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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我”辨析

作者:奕 木 · 2011-08-10 来源:凯风网

  真我,佛教术语里亦可称为“最初因、生命的基因、自性、真心、本来面目”,亦有佛学者直接称之为“摩诃般若”,是佛学一个极为重要的佛理概念。邪教法轮功一贯盗用佛教佛理,“真我”也是李洪志盗用的重要的概念之一,是法轮功“轮理”的基础性概念。

  李洪志在今年华盛顿DC讲法“经文”《大法弟子必须学法》中,大谈“轮理”,明确指出:“大法弟子的真我都是高层来的,我只是讲人与构成人体的结构”。这其中的“真我”虽说是陈词滥调,李洪志也坦陈:“其实这话我在《转法轮》中讲过,这些年我一直在喋喋不休的讲”,但却大有深意,也是法轮功解决目前窘境迷惑弟子的又一道金光闪闪的迷人盾牌。为正本清源,戳穿伎俩,笔者试对“真我”辩析,与同好商榷,共同揭穿李洪志贩卖“真我”“轮理”的丑恶真相!

  “真我”邪说

  李洪志盗用佛教理念,从来不作正面解释,只能从他的歪理邪说中分析出概念的基本范畴。由于他文化水平低,不注意学习,许多概念望文生义,没有传统佛学界和学术界的严格内涵界定,常常把看似相近的词义相混,为研究带来了一定难度。为此,笔者在检索“真我”表述时,对与今年讲法中“真我”意义不相关的内容时进行了剔除,只讨论“真我”相关的论述。检索中发现,“真我”“真正的自我”表达的是同等意思。

  最早使用“真正的自我”概念是在《转法轮》这本书中。“重要的是我们做人要善良,我们法轮功善心出的很早,好多人炼功往那儿一坐,无名的流泪,想什么都心酸,看谁都苦,就是生出慈悲心来了,你的天性、真正的自我和宇宙特性‘真、善、忍’开始沟通了。”这里的“真我”与人的“天性”和“宇宙的特性”具有平等意义。可见只是一个抽象意义的概念而已。

  首次直接使用“真我”是在2003年美国华盛顿《美术研究会上的讲法》:“人的主念、真我放弃支配人表面时,那外来的生物就会乘虚而入。走到这一步已经是外来意识操纵人体大脑了,所以出现了一些色彩上更低沉、更阴暗、光也是阴蒙蒙的、完全是人性颓废心态的表现”,这里的“真我”与“人的主念”相提并论,可见“真我”是存在于人的大脑中的一种主观意识。李洪志后来在诋毁文艺复兴以后现代美术发展时说:“这是真正在抑制本性、没有自我真我的后天意识放纵。在色彩上强烈涂抹,完全是放纵没有清醒理念的观念上的一种感受,而观念是人后天形成的,它不是人的真正思想,它是不规则、不规范、不系统”的,可看出“真我”才是人们产生“正念”的“本体”,是人的真正的思想,否则就是“不规则、不规范、不系统”的谬见。此时的“真我”与人的“本我”“原我”等哲学上抽象概念接近。

  如果李洪志盗用佛教名词“真我”到此为止倒还无可厚非,自2003年以后,他也一直没有再用“真我”概念,直到2011年,“真我”的概念不仅重拾贩卖,而且增进了新的内涵。

  《学法》“经文”中,用较大的篇幅论述了“人的思想是从哪里来的”这个古老的哲学命题,他承认,人的一般的思想观念来源于社会实践——“有些念头来源于今生今世形成的观念,有些起于喜好的执着”——接着他提出:“而那些大一点的事情的起念从哪来的?”所谓“大一点的事情”当然是指法轮功这件事了,他说:“可是作为大法弟子来讲,都有一个真正的自己,目地是下世来要得法、助师正法也好、你要救度你那个先前的世界众生也好,抱着这一念来了”,那么这个“真正的自己”是什么呢?李洪志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利用“概念外延排除法”,即否定“真我”哲学意义上的内涵,引导人们朝着他曾经描述过的“法轮天国”去思维。

  首先他肯定——真我的思想“它的起点是哪里?不在这空间”。诱导人们把思维起点放在“另外空间”范畴内思考,说明“真我”不在人体肉身所在的“空间”;然后大谈特谈“粒子论”和“宇宙论”,重弹了“泛物论”即人的思想意识是物质的歪理邪说,指出各个“空间”的“生命”都会“加持”人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表明了“真我”是“另外空间”的“生命物质”,并描述了他所看到的“真实景象”:“我在正法中看到个情况:在正法没到的空间中,有的时候大法弟子的一个想法比较正,就有一个正神或因素在起着作用,加持着他的正念。有的时候大法弟子互相配合不好,在发脾气、在生气,我就看到一些变异的生命,有的也是很大,在加强它,而且不同层次符合着不同低层次的层层不好的生命也在起作用,”“那么也就是说,不同层次上的生命发现你要什么、执著了什么的时候,正好符合了它,它就起作用,甚至主导你。人不理智、发泄脾气时,负面因素就起作用。”这无疑说明了“真正的自己”的“大一点的事情”是由“另外空间”的各种因素“加持”着,也就是说——“真我”是人体在“另外空间”的“映射”,也可用民间“魂体”来理解;作为目前是大法弟子身份的人,只不过是一具“这些三界之内被神视为泥土的粒子构成的、造出来的”的“人皮”。最后,大法弟子的“真我”是哪里来的呢?“大法弟子的真我都是高层来的”,也就是说,“人与人的结构”是由人的肉身和“真我”构成,而这个“高层”显然指李洪志在《转法轮》中喋喋不休论述过的“法轮天国”。同时指出:“那个真正的你是被保护的,真正的你自己开始时起着主导作用”,言下之意,修炼法轮功,“真我”会受到“师父”的保护,“真我”也才回到肉身之上起“主导作用”,然后一起“把家还”。

  综合李洪志关于“真我”的论述,我们可以总结如下法轮“真我”的特性:早期,李洪志对“真我”的表述只是一种人的思想体现“我”的抽象性思考,与所谓的“真、善、忍”具有同等意义,即符合“真、善、忍”标准的思想可视为“真我”;后期特别是今年的讲法中,李洪志的“真我”首先是人世间肉身在“另外空间”的“映射”,我们姑且把这个“映射”视为“真我”,而肉身人体是为“真我”服务的,所谓的“回家”,就是回到“真我”所在的“另外空间”,目前的肉身任务就是“助师把家还”,但回之前,还要“救人、多救人”,不然回去以后一个人很“寂寞”。其次,肉身与“真我”不同体,是被隔离的两个物质实体(以李洪志的观点论),之间的联系完全由“师父”控制,肉身无法与“真我”之间联通,只有在“师父”带领下,修炼“大法”,去掉各种执著,才能与“真我”印合而形成同体。这便是李洪志“真我”全部的内涵。那么真正意义上的佛学“真我”是这样的吗?请看“真我”正解。

  “真我”正解

  关于人类对自身的认识,哲学、宗教、心理、伦理、社会学等诸多学科均有比较完整的论述和学说。比如心理学大师弗洛伊德就有以“本我、自我、超我(真我)”为基础,创立了他的精神学分析理论。鉴于法轮功主要是窃取佛教理论,故重点以佛教为基础,分析佛教关于“真我”的主要观点。

  佛教对于“我”的认识,是一个很大的课题,关系佛教的最基本哲学思想和佛教认识论等基础性理论。用浅显语言来概括地说:佛教对于“真我”的定义是:《大般涅槃经》卷第一,佛云:“何者是我。若法是实是真是常是主是依性不变易者。是名为我。”因此,符合真实的“我”的条件是:实、真、常、主、不变异的一法,才是“真我”!符合这个条件的只有诸佛的法身,在因地称为如来藏。诸佛法身,体是真实,常住不变异,依诸佛法身,才有圆满报身和无量的化身的存在,法身能辗转生出诸佛如来的一切功德,故法身是“主”。因此,佛教所说的真我,是指诸佛的法身,或者方便说为如来藏。

  《大般涅槃经》卷7佛云:“若言佛法必定无我者,是故如来敕诸弟子修习无我,名为颠倒,是名第三颠倒。佛言:‘善男子!’我者即是如来藏义,一切众生悉有佛性,如是我义,从本以来,常为无量烦恼所覆,是故众生不能得见。”《大般涅槃经》卷14佛云:“我昔于彼波罗奈城初转法轮时,说无常、苦、空、无我;今于此间拘尸那城转法轮时,说常、乐、我、净。”《大般涅槃经》卷20佛云:“杀无常者得常涅槃,杀苦得乐,杀空得实,杀无我得真我。”可见,佛教“真我”完全是哲学高度上的抽象,要达到“真我”的境界非一般可以达到,小乘声闻实证涅槃步骤:明白没有“我”而断除我见,断除我见,再将烦恼断尽,就是证得阿罗汉果。显然,“真我”是修佛之人追求的最高境界,佛陀非常慈悲,因为慈悲,才点出我们每个人都有佛性,佛性就叫自性。自性是甚么?自性就是生命的根本属性,也就是“真我”。我们只要找到生命的属性,就是见性成佛,也就是“摩诃般若”,在这里,“真我”可以理解为修佛的一种理想和追求的目标。而追求的方法,在佛教号称“四万八千法门”,条条入寂灭,意思是非常之多。限于篇幅,不再赘述。

  那么,法轮功的“真我”和佛教中的“真我”究竟有什么区别?法轮功在运用“真我”概念获得了哪些法轮利益呢?让我们剥剥法轮“真我”画皮。

  法轮“真我”画皮

  陈述了法轮功李洪志关于“真我”的意义和佛教“真我”丰富内涵,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法轮功“真我”是肉身在“另外空间”的“映射”,虽然没有明确定义为“法身”,却是关于“人的灵魂”的另类表达。而佛教的“真我”是关于佛教对“我”的哲学思考以及修佛成佛的方法论,进而提出了达到“真我”状态,就是佛的状态,就是“如来藏”。

  2、法轮功“真我”与肉身的关系是同时存在的,即目前的法轮功弟子已经有了一个“真我”在另外空间存在;而佛教的“真我”与肉身是本体与目标的关系,即信佛修佛之人最终的追求目标就是达到“真我”,即人的生命的本质,佛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无眼耳鼻舌身意……肉身的思想境界和行为能达到了“空”也就回归了“真我”,达到了“摩诃般若发露”,即觉悟即“涅槃”(并非指人的肉身死了)。

  3、法轮功的“真身”与“师父”李洪志有着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而佛教里,“真身”不是修行之人在另外空间的“映射”,不存在真身与其它人的关系问题;只有徒弟与师父的关系,修佛过程中,亦即在追求达到“真身”过程中,明师有“提醒”的作用,当“真我”的状态来临时,抓住机遇,尽早觉悟,让修行者省心省力,其作用也仅在于此。

  4、达到“真身”的彼岸,法轮功是通过“救人、多救人”达到目的;而佛教最主要是以“禅”的方式,即修心的方式达到觉悟,成为觉者(即大智者)。同时佛理说:行动受心指挥,以主宰住心国的宁静,才能拥有内心的秒秒安祥,内心安祥的人,永远不会去做令心不安的事,一切的罪恶都是起因于失去了安祥,因为能安才会吉祥,心里不安当然就是不祥之兆。“安”与“空”有着抽象上的相同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佛教具有维护社会稳定,调节人的心灵,解决人生许多难以解脱的思想痛苦的作用,是社会运行的润滑剂。

  按理说,李洪志并非完全不了解佛的最基本理论和方法论。但为什么把佛教理论如此地篡改和滥用呢?其实有着他自身的目的。

  首先是为了更好地迷惑弟子。如何驱使弟子为他的法轮事业卖命,首先就是在迷惑弟子的思想下功夫,这一点上,是法轮功创立以来,李洪志一直努力经营的主要“业务”。“真我”理论是佛教的最基本哲学思维和佛教认识论基础性理论,也是人类对自身思考的最本能的反应之一,法轮功标榜“真我论”,看似与佛法“真我”一模一样,让弟子认为法轮功就是没有危害性的宗教活动,是对弟子最大的迷惑,也是对社会最大的迷惑。这样的给力作用,是任何自我标榜代替不了的。因为有了“信师信法”,弟子们才会听话,才会偏执地为法轮功从事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的“洪法”活动。小说《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的萨比娜无疑是一个悲剧人物,而她的悲剧最为主要的原因就是对“真我”的偏执追求,而这种追求是建立在排斥异已的基础上构建自我身份正当化的表现。法轮功更是如此,在李洪志的一而再再而三的教唆指使下,修炼者才会进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其次为了更好地控制弟子。“真我”与人世间的弟子肉身形成对等关系,李洪志说“那个真正的你是被保护的,”而言下之意“师父”也可以“失职”不给予保护,这远比“棒喝重锤”之类的吓唬要给力得多。于是弟子们必须言听计从,在明慧网有大量的“修炼体会文章”,一位弟子在体会文章中写道:“学法让我找回了真我的角色,我一定珍惜、走好历史大戏最后一幕的每一步,纯净自己,救度世人。”(明慧网2011-06-05作者净心)而这个通过“学法”的“真我”便是李洪志对弟子的号召,要他们“学法、讲真相、发正念”,而“讲真相”更是弟子们难以完成的巨大的项目,一言以蔽之,就是推翻中国政府、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而这样的项目,无疑是天方夜谈。弟子明知这些不可为,但却为之,就是这种控制在起作用。也正是法轮功这种对社会的破坏作用也才体现了邪教的本质。

  第三为了挽救目前法轮功面临不可逆转的颓势。迷惑弟子控制弟子都是为了一件事——为法轮功获取更多反华政治资本。李洪志及其喽罗们投身于西方国家的某些政要们,人们养条狗也要有看家护院的功劳,而李洪志投身主子后,在反华的事业上虽然有所动作,但桩桩流产,主子们并不满意。可毕竟身为邪教,只能通过邪说控制信徒,如何长期在主子那里取得信任获取更多的物质和政治利益,这恐怕是李洪志最大的“远虑”,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许许多多的法轮功弟子已经脱离邪教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这是李洪志有苦难言的苦恼。重拾最初的法轮功传世可以取得较好的迷惑效果入手,显然是李洪志不得已的唯一选择。《学法》通篇以说轮理为主便是明证,而“真我”是关乎佛教基础理论的概念,李洪志此时的颠覆性的贩卖更有着重现往日辉煌的企图。

  可是,无论怎样叫卖“真我”的“轮理”,由于它完全背离了佛教关于真我的完整意义,使法轮功理论完全没有了自洽性,从而矛盾百出,只会使弟子陷入“轮理”的矛盾泥潭之中,促使弟子自省。从另外一个意义上来说,无论李洪志怎样巧舌如簧,歪理永远不能成为真理,法轮功的“真我”“轮理”,只能是他自欺欺人的哀号!

 

【责任编辑: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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