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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宋婉玲刺伤孕妇案看法轮功“真善忍”

作者:董华春 · 2010-08-25 来源:凯风网

  2009年7月7日下午,通州画家村小堡村村口大院发生了一起持刀伤人事件。被伤害人藤溢清,24岁,受伤时怀有两个月的身孕。行凶者是画家村的画家王志平、歌唱演员宋婉玲夫妇。双方同在一个大院居住,因为公用通道归属问题引发口角,继而相互谩骂,正在修剪树木的王志平、宋婉玲夫妇,恼羞成怒,不顾旁观者提醒滕某是孕妇的劝告,各持剪刀刺向滕某面部和腹部,滕某下意识护住腹部,结果手部被扎伤,门牙被打断,身体多处受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在邻居报警后,王志平、宋婉玲夫妇被赶到的警方带走。

  此事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认定宋婉玲构成轻伤嫌疑,王志平不够罪予以释放,移送检察机关以宋婉玲犯故意伤害罪向通州区法院提起公诉,受害人滕溢清附带提起民事赔偿诉讼。通州法院于2010年7月做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为通州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宋婉玲犯故意伤害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判决被告人宋婉玲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赔偿受害人滕溢清医疗费(包括中止妊娠)、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29000余元。

  宋婉玲,女,44岁,毕业于河北邯郸某音乐专业学校。王志平,男,46岁,毕业于某艺术学院雕塑系。夫妇二人1996年赴美深造,并在留美期间开始练习法轮功,王志平从事法轮功绘画,宋婉玲除协助王志平外,还积极参加法轮功组织的活动,参与神韵晚会的演出。夫妇两人2007年回国,后居住在通州宋庄画家村。

  王志平、宋婉玲夫妇在明知对方是孕妇的情况下,对孕妇污言秽语已是不该,更何况锐器直击,头破血流了,滕溢清中止妊娠,不但身心备受打击,实在是可怜一条夭折的生命。作为大法弟子,号称讲求“真善忍”,但是从这起伤害案,怎么一点都看不出来宋婉玲、王志平夫妇这一对大法弟子之“真善忍”呢?

  做了手持剪刀伤害他人的事情,竟拒不承认,百般辩解,推卸责任,是为“不真”。

  明知对方身怀六甲,竟不以为然,毫无顾忌,持剪刀伤害孕妇,是为“不善”。

  邻里琐事,本应相互忍让,宽大为怀,竟恶语相向,直至手起刀落,是为“不忍”。明知对方是孕妇而故犯,以至于孕妇因受伤而中止妊娠,可以定性为“残忍”了。

  虽然,宋婉玲轻伤孕妇案,仅仅是一个孤立的案件,但是,窥一斑而识全豹,法轮功之“真善忍”,可见一斑,而这许多年来,法轮功及其大法弟子们所作所为之不真不善不忍,应该说是斑斑点点,不可胜数了吧。

 

【责任编辑: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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