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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庆棉:为“圆满”我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作者:刘庆棉 · 2010-11-22 来源:凯风网

  我叫刘庆棉,郑州市人,原河南省直机关下属单位职工。我丈夫也是省直机关干部,家里还有一个女儿。我们一家三口于1997年开始走进法轮功,当时女儿正在上小学。

  丈夫是一个追求上进的人,在单位连年被评为先进个人等,可是自从练上法轮功,他便一门心思地投入进去,每天早晨三、四点钟就提着录音机到郑州市紫荆山公园里去练功,练完功匆匆忙忙地去上班,有时上班时间也抽空“学法”,星期天更是不着家,不是集体“学法”就是出去“弘法”。由于他练功刻苦,“学法”积极,很快便当上了紫荆山公园东门练功点辅导员,不久又当上了紫荆山辅导站站长。从当辅导员到站长,他把精力、财力毫无保留地贡献给了法轮功,他说:“家里的事再大也是小事,大法的事再小也是大事”,他把法轮功看得比什么都重要。

  1999年7月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时,我们正在痴迷中,越想就越相信李洪志的话,认为这就是考验,只有经得起考验才能“圆满”。所以不管领导和亲朋好友怎么劝说,我们一家三口还是不肯放弃法轮功,坚信总有一天李洪志会让我们“圆满”。

  由于我们一家三口把精力都投入到了法轮功,婆婆在我家住,我和丈夫也无暇顾及她,致使婆婆摔倒,股骨头骨折。经过手术治疗最终也未能痊愈,婆婆带着伤离我们而去。由于法轮功要求“去情”,所以正在痴迷中的我们三口已经变得麻木不仁,老人去世了我们竟不知道悲伤。婆婆去世后,由于我们听信李洪志所宣扬的“老人死了,你给他磕头会把他磕死”的荒唐言论,所以坚持不给死去的婆婆磕头。当哥哥、姐姐、妹妹、妹夫劝说我们给老人磕头时,我们还振振有词的说是为了婆婆好。

  我父亲在我们家住时,我和丈夫每天强迫他“学法”、练功、“发正念”。由于父亲年老体弱,所以他“发正念”时经常坐不住,我们就强迫他坐正。每次“学法”时,父亲读不了几句就瞌睡了,我们就把他叫醒不让他睡,让他继续“学法”,再瞌睡就再把他叫醒。终于有一天,年迈体弱的父亲在给李洪志烧香时摔倒在地,腿被摔骨折。由于当时我们相信李洪志会管他,也没及时送医院,几天后造成褥疮感染。弟弟知道后,立即将父亲送到医院。医务人员看到我父亲当时的惨状,当即训斥我们:“有你们这样当子女的吗,把老人弄成这样才送来。”一直到2010年2月4日父亲去逝,他都没离开过病床。

  回想起这一切,清醒后的我悲痛万分,当时我们整天忙于“学法”、练功、做资料,忽略了老人,以为早晚会得福报,可是身边的老人却一个接一个的离我们而去。这些不都是因为我们练法轮功造成的吗?如果当初不练法轮功,我们就有时间和精力去照顾老人,不至于让老人摔伤,即便摔伤也会及时被送往医院治疗。如果治疗及时,就不会出现这种悲惨的结局。

  我也是全身心的投入到法轮功中,还暗暗下决心,一定要跟上“正法”进程,不能落下。后来看到地下资料点紧缺,就自己建立起家庭资料点。2004年我们家里购买了电脑、打印机等,用于大量制作法轮功宣传品,2007年时我还买来了卫星电视接收器,用于收看新唐人电视台的节目。我和女儿常常在自己的同学、朋友中“讲真相”,当他们不相信时,我和女儿就对他们非常反感,认为她们是被淘汰的对象。为了早日“圆满”。我们一家疯狂地从事法轮功地下活动,结果我们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李洪志说一人练功全家受益。可我是“全家练功,全家受害”。我家为法轮功付出了一切,财力、精力、时间……用我丈夫的话说,我们付出了不该付出的代价。现在我们清醒了,李洪志的法轮功根本就不是在“救度众生”,而是在残害众生,如果执迷不悟,将是死路一条。

 

【责任编辑:辛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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