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青岛法轮功弟子伪造“酷刑迫害”一案闹得沸沸扬扬,法轮功媒体更是公然宣扬“造假有理论”。
其实众所周知,法轮功“造假第一人”正是“主佛”自己 ——多年来,李洪志用自己的人生经历、一言一行,包括说过的话,写过的文字材料(表格)等等一直在自我PK,不断地自我证明“神仙”的真面目,可以毫不夸张的说,第一个揭开“神仙画皮”的正是他自己。长春申领驾照的往事,便是其中之一。
据5月24日凯风网爆料:长春市交警支队的驾驶员档案中原来存有李洪志当年亲手填写的《机动车驾驶员报考审批表》、《机动车驾驶员考试综合表》(1994年8月15日),从表格中还可以清楚地看到“小车型合格”字样。
李洪志亲手填写的机动车驾驶员报考审批表不仅证实生日造假、也嘲讽其所谓“神通”
世人的疑问是,“神仙”也需要申领什么驾照?
“法身”满天尚学车?——白纸黑字互相PK
《李洪志简历》中声称,李洪志“8岁修炼圆满”,12岁从“八极真人”处学得“道家功夫”,1972年获“真道子”师父“传授大道”,1974年蒙佛家师父教“修炼大法”……… 这份简历把李洪志吹成了大罗神仙。
至于《李洪志小传》中则把“主佛”的本事说得更是明白:李洪志“8岁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这么说,有如此“神通”的李洪志要获取一份驾照那真是太容易了,只要一发功,长春交警队必定自动奉上“驾照”,而且以“主佛”的“神通”甚至可以不需要开车。
因为李洪志还曾特别强调他有一种“法身”,并对其“神速”有如下惊人的描述:
“我就是佛,我的功力超过释迦牟尼几十万倍,我的法身遍地都是,地下每一个灰尘都有我的法身,无数亿个,你们有了难的时候喊一声李老师,我的法身马上就到。”(《转法轮》)。
照此推理,李洪志当然具备“纵横三界”之能,至于飞来飞去、上天入地更是不在话下,神通广大,俨然独步宇内、来去自如,完全可以超越一切人世间常规交通的概念,根本不需要借助任何交通工具,甚至连飞机都是多余的,至于普通的汽车在“神仙”眼里岂非形同蜗牛?更不需要像“常人”那样做可怜的直立行走运动(按:据此我们还可推断,“主佛”应当不需要鞋子,光脚“法身”满天飞即可)。
而长春交警队的陈年档案,白纸黑字,便使其“超级虚假广告”在真相面前撞击得粉碎无遗。“造假大师”李洪志悍然自我PK,令人哑然失笑。
“圆满”之后领驾照——“神仙简历”满纸荒唐
李洪志自己手写的“简历”,时间为1994年2月24日,想来当时的李洪志早该修炼“得道”了。
可是,令无数对其顶礼膜拜的弟子们吃惊的发现,这位“主佛师父”在杜撰完所谓《简历》近六个月之后,即1994年8月15日便跑去长春交警支队申领什么机动车驾驶执照,岂非“乱法”?显然,已然“圆满”的“主佛”居然也考驾照,还只是个“合格”,那是无数原本就满怀疑惑的弟子不可想象、也无法接受的事!
此外,李洪志也坐飞机,李洪志的老战友李庆元曾披露:
“一次偶尔的机会,我们部队有一位同志在机场巧遇李洪志,当时就和他打招呼……”
显然,李洪志出国,不是靠什么“大神通”飞越大洋,也不是靠什么“法身”或是他自吹的“隐身”之类的功能,而是和“常人”一样乘坐国际航班才能到达大洋彼岸的美国。而这些年来,“李神仙”一次次风尘仆仆的奔赴世界各地“讲法”,靠的也不是什么“大神通”,不是什么“宇宙主佛”的非凡奇迹,同样是坐飞机、坐汽车……世人只要查阅一下一些国际机场的出入境记录便可一目了然。
违交规认罚又认罪——“主佛”神威无影无踪
除此之外,“李神仙”还曾经有多次开车违反交通规则的记录——
2006年2月27日,李洪志因驾车未系安全带而受到犯罪指控。案件开庭审理之后,美国新墨西哥州法院鉴于李洪志未按时出庭,随即向他发出了第2项指控。二个月后,即4月17日,李洪志被迫签署了认罪书,并支付了罚款,同时承担一切诉讼费用——“主佛”的本事原来不过如此!
另据凯风网报道,美国弗吉尼亚州法院官方网站Courts.state.va.us曾曝光另一件“主佛轶事”:2008年1月6日,李洪志曾经超速行驶,当时他所开的车时速为79英里,而该路段却限速65英里,最后这位“无所不能的神仙”于2月14日乖乖向法庭缴纳了70美元罚款和61美元的诉讼费才算了结此事。
看来,不仅长春交警队将“李主佛”视为“常人”,将其跟其他普通人一样对待,美国的法院也同样不例外,也是照章办事,丝毫不管“神仙”的身份,而“李主佛”面对执法连个“不”字都不敢说,该认罪还是认罪,该罚款还得罚款,在历次“法会”上的“神威”这个时候则是无影无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