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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骗捐”的经历

作者:王英莲 · 2010-11-10 来源:凯风网

  我叫王英莲,家住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华孚小区,是一名下岗女工,今年46岁,自己经营一个小粮店,我丈夫在外面做临时工,由于不会什么技术,工资不高;我们还有一个上初中的孩子,因此,家里平时的生活很拮据。可就是这样,由于我习练法轮功的原因,在2006年前后,通过一次次为“师父”“捐资”,使我的家庭生活更加雪上加霜,直至粮店倒闭。现在想起来,一直为当时自己的愚昧而深感羞愧。

 

  我是2001年经人介绍开始习练法轮功的。虽然也知道国家已经禁止习练,但一方面下岗让我感觉这个社会不公正,有对立情绪;另一方面架不住别人的劝诱,对“成佛”、“圆满”还是充满了向往。于是一有空闲,我就偷偷翻看功友传给我的《转法轮》,傍晚还没到打烊时间就提前关上店门,背着家人去一家秘密练功点与功友会功。时间久了,生意自然越来越冷清。后来,丈夫和孩子发现我在练法轮功,对我都很不满意,说我没正事,劝我不要再练了。可我已经被李洪志的“圆满”和“上层次”迷住了心窍,满脑子都是李洪志描绘的“天国”景象,怎能停下不练呢?就说,你们懂啥,早晚你们会理解我的良苦用心的。

 

  到了2004年,由于我把心思都用在了习练法轮功上,时不时歇业,粮店效益很不好,只是勉强维持。一次我与功友王姐相互切磋功法,她问我是不是功力增长太慢。我说按理说像我这样用功习练功法,怎么就没有什么收获呢?她听后神秘地对我笑笑说,今天我让你去见一个人,这个人是李洪志在咱们这里的“法身”。你只要按他的要求去做,就一定能不断“上层次”得到“圆满”。

 

  于是我被带到我们当地一个姓董的男功友的家里。来到那里后我才知道,我平时许多熟识的同修都在。听他们私下说,这名姓董的是李洪志在我们那里的“法身”,曾经给他人开过“天目”,被开“天目”的人说能够看到人的“前生来世”,可以看到外空间的东西,并说这名姓董的是李洪志的“法身”,头上有金色光圈。还说他能够帮人“消业”,只要你对他多“奉献”,他就会帮助你“上层次”尽快“圆满”。为此,都管他叫 “董师父”,并格外崇拜。

 

  记得那天聚会,这位姓董的“师父”正在谈“捐资”的事。他说的大意是:我是李洪志在我们省的“法身”,我来这里是师父看中了你们,大家要感谢师父。要感谢师父就得做出点儿样子,要凭着对师父对大法的这颗心去做,能不能捐这是一个修炼境界的体现。你奉献的越多,师父帮你的“业”也就消的越多,你“上层次”也就越快。那次,聚会的同修都向这个“董师父”捐了钱。有几百的,有几十的,最少的是住我家附近的70多岁的王婶,拿出十块钱。我也把身上仅有的二百元钱捐了给他。

 

  从那以后,我们常在一起会功,我也多次向这个姓董的“师父”“捐款”。他一年过两个生日,每次都有人张罗要我们捐款,并让我们为他家里置办家具和电器如彩电、电脑等买单。我们捐款后,他有时也领我们去歌厅,或者打麻将,说这也是“修炼”的一种方式。

 

  让我记忆最深的一次是2006年9月的一天。当时由于要为我的粮店储备冬天用煤,我身上带了二千元钱去聚会。在聚会将要散去时,一名平常为“师父”张罗事的功友拉住我,问我借二千元钱,说给“师父”儿子过生日用。我当时考虑她借过后还会还,也就借给了她。可是谁知几天后的又一次聚会时,这名同修当众却说我为陈师父捐了两千元钱,并号召大家向我学习,这时我才醒悟,我那二千元已经不属于我了,可我又不敢说是借给他的,怕“师父”会怪罪我。

 

  就这样,为了尽快地“消业”提高“层次”,为能够早日得到“圆满”,我和许多同修都不止一次地向那位称作李洪志法身的“师父”“捐款”。几年下来,仅我和自己所熟知的人加一起就捐了近十万元钱。可到头来我非但没有“上层次”,却使我们的精神和家庭蒙受了巨大损失,我的家被我弄得更加苦不堪言:丈夫上班因经常因饥一顿饱一顿,胃病更加严重,儿子也对学习失去了热心,成绩一天天下滑。

 

  2007年,公安机关破获了这个法轮功团伙,那名姓董的“师父”因破坏法律实施罪和诈骗罪被判刑。我作为一名受害者,没有被诉之法律,并且在志愿者的帮助下很快脱离了法轮功,可法轮功给我和我的家人的伤害却永远不能抹掉。

 

【责任编辑: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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