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晓兰,今年56岁,曾经是盐城市一所医院的护士,丈夫是一名小学老师,我们有一个聪明懂事的女儿,是一个幸福美满的三口之家。
1996年的夏天,正当我被头疼、失眠折磨得非常烦躁不安的时候,一位邻居向我推荐了一本《转法轮》的书,他跟我说,你看了此书,一定会对你有好处。当时,我也是病急乱投医,把《转法轮》当作治好我的病的最后一根稻草。我一连数日,几乎是一口气读完,先是被书中的 “真、善、忍”之说吸引住了,进而又被书中那些修炼的道理所折服,什么“消业”、 “上层次”、“圆满”等等对我来说太有诱惑力了。于是我半信半疑地加入到练功行列。我坚持每天练功2个小时,“学法”1小时,除了值班外,其余时间都是和功友聚在一起切磋练功,交流“学法”,整天在外忙忙碌碌,也许是太疲劳,再加上精力集中在练功上,过去的头疼、失眠症状有了明显的好转,就这样我对李洪志的崇拜油然而生了,也渐渐地对李洪志的“经文”坚信不疑了。从此,我在不知不觉中一步一步地掉进了法轮功陷阱,做了一些啼笑皆非的荒唐事。
李洪志在“经文”里说:“修炼的目的就是得道、圆满”,我在求“圆满”的诱惑下,渐渐地改变了人生的追求,甚至违背职业道德。记得1997年中秋节前,有一名年近60岁的妇女,患高血压住院一个星期后仍不见好转,我就劝她高血压这种病不需吃药、不需打针,只要每天坚持练法轮功就没事了,这名患者听了我的话,当天就办理了出院手续,回家后,这名患者每天坚持练法轮功3小时,不吃药、不打针,可是血压不但没有降下来,反而又升高了,大约半个月后,这名患者因为听了我的话,不吃药,不治疗,晕倒在家,又被家人送到我们医院,幸好抢救及时,否则性命不保。当院长知道了我痴迷法轮功以及劝病人不吃药练法轮功的真相后,严肃批评了我,说我在这样痴迷法轮功,执迷不悟,长期下去不仅害了自己,还害了他人。我不但不听院长的批评和规劝,一气之下辞掉工作,一心一意地从事修炼法轮功的职业。
李洪志在《转法轮》里说,“人就是为这个情而活着。不去掉情欲,不放下常人心是修炼不成的,只有放弃人间的一切情爱和欲望才能上层次,才能达到最高境界”,我为了“上层次”求“圆满”,我渐渐地不和丈夫过夫妻生活。有一次,我看了李洪志的“修心断欲”后,我就下决心彻底净身断欲,如果还迟迟不放下情色的欲望,必然影响修炼。于是,我与丈夫分居1年多,家中老人生病不问,女儿上学不管,丈夫苦口婆心劝我不练法轮功,我不听,我多次和丈夫吵架,丈夫多次背着我把“师父”的“经文”烧掉,我非常生气,非常伤心。丈夫对我也失望透了,在1999年春节后向我提出离婚,当时我也毫无顾虑地同意了,连女儿也没要,从此,走上了修炼法轮功的不归路。
在我日日夜夜追求“上层次”的那些日子里,正是我母亲身患重病住院、生活不能自理的时候,本来护理是我的特长,理应在兄弟姐妹中带头护理好母亲,可是我鬼迷心窍,不但没有尽到一名护士的责任、也没有尽到一个女儿伺候母亲的孝心,而是为了追求更高的“层次”,一心一意“学法”,起早贪黑修炼法轮功。我为了在修炼路上“上层次”,放弃了亲情,对母亲不敬不孝,没有为母亲喂一口水,也没有为母亲端一次尿。当我接到母亲病危通知后,我的心情和平常一样,没有痛苦,没有流泪,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走到母亲床前为母亲“念经文”,祈求“师父”用“法身”来“救渡”母亲。在母亲病逝后,我竟连一滴眼泪都没有,甚至背理背德,不给母亲磕头尽孝。因为李洪志说:修炼的人是高层的人,怎么能给“常人”磕头呢?那时的我是多么的自私和愚昧啊!
1999年7月,当国家宣布法轮功为邪教组织依法取缔后,我从感情上接受不了,认为大法弟子都是信奉“真、善、忍”的好人,在李洪志“走出来”、“讲真相”的蛊惑下,我觉得“圆满成佛”的时候到了,和另一名功友一起到北京“讲真相”,在天安门散发宣传品,严重地扰乱了社会秩序,被公安机关遣送回老家后,我仍然不死心,不服气,千方百计寻找机会到北京“讲真相”。在2000年元旦的清晨,我和另一名功友,骑车直奔长途汽车站,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我一不小心摔倒沟里,双腿钻心的疼,结果是爬也爬不起来,走也不能走。当时我心里想,这难道是“师父”在“考验”我们敢不敢出来讲真相,有没有走向“圆满”的胆量和决心。就在我还在胡思乱想时,恰好有路过的好心人帮我们报警,被警察送到市人民医院,后来我姐姐也急急匆匆的赶来了,经过医生拍片检查,我的腿骨折了。说要动手术,我不同意,医生说不及时动手术以后可能截肢和残废,要一辈子遭罪,当时我心里想,这是“师父”在帮我消业,因为“师父”曾说过,“遭罪就是在还业绩”,我坚决不同意动手术。大约过了一周,我的腿是愈来愈肿胀,愈来愈难受,肿胀疼痛得实在坚持不住了,在姐姐和医生的再三警告劝说下,才进行了手术,到如今虽有康复,但走起路来还是一瘸一拐的。
不堪回首的修炼之路,使我亲身体会到李洪志的“经文”全是骗人的谎言。这么多年来,我坚持练法轮功,坚信李洪志的“经文”,到最后家庭破裂了,人性泯灭了,工作失去了,身体残疾了,难道这就是李洪志的“法身”保护的结果吗?这就是“上层次”走向“圆满”的结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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