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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境外频频碰壁说明了什么

作者:余 佳 · 2011-11-15 来源:凯风网

  最近一个时期,那个境外的法轮功可谓是“流年不利”,堵心的事情一件接着一件。

  ——在台湾,法轮功阻挠“闽南神韵”的演出失败。并且从6月份开始,台湾“中华爱国同心会”发起了抵制法轮功活动,要把法轮功“赶出台湾”;

  ——在印尼,雅加达国家行政法院驳回了法轮功要求合法地位的上诉。5月7日,3名法轮功弟子在泗水(SURADAYA)参加庆祝“5·13世界法轮大法日”的游行活动时被当地政府扣押。巴淡岛的法轮功“新纪元调频广播电台”负责人卡托·马查理(Gatot Machali)因非法广播受审,将面临5800美元罚款、缓刑一年的处罚;

  ——在越南,河内当地法院11月10日分别判处法轮功成员武德中和雷凡谭3年和2年徒刑,因为他们非法向中国播发广播节目;

  ——在韩国,有3名法轮功人员被遣返回国,还有60名法轮功“难民”将被遣返回国;

  ——在加拿大,正当《华侨时报》社长周锦兴对法轮功穷追猛打,让李洪志和弟子们疲于招架之时,嘉年华组织方又拒绝让《大纪元》在万锦市嘉年华活动中摆放摊位,法轮功的申请再一次遭拒;

  ——在俄罗斯克拉斯诺达尔市五一区法院再次裁定法轮大法出版物为极端主义出版物;

  ——在香港特区政府食环署通知法轮功将宣传横幅、展板等移走,否则处以最高罚款10000元及每日罚款300元;更有媒体爆料,在本月13日,香港法轮功学员在旺角街头设置的真相点及退党服务点,两次受到两名华人男子的攻击,展板、图片资料等散落一地。

  那么,为何一向自诩“在境外很受欢迎”的法轮功,到了如此四面楚歌的境地,这种想象又说明了什么呢?

  首先,说明了在李洪志所谓“宇宙大法”的不断蛊惑下,弟子法律观念淡漠,受审、被判刑现象越来越多。

  李洪志自称法轮功是“宇宙最高大法”,人世间的法律自然高不过“最高大法”。在这种思想的长期灌输下,在李洪志“正法”和“三件事”的鼓动下,弟子们法律观念淡漠,为了所谓的“最高大法”,不惜以身试法。因此,这几年,不光在大陆法轮功弟子屡屡触犯法律,境外每年也都有越来越多的法轮功弟子因为触犯当地法律而受到刑罚。

  其次,说明了法轮功恶意攻击中国不得人心,法轮功和主流华人之间的矛盾正日渐加深,冲突在所难免。

  笔者曾有幸造访西方国家,也和那里的华人华侨有过深入的交流。让笔者印象最深的就是海外华人的爱国热情甚至超过了国内的一些人,特别是对中国近几年的发展繁荣更是赞不绝口。而境外法轮功出于西方主子反华反共的需要,言行却与绝大多数华人、华侨截然相反:不但每年都积极配合西方反华势力对中国政府进行攻击,还与台独、藏独、民运等反华组织相勾结,干着亲者痛仇者快的勾当。刚开始,华人对法轮功的这些言行还敬而远之,可时间长了,随着这种矛盾逐渐加深,必然会产生冲突。2008年纽约的“法拉盛事件”,今年《华侨日报》社长周锦兴与法轮功的公开“亮战”以及今年台湾“中华爱国同心会”要把法轮功赶出台湾,就是这种矛盾日积月累而爆发的结果。

  再次,说明了靠谎言隐藏起来的邪教嘴脸已经逐渐暴露,必然会受到境外主流社会越来越多的排斥和批评。

  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后,跑到境外的李洪志调整了策略。一方面他极力淡化邪教色彩,另一方面不断编造谎言来污蔑中国政府,装出一副“受害者”的可怜相。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其邪教面目逐渐暴露,不断有海外骨干弟子因“消业治病”等邪说非正常死亡,其编造的诸如“苏家屯活摘器官”、“伪造天安门自焚”等谎言在事实面前相继不攻自破。对于如此危害社会又毫无诚信可言的邪教组织,雅加达国家行政法院驳回法轮功要求合法地位的上诉,俄罗斯克拉斯诺达尔市五一区法院再次裁定法轮大法出版物为极端主义出版物,自然是一个负责任政府或机构的正确选择。

  最后,说明了李洪志和法轮功所谓的“功能”和“神通”都是浮云。

  李洪志虽自诩“主佛”,可只是有其名而无其能。自称“根扎在宇宙”,“弟子跑到月亮上都能管”的李洪志,面对弟子们为法轮功坐牢却管不了,弟子们被遣返他也管不了,组织的活动屡屡碰壁他还管不了,“真相点”的摊位被砸他仍然管不了。不但面对《华侨日报》社长周锦兴的“亮战”,做起了缩头乌龟,对法轮功屡屡碰壁的局面,李洪志更是束手无策。真不知这个“主佛”究竟能管得了什么,“功能”和“神通”都跑到哪里去了?

  正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法轮功四处碰壁并非偶然。而这种碰壁事件只能会越来越多,直至其最终灭亡。

 

【责任编辑: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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