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吴卓晓,在广东省惠东县工作。我叔叔吴木,是广东省惠东县松坑镇农民,小学文化,叔叔本来一直身体健康,没有不良嗜好,是个结实的庄稼汉,家庭虽然不富有但子女健康,而且子女们已经长大在外打工,小日子过得也算幸福美满。
1996年6月,叔叔到县城走亲戚,一天晚上,他到县城南湖公园散步,看到一群人在练功,他上前去看热闹,那群人说在练法轮功,这种功法能强身健体、消灾辟邪,还能上“天国世界”过好日子。我叔叔很感兴趣,就买了《转法轮》和一些其他法轮功的书籍和磁带。回家后叔叔开始看书,听录音,当叔叔看到李洪志在书中说的,按照“真善忍”去做就能“上层次”直至“圆满”的时候,叔叔就信以为真,慢慢迷上了法轮功。
为修成,叔叔成天忙于练功,一切家务事都交给我婶一个人负责,当我婶子看叔叔他变得一点家庭责任心也没了的时候,婶婶就多次劝阻,可叔叔不但不听,还说婶子是常人,不明事理,并且还威胁婶子,如果再阻拦他练功,他就不在家里住了,没办法,婶子只好忍耐着。而叔叔因此变本加厉地修炼,甚至还多次劝我们村其他人也去修炼法轮功,说练习法轮功就可包治百病,就能保证一家人平安、不生病,修得好的话,还能“圆满”上天堂。就这样叔叔变得越来越荒唐。
1996年9月,我叔叔扫墓时被雨淋湿身体导致感冒,但我叔叔坚信修炼法轮功能包治百病不肯到医院检查医治,后在婶婶的再三劝说和强硬拉扯下才勉强到医院检查,经检查发现其由于感冒导致了肺感染和胃粘膜出血,必须住院治疗。但他坚决不愿意住院,他说他是修炼人,身体不舒服那是“消业”,无奈婶婶只能请求医生开了些药,准备回去劝叔叔吃。
回到家后,叔叔不但不吃药,还十分后悔到医院看病,觉得自己背叛了“师父”,因为李洪志曾经说过,如果练功人去医院治病,那就说明没过常人的病“关”,并且还会把自己的病业堆积起来。叔叔对婶婶表示再也不愿看医生,如果婶婶再拉他去医院,他就要和婶婶断绝关系。
自此以后,叔叔认为自己会生病是自己修的“层次”不够,更加沉迷练习法轮功,还经常向村民炫耀自己练习法轮功已到了一定的“层次”,经常告诉村民某天他修炼时,“师父”化成一只火凤凰飞到他面前,拍打他的腰,他的腰就不疼了;某日某时自己修炼后还看到孙女一下子窜到天上,天马行空,一眨眼的功夫又回到自己的怀抱。
但事实上,叔叔的病情却不断加重,逐渐地他腹胀如鼓,婶婶一再告诉他,再不去医院很危险,但叔叔他坚持自己不用看医生、不需要吃药,还说他已“得业”,腹内“法轮”初成,很快就可以“消业”、“圆满”,随“师父”到另一个美好世界。
1997年3月,叔叔终于撑不下去,病倒在床,说话很困难,但还不忘告诫婶婶不准过问病情,不准把他当成病人,不准劝他上医院,否则初成于有腹内的“法轮”就会消失。不久,叔叔的病情恶化,进入昏迷状态。家人匆忙送他前往医院抢救,但为时已晚,叔叔在送往医院抢救的路上心脏停止了跳动,死时年仅6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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