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风网8月8日消息,通讯员:君正】据境外网站2011年8月5日报道,7月8号和20号,韩国政府分两次遣返三名中国籍法轮功成员。
韩国法务部称:“对在难民诉讼中被判败诉的学员,一切法律措施均已结束,强行遣返是不可避免的。”
从2009年7月至今,韩国政府分6次共驱逐10名法轮功成员回中国。
2002年后,一些法轮功成员向韩国法务部提出难民申请。韩国法务部先后对他们发出不许可通知。理由是,他们提出的“被中国政府迫害的理由不充分”。法轮功成员向法院起诉,法院裁决不给予他们难民地位。目前在韩国还有100多名中国籍法轮功学员,因难民诉讼败诉而可能被强制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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