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日16点左右,天空晴朗,广东省蕉岭县三圳镇西线公路,一辆摩托车疾驰而来,突然车上那位老人跌落在地,倒在公路中间,旁边是一滩血迹(附:事故现场图片)……
路过的行人发现后,赶快拨打应急电话110、120,交通警察和医院急救人员及时赶到,将老人送往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因伤势过重,流血过多,不治身亡。交通警察在老人身上除了找到一串钥匙外,还发现一个钱包,内装印有法轮功标语的人民币共185元,交警还在这位老人所骑的摩托车尾箱上发现里面装有不少所谓“九字真言” (内容是: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护身符”和其它法轮功宣传资料。
经核实,确认死者是现住蕉岭县蕉城镇长兴路的黄振泉,老家在蕉岭县新铺镇高乾村,是一个痴迷的法轮功练习者。
黄振泉,男,生于1947年6月,曾是蕉岭县蕉城镇金城水泥厂的厂长助理,家里有一儿一女,都有不错的工作和固定的收入,其结发妻子于十多年前在其住处二楼晒东西时不幸跌落下来身亡。也正是在这个时候,法轮功的宣传吸引了他,特别是法轮功的“消业说”,让他认为自己患高血压病和其结发妻子意外身亡是自己前世造的业力太大所致。从此,本来就相信因果报应的他加入到习练法轮功的队伍中,一发不可收拾。
为了将其高血压病祛除,并且能“一人练功、全家受益”、“去孽缘、得福报”。黄振泉停止服用降血压药,并且将家里所有的药品、保健品、中药村等也一应被他扫地出屋,取而代之的是一大批《转法轮》、《中国法轮功》等法轮功书籍、资料及练功录音带、坐垫。为了修炼法轮功,他放弃了每天都要步行散步的健身习惯,每天早上,他是第一个到练功点练功的人;每次的学法交流会上,他也是第一个到达,并且争着发言,介绍学法感受。
1999年7月后,黄振泉慑于国家法律的威严,不敢公开练功。虽然交出其大部分法轮功书籍、资料,但仍偷偷地保留一些练功录音带和少量书籍。
1999年底的一天,一名法轮功痴迷人员找到他,给他看某网上下载的资料,并且对他说:“你现在如果停止练功,就不会再受到师父‘法身’的保护,反而会受到‘师父’的责罚,血压会比以前升得更高。”经这名同修一说,黄振泉又恢复了练功,并且比以前更加痴迷,一开始他也不敢在公众场合修炼法轮功,而是偷偷地在家坚持习练。每天早上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听着法轮功音乐,认真练功,晚上则对着李洪志的画像,念念有词,虔诚地背诵着《转法轮》和李洪志的“经文”。后来,受李洪志关于大法弟子们要走出去、讲真相经文的煽动,他有空也会偷偷地到一些公共场所发放、张贴法轮功宣传资料。
为了修得更“精进”,他拒绝了亲戚朋友给他介绍的对象。2000年3月,与一女“同修”再婚,认为同是“大法弟子”,结婚后俩人能够更快“上层次”。同时,他认为这也是修炼法轮功得来的“福报”。有了同修老婆,他修炼起来更加“精进”,每天对着李洪志画像跪拜,然后是“学法”、练功是必修课。他也希望借此能得到“师父”的“法身保护”,早日获得“消业”、“圆满”。
如此痴迷法轮功,让黄振泉精神上出现了“幻觉”和紧张现象,亲戚朋友的正常询问,他都会莫名其妙地回答不上来。在他出事的当天,其堂弟请他夫妇俩人到新铺镇黄坑村的果园里吃饭。吃饭过程中,黄振泉对他堂弟说有“恶魔”想抓他们,想在他山里的果园避一避“风头”,他堂弟对他说:“我这里很安全的,哪里有‘魔’,肯定是你精神太紧张,练功出现幻觉导致的。”并劝黄振泉不要再练法轮功了,否则会出事的。饭后,黄振泉说城里有个女同修要找他,他要回去,他老婆就留在老家住一段时间。就这样,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事故发生后,其堂弟分析黄振泉之死与其长期精神恍惚有非常密切的关系。黄振泉如此痴迷法轮功,在即将发生车毁人亡的关键时刻,却没有得到李洪志“法身”的保护,最终命丧黄泉。
该图为黄振泉发生事故的现场,图中右边是120救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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