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乔小妮,今年46岁,是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郇封镇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我曾痴迷于练习法轮功,而且非常“精进”,期望通过练功能治好我的习惯性流产生一个儿子,却没想到求子不成却害人害己。
说来话长,自我结婚来到婆家,一直生活得很幸福,不仅有一个可爱的女儿,而且凭着自己当姑娘时学的裁剪、包沙发手艺开了个小店,经济收入也可以,小日子操持得红红火火。可是,在农村你再有本事,没有儿子也低人半截,面上无光。我曾多次怀孕,都是快到生时,孩子就没了,为此我没少跑庙烧香,但是都不行。
1997年,法轮功在俺村开始流行,有人给我介绍说,法轮功“包治百病”,兴许是因我“业力”太重,导致习惯性流产。就这样,我没事的时候就去看,跟着听课,从此迷上了法轮功,整天埋头学习《转法轮》,练功“消业”。
为了“上层次”, 能更快“消业”,我就主动让出俺家的大房子,管吃、管住,供大家集体练功,认为这样是做好事,奉献越多,越能尽快“圆满”。渐渐地,我就把家里的事都抛开了,农活不干了,小店也关了,一心只想上“层次”、得“圆满”,外出听课、交流, “弘法”事事靠前,在法轮功的泥潭里越陷越深。
1999年7月,村里广播开始宣传国家取缔法轮功的决定,我根本不相信,认为那是有人造谣,让人学好的功咋会不叫练呢?仍然偷偷暗地里继续练功、读“经文”。2000年6月,李洪志在“经文”《走向圆满》中说,“顶着压力走出来证实法的弟子是伟大的”,于是,我就约了3个(其中一个是俺亲侄女)最“精进”的功友偷偷去北京“弘法”,没想到途中出了车祸,俺侄女丢了命,我也受了伤。被村里干部救回家以后,鲜血没有让我警醒,我仍然偷偷弄来“经文”复印进行违法散发,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社会志愿者与我一次次的深入谈心,我逐渐平静下来。在他们的热心帮助下,我经过深入的反思渐渐发生了转变,每每一个人的时候,过去发生的事情就像放电影一样在我眼前一遍遍地过,想到:最初我的愿望不就是想跟所有农村妇女一样求个儿子好好过日子吗?可跟着法轮功去学“做好人”、去“消业”,咋会最后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原本想争口气得面子,反倒越做越说不得嘴了呢?特别是我们 “弘法”途中竟然让亲侄女丧了命,李洪志的“法身”为何不保护我们呢?
醒悟后,我到正规医院去做妇科检查,但是医生说我错过了最佳的调养生育年龄,再次怀孕恐怕很难,别说儿子就是女儿也不会再有了,是法轮功造成了我一生的遗憾。
事实面前,我终于明白了法轮功不仅害了我自己,还害了侄女,让我在哥嫂面前难以做人,我好后悔。
附:乔小妮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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