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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健:我参与长春电视插播案的过程

作者:赵 健 · 2010-07-16 来源:凯风网

  我叫赵健,女,1967年6月出生,中专文化,原是长春市第二试验机厂职工,家住长春市绿园区西朝阳小区。

  我是从1997年6月开始习练法轮功的,目的是祛病健身、做好人。经过几年的习练,我逐渐被法轮功描绘的天国世界所迷惑,梦想着过上“想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生活。因为自己的“精进”,我还被推举为“学法”小组组长。

  1999年7月,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后,我想不通,觉得法轮功受到了天大的冤枉。我不顾家人的劝阻和丈夫的苦苦哀求,一次次扔下孩子去北京“正法”。后来,在李洪志一篇篇“经文”的驱使下,我越来越痴迷,唯恐错过任何“圆满”的机会。

  在李洪志“讲真相”、“救度众生”的“经文”蛊惑下,我与法轮功习练者陈艳梅等人一起凑钱购买了制作法轮功宣传品的全套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印刷机、复印机等。我们在外面租了房子,安装了网线,从明慧网上大量下载法轮功资料,然后印刷出来,组织其他法轮功痴迷者广为散发和张贴。

  这种做法我们坚持了一年多,大伙儿也没觉得“功力”有什么提高,更不用说“圆满”了。于是,从2002年2月开始,我们就在一起研究如何做到更大面积地救度众生。我们从媒体频繁曝光天安门自焚事件中受到启发,认为插播有线电视,影响会更大,效果会更好。

  我们的想法和过去的功友周润君等人一拍即合。

  想法有了,但我们不知道该怎么插播,于是我们在过去的功友中四处寻找懂技术的人。后来我们联系到了李晓杰和她在吉林省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工作的丈夫刘伟明,得知我们的想法,刘伟明毫不犹豫地一口答应下来。于是,在周润君租的房子里,我们开始筹划插播有线电视活动,刘伟明负责技术攻关,并向大伙儿传授插播技术。

  2002年3月4日,我们得到消息: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3月6日公开审理一批法轮功违法犯罪人员。由于事情突然,我们临时决定于3月5日19时进行有线电视插播。

  我们这样做有两方面考虑:一是可以声援即将受审判的同修,二是当时正值全国“两会”期间。如果这个时候能插播成功,将会有更多的市民同情支持法轮功,我们也能更大面积地救度众生。

  在哪里插播效果最好?插播什么内容?怎么分工?我们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讨论。

  根据我们的调查了解,长春市内的有线电视网络分为长春有线和吉林有线两种。长春有线电视网络覆盖范围在市内,吉林有线电视网络覆盖范围在市郊。为了让更多的人收看到宣传法轮功的画面,我们选择了在长春有线电视网络上插播。为了做到全面开花,我们决定兵分两路:一路去松原市,一路在长春市内,两个城市同时插播。插播具体时间定为3月5日19时整,即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的时间,因为这个时候的电视收视率最高。具体插播地点选择在长春有线电视台后面的总线路上面。插播内容以从明慧网上下载的“天安门自焚事件真相”为主要内容。人员共分三组:一组在松原市内,由刘成军负责;两组在长春市内,一组由刘伟明、周润君负责,还有一组是我和陈艳梅负责,我们组具体负责插播的人员是张闻。

  三月的春城仍然寒风阵阵。3月5日晚18时,我们长春的两组人马同时从周润君租的房子里出发,不到10分钟,我们就打的来到了事先踩好点的长春有线电视台总线路后面的一栋居民楼(具体位置在长春市大庙后200米处)。当张闻在居民楼上面插播的时候,我和陈艳梅站在胡同口,一边给他望风,一边发“正念”:“法正乾坤,邪恶全灭。”

  当晚19时整,正当长春市民守在电视机旁观看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全国“两会”新闻的时候,电视信号突然中断,紧接着播出的是法轮功宣传内容,包括“天安门自焚事件真相”等,时间大约持续了10来分钟。

  当时,我们的家人也看到了电视画面,见我们没有在家,预感是我们干的。他们一个个提心吊胆,通过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纷纷要求我们回家,但我们根本顾不上这些,只是躲在出租屋里,一门心思地“发正念”,铲除邪恶。

  当天晚上,我们便通过互联网以语音聊天的形式,将我们的壮举报告了美国法轮功总部负责国内联系的人张宇。

  2002年3月8日,明慧网登载了李洪志的新经文《用正念看问题》。他在经文中充分肯定了我们的做法,说是“慈悲伟大的举动”。他还批评那些对此举有疑义的学员“不要因为怕心,否定大法弟子在正念中的所为”。

  可是,虽然我插播有线电视这一“壮举”得到了“师父”的肯定,但却没能让我“圆满”,也没有因此让我逃脱法律的惩处。现在,我终于脱离了法轮功,我也认识到了我的行为给社会带来的巨大危害。今天,我把事情的经过写出来,就是想提醒仍痴迷法轮功的人能早日醒悟:“圆满”就是一个永远也实现不了的“美梦”,而“师父”李洪志也仅仅是一个谁都保护不了的胆小鬼罢了。

 

【责任编辑:辛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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