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扬子晚报》、中国经济网、凤凰网、华视新闻网、中原网报道了一则国际新闻——“同性恋婚姻法生效冰岛总理与同性伴侣完婚”。消息称:6月27日,冰岛议会一致通过允许同性婚姻存在的法案正式生效,从此在冰岛同性恋合法化,并且允许同性恋人结婚。当天,冰岛女总理约翰娜·西于尔扎多蒂和她的长期女伴侣、女作家乔尼娜·莱奥斯多提尔正式走入婚姻殿堂。此前她们已组成“民事伴侣”。她们是新法生效后冰岛首对结婚的同性恋伴侣。
其实,早在去年2月冰岛任命约翰娜·西于尔扎多蒂为国家总理时,全球媒体大多在头版换着花样表达着同一个主题:冰岛任命了世界上首位同性恋总理。然而,当时的冰岛媒体几天之内都没有提及西于尔扎多蒂的性取向(直到国外媒体对这位新上任的国家元首产生兴趣后才指出这一点)。对此,冰岛大学公共行政管理和政治学院主任玛格丽特给出的解释是:“(冰岛)媒体的沉默反映了公众的观点。同性恋在冰岛不是话题,它在这里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不过,这对于世界上相当多的人来说,绝不稀松平常,因为它毕竟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争议归争议,但回视人类对同性恋的认识,总体趋势是向着多元并包、权利尊重和舆论宽容的方向发展。
作为一名反邪教志愿者,笔者觉得,这是一则让法轮功万分尴尬的国际新闻。我不能不联想到李洪志关于同性恋的言论,我不能不猜想法轮功听到这一消息后将有何反应。大概是除了尴尬还是尴尬吧。
最尴尬的应该是法轮教主李洪志
在李洪志看来,同性恋是极不道德的,就是乱伦、犯罪。同性恋者失去理智、心理肮脏变态,是坏人,“神”首先消灭的对象就是同性恋者。他在《转法论》、《转法轮(二)》及《旧金山法会讲法》(1997年4月)等经文中,将同性恋与吸毒、黑社会并列为扭曲人类道德标准的“乱七八糟”的魔性或“失去理智的肮脏心理变态”(如“丑恶的同性恋反映出此时失去理智的肮脏心理变态”——《转法轮(二)·末劫时的人类》)。李洪志公开叫板对同性恋立法保护的西方国家:“我在西方国家讲课,讲到同性恋,说你们西方人性乱简直达到乱伦了。他们有的人就提出问题,说‘同性恋是国家保护的’。……我跟他们说:说白了吧,你们政府同意,你们的天主并不同意!其实每到这个时候,人类很危险,失控了,现在发展到这样了,再发展下去,你说是什么状态啊?!”(《转法轮(二)·人类的滑坡与危险的观念》)现如今,允许同性婚姻存在的法案在冰岛正式生效,作为以拯救人类道德、“救度众生”为己任的“宇宙主佛”,岂能坐视不管?问题是,自诩全知全能的李洪志敢管吗,管得了吗?
李洪志十分仇视同性恋,他在(《瑞士法会讲法》,1998年9月)中咒骂同性恋者“不是人”,是“神首先消灭的对象”:“大家想一想,同性恋是人的行为吗?……没有人的道德规范了,不配做人了。”当弟子问及“为什么搞同性恋的人被认为是坏人?”时,李洪志的回答是:“我告诉大家,我今天要不传这个法,神首先消灭的对象就是同性恋者。不是我来消灭他,是神。大家知道同性恋找了一个根据,他说在古希腊的文化中有,是。古希腊的文化中有类似的现象。大家知道古希腊的文化为什么没有了?古希腊人为什么没有了?是因为它败坏到那种程度就销毁了。”且不说古希腊文化是否“没有”了,就算是吧,李洪志将之归罪于同性恋,实属超级的无知。这且不说它了,我想知道的是,自吹为众神之神的李洪志将如何对待刚刚以同性恋者身份完婚的冰岛女总理?面对此事,“主佛”又该如何“感慨”(他6月29日刚刚发表打油诗《感慨》)?他会不会对冰岛民众再说一遍:“你们政府同意,你们的天主并不同意”呢?
在李洪志看来,同性恋者悖离了神对人的规范,理应被销毁:“神造人的时候,给人规范了人的行为、生活方式,人超出了这个范围就不叫人。可是你们(同性恋者)却有人的外形,那么神就不能容忍你们存在著,就要销毁掉。”(《瑞士法会讲法》,1998年9月)那么,自称将最终主持人类“大审判”的李“主佛”是否会出手销毁约翰娜·西于尔扎多蒂和她的同性伴侣乔尼娜·莱奥斯以维护大法威严呢?依我看,别说出手销毁了,李洪志对这则国际新闻怕也只能是像鸵鸟似的把头埋到沙堆里去吧。
次尴尬的是境外法轮功组织及其媒体
对于境外法轮功而言,“冰岛总理与同性伴侣完婚”固然是爆炸性新闻,更是“棘手的消息”,因为“同性恋婚姻法生效”是与“大法”教义相违背的。要知道,法轮功被中国政府明令取缔后,难掩惶惶丧家之态。它要想在国际上获得一方生存空间,就得寄人篱下,自贬人格,所谓“做狗为奴”或“夹着尾巴做人”是其必然的选择。在美国如此,在其他国家和地区也是如此。明慧网2010年6月28日文章称,“目前已有134个国家和地区的人合法修炼法轮功”。而据明慧网《法轮大法洪传一百一十四个国家和地区(图)》(2009年5月11日)所提供的一览表,冰岛正在其中。
当冰岛将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之际,在彼国“洪传”大法的法轮功组织将会作何反应呢?按照李洪志对同性恋的定性,正常的反应似乎是发表抗议声明并愤而撤出彼国。或许他们会号召当地大法弟子集中“发正念”,代神执“法”,立即销毁这对胆敢与“神”作对的同性恋配偶,令之形神俱灭,以儆效尤。再或许他们还可以向西于尔扎多蒂和莱奥斯多提尔发出“善意”的劝告,劝其改“过”从“善”,放弃同性婚恋,接受法轮功的救度。然而,从目前的动向看,冰岛法轮功组织却毫无动静。这可不是玩沉默,装深沉,而是“无可如何”。
至于法轮功媒体,理应借助此事掀起一股宣传浪潮。因为它们过去在这方面的表现很是积极、抢眼。迄今为止,明慧网提及同性恋的文章共202篇,没有一篇不是对同性恋大加挞伐的;大纪元则多达2382篇,虽有极少数中性报道,但绝大多数文章从道德上否定同性恋,并对宽容同性恋的国家表示不满。2004年1月26日,明慧编辑部发表《关于男女关系和婚姻问题》,在涉及包括同性恋在内的男女不正常关系的时候,强调同性恋败坏人类道德,暗示应该像传统宗教一样将之“视为败类,永远逐出师门”。对于“冰岛总理与同性伴侣完婚”这则新闻,法轮功各大媒体均未作一字报道,更别说评论了。这种集体失语,无声地揭示了法轮功的尴尬处境。
面对冰岛将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做法,法轮功不敢说三道四,是因为他们吃过这方面的亏。早在2006年,美国《旧金山纪事报》称法轮功为“憎恶同性恋的邪教”,此后,当地法轮功组织的所谓“弘法”、抗议迫害流行被禁止。旧金山是个主张“包容”的现代大都市,它不允许让任何一个社会群体受到歧视,而法轮功正是一个视同性恋为寇仇的伪宗教组织。事后,明慧网发表《美〈首页〉杂志披露中共迫害延伸至旧金山》(2006年3月4日)一文,为旧金山游行遭禁而抱冤叫屈,妄诬乱咬,称自己被“扣上‘憎恶同性恋的×教’的帽子”,是中共在旧金山渗透的结果。
自吹普世价值与歧视同性恋让法轮功尤其尴尬
我以为,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更大的尴尬还在于,同性恋是罪魔的观点与其自吹的普世价值相矛盾。虽然国际社会并没有在同性恋问题上形成一致的价值认同,或者说目前尚没有形成承认同性恋合法的人类普世价值;但是主张宽容同性恋,并逐步走向同性婚姻合法化,是多元共存这一普世价值下的必然趋势。某个个体对同性恋的态度,可以见仁见智,但一个群体的态度就决定了它的性质。法轮功恬不知耻地声称自己是普世价值的坚定主张者和维护者,然而法轮功的教义偏偏就是不能容忍同性恋。冰岛女总理与同性伴侣合法完婚,怎能不令李洪志头疼脑胀,令法轮功极为难堪呢?如果不自吹普世价值,那反对同性恋还只是情感好恶的倾向不同。现在法轮功又要自吹普世兼容,又奉行与普世价值格格不入的教义,岂不是尴尬加尴尬吗?
其实,冰岛还不是唯一认可同性恋婚姻的国家,据百度百科“同性恋”词条,同性恋已经合法化的国家按程度和批次排列大致如下:“丹麦、挪威、瑞典、冰岛、荷兰(第一批法律认可同性婚姻的国家,同性婚姻家庭享有传统家庭所享有的一切待遇)、西班牙、德国、芬兰、瑞士、葡萄牙、比利时(第二批承认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但这部法律不允许同性家庭收养孩子)、英国、加拿大、巴西、墨西哥、南非、新西兰。部分地区合法化的国家:美国、阿根廷、澳大利亚。”可见,同性恋由“非罪”到“合法”,虽然需要缓行渐进,却有着人类共同价值上的方向性必然。与此走势相反,法轮功却将同性恋列为“世界十恶”。这有李洪志的诗作为证,他在1998年7月7日所作的《世界十恶》(后收入《洪吟》)中,将“同性欲乱 心暗魔变”列为“十恶”之三。中国古语有“十恶不赦”,冰岛和它的女总理在法轮功看来当然是“罪在不赦”了,可它却不敢透出半句不满,因为法轮功仇视同性恋一直遭到国际社会的严厉批评。
2007年1月28日,美国加州网友Krystalline Apostate 在biblioblography.blogspot.com上发表文章,全方位地分析李洪志及其法轮功,揭示了法轮功剽窃中国传统宗教学说,以救世主形象自居,鼓吹种族主义,仇恨同性恋的邪恶本质。文章指出“仇恨同性恋”是李洪志的一贯态度,也是法轮功的重要教义之一。2010年6月1日,加拿大网友艾米丽·迪(Emily Dee)在其个人博客里发表了对法轮功的看法。作者在引用了几段李洪志关于同性恋的言论后评论道:“因此法轮功被指责不但是一个邪教,而且是一个反同性恋的邪教,李洪志宣称他来到地球上正是来拯救这些同性恋者的。”看来,李洪志和法轮功仇视同性恋使他们在国际上很孤立,这大概正是他们面对前述冰岛新闻装聋作哑的主要原因吧。
世上之情,社会之态,邪必惧正,法轮功面对不利于自己的国际新闻,除了装聋作哑,还能有什么表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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