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德明,今年42岁,湖北丹江口人,因为痴迷法轮功,相信李洪志的“法身保护说”,遭遇车祸后拒绝就医,导致小腿残疾,还落下了风湿病,现在每逢天阴下雨的时候,受伤的部位就疼痛难忍。
我是1996年9月开始接触法轮功的。当时,我在城区开了专门做茶叶生意的门面,事业可谓蒸蒸日上。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知道了法轮功,朋友说是教人向善的书,修了还能祛病健身,有病不用吃药就能好,并且不收钱。那段时间我因忙于做生意,操劳过度,加之生活不规律而导致肠胃老是不舒服,听他这么一说,就有点感兴趣了,拿起书来看,书名叫《转法轮》,这么我就开始迷上了法轮功。
自从迷上法轮功后,我就完全按照《转法轮》书上所说的进行练习。当时,离我门面不远处的广场有一个练功点,我就天天去跟那些人练习法轮功,练功点的负责人是一位王姓妇女,大家都叫她王大姐。除了早上练功外,王大姐还经常组织我们,学习《转法轮》,交流练功心得,传达李洪志的最新“经文”。因为我练功积极,王大姐安排我担当练功点的联络员,负责督促功友们练功和打理练功点上的事情。这样却极大地满足了我的虚荣心,更加激起了我练习法轮功的兴趣。
1999年国家取缔法轮功组织后,我十分不解,认为法轮功讲“真、善、忍”、“做好人”会有什么错?正好此时,“师父”频发“经文”。在李洪志“正法”、“护法”、“走出去”、“讲真相”的鼓动下,我和其他功友一起多次前往省政府上访静坐,并制作了大量的法轮功标语,到处散发,为此自己浑然不知自己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而是陶醉在自己又“长功”了、又“上层次”的喜悦之中。
2000年1月,“师父”再次发“经文”,说什么“最后圆满”的机会不能错过。在对“圆满”的极度渴望中,1月4日,我按照李洪志的要求,再一次与一些功友从襄樊坐火车前往北京天安门广场接“法轮”,到首都去“护法。刚到天安门就被警察截获,最后被遣送回来。
回到丹江口的那段时间,我根本无心经营生意,每天就想着如何坐上“圆满”的末班车。为此,我加紧到处“讲真相”(其实就是散发从明慧网上下载的法轮功宣传资料)。门面生意一天不如一天,我就索性把店面关闭,全身心投入到修炼之中。面对妻子和儿子不断的哀求和怨恨,我都视为是阻碍我修炼路上的“魔”,我要经受住”师父“对我的考验。哥哥、姐姐、姐夫流着眼泪规劝我,年近八旬的老母亲给我下跪,我都毫不动心,坚决地“去执著”,坚定自己“修炼圆满”的信心。
2000年6月的一天晚上,我趁天黑到小区散发法轮功传单,被小区保安发现。在逃跑过程中,被疾驰而过的摩托车撞倒,当时便不省人事,后被好心人送到医院。等我醒来后,看到身上包着纱布,打着点滴,听医生说我右小腿骨折,身上多处擦伤,需要住院治疗。但我第一反应,就是拔掉针头,拒绝医治,还趁医生不注意时,偷偷离开了医院。因为我当时坚信有“师父”的“法身保护”,我是不会有一丁点事的。
回家后,我不听亲朋好友的劝说,继续修炼。可是,腿伤却一天天在恶化,疼痛一天天在加重,骨折的小腿不断肿胀,身上擦伤处也出现了大面积的溃烂。万般无奈之下,我被家人第二次送进了医院,可由于耽误了最佳治疗时间,导致右小腿骨折部位变形,已经连接不上,导致终身残疾,还多花了几倍的“冤枉钱”,人也衰老了许多。亲朋好友见到我,都不无惋惜地说,为了练法轮功而搞成这样太不值得。
在事实面前,我开始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开始怀疑并重新审视以前奉若至宝的法轮功。后来,在反邪教志愿者的挽救和帮助下,我终于从法轮功邪教的陷阱中摆脱出来。原来修炼是个幌子,“消业”是假,“法身保护”也是假,“圆满”更是李洪志所编造的一个大骗局。
如今因为小腿的残疾,导致我生活极为不便,而且每逢天阴下雨,受伤的部位因为风湿,疼痛难忍。修炼法轮功不光毁了自己的事业,还让自己落下了终身的残疾。
【责任编辑: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