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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为何易生“内骗”?

作者:霜 刃 · 2010-08-26 来源:凯风网

  “内骗”既可作动词讲,理解为“在内部行骗”;又可作名词讲,指“专以或主要以内部人为欺骗对象的骗子”。本文标题用的是名词义,后文中也有用作动词义的。

  邪教危害社会的表现之一在于其个体总是“你方唱罢我登场”地上演着同一种邪行,始终不会消停。这不,法轮功人员中时不时地冒出几个“内骗”来,远的不说它了,近两年内见诸媒体的就能列出不少:

  ——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的法轮功痴迷者叶检平,2008年2月至2009年4月期间,叶检平单独或伙同他人流窜至江西外市县及广东各地,大肆宣扬捐钱可“结缘”、用钱可“买功”的歪理邪说,骗取法轮功练习者的钱财。叶检平收到杨丽红、蔡美玲汇款共计47.65万元,全部转汇给了另一个法轮功痴迷者劳文(另案处理)。在这期间。叶检平还利用劳文自行创新的“男女双修”(即发生性关系)可提高功力的歪理邪说,诱使蔡某某(女性法轮功习练者)与自己进行“男女双修”。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8日对叶检平骗财骗色案做出一审判决,叶检平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诈骗罪、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辽宁大连的法轮功骨干王嘉超,从2003年起在法轮功内部集资敛财,数年来累计骗钱千万元,全都用于自己挥霍。2008年9月1日,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王嘉超有期徒刑5年。

  ——法轮功成员陈功,2004年11月至2007年11月期间,利用邪教法轮功,先后多次诈骗被害人刘铮人民币3285263元,用于购买股票、房子及汽车,并骗奸被害人刘铮的女友杨某某。2009年8月9日,陈功被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些还只是影响到整个社会治安的典型个案,许多法轮功“内骗”事件由于极强的隐蔽性而不为“轮外世界”所知,最终被内部消化的,真不知凡几。法轮功“内骗”案频发仅从明慧编辑部文章也可略窥端倪。从2003年10月11日的《警惕骗子》到2010年5月7日的《师父从来不让集资》,明慧网共发表10余篇叫停法轮功人员行骗(主要是“内骗”)的文章。至于涉及这一话题的修炼体会,则有近百篇。可见,法轮功内部骗风难息、屡禁不止。

  据此而认定法轮功易生“内骗”,恐怕任是谁也否认不了。需要探讨的问题是:法轮功为何易生“内骗”?

  笔者以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李洪志率先行骗,上梁不正下梁歪

  谈到这一话题,有必要先作两点说明。第一,骗子与强盗的区别就在于,前者总是让受骗者“自愿”配合(本质上当然是“被自愿”)。第二,同是骗子,行骗手法有高超与拙劣之别。至于骗子设骗局必然要发布虚假信息,那是常识,不劳赘言。

  李洪志是个超级巨骗,当然骗术高明。他靠剽窃加拼凑“创立”法轮功,初衷就是在各路借气功行骗的高手中脱颖而出,以更为高超的骗术聚敛钱财。早期弟子多人证明,李洪志在“传功”初期,是以祛病健身为幌子,靠“治病”吸引信徒。谎称免费治疗,却在家中设立“功德箱”,暗示亲信的弟子告诉患者每人应捐“功德钱”一百元以上。李洪志还在某些场合故意透露谁谁能够舍钱重病立消,谁谁感激李洪志替他拿病给了多少谢酬,以此暗示学员或常人“自觉自愿”地向他捐金。

  李洪志骗钱主要靠自我神化,只要是吹出一个牛皮,都是瞄着孔方兄而去。比如吹嘘他讲法时会形成“能量场”,听他讲课能够当场治病“消业”,而且家人也跟着沾光,于是通过举办培训班聚敛了大量钱财。据不完全统计,仅1993、1994年,李洪志在长春教功售书就收入428300元,在全国各地办班收入789000元,共计1217300元。其中在哈尔滨办班时间只有几天,但听课证每张却高达53元,净收入达20万元。再比如,他吹嘘《转法轮》等经文字字闪金光,吹嘘他讲课、示功的录音、录像都具有“功能”,吹嘘自己的“法像”和“法轮功徽章”有“灵气”,还安排托儿替他从旁“现身说法”地鼓吹。于是,他通过法轮功组织大量印制书籍、录音带、录像带、VCD等,以每套三百元的价格在练习者中出售。后来,李洪志又推出练功服、练功垫什么的,向练习者兜售,从中牟利。他还宣扬“有施才有得”,以小施获大得,从众多练习者中骗得了数额不等的“捐款”,这一点,在最近明慧网“世界法轮大法日征稿”的应征稿件中也得到了印证。(参见笔者《这份证词证明了什么》,凯风网2010-05-17)

  正是靠着种种骗术大肆敛财,李洪志陡发暴富,先后在长春、北京购置了三套住宅,拥有三辆小轿车,在香港银行拥有2000万元存款,在美国纽约、新泽西拥有两处房产……那些动机不纯的入伙者,亲见“师父”发财暴富的捷径,哪有不眼红心痒的?李洪志的骗术虽然高明,但真正有脑瓜子的人不难识破。能识破且心术不正的“轮”中精怪当然会竞相效尤,各谋财路,于是法轮功也就“内骗”频生了。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信哉斯言!

  二、邪教藏污纳垢,易生“内骗”乃必然

  邪教从本质上说,都是反人类、乱社会、敌科学、悖文明的,法轮功自不例外。李洪志和他的法轮功表面上也扯着嗓门嚎几声道德高调,大讲积德行善,大谈修炼品性。然而,邪教组织必是渣滓汇聚之所在,藏垢纳污之渊薮。因此像张凯臣这样的道德败坏者(此人因逐利贪财、弄虚作假、中饱私囊而声名狼藉)与法轮功臭味相投、一拍即合,十分正常。法轮功组织中不乏对金钱垂涎欲滴,“伸手欲”很强的骨干分子。据《一封来自新西兰大法弟子隋桂英的信》(博讯论坛2008年7月10日)披露,新西兰的法轮功基层组织腐烂不堪,“财务上不透明”:“多年来,做项目收取学员的现金从来都没有给过收据”;於景芳将台湾来的学员的捐款“往兜里一揣就完事”;“卓贵京前些年收取了做电视专项目的数万元同样没有收据,没有账目”;宝金梅大捞特捞,却没人管。这些人实际都是利用自己的权力捞钱。他们虽不能称骗子,但与骗子在个人品德上并无什么区别。

  法轮功这个怪胎,人员结构复杂,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有些人加入法轮功,正是瞅准了那里有空子可钻,有钱可捞可骗。用网友金箍棒博文中的话来说,“他们未必相信李洪志的什么功法,但却相信带来的利润,可以满足他们的发财欲望。……在他们眼里,法轮功已不是什么功,而是一项可以赚大钱的‘法轮功产业’,是一颗迅速长大的摇钱树。”(《究竟哪些人参加了法轮功组织》,凯风网博客2010-6-12)诈骗犯陈功的供状证明了这一判断:“其实,人世间根本没有神,更没有李洪志所说的佛,都是骗人的,我就是靠这些骗财骗色,以致害人害己,我罪有应得!”

  怀着捞钱敛财目的入教者,较多的是跟在李洪志后面摇旗呐喊,充当吹鼓手神化李洪志,协助教主办班、出书、制作各种音像制品,从中分一杯羹。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人与李洪志是狼狈为奸、互利互惠的关系(主奴关系则另说)。当然也有个别胆大的甚至自封草头王,如早期的香港法轮功负责人贝琳达·庞公开挑战李洪志的“主佛”地位,质疑李洪志篡改出生日期,说她自己才是法轮功精神运动的真正领袖,其根本目的还是争夺权力地盘,以便疯狂敛财。还有少数能量大的,则是瞅准教主权力的空隙地带,独立经营,大肆骗钱敛财,满足贪欲,上述叶检平、王嘉超、吴光霞、陈功、黄宁等人即是。一个骗子丛生的地方,就会出现“抢食”现象:“2007年夏天,刘铮汇报说他女朋友杨某某到长春了,我与杨某某见面后,我怕杨某某把刘铮的钱骗走,我就骗不到了。”(《陈功:我就是靠法轮功骗财骗色的》,凯风网2009-09-11)

  总之,法轮功藏垢纳污,“内骗”丛生乃必然。这样一个充满邪恶和秽物的污水沟中,不高产逐金渔色的骗子才怪呢。

  三、痴迷者脑钝智昏,低级骗术有市场

  法轮功中“内骗”特多,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骗源”丰富。实际上是说,法轮功学员中头脑简单、盲目轻信者所点比例超出社会的“常态分布”。因此,骗子用不着采取多么高明的骗术,就能轻易得手(这也正是有人专事“内骗”的原因)。这与邪教痴迷者科学文化素质的平均水平低下有关,也与其人格缺陷有关。

  科学文化素质低,就会相信超自然的力量,就会盲从那些别有用心的宣教者,同样也容易轻信骗子的谎言。比如,王嘉超自称认识一个叫“海安”的“少林寺大师”,他把钱给“海安”,由“海安”送往国外“师父”那儿,那些受骗的法轮功痴迷者十分相信;后来,王嘉超又讲“海安”失踪了,他通过“发功”可以把钱送到美国,“供养师父”(实际上他从未将一分钱送到国外,而是把近一千万的人民币留给自己享用)。如此破绽明显的低级谎言,痴迷者竟然毫不怀疑,他们不上当受骗就没人受骗了。黄宁在骗财时,用一句“我只是通过钱来看一个人的心”“引导和暗示”欺骗对象献金于他,结果还真有不少人对他感激,“拿钱供奉”他这尊“佛”,足见受骗者的头脑是多么的简单。

  法轮功痴迷者或多或少、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人格缺陷或障碍,这也是他们容易受骗的原因。抽样研究表明:105名法轮功痴迷者中符合人格障碍标准的有65人,占61.90%,其中癔症样性格者33人,占65位人格障碍中的50.76%。该研究提示,人格障碍是痴迷的充分条件,邪教认知态度是痴迷的必要条件。(泰湖《法轮功习练者MMPI与认知态度的相关性研究》,凯风网2009-03-30)不难设想,有癔症样性格者的认知水平是个什么样子,没有理性的他们在骗子面前就如同任人宰割的羔羊。在“王嘉超敛财”案中,大连市的董棋和赵梦麒老夫妻,为了筹集资金,竟将自己的住房卖掉,把15万元卖房款通过刘延梅转交给了王嘉超,而老两口却租房居住。具有依赖型人格的痴迷者,大多没有主见,缺乏自信,总觉得自己能力不足,甘愿置身于从属地位,遇事总想依赖他人,不敢独立思考,容易屈从他人的要求,显得过分顺从。有偏执人格特征者一旦上了邪教贼船,便执迷难醒,即使是明显不过的欺骗陷阱,他们也毫不犹豫地跳下去。

  骗子和受骗者是相互生成的,法轮功成员中痴迷失智者太多,行骗的市场很大,这本身也是催生骗子的“温床”。所以我才说“痴迷者脑钝智昏,低级骗术有市场”,才认为头脑简单、盲目轻信的痴迷者是孳生“内骗”的土壤。

  综上所述,是教主带头行骗、组织藏垢纳污、迷者脑钝智昏合力造就了大量的法轮功“内骗”。具有讽刺意义的是,法轮功的道德形象如此不堪,李洪志竟然还恬不知耻地标榜“唯有在我们法轮大法这块儿,是个绝对干净的净土。……这是人间仅剩的唯一的一块净土。”(《加拿大法会讲法》,1999年5月23)好一个“净土”!却原来“内骗”频出,骗风劲吹。真不知“宇宙主佛”听闻上述法轮功骗案后,该作何“感慨”?

 

【责任编辑: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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