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晚,凯风网记者对身处加拿大多伦多的“叶女士”作了电话采访(钱洋《记者三访法高层:韩振国死亡是因为他修得不好》,凯风网2010-11-06)。受访者虽然试图掩盖自己的真实身份,但记者据通话情况判断,对方就是实际掌管明慧网日常工作的叶映红(叶浩之女)。撇开身份不谈,人们更为关注的是采访内容,特别是叶女士的应访辞。
大概是记者的问题触及了法轮功的软肋,叶女士总是言辞闪烁,左遮右挡。可以看出来,叶女士至少目前还是铁杆法轮功分子,或者说是“高层中坚”。只是她的答记者问,处处小心仍不免破绽频出,叶女士为法轮功所作的诸多辩解根本不堪一击。谓予不信,请看笔者以下的“三驳”。
一驳叶女士:韩振国之死“正常”吗?
当记者问及“韩才50岁就已经死亡,是不是……”时,叶女士回答,“那很正常啊,谁不死啊”。
叶女士此言差矣!韩振国如果是常人,那么“才50岁”就病死了确实很正常;然而他不仅是大法弟子,而且是精进弟子,还不是一般的精进,而是不离李洪志左右的龙泉寺行政主管哪。按“法理”(李洪志承诺过“我们都得要给你清理,不能让这些事情发生”,《转法轮·老师给了学员一些什么》)说,李洪志早就给他清理或净化了身体,他应该不会生病,不仅不会生病,还应该延年益寿——这也是李洪志对弟子的重要承诺。再听听李洪志曾经的牛皮:“在中国大陆有很多人都知道,修法轮大法太神奇了!一炼就去病。为什么呢?很多人他没有求治病,他觉的大法好,他才炼呢!结果病好了。”(1996年《悉尼法会讲法》)“主佛”打下了“一炼就去病”的包票,精进如韩振国绝对不止“一炼”了,且一直为“主佛”鞍前马后奔波效力,偏偏患上了肺癌不治而亡。从“大法”的角度看,这正常吗?
“谁不死啊”一语,如果出自常人之口,确也正常,可出自法轮功骨干叶女士之口,就很不正常了,这不是自甘将“走向神”的大法弟子混同于常人吗?要知道,李洪志的“讲法”中,就有为大法弟子地狱除名的“经文”。大法弟子如果修成正果,其归宿也不应该是常人的死亡,而是“圆满”成神,会呈现李洪志曾经描述的“白日飞升”的壮观景象。可是,连韩振国这样的“轮界功臣”也像常人一样死去——不,还没活到常人的平均寿龄(73岁),还不如常人,这难道正常吗?
一句话,叶女士的“正常说”戳穿了(法轮功)修炼人至少在健身益寿方面优越于常人的谎言。作为法轮功高层骨干,叶女士竟然用常人的眼光看待大法弟子的病亡,这本身就不正常!当初李洪志吹牛揽徒时,反复强调“轮常之别”,诱惑人们“脱常入轮”,现在法轮功“精进”人员一个接一个地病亡,却想“脱轮入常”,天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二驳叶女士:大法弟子应该“没有保证”吗?
由于记者多次强调韩振国的死亡与其特殊身份相悖,叶女士狡辩说:“没有保证啊”“不保证你见过‘师父’多少次,就什么什么的”。
“没有保证啊”,这话简直就是在抽李洪志的耳光。李洪志可是作过保证的,而且远不止一次两次:“你有我的法身保护,不会出现任何危险。”(《转法轮·老师给了学员一些什么》)“我的法身什么都知道,你想什么他都知道,什么他都能够做。你不修炼他不管你,你修炼一帮到底。”(《转法轮·灌顶》)“你的心如果摆正的话,相信炼功能炼好,把药停了,不去管,不去治,就有人给你治了。”(1993年《中国法轮功·第五章“答疑”·功理与功法》)“作为一个修炼人,今后的人生道路会改变的,我的法身要从新给你安排的。怎么安排?有些人生命進程还有多少?他自己也不知道;有些人过一年、半年可能要得大病,一病可能要好几年;有的人可能要得脑血栓或者其它病,根本动不了。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中,你怎么修炼呢?我们都得要给你清理,不能让这些事情发生。”(《转法轮·老师给了学员一些什么》)
别怨在下甘作抄文公,我不过是想说明,“宇宙主佛”的大量保证白纸黑字写在那儿呢,怎能说大法弟子的生命健康“没有保证”呢?李洪志明明承诺过“不能让这些事情发生”,可韩振国50岁上死于肺癌的的事还是发生了(李国栋、封莉莉、朱根妹等人也是如此)。不是“没有保证”,而是“吹嘘有保证事实上却未能保证”。
尊敬的叶女士,如果你想使自己的“没有保证论”成立,就得先让你“师父”李洪志收回这些承诺。
至于“不保证你见过‘师父’多少次,就什么什么的”,更是可笑。要知道,韩振国岂止是“见过‘师父’多少次”,他是“龙泉寺”的行政主管,是李教主的股肱之臣或左右膀臂。叶女士这种偷换概念的辩解,实在不值一驳。
三驳叶女士:大法弟子有选择上不上医院的“自由”吗?
当记者问到“李洪志讲修炼人不要上医院,该如何解释?”时,叶女士回答:“‘师父’没有在任何一个讲法中说,你生病了不许上医院”。叶女士还特别辩解道:“你认为他生病,他自己不觉得,就不上医院了,那是个人自由。人生病了才上医院,他不觉得自己生病便不上医院,实际效果行不行,那是他个人的选择。”(这段言论是笔者根据相关录音整理出来的)
好一个“个人自由”!好一个“个人的选择”!结论就是大法弟子不上医院误了性命,全得由自己负责。叶女士如果不是装糊涂,就是在替李洪志赖账。不妨来看看李洪志是怎么“尊重”大法弟子的选择自由(特指有病时选择上不上医院之自由)的。
——“炼功吃药就是不相信炼功能治病,信你还吃什么药……李洪志还叫你严格要求你的心性,你做到了吗……你的心如果摆正的话,相信炼功能炼好,把药停了,不去管,不去治,就有人给你治了。”(《中国法轮功·第五章“答疑”·功理与功法》)
——“常人有病了,要不上医院,不吃药,它是不符合常人的理,不符合世间的道理,人就接受不了……这没有错。可是作为一个修炼的人,你就不能够混同于常人了。说句严重一点的话,你已经不是人了……就是这样,所以我们修炼人一旦身体出现哪个地方不舒服的时候,我告诉过大家,它不是病。”(1997年3月《纽约法会讲法》)
——“你说不行,‘我就放不下这颗心,我还得吃药,炼功了我也得吃药’。可是我怎么看这个问题呢?我只是对他悟性低很惋惜,这一关他没有过。本来他应该提高上来的,通向圆满迈出一大步,可是他没迈出这一步来。”(同上)
在这3段话中,李洪志大概说了如下几层意思:㈠法轮功修炼者如果吃药,就是没能做到“信师信法”,就是心性不正。试想,谁想背上“不信师、不信法”的罪名,谁想被判为“心性不正”呢?㈡常人生病可上医院,大法弟子身体不舒服不是病,因此不可像常人一样上医院治疗,否则就是“混同于常人了”。既然“师父”认定法轮功修炼者“已经不是人了”,谁想让自己混同于常人呢?㈢大法弟子如果生病吃药,就是悟性低,就不能过心性关,就没能迈出通向“圆满”的步子。谁又愿意舍弃“圆满”捷径而冒险求医用药呢?显然,李洪志这是借圆满要挟弟子,不允许他们吃药。
如果说上面的“主佛”语录说得还不够明确,那么再请看:
——“一个神仙怎么能叫常人看病呢?常人怎么能看了神的病呢?这是法理……只有两种选择,或是去医院放弃过关,或是把心一放到底象个堂堂的大法弟子,无怨无执、去留由师父安排,能做到这一点就是神。”(《洛杉矶市法会讲法》,2006年2月25日)
在这里,是否看病吃药事关“法理”,作为大法弟子,谁求医问药就是违背“法理”。只有两种选择,没有第三条道路:若去医院求医用药,就等于自动放弃“过关”,退回常人;若无怨无执地由“师父安排”,就能走上成“神”之路。对于那些一心想脱离人世苦海、做逍遥神仙,得“大果位”的轮民来说,除了拒医拒药,还能有其他选择吗?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在李洪志看来:有病可不可上医院、能不能吃药,其选择自由只能属于常人,而不属于大法弟子。反之,谁如果执意要求医吃药,那他(她)就是甘为常人,而没有资格做大法弟子。
叶女士,别看你实际掌管着法轮功的当家媒体,但我以为你“学法”也不精。如果你认真读过并真正领悟到上述李氏“经文”的精髓,你还会认为大法弟子有选择上不上医院的“自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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