现在我双目完全失明,看不到任何物体和东西,生活不能自理,吃饭全靠儿子和儿媳端到手上,给儿子和儿媳增添了不必要的负担和麻烦。现在想来如果当初听儿子的话,做了白内障手术也不至于现在双目失明。
通过摔断手脚、双眼失明件事,我终于醒悟了,李洪志根本就没有“法身”,更谈不上保护谁了,我练法轮功上当受骗十来年,受尽了痛苦和折磨,吞下了“法身”保护的苦果,真是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