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凯风专区  >  今日推荐  >  更多
李洪志何以为“师”

作者:李湘宝 · 2010-05-26 来源:凯风网

  法轮功媒体在“法轮大法日”的造势中,对李洪志的颂扬之声比比皆是。其中,“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和“信师信法、助师正法”等痴人狂语尤为扎眼。法轮功媒体的说词是,只要听过李洪志的所谓“讲法”,或看过《转法轮》,或习练过法轮功的人,终其一生,都应把李洪志当成“父亲”一样“孝敬”起来。否则,法轮功及其御用文人们就会抬出“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牌匾”砸向谁。在此,笔者试从师道、师德、师责,方面进行评析。

  第一、李洪志无“师道”

  “师道”即“师”者所应具备的条件和素质。《现代汉语词典》对“师”有如下三种主要解释:一是指传授知识技术的人;二是指学习的榜样;三是指掌握专门学术或技术的人。西汉文学家杨雄说:“师者,人之模范也。”战国思想家荀子说:“师,所以正礼也,无礼何以正身?无师吾安知礼之为是也?”《吕氏春秋》中说:“为师之务;在于胜理,在于行义。理胜义立则位尊矣。”从上述对“师”的解释和评说可以看出为师之道,在于博学以专,在于“正身”、在于“胜理”和“行义”,并成为“人之模范”。

  再看李洪志是否具备上述为“师”的“三个要件”?

  一是看李洪志是否掌握专门学术或技术。如果说李洪志稍有一点小技能,那就是吹小号。但仅就他吹号那点本事还不能称为“师”。因为在中国,几乎所有的小学都有吹小号的队伍,如果连初入门的吹号者也能称“师”,那这样的“师”就太多太滥了。再说,后来到森警支队文艺队当号手的李洪志,其吹小号也不能称“师”。因为当时和他一起吹号的战友说李洪志吹号老跑调,甚至连高音都吹不上去,因此经常挨队长的批评。李洪志如此下三流的吹号本事无疑是不能称“师”的。

  再说法轮功和《转法轮》书籍:先说法轮功功法动作。熟悉内幕的人都知道,法轮功的五套功法动作出自于“九宫八卦功”、“禅密功”和泰国民间舞蹈动作。如果李洪志就此而称“师”,那他首先就应尊称传授他“九宫八卦功”的于光生和传授他“禅密功”的李卫东两位为“师”。但是,李洪志从来不称于光生和李卫东是自己的老师,却要法轮功习练者称自己为“师”,这是哪门子的理?

  次说《转法轮》一书,从六千余字的《法轮功》到七万余字的《中国法轮功》,再到十七万余字的《转法轮》。其成书过程是:刘凤才对六千余字的《法轮功》修改70多处。李昌将李洪志在各地“讲法”整理成《中国法轮功》,然后再由李昌和李志恒改编和整理成《转法轮》。如果李洪志就出版《转法轮》一书而称“师”,那他首先就得称刘凤才、李昌、李志恒为“师”。因为中国有句俗语:叫做“一字之师”。何况上述3人对李洪志而言远远不止“一字之师”。但是,李洪志从来没有称上述3人为“师”。李洪志不称指正自己过错、帮助自己写书的人为“师”,却要别人称自己为“师”,这又是哪一门子的理?

  二是看李洪志在传授学术或技术方面是否可以称“师”。直接向李洪志传授“九宫八卦功”的于光生和传授“禅密功”的李卫东对后来李洪志传授的法轮功感到非常气愤和不满。如1992年5月13日,李洪志在长春市第五中学举办培训班,李卫东知道后,去培训班听了李洪志的课。但他越听越气愤,没听完就走了。当时他气愤地说:“李洪志是在歪曲气功”。李洪志将师父都气跑了,这哪是在弘扬师父传授的气功精神?由此可见,李洪志“受(授)业”出“偏”,就更谈不上为人之“师”。

  三是看李洪志是否是世人学习的榜样。据知情人士介绍,李洪志在校学习期间,就是一个不学无术之徒。其任课老师说李洪志一篇200来字的作文,错别字就达20多处。在家里,曾因结伙殴打他人先后两次被扭送派出所接受教育。在森警支队文艺队吹号期间,也是一位“跑调者”,经常受到队长的批评。在森警支队招待所工作期间,多次无故顶撞领导和刁难顾客,曾因刁难顾客被取消一级工资。转业到粮油部门工作期间,经常告领导的“黑状”,科长被他气得生病住院。还用针扎同事的自行车轮胎(70多处)等等。道德品质如此低下的人,能作为世人学习的榜样吗?回答是否定的。

  综上所述,李洪志不具备为人之师的“三个要件”,即无为师之道。

  第二、李洪志无“师责”

  “师责”指的是作为一名老师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唐代文学家韩愈在《师说》中说:“师者,所以传道、受(授)业、解惑也。”这就道出了为师的职责和义务。北宋教育家周敦颐说:“人生而蒙、长无师友则愚,是道义由师友有之。”即为师是传授“道义”的。战国思想家荀子说:“师,所以正礼也。”即“正礼”是为师的份内事。

  因此,通过老师的教育,使学生格物、致知、诚意、正心,学得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本领,个性修养得到提高与完善。这即为师之责。

  再看李洪志是否尽到了为师之责?

  李洪志传法之初,承诺对每一位弟子负责,保证不出任何问题。可后来,那么多的弟子自残、自杀、自焚、跳楼和精神障碍,等等。对此,李洪志为何不负责?却推卸责任说:“是弟子自己悟偏了。”

  李洪志曾承诺帮助每一位弟子“清理身体”,说修炼法轮功的人都不会生病,也不能就医问药。可后来,那么多的弟子因患病而拒医拒药,导致小病酿成大病,大病拖成重病,直至不治身亡。对此,李洪志为何不负责?却推卸责任说:“这是在消业”。

  李洪志曾承诺真修弟子都能“圆满”到美好的“法轮世界”去享福。可后来,一年过去了没有“圆满”,十年过去了仍没有“圆满”。从李洪志1992年5月“出山”至今,已经18个年头,为何不见任何法轮功弟子“圆满”到“法轮世界”去。对此,李洪志为何不负责?却推卸责任说:“是弟子们的人心未去”、“是三界众生没有救度完”。按照李洪志的说法,“三界众生”包括生物、动物,有生物和无生物。世人皆知,谁也不可能将上述“众生”都救度。这无异于说,法轮功习练者永远都不可能“圆满”。

  从上述可知,李洪志口是心非、表里不一,没有尽到为师之责。

  第三、李洪志无“师德”

  “师德”指的是老师的职业道德。即教师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其精髓可归纳为:“师爱为魂,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指的是教师对学生要有无私之爱、博学之才,精通业务,治学严谨,注重创新,以德为本,率先垂范。

  为了规范教师的职业道德,2008年9月1日,中国教育部推出“关于重新修订和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对教师从“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和“终身学习”等方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再看李洪志的师德是否可以称“师”?

  一是向弟子灌输藐视法律的思想。如说“法律机械地限制人”、“法律是限制常人的”,“大法弟子不受常人法律的限制”等。二是恶意诬蔑人类社会。如说“人类道德大滑坡”、“人类全面败坏”、“人类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人类已经达到前所未有的危险境地”,等等。三是要求弟子放弃人间亲情。如说“放下名利情,圆满上苍穹”、“人就是为情而活着”、“被情所困、所扰、所缠”、“放下情你就是神,放不下情你就是人”,等等。四是要求弟子拒医拒药。如说“人的生老病死是由业力造成的”,“吃药打针就是往身上整黑东西”,就是“把病往身体里压”或者“往后推”,或者“往亲人身上转移”。还说“真修弟子是不会得病的”、“得病就是消业”。

  因其歪理邪说太多,在此无需赘述。李洪志如此鼓动弟子与政府为敌、以身试法、漠视亲情和藐视生命的“德行”,明显不符合为“师”的要求。此外,据法轮功习练者检举:李洪志曾看上弟子孙玉光家的一块地想无偿占有。北京一位退休的黄老太因为给李洪志买火车票而通宵排队(当时购票非常紧张),并希望能在递票时见上李洪志一面。当李洪志接过火车票之后,拒绝与等在附近的黄老太相见,甚至连感谢的话都没有。一位赶到澳洲听李洪志“讲法”的弟子,将自己积赚起来的6000美元血汗钱亲手交给李洪志。李洪志接过钱就往口袋里塞,连感谢的话都没有。李洪志的上述行为给弟子留下一个不好的印象:即李洪志没有人性、没有一点人情味。

  由此可见,无德、无能、无人性的李洪志无称“师”之资格。如此看来,李洪志自称为“师”岂不是笑谈。

 

【责任编辑:陆原】

分享到: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