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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爱华在痛苦中死去

作者:张 强 · 2010-09-02 来源:凯风网

  王爱华,女,1962年12月出生,小学文化,家住山东省蒙阴县经济开发区太保庄村,是一个勤劳善良的普通村妇。她曾经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丈夫是当地小有名气的乡医,育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儿子,家里家外,她都收拾的干干净净,生活过的甜甜蜜蜜。但自从习练法轮功后,她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有家不顾,有地不种,整日痴迷于习练法轮功,最后因为法轮功把命都送了。

  在上世纪90年代,法轮功盛行的时候,王爱华因丈夫行医,根本不相信法轮功能够祛病强身、“消业”保平安,她习练法轮功是一个偶然的机会。1997年过完农历年,她的远房姐姐来走亲戚时,很神秘的告诉她,“我现在练习法轮功,这个功法非常好,能祛病健身,又会让全家人受益,保全家平安”,“练功人以‘真、善、忍’为标准,修养道德和心情” 。当时的王爱华不相信这些,并劝姐姐放弃练功,好好过日子。但是经不住姐姐三番五次的劝说,王爱华逐渐对法轮功产生好感,抱着试试看的心理,1997年7月份开始习练法轮功,并逐渐走上习练法轮功的不归路。

  练功初期,王爱华由于练功时间较短,相比其他功友,功法动作不到位,五套动作也不娴熟。由于她生性要强,不甘落后其他功友,偷偷购买了录像机和大量的练功录像带,加班加点的练习法轮功,几乎用上所有的时间,不再关心家里的一切事,并将丈夫作为治疗室的一间屋子专门腾出,作为她和功友们一起交流,一起聚会的练功室。丈夫十分不满,好言相劝,劝她不要追求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要好好顾念自己的家。王爱华不听劝阻,并说“常人理解不了修炼人”。于是整日和功友们在练功室里研习“经文”、看录像练功。就这样王爱华在练功、“学法”中逐渐沉迷。

  1999年7月22日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后,其丈夫不忍看到她日益消沉,继续执迷不悟下去,反复劝她不要再练下去了,但是她仍继续背着丈夫练功。

  2001年5月份,在一个偶然的机会,王爱华的丈夫发现她的右乳房上长了一个花生米大小的肿块,当时丈夫劝她到县医院检查治疗,可她怎么都不愿去医院看,因为她坚信李洪志的“消业”理论,他当时对丈夫说:“有病是‘业力’在作怪,只要‘业力’消了病就会好起来,不消‘业力’,病怎么能好啊?”王爱华认为这是“业力”所致,她开始加紧练功、“学法”,以便尽快“消业”。

  可是,王爱华右乳房的肿块越来越大。2002年初,她的右侧乳房上还出现了紫癜。王爱华的一个在县医院外科任主治医师的哥哥,在了解她的病情后,认识到严重性,极力劝说她到医院检查,可王爱华死活都不去,并大声嚷道:“你们不懂,出现这些反应是正常的,是‘师父’在为我清理身体。如果去医院治病就把‘业力’压了回去,是要遭报应的,你们在害我呀,别管我。”最后还是其丈夫和家人强行把她送到县医院。经检查是乳腺癌早期,医院要求王爱华住院抓紧手术治疗,然而王爱华坚信练习法轮功能治病,在病床上盘腿打坐,背诵《转法轮》,坚决不让护士打针,并将医生开的药物扔出病房。就这样经过三两天的折腾后,王受华在一天晚上乘医生不备时偷偷跑出了医院。

  2002年10月份,王爱华已经出现严重消瘦、食欲不振等症状,为了挽救她的生命,她丈夫将配好的药物放进她爱吃的米饭中,后来她发现后却与丈夫大闹:“你在害我啊!吃药是要遭报应的!”

  无奈之下,她丈夫和她娘家人再一次强行将她送到县医院救治。尽管医院对她进行了手术,可在王爱华眼里,这一切都不如她“师父”的“法身保护”,她坚信“师父”会让她平安无事、会让她康复,坚信通过修炼一定能“消业”除病。因此手术后的王爱华在住院期间经常不顾疼痛,疯狂的拔掉手上的点滴,执着地拒绝一切治疗。

  家人和亲属纷纷劝她要相信医学,但她就是不听,她讥笑劝她的人,称他们是“凡人常心”。

  由于错过了癌症早期手术治疗的最佳时期,再加上王爱华对治疗的不配合,她的病情逐渐恶化。

  2003年5月25日凌晨,年仅41岁的王爱华带着对“师父”的“消业”、“法身保护”的期盼,扔下丈夫、扔下年幼的儿子和年迈的父母,在病痛的折磨中痛苦死去。

 

【责任编辑: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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