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金美玉,今年52岁,吉林省延吉市人。
1994年4月,有一个朋友对我说:一个叫李洪志的人,创编了一套功法,不吃药也能治百病,很多人都在练,我将信将疑。恰巧当时李洪志在延吉开办了培训班,在朋友的怂恿下,我怀着好奇心去听了课。当时李洪志讲道:有病也不能治,不能吃药,吃了药就是积攒‘业力’,就上不了层次了,求不了“圆满”。听完李洪志的课后,我萌发了一个念头:我要修炼,我要达到“圆满”的境界。就这样,我走上了修炼之路。
为了“消业”,为了“圆满”,我一遍遍地读《转法轮》,从开始每天只读一、二讲,逐日增加到读三、四讲,没多久就做到了每天通读一遍,渐渐地,我迷上了法轮功,天天必读《转法轮》,有空就打坐念经,如果一天不读念经、不打坐,我就像丢了魂似的。满脑子都是修炼神功、“成仙成佛”,感觉家里的事逐渐变得与我不相干。家务活我懒得再干,对家人也越来越漠不关心,家里人都说我变了个人。不知不觉地,我的思想也从此被“法轮大法”支配着,自己的一言一行也被“师父”所控制,不能自拔。
1999年7月,国家取缔法轮功后,李洪志召唤法轮功练习者走出去“护法”。我以为这是“师父”对弟子虔心于法的最大考验。为了“弘法”、“护法”,我倾尽了全力,因为我坚信“师父”的“法身”会保佑我,坚信“一人练功、全家受益”。我不惜拿出家中的所有积蓄,购买打印设备和音像制作设备,和其他功友一起,夜以继日地印法轮功宣传单,复制宣传品法轮功的磁带、录像带等,到处散发。还曾三次离家出走,赴京“护法”,结果都被劝返回家。
家里人又气又恨,又为我担惊受怕,年迈的父母和丈夫、女儿、亲戚朋友们都极力反对我练法轮功,轮番劝导我“要对家庭负责,放下自我”。但我不为所动,心里只有我所追求的修炼“大法”这个目标。年幼的女儿流泪满面地跪在我跟前苦苦哀求我:“妈妈,你别再练了,就算为了女儿着想,你就放弃法轮功吧!”面对女儿的哭求,我无动于衷,那时的我根本不去考虑女儿将失去母爱的伤痛。看到我的样子,丈夫气得狠狠地踢了我一脚。当时我并不责怪丈夫,而且内心还暗自窃喜,认为他在“失德”,是在给我“德”呢。我是多么荒谬而又愚笨之极啊!为了自己能“上层次”,我必须要去掉阻碍自己的“亲情”。为了排除修炼路上的“干扰”,我根本感受不到亲人们承受的痛苦,反而为自己对“大法”、对“师父”的坚定而感到自豪。
2000年6月,我不顾亲友的劝阻,又一次赴京“护法”。没想到,我刚刚被送回来,女儿就出事了。6月上旬的一天,12岁的女儿在放学路上出了车祸,左脚粉碎性骨折。听到这个噩耗,我顿时眼前一片漆黑,瘫倒在地。可是清醒后我首先想到的就是“要不是‘师父’保佑,女儿可能就没命了”。看到丈夫手忙脚乱地抱着孩子要去医院,我赶紧劝他不要着急,“师父”会保佑女儿平安无事的,嘴里还不断念叨“‘师父’保佑”之类的,并千方百计地阻挠丈夫带女儿去医院诊治。丈夫急红了眼,冲我吼道:“你躲开,真是神经病!女儿要是有事,我找你算账!”阻挠不成,没办法,我随丈夫去了医院。丈夫因为单位离不开,就让婆婆陪着我在医院照顾女儿,他也是怕我阻挠闺女看病。可当时我想:让女儿在医院治病才是害了她,女儿这次出车祸,是因为“业力”太大,在“还业”。医院只能把“病业”推到后面,说不定将来女儿还会有更大的灾祸。想到这里,我支开了婆婆,让她去买晚饭。我趁家人都不在的时候,偷偷把女儿从医院背了出来,还和护士说,带着她去检查。出了医院大门,我就赶紧打车把女儿藏到“功友”吴姐家里。吴姐自己一个人住,我们每天一起打坐“发正念”,求“师父”帮助女儿“消业”。女儿疼得受不了,就求我把她送回去。看着女儿痛苦的样子,我也动摇了,可一想到“师父”说过的话,又坚定了下来。我和“功友”一起吓唬她说回到医院脚就保不住了,女儿自己走不了,只好任凭我们瞎折腾。这时,丈夫和婆婆发疯似的四处寻找我们,终于在两天后找到了我们。一见面,丈夫就打了我个耳光,随即赶忙把女儿送回了医院。可由于错过了最佳的治疗时机,女儿的伤口感染了,最终导致左脚发炎腐烂,不得不截肢。眨眼间,好端端的女儿变成了残疾人!原本活泼可爱的女儿失去左脚以后,整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沉默寡言,以泪洗面,变得十分自卑,不愿见人、不愿交流,也不能正常上学了,整天无所事事。丈夫也因此和我大闹了一场,至今不肯原谅我。
后来,在反邪教志愿者的帮助下,我终于从邪教的深渊里走了出来。回首过去,我心如刀割,追悔莫及。我不是个合格的母亲,是我毁了女儿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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