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凯风网2012年2月8日报导,美国弗吉尼亚州法院官方网站Courts.state.va.us收录了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2008年1月6日因超速违反交通法规而受处罚的处理情况,并公布该网页截图。从截图上可以看出,李洪志是在2008年1月6日,在美国弗吉尼亚州史密斯县交通违章的,违章原因是在限速65英里的路段,开到了79英里,只得在2008年2月14日,交付罚款70美元、诉讼费61美元。这个消息对于法轮功信徒来说可真是个爆炸性的新闻:心目中的“大师”可是具有四大超能力的“宇宙主佛”,怎么会跟凡人一样说违章就是违章,说交罚款就交了罚款呢?对于我们人类的芸芸众生来说,也是深以为怪:一贯视“法轮大法”为天条、漠视人类法律的李洪志怎么也遵守起人类法律来了?李“大师”交通违章受罚说明了啥?笔者认为起码有下面三方面:
——李“大师”交通违章受罚揭露了其“大法至高无上”的虚假。遵纪守法,本是公民义务。但李洪志自传播法轮功以来,想尽办法把法轮功吹到天上,要求弟子们“可以不受国家法律约束、只受法轮大法约束”,简称“法律说”,最典型的言论是《转法轮》一书中的:“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这是没有问题的。作为一个炼功人就是超常的了,那你作为一个超常的人,就得用超常的理来要求你了,而不能用常人中的理来衡量了。”明眼人一看就知,李洪志是疯子说大话,不知天高地厚。李洪志还说,“人类制定的法律就是在机械地限制人,封闭人,……人都象动物被管着,没有出路了,谁也想不出办法了。”显然他不想受人类社会制定的法律的约束。但是,他自己在美国交通违章了,不是照样遵照当地法律缴交了违章罚款吗?或者他认为他和大法弟子可以不受中国的法律的约束,而要遵守美国的法律,如果这样不正是暴露他反华卖国的丑恶嘴脸?如果李洪志的“法律说”能算数的话,那么他就不会被美国的交通管理部门处罚。想当年,李洪志就是怕承担法律责任而逃到美国,但他还是要靠美国的法律作为其庇护伞。其“法律说”还是要在美国的法律面前低头。这些只能说明其“法律说”的不靠谱。正是在这虚无的“法律说”的煽动下,许多法轮功痴迷者认为他们只受“法轮大法”的约束,不受当世法律的管束,视“法轮大法”为天条、只管修炼自己的“德行”、“心性”,视法律为无物,按照李洪志的“走出去”、“做好三件事”的要求,屡屡以身试法,经常做出违法犯罪的勾当,最后的下场就是被依法处罚和处理。当这些忠诚的弟子们因为违反人世间法律而受罚或处理时,李洪志的“法律说”哪里去了?
——李“大师”交通违章受罚戳穿了其“法身说”的谎言。按照佛教用语,“法身”本是一种排除外界干扰的修为状态,一种推己及人的精神境界。然而在李洪志的盗用和篡改中“法身”的真正寓意却变了味儿。李洪志在《转法轮》一书中说:“我有无数的法身,具备非常大的神通法力,可以展现很大的神通,很大的法力。”又说:“我的法身什么都知道,你想什么他都知道,什么他都能够做…”还说:“法身的思想受着主体的控制……法身做的事情和人的主意识想要做的事情是一样的,一模一样的。那个事情叫本人去做也那么做,法身去做也那么做,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法身。我要做什么事情,比如给真正修炼的弟子调整身体,都由我的法身去做。”在2001年4月10日《建议》中说:“法身是我智慧的具体表现。功身是我无边巨大功的集合体。”他还在2000年7月5日《排除干扰》中说:“我的法身是我思想智慧与能量之形象化,绝不会与我有丝毫的思想差异。”从这些言论可以看出,李洪志的“法身说”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法身”威力无穷、神通广大;二是“法身”可以“分身”,并且“分身”无限;三是“法身”受李“大师”遥控,反映李“大师”的意志;四是“法身”无处不在,可以为所欲为。然而威力无比、无所不能的“法身”还是控制不住其超速驾驶,还是无法将违法事实从有化无,还是抵挡不住美国交通管理部门和法院的一纸罚单,最后只得乖乖交了罚款。当李洪志超速驾驶时,他的“法身”哪里去了,不是可以运用“法身”,改变交管部门的控制系统吗?让其控制系统显示不是超速啊;当超速驾驶已成事实时,也可以不用交罚款,用“法身”让交通管理部门技术处理好就行了。总之,有神通广大的“法身”附身的李“大师”本来没有什么事情能难倒他的,但交通违章这样的小事还是难倒了他,最后无奈受罚,让李洪志的“法身说”立马现出骗人的真实面目,这可让“宇宙主佛”的脸面往哪里搁?
——李“大师”交通违章受罚说明了其“神通说”的荒谬。李洪志是一个比较喜欢自我推销的人,他曾授意“法轮大法研究会”编写《李洪志先生小传》,对李洪志作了详细介绍,文中称“李洪志8岁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功力达到极高层次,了悟宇宙真理,洞察人生,预知人类过去、未来。”这,后来被弟子称为“四大功能”的“神通”,并且在法轮功媒体上发了无数篇“神迹”文章鼓吹“神通”功能。既然李洪志拥有“神通”功能,为何还让美国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其超速驾驶的违法行为并成功向他发出了违章罚单?为何不施展一下“功能”让美国交管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隐瞒其违法行为或者改变美国有关部门的思维……等等。如果是其他大法弟子受罚或者被依法处理而未施展其神通广大的功能,尚且可以编造借口,搪塞世人,而这次是李“大师”本人违法要受罚,竟然也毫无招数,依然躲在“希望山”不敢吱声,一样依照美国法律受罚,不仅自取其辱、脸面全无,而且让弟子们悲观失望、寒心叹气,这次看看李“大师”还有什么话可说。谎言终究敌不过事实,在交通违章受罚的事实面前,“神通说”自然现出原形。笔者相信,李洪志交通违章受罚的消息公布后,其脸色一定红一阵、紫一阵。不过,可别气晕或者气死了,因为李“大师”你还要挖空心思琢磨你的歪理邪说,看看怎样补补自己的“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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