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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天“房佛”李洪志

作者:奕 木 · 2012-11-27 来源:凯风网

  昔日有“房叔”传遍网络——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原政委蔡彬,因采取不当手段敛财而拥有多套房产,被网友谑称为“房叔”!如今又有“房佛”横空出世——凯风网报道,法轮功头子号称“宇宙主佛”的李洪志,在美国拥有7处豪宅,据说还有其它房产,网友正在搜索之中,估计将来,李氏“佛家”的房产数量还会有所攀升,作为“佛法”的法轮功之祖,称为“房叔”,显然降了“师父”辈儿,若称为“房爷”,显然降了网友们辈儿。称李洪志为“房佛”,大约“名符其实”。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佛有千千万,唯独无“房佛”。可见,“神仙”做“房叔”,既逆人道还逆佛道更逆商道,一言以蔽之,那就是——逆天!

  首先逆佛道之天。传统佛教有着独特的财富观。佛门常言“四大皆空”,便是佛教认识世界的方法论,修佛之人更要身体力行远离“贪欲”,远离物质财富,静心寡欲,方可达到无欲觉悟之境。原始佛教的佛陀要求比丘们依四依生活:依粪扫衣、依乞食、依树下坐、依腐烂药。除此之外,出家后所能拥有的,不过是三衣一钵而已。《大宝积经》中,佛陀说:愚蠢者不知道它梦幻无实的虚妄本质,就会带来无穷过患,而有无量功德的智者,根本不会执著它。《佛所行赞》中云:“钱财非常宝。”意谓:钱财并不是常有的珍宝。因此,佛界里对财富既有毒蛇之喻,也有净财之说启迪信众。归结起来,贪欲是修佛最需要修去的执着之一。

  作为以“佛法”面世的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自称“八岁成佛”,如今也是花甲之年,在弟子心目中早已是无所不能的“佛”了,但现实世界里,他仍然是个人——“你们看到师父的形象就是人,人像俱全,人的零件俱全,跟人一模一样。”(《二十年讲法》)——只需要一张三尺宽的床足矣,其它都是多余的了。可是,他却在美国置办七处房产,从披露的资料来看,处处都是豪宅,不知可以放多少三尺宽的床。“佛”奢财如命,徒悯财如铁,难怪法轮功教庭为争利夺益硝烟四起风起云涌。这哪里是一个修炼的团体,分明是一个嫌钱的公司。而拿着佛祖的“佛法”袈裟披挂在身,蒙骗弟子和世人,这不正是应该天诛地灭的逆天之举吗?

  其次逆人道之天。世界各民族的价值观历来就有勤劳致富的观念,常言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何为道?即正道、王道,不能用一些非法的、不正当的手段,诸如坑蒙拐骗、烧杀虏掠、敲诈勒索致富。孔子言:“富而可求,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财富可以追求,我愿意当“执鞭之士”来获取劳动报酬,可见劳动致富在古代就已经形成风尚;宗教里也有“先当习技艺,然后获财物。”(《善生经》)意思是要通过学习身怀技艺通过劳动才能获得财富;歌德曾言:“你若要喜爱你自己的价值,你就得给世界创造价值。”可见,通过劳动,通过正当的手段的获取财富是人类共有的价值观。

  可是,李洪志的财富是如何得来的呢?据凯风网对李洪志“购买多处房产的资金从哪里来?”的网上调查得知:第一位:诱骗弟子捐献(占77%),其余分别是:幕后老板暗中支持(9%),高价出售法轮功制品、办班、偷税漏税(8%),邪教企业经营收入(5%);我们知道,李洪志既非商贾之后,又非商贾之人,学业初中,身无一技之长,手无缚鸡之功,祖上并无遗产,在创立法轮功后能迅速致富,其主要的“产业”就是法轮功。而法轮功不仅被中国政府定为邪教,也被世界多国列入“极端性教派”(即区别于正统宗教),属于不受欢迎之列。也就是说,即使利用法轮功嫌钱,也是嫌的违法的钱,取之非“道”,非君子所为。而且,民意大多数认为,李洪志是诱骗弟子捐献得来的财富(占77%),一个“骗”字天机尽显。这不是完全有悖于世界人民劳动致富的价值观吗?而用骗的手段获取财富,这不正是应该口诛笔伐的逆人道之举吗?

  再次逆商道之天。在商言商,经营之道,诚信为金。商道即人道,诚信为本也是做人的最基本原则。欺诈骗钱小人之为,为人不齿。

  虽然我们目前不能知晓李洪志逃到海外后的法轮功经营状况,但他在国内十余年经营法轮功聚集巨额财富的情况却是有目共睹的。仅以李洪志出版其书的流程便可窥一斑而知全豹。据原法轮功练习者张清云揭露:“1998年和1999年,我一起参加校对《洪吟》和《在美国讲法》稿样的工作。”“李洪志口口声声说在国内卖的法轮功资料,他没有提成,只拿了2万元稿费。可是,稿费只应该由出版社支付,书商和销售商为什么要付‘稿费’?!按照徐祥兰他们的揭露,他们支付给李洪志的除了合约中的提成,还要另外支付给他稿费和校对费等,可是李洪志的书根本就不是他自己整理、校对的!参加整理、校对的是我们这些学员,我们当中没有一个人收到过李洪志给的一分钱!李洪志把学员付出的劳动,用于他自己的挥霍,这不是盘剥学员的血汗又是什么?!更何况,从1996年开始,新闻出版署就已明确禁止出版《转法轮》等法轮功类书籍了,我们后期买的资料,全是李洪志指示学员搞的非法产业,利用地下工厂非法印刷而得。绝大多数学员被李洪志的谎言所欺骗,李洪志借此不仅偷逃了所有税款,更敛取了巨额财富!”

  从中可以看出,一个“骗”字贯穿始终。那么,对李洪志其它从事的所谓法轮功产业,难道还能独出一帜,离得了一个“骗”字吗?由此可见,李洪志即使是从商,也是从骗着手,骗遍天下众弟子。这不正是无良奸商之道,逆人间商道之天吗?

  人道商道佛道,都是天道。逆天者必遭天遣。传遍网络的“房叔”蔡彬因为逆天如今已经身陷囹圄,逆天的“房佛”还会有“不同的结局”吗?

 

【责任编辑: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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