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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言作枪 更显凄惶

作者:骆志军 · 2010-05-11 来源:凯风网

  法轮功组织一直公开“集资”敛财,早就是不争的事实。明慧网对此却一直秉承反对派立场,屡屡发文声讨和禁止,人们也耳熟能详。据笔者查阅明慧网资料,明慧网为此发声大都采取法轮功学员来信、来稿的形式,而2007年以来以编辑部名义对此发声的仅有三次。一次是2007年6月9日的《海外证实法不接受大陆弟子的资助》,语气和缓,规劝色彩很浓;一次是2008年10月16日的《明确》,不足百字,相当于不咸不淡的通知之类。此次所发《师父从来不让集资》(以下简称《集资》)是第三次,调门最高,声色俱厉,最突出之处是通篇皆为谎言。

  谎言之一,“师父也从来没让任何人去集资”。其实是,李洪志从来就没有真正禁止过“集资”。

  应当承认,李洪志确实在多个场合声明过反对法轮功组织向内部学员和外部社会“集资”,但他的这些声明完全是自欺欺人的幌子。或者是“抽象”禁止而具体鼓励,比如他似乎体恤下情地说:“你们也不能够对靠工资收入生活的学员征集资金。”紧接着又自我纠正说:“至于说富裕一点的、生活又不受任何影响的,拿出一点做大法的事情,这不在我说的情况之内”(李洪志《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或者是“原则”禁止而“例外”支持,比如他先是言不由衷地说,“原则是不能在学员中征集资金”,赶紧又但是道:“我们一般的学员自己在证实法中用自己的收入在做,这个原则上都没有问题,都没有什么说的,因为拿自己的收入证实法、救度众生”(李洪志《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或者是彼时禁止而此时提倡,比如在《洛杉矶市法会讲法》中,他先说:“对这个问题我在早期传法的时候对大家说过,我说作为大法修炼来讲是不能够集财积物的,那样只能助长执著,对修炼一点好处没有。而且你们是在常人社会中修炼,也不需要常人的供养。”后又说:“可是从九九年‘七·二零’被迫害以后呢,这个情况就出现了一个变化。大法弟子讲真相救度众生都需要资金,个人的收入是有限的,这场迫害持续的时间又长。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很多资金”,“很多人主动要赞助一些钱给学……,那要了也就要了,用在最需要又缺资金的地方吧”。由此可见,法轮功的所有“集资”行为都是得到过李洪志授权的,根本不是明慧网所说的“师父也从来没让任何人去集资”。

  谎言之二,法轮功“各项目都不允许集资”。其实是,法轮功所有项目都是靠“集资”支撑的。

  比如,在《洛杉矶市法会讲法》中,有弟子披露,“我们成立了良知基金会,以便于那些不是学员但又想支持我们的正义人士参与进来”,李洪志对此表示极为欣慰和赞赏,并就对所集资金“怎样转送、协调?将来捐款、集资应该怎么把握?”一一明示,强调“大法弟子办的电视台、电台、报纸都需要资金。还有许多事情、许多项目都得需要,”这些项目都得靠“集资”来解决。有大纪元时报的弟子请示说:“我们本地的媒体大纪元时报出现较大资金困难,这种情况下可否在参与媒体的弟子中以集资的方式解决资金问题?”李洪志态度鲜明地表示支持“集资”,鼓励说“其实每个大法弟子都在用自己的收入证实着大法,了不起。这不是征集,这是自己发自内心的,这是威德。”在《在明慧网十周年法会上讲法》中,有弟子提出要以帮助大法弟子打官司的名义“集资”,李洪志赞同说:“大家相互帮助,捐助一些钱请律师,这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明慧网竟然说法轮功“各项目都不允许集资”,既完全不符合事实,也是在变相讥讽李洪志。

  谎言之三,集资“都是特务在背后操纵”。其实是,每次“集资”都是法轮功成员组织自己明火执仗搞的。

  明慧网自己就一再披露过这些事实。“一直有人以在大陆办大纪元报纸的名义集资”(明慧网《海外证实法不接受大陆弟子的资助》)。“近来有同修看到新唐人发言人提出建立自由卫星捐助平台,向各界人士募捐,购买或者租用独立的卫星,以保障新唐人拥有永久的自由平台后,就在同修中发起了为新唐人捐款的事。一千元人民币觉得不多,又动员同修拿三千元,或者美元,甚至建议同修卖掉多余的住房来捐款。”(明慧网《请尽快停止在同修中集资》)。此次《集资》将大纪元和新唐人统统称作特务,令人颇感意外。

  那么,明慧网近年来为何一直坚守“集资反对派”立场,不折不挠地反复发文声讨之,以至此次《集资》不惜以连篇谎言来高调批判、恫吓(所谓“欺师灭祖,这是极其危险的云云”)之呢?

  众所周知,在李洪志逃到美国之初,明慧网在法轮功组织中的地位是极高的,它垄断着李洪志经文和大法会文件的发表权和解释权,在学员中间可谓赫赫严严,无人敢拗。其在经济上的日子想必也是吃穿不愁的。但是,随着法轮功内部斗争加剧和机体分化,随着法轮功各类媒体的增加和膨胀,明慧网在法轮功组织中的地位已被严重边缘化。这样一来,在法轮功组织愈演愈烈的“集资”行动中,明慧网必然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

  其一,在“集资”的号召力和动员力上无法与大纪元和新唐人之类强势媒体相抗衡。在“明慧网十周年法会”上,有明慧网成员向李洪志诉苦说:“其它项目从明慧拉人时甚至直接说:‘都什么时候了还做明慧?’……”可以想见,假如明慧网也公开“集资”,众多趋炎附势的弟子也必然会说:“都什么时候了还为明慧网弄钱!”

  其二,法轮功各个成员组织早已是自负盈亏的独立经济实体,当然是谁“集资”,谁独吞,明慧网休想从中分得一杯残羹。加上明慧网没有一点广告收入,弄得职员们穷得像个要饭花子:“因十来年全职做、没有收入和常人职业,渐渐都去找工作了……”(李洪志《在明慧网十周年法会讲法》)

  其三,由于上述两条的制约,法轮功内部的“集资”行动时间愈持久、规模愈扩大,明慧网就愈显得穷困潦倒,心理也就愈不平衡,反对“集资”的调门也就愈强烈。“以往集资,他们没有规定具体钱数,几百、几千、几万,集资者说有的‘精进的’把卖房子的二十几万元都拿出来了。而这次是‘……每个人得拿够两万……’有的弟子上次拿过一万,现在说手里有七千都不行,得拿够整数(一万)”(明慧网《学好法,不被集资者的乱法言行所干扰》)听听,明慧网对别的法轮功成员组织“集资”敛财腰包猛鼓的现象是多么的眼红心急、极度嫉恨!

  因而,此次明慧网编辑部《集资》的出笼,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责任编辑: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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