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法轮功把“真善忍”作为宇宙的永恒大法,作为人精神的最高追求。对此,李洪志还作了具体阐释,他说:“‘真’就是说真话,做真事,返本归真,最后做真人。‘善’,就是生出慈悲心,行善度人。尤其强调忍,只有忍,才能修出大德之士来。”如此阐释,好似李洪志就是一个守死善道之人,法轮功也是一个追求善道的组织。而实际呢?单从周锦兴先生力邀李洪志公开论辩一事的经过,特别是近期法轮功弟子竟然偷走《华侨时报》刊登“公审李洪志的”特刊的事件,便足以证明其“真善忍”的虚假。
发出人身恐吓威胁——不人道
据凯风网记者报道,2010年12月31日下午,《华侨时报》门外的信箱收到恐吓信,恐吓信写在一张餐巾纸上:“反法轮功者,将会万劫不复”。加拿大华侨时报社社长周锦兴当天在《华侨时报》撰文揭露神韵晚会的真面目后,法轮功方面很快反应,进行威胁。如此恐吓威胁媒体从业者,这哪是“忍”呢?
其实,李洪志指挥法轮功人员打压攻击媒体及从业者的事例不胜枚举。自1994年媒体第一次关注法轮功导致练习者死亡和精神失常案例以来,有几十家媒体因为这类报道而遭到法轮功有组织的围攻:北京电视台、沈阳电视台、中国青年报、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浙江日报·钱塘周末、钱江晚报、齐鲁晚报、健康文摘报、华西都市报、南方农村报、河北政法报、新疆经济报、重庆晚报、武进晚报、厦门日报、华商报等,遍布全国。李洪志在“经文”《挖根》中怂恿道:“全国各地有一些报纸、电台、电视台……破坏我们大法……这是一个不能忽视的人为的在破坏大法……北京大法弟子采取了一种特殊的办法,叫那些人停止破坏大法,其实没有错。”
法轮功与《华侨时报》的纠葛近十年。2001年11月3日,该报刊登一篇批评法轮功的文章,此文是前法轮功女学员何兵的自述。然而,法轮功却以“诽谤”为由起诉《华侨时报》。2005年12月7日,加拿大魁北克高等法院对这起长达4年多的案件进行终审裁决:原告“法轮功”败诉!(以上两段文字见《“法轮功”如何对待言论自由、公共利益和人权》,科学普及出版社)
这次,周锦兴及《华侨时报》惹祸上身,与李洪志及法轮功一贯的不人道是密切相关的,谁反对了李洪志及法轮功就会遭到人身恐吓威胁。
拒绝周公论战邀请——不上道
周锦兴在遭到威胁后,公开邀请李洪志赴蒙特利尔市论战。据凯风网记者报道,1月7日,周锦兴再次撰文《面对真理,不容扭曲》,斥责法轮功的卑劣行径,并邀请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辩论。1月14日,周锦兴再次通过媒体发声,邀请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到蒙特利尔举行公众辩论会。这是继1月7日后,周锦兴第二次向李洪志发出邀请。5月27日,社长周锦兴撰文《亮战》,公开向李洪志发出“挑战”。
可是,号称神功无边、神迹无数的李洪志竟然不接受邀请,闷声不响地当起了缩头乌龟。论战的最后期限过去了,可李洪志是“乌龟吃秤砣——铁了心”,他就是不接招儿,不仅如此,还做出一些卑鄙的举动。
李洪志如此脓包,是有其难言之隐的。正如网友易家言先生所分析的那样,因为李洪志有“五怕”:一是怕败露了“宇宙主佛”的真相。李洪志吹嘘有着“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的“四大功能”。他要是与周锦兴“面对面”在公众面前辩论,周锦兴或许就会当众提出让他在众人面前表演一下,李洪志怎么应对?二是怕斗不过周锦兴。周锦兴先生先后跟法轮功较量了多年,不是什么“省油的灯”。这次周锦兴邀李洪志进行“公众辩论”,最好的阵势是一对一,即李洪志对周锦兴,但并不排除周锦兴有“公众”优势,几百上千乃至更多的人来个“集体辩论”。在这样的情形下,李洪志这个“神”或许也怕寡不敌众败下阵来!三是怕影响“士气”。周先生邀请李洪志进行“公众辩论”,是让李洪志、法轮功来说明什么,而非周先生自己想说明什么。一旦在“公众辩论”中被对手当场打败,影响的不仅是他这个“大师”的声誉,更为重要的是影响弟子们的“士气”。四是怕与周锦兴等“常人”不能直接交流。李洪志自称是另外空间来的“最大的佛”,他讲的话都是“经文”、都是“法”,是“常人”不能理解、听不懂的。周锦兴是个“常人”,一个说“神”话,一个说人话,当然就不好直接交流了!五是怕引起“众神”的不满。李洪志自称“下凡”来传“法轮大法”那是得到了“众神”的支持、协助和肯定的。现在可好,“常人”对法轮功不满、不理解,有不同看法,李洪志就忍不住跑出来与“常人”面对面应战、辩论。当下还只有一个周锦兴,随后还可能出来“李锦兴”、“王锦兴”、“张锦兴”,李洪志如果都来一个个地与之“公众辩论”,就是他有“无数法身”,怕也是无法应付的。
作为一个个响当当的人物,战与不战得回个话儿,这是起码的常识与礼仪。李洪志自己不便出面,不妨让其他人代言。就这样龟缩着,算哪门子能耐呢?如此不上道,充分暴露其泼皮无赖之嘴脸,可谓是不“善”到了极点!
封口御媒偷窃特刊——不厚道
李洪志麾下的御用媒体众多,犹以急先锋——明慧网最为引人注目。按理说,周锦兴先生对李洪志这么不留情面,撕破脸皮要决斗,是可忍孰不可忍,明慧网等媒体应该拍案而起才对。可蹊跷的是,这些平时张狂无比的媒体异乎寻常地平静,让人不免生疑——这可不是它们一贯的作风与做派呀!
其实,明慧网等媒体如丧家犬一般夹着尾巴不敢咬,与李魔头的封口指令有莫大的关系。论战这么大的事儿,不“助师正法”能说得过去么?这些媒体的负责人,肯定私底下已向李洪志作了请示,有个别激动的说不定还主动请缨呢!李洪志虽然愚蠢,但在这事儿上还是有一丝清醒的——如果当面锣对面鼓地与周锦兴干上了,他这个几近半文盲的货色,能是学富五车的周大文人的对手么?这时再让自己的媒体瞎鼓噪,无疑是忙中添乱。与其授人口舌,倒不如隐忍不发。
不仅如此,法轮功弟子还大量偷窃《正义特刊》(第五期)。该刊共登载周锦兴今年以来邀请、挑战、公审李洪志以及网民批判法轮功计30余篇文章,印量数万份。在蒙特利尔市、大多市、万锦市、士嘉堡市、密西沙加市、渥太华市等数十个城市均被法轮功弟子偷盗,其目的无非是怕丑行进一步败露在世人面前。如此掩耳盗铃,岂有不被发现之理?不才倒有一个建议——由李洪志或一些法力超群的大法弟子“发正念”,神不知鬼不觉地让《正义特刊》消失,那该多好!
给自己麾下的媒体下封口令,又指使大法弟子偷窃《正义特刊》,说明李洪志十分不厚道。这样做,非但不能遮丑,反而授人以柄——堂堂的“李神仙”,竟然靠这些下三滥的手法,实在厚颜无耻!
李洪志所宣扬的“真善忍”,现在完全可以解读为“真会忍”,李洪志忍辱偷生地甘做缩头乌龟,任凭周锦兴怎么叫阵,就是缩头不出,徒留笑料而已。李洪志并非什么神人,只是一个黑道人物;法轮功也并非什么神圣的宗教,只是一个黑道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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