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明,男,59岁,大学文化,祖籍是临沭县,原广州市经济开发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为了“做好人”、“精进修炼”,曾不惜铤而走险私分国有资产,坚信李洪志的“法身保护”,最终因拒医拒药导致重度高血压发作而瘫痪了。
1996年的一个星期六早上,李福明在广州市天河体育中心晨运的时候,看到了一群人在“修炼”,有一位阿姨走过来向他介绍说这是法轮功,是一种上乘的功法,比佛法还厉害,修炼了能“圆满”,还能治病……。李福明由于忙于工作而忽视了身体健康,患有较重的高血压病,正为此而烦恼,经那位阿姨一说,就将信将疑地把她递过来的一本《转法轮》看了起来。这一看,自己被法轮功的一些法理吸引而不能自拔。
李福明自从迷上法轮功后,把工作之余的时间全用在了练功、“学法”上。坚信法轮功能治好自己的高血压病,因为李洪志曾经说过:自己给每一位学员的小腹安了一个“法轮”,这个“法轮”顺时针旋转时则吸收宇宙空间的高能量物质,逆时针旋转则把身体的“黑色物质”(即疾病)打出体外。为了“消业”治病,他每天坚持早中晚盘腿打坐,反复诵读李洪志的《转法轮》和“经文”。平时逢人就说自己的病是修炼法轮功治好的,有“师父”“法身的保护”,不再需要看病吃药。
1999年7月,国家取缔法轮功组织后,李福明思想上极端想不通,这么好的功法怎么就取缔了,这不就是断了自己“上层次”、“圆满”的后路吗?在李洪志新“经文”的暗示下,拼命地“走出来讲真相”、“发正念”。为了向世人“讲真相”,自掏几万元钱购买电脑、刻录机、打印机等器械,从明慧网上下载资料,制作成传单和光盘,并到处散发。
为了“做好人”,体现大法弟子的“善心”,李福明在任监督站、检测站站长期间,还曾经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私分国有资产。2001年1月至2003年7月间,李福明身为检测站站长,多次指示单位财务人员从检测站所收取的检测费中,以支付劳务费、往来款的名义套取现金,再以发放工资补助、过节费等名义,将共计76万余元分发给监督站和检测站的人员。
2001年9月至2003年6月间,李福明指使财务人员将截留的部分检测费存入下属的二间分公司,再以支付工资、劳务费和分红为名,将共计83万余元再次分给监督站和检测站的人员。
短短的三年间,为了“做好人”, 体现大法弟子的“善心”,拉拢同事修炼法轮功,而将国法置于脑后,一共私分国有资产达159万余元之多。
李福明对李洪志是顶礼膜拜,为了“弘法”出钱出力,为了练功怯病,一心“精进修炼”。 然而,却没有得到自称“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法身无处不在”的李洪志的“法身”保护,由于坚信法轮功弟子“有病不用吃药”,长期拒绝看病吃药,导致高血压病情越来越严重。
2008年4月24日上午,李福明在练功的时候突然晕倒,瞳孔放大,家人急忙将其送到医院救治。可是,由于长期拒医拒药,他已达重度高血压状态,这次晕倒更造成了脑梗塞,落下了右半身的偏瘫,成了残疾人,另外,由于其私分国有财产,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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