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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后才懂得珍惜

作者:杨 英 · 2010-09-29 来源:凯风网

  我叫杨英,今年48岁,本科学历,我曾是北京石景山区的一名小学老师,可在李洪志的欺骗下开始习练法轮功,为了所谓的“圆满”,我抛弃曾经幸福美满的家,放弃自己的工作,到头来落得一场空。

  我师范毕业后被分配到石景山一所小学任教,成为了一名光荣而骄傲的人民教师。后来成家,也有孩子了。此后的日子,我将青春与满腔热血奉献给了这片富有朝气和活力的土地,对待工作认真钻研,对待我的孩子们更是尽职尽责,美好的日子、令人羡慕的职业使我的生活变得充实而丰富多彩。可是,自从遇到法轮功,这一切慢慢开始改变。

  1994年的一天傍晚,我像往常一样饭后和丈夫在公园里散步,偶遇正在练习法轮功的人员,他们说此功法神奇,不仅强身健体,包治百病,还能保佑家人。不仅性命双修,还能“圆满”后成仙成佛。我当时没管什么成仙成佛,心想自己有点身体不适,能治病强身当然是好事,于是,我跟他们一起开始了修炼之路。

  从不定期练功到有规律有组织的参与集体会功、“交流”,特别是随着“学法”的深入,我逐渐沉迷于其中了,什么“做好人”、“上层次”、“圆满”这些诱人的东西,每天一睁开眼,满脑子都是,整天沉浸在“一人练功,全家得福”的幻想中。

  在追求“圆满”的修炼之路上,我认真按照“师父”的要求“去执著”,除了练功、“学法”,其他什么给学生备课、批改作业、家庭里丈夫和孩子的事都放在了次要位置,儿子的生活起居和学习状况也不再是我关心的问题。结果是,工作上,校长不满,学生不满意;生活上,丈夫不满意,儿子得不到母亲的爱。可处于痴迷中的我却认为,我经受住了“师父”的考验。

  现在想来,痴就是一种病态,一种偏执的病态体现。

  那时,在我眼里,李洪志就是“神”,“大法”是无比神圣的。我也坚信李洪志许诺弟子“圆满”的信念。记得那时,儿子在读小学,正是需要母爱的时候,而我为了练功、“学法”,就没带他出去玩过一回,哪怕是周边的一个小公园。我的家人发现我们的变化后,老母亲劝我好好做人,尽好自己当妈妈的责任,我只是表面违心答应了。可背后,我还是相信“师父”说的,要“去情”。

  由于忽视了对儿子的照顾,很少与他沟通,儿子从小因营养不均衡,运动少,在心理、情感方面都开始出现偏差,原本活泼开朗的他开始沉默寡言,心事重重;那一段时间,学习成绩也越来越差。1997年4月的一天,儿子因为营养不良还突然晕倒过。从此,我丈夫就把我儿子送到他二妹那里照顾。

  现在想想着实荒唐。因为,在当时,前面有“圆满”、“大自在”这个大金苹果的诱惑,后面有“你如果不修炼,业力就会回到你的身上,魔也会取你的性命的”的恐吓,李洪志的精神控制让我变得没有了自我意识,唯命是从,不敢有丝毫的怀疑。

  除了“去情”外,我当时还认为工作也是影响“修炼圆满”的障碍。本身由于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学校极不满意。在不满学校的批评下,为了全身心投入,彻底“去执著”,我后来干脆辞掉了工作。

  2001年,“师父”发“经文”,鼓动弟子走出来“弘法”、“讲真相”。我和功友连夜法轮功网站上下载所谓的“真相”资料加以散发,还编辑手机短信,群发所谓“真相”信息,此外,还积极参加法轮功在我们当地的地下组织违法犯罪活动。2002年,我因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判刑入狱。到监狱后,在干警的耐心说服教育,讲道理、摆事实、真诚善待感化下,触动了我沉睡已久的良知,我被李洪志扭曲的思维也被唤醒。后来,在反邪教志愿者的帮助挽救下,我终于从“圆满”梦中醒悟,彻底摆脱了法轮功邪教。

  如今,我已从“修神”的路上重新回归社会,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可那段所谓的“圆满”修炼之路让我悔恨终生,失去后才懂得珍惜。

 

【责任编辑: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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