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明慧网刊发一篇《是谁在给我们的资料点增加钱》的网文,署名“大陆大法弟子一学法小组”,讲述,“平时做资料的钱保持在叁仟至伍千元以内,而且放在一个家人都不知道的较隐蔽的地方。大概从零七年开始,保管钱的同修发现做资料的钱在自动增长……
一次,该同修发现原本钱不多,扁扁的钱夹变的鼓胀起来,数一下有一万四仟元左右。该同修感到很惊奇,这是谁给的钱呢?之后,该同修更加注意钱物的保管。可是还是发现了好几次钱增涨的事情,每次在三至五仟元不等……我们小组同修经过核实和切磋,认识到,这增涨的做资料救度众生的钱是慈悲的师父所赐,是对我们的鼓励和厚爱。”
这个故事相当“雷人”,远避美国的李洪志居然还“心系”资料点,并且好几次赐3000到5000元的钱。大家都知道,就目前大陆的经济发展水平,特别是在农村,三、五千元可是很大的一笔钱。
这类事还没完。4月9日,明慧网又发一文《我怎么就没想到师父?》,署名“大陆一小资料点”,是接着上文的话题谈的,讲“我也有同样的事”,“过来好长的时间,资料点的钱一直够用,数额不下几千,给我的感觉这大法钱特别的经花。每次花了一部份后,下次再拿时,也不知是我记错了,怎么的又补上了……
特别明显的是今年年前,同修知道这时资料点最需要钱,一下子我这小资料点的资金就到了五千多了,我马上告诉片上负责人暂停上钱。我和负责整体项目的协调人说:我小资料点有点钱,明天我给你送过几千,好买光盘传神韵……于是,我便到放钱的盒子拿钱,打开盒子一看,我吃惊了,钱摞怎么一下子加厚了、变多了。我一数竟达到了一万多……
从协调人那送钱回来,我就一直琢磨,多这么多钱,是哪来的?因平时够花,多一点好像不明显,没在意,而一下多了好几千,肯定得在意了”。文章的最后,当事人才想到“是师父给的”。
笔者浏览了明慧网,发现这“赐钱”神奇事不在少数。再举一典型事例。《我包里又多出了一百元钱》(2006年10月31日),当事人如数家珍,“近几年来,我的钱柜里的钱经常莫名其妙的多起来……特别是最近不超一个月内两次都是书包里明显的多出一百元。我这才知道真的是师尊给的钱。第一次:一同修拿了两张一百元的钱放在我的书包里,而当我们买东西时发现是三张一百元,最后俩人说是师尊给的,让做资料吧……第二次:前天我用同修的书包,她把里面的东西掏空给我用,我拿了五张一百元放在她给的书包里,出去用了三百元,回来书包里所剩余的钱又多出一百元,我想是我记错了,可我把我的钱全部放在一起算还是多出一百元……近几年来我钱柜里的钱多出有几万元,最近不超一个月内两次都是书包里明显的多出一百元钱能是偶然的吗?”
这神奇事就更离奇了,不仅有给钱的“细节”,而且还声称师父给了几万元的大数目。
“赐钱”神迹故事的核心在于,当事人都信誓旦旦地吹嘘师父不管他们同意与否,在不知不觉中往他们钱包里一次一次地“塞”钱,少则塞100元,多则成千上万。真金白银,轻飘飘地就到了他们的荷包,当事人炫耀之态,溢于言表。
不过,这天方夜谭式的神奇事,尽管情节“曲折动人”,但是否真实的核心问题也就是这些宣称师父赐神、凭空多出来的钱究竟从何而来?搞清楚这个问题,赐钱神迹真实与否就一目了然。以下,笔者试作剖析。
其一,李洪志具备“造币”功能?答案否定。一方面,如李洪志真正具备“制造人民币”的强大“功能”,面对唾手而得的人民币,那他早年就不会利用办培训班、推销大法书籍光碟、报告会收门票、设功德箱等低级手段去聚敛金钱了。根据《法轮功问题简明手册》的权威统计,李洪志初期靠教人练习气功和“发功治病”获利284万余元人民币;从1992年至1999年底,他以“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名义编辑、发行、经销的各种法轮功出版物及相关物品,总价值达1.35亿元人民币,获利额4229万余元,用了9年多。如果他有“造币”功能,他肯定是当时就“造”了,似乎只在朝夕之间,便可得来全不费功夫。另一方面,一个国家的货币只有该国的中央很行才是法定的发行单位,什么时候发行、发行多少都有特定的“游戏规则”,不是谁想发就发的。所谓的“造币”功能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美国都是违法行为。别看李洪志鼓吹弟子在国内从事违法的“三件事”(包括设资料点,传播邪教宣传品),但避居美国后,为了站稳脚跟,他却是遵守美国法律的“模范”,想违法“造币”是打死他都不敢做的事。
其二,李洪志“搬运”了其他人的钱?答案否定。谁都知道,不经他人允许而擅自动用其他人的钱,实际上是一种偷窃的违法行为。李洪志有没有这种“搬运”之神通、姑且不论,贵为“宇宙主佛”,号称“超道德”、以“真善忍”为标准的李洪志绝不会冒“荣誉”受损之险去干这种偷鸡摸狗、下三烂、影响“形象”的违法勾当。而且,除了遭遇“小偷”和“抢劫”,也确实没有见到过谁的钱突然之间不翼而飞的“神奇报道”。所以,挪张家的钱去填李家的坑、将其他人的钱神不知鬼不觉地搬运给这些当事人,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其三,李洪志掏了自己的腰包?更不可能。据《李洪志其人其事》介绍,李是一个视钱如命的人,不用说那些卖书、卖徽章、卖照片的钱都由自己一人实际掌控,不受任何人或组织监督或约束;就是那些痴迷者的大量捐赠,也都进了李洪志的腰包,从来没有进所谓佛学会等组织的账户。以他的自私自利的性格,他不会把好不容易进了自己腰包的钱再掏出来给那些默默无闻的“资料员”。而且,即使他有钱,肯掏钱,他首先考虑的应该是那些他拿在手里亲自抓、对法轮功能否生存下去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如神韵演出、明慧网等媒体经营上。而事实上,无论是办媒体、还是神韵演出、“三退”等项目,都面临着严重的财务危机,2009年,李在新唐人讲法、大纪元、明慧十周年讲法都非常明确地提到了经营不佳、项目难乎维系的问题。在这些事关法轮功生死存亡的敏感事项上,李都没有钱来投入也压根不想个人出钱,而是靠广告、推票、举办有奖征文等形式来集资敛财,他还有什么闲心来考虑普通弟子是否需要钱的问题?
其四,李洪志哪来的人民币?避居美国前,李就竭其所能,将聚敛的钱财几乎都转移到了美国,变成了美元和不动产,他日常使用的可都是美元。即使是李洪志有心通过法身赐钱给“弟子”,他注定只有给美元而不是人民币。弟子称的人民币到底是从哪里来的?李洪志玩的魔术?抑或是从天而降?
钱是一种特殊的等价交换物和固体物质,本身不会动。在一定时期,一个国家的钱币发行是固定的,市场上的货币供应量也是恒定的,不可能随意增减。
如此看来,弟子钱包、钱柜里多出来的钱,只有一种可能,纯粹是痴迷者出于美化、恭维李洪志而吹出来的。不信,习练者可扪心自问,谁得到过师父“赐”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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