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方雨辰,今年36岁,是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创越律师事务所律师,一家四口在鲅鱼圈区过着有房有车、富足安康的美满生活。但是,我也有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十五年前,我误入歧途,轻信法轮功歪理邪说,一度痴迷,几乎亲手毁掉了自己和亲人的幸福。我愿把我的经历与各位网友分享。
1994年,未满20岁的我以优异成绩考入了辽宁省丹东纺织高等专科学校,这对于我这个出生于农村的孩子来说,是一个人生难得的转折和机遇。我对未来充满了憧憬,自己暗下决心:一定要发奋学习,多掌握知识,活出个样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出于对法律的敬畏和兴致,出于对法律工作的崇敬和向往,揣着美好理想,在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入学后,我就报考了辽宁大学法律本科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正当我趁年轻努力实现自己人生目标时,1996年10月,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学校里接触到了《转法轮》。面对这样的书籍,出于年轻人的好奇,自己感到很深奥、很新鲜,我一下子就来了兴趣,用4个小时一口气就把它读完了。此后,我便自觉不自觉地把法轮功的歪理邪说当作“真理”,把发奋学习的热情转变为“修成正果”的强烈欲望,把法轮功作为追求生命和实现人生价值的唯一途径,开始痴迷于“真正往高层次带人”的李洪志,痴迷法轮功——我不厌其烦的成百上千遍听阅李洪志的“讲法”录音和“讲法”书籍,觉得这是自己不同于常人的“享受”。迷信于李洪志说的“高层次”是高于其他教派理论的“唯一大法”,相信李洪志是“宇宙最大的神佛”,认为追随他就是自己的追求,将来一定能做“高层次的人”,“白日飞升”“成佛”。
1997年,丹东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毕业时,我觉得自己都要“成佛”了,再学其他专业有什么用?于是,学业荒废了,我放弃了再修两门课程就可以毕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本科专业。
1999年7月,我国依法取缔法轮功,而此时的我难以自拔,继续一心练功,坚持认为作为李洪志的“弟子”要为“师父”的“正法”“证法”,我开始在公开的场合,向身边人竭力宣传法轮功如何好,还复印、制作法轮功传单到处张贴、散发。
2000年,我看到了李洪志鼓动我们练习者去北京“上访”的一些“经文”,年底,我抱着1岁半儿子就到了北京,被北京警察劝了回来。以前,我只是自己在家里看法轮功书籍、独自练功,家人对我的不满并不十分强烈。看到政府已取缔法轮功而我仍然对法轮功这样痴迷,家庭矛盾迅速升级,导致“家庭战争”经常爆发和不断升级。我妻子是我高中同学,我在丹东念书3年她等我3年,我们感情笃深,大学毕业后结婚,育有一双儿女。面对我越来越荒诞的样子和做法,妻子盛怒之下要求与我离婚,而我满脑子是“为法献身”、“修成圆满”,觉得这正合我二次“进京护法”的心意,哪里还顾忌夫妻情义、儿女情长?于是,我们在一天之内就办理了离婚手续。而后,我抛妻弃子,于2001年2月,再次赴京“上访”。
由于非法聚集寻衅滋事,我被北京警方拘留。当时心理既恐惧又困惑,还感到委屈。为什么我这样虔诚的修炼还会有这样的结果?我当时觉得这可能是“大法”和“师父”在考验我。甚至我被公安人员抓获,也没有遭受到有些人所“描述”宣扬的体罚,自己还以为这是“大法”在保护我。
回到鲅鱼圈,父母、兄妹、妻子和朋友知道消息后都纷纷来看我、劝我,帮助我尽早醒悟,妻子还主动提出要复婚。社会志愿者也来帮助我,以充分科学的证据、情理相融的事实,对法轮功和李洪志歪理邪说予以有力的批驳。面对他们的关爱和劝说,特别是亲情、爱情和友情的感召,我一开始很抵触听不进去、不予理睬,但大家对我的关爱是真诚的!回想几年来的亲身经历仿佛就在眼前,冷静下来理智地思考,让我不禁对法轮功和李洪志产生了疑问。
法轮功讲“境随心转”,说所在环境会因为人的思想境界的提高而向好的方向转变,但我竭诚“以身护法”、“以死护法”的“思想境界”,不仅没有实现“境随心转”,却沦落到了众叛亲离,法轮功可是“整个宇宙的大法”啊!我开始怀疑法轮功到底是挂的什么幌子啊?
法轮功讲“往高层次带人”,我也竭力追求自己“高层次”,结果自己求“圆满”并未得到“高层次”,却由原本社会公认的天之骄子大学生变成违法之人危害社会,原本立志成为法律工作者维护法律尊严,现在却被《转法轮》“转”成自身违法受惩处,就连自己原本美满幸福的家庭也因痴迷歪理邪说而破碎。我不断质疑法轮功所宣扬的“圆满飞升”真的是我想走的路吗?
回头再看《转法轮》,与传统的《周易》、正统的佛经相比,里面充斥着模棱两可的“概念”,东拼西凑的“术语”,以及不伦不类的“口号”,我越来越感到李洪志的所谓“经文”就像一件假冒伪劣商品,充满诱惑,但不真实,不可靠,不可信!
做常人才是正路,我摆脱了法轮功的精神控制。2001年10月,经过多方鼓励,我顺利完成了辽宁大学法律本科专业学习,2002年4月通过首届国家司法考试,同年底成为一名职业律师。至今,我先后为20余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为500余人次担任代理律师,赢得了社会的认可,赢回了我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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