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龙泉寺做义工的谢春宜死了,几个到过龙泉寺的大法弟子也居然死了,死得悄无声息、死得令人诧异。龙泉寺不是“宇宙主佛”李洪志的总部吗?不是能沾上“主佛”的“仙气”吗?怎么会死人呢,而且死的还不是一般的人?笔者细究其因,认为主要存在三个“死”的必然性。
“法身保护”难以自圆其说
李洪志鼓吹“法身无数”,能用“法身”保护弟子。为什么要用“法身保护”?因为大法的弟子也是人,不保护就必然存在死的趋向,所以要“修炼”,要“护身”,要“除名”。不是说“师父讲的法,理白,言白,几乎没有迷”吗?(《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既然“没有迷”,为什么要让弟子们去“修”、去“悟”,甚至还要劳烦师父“以法护身”?何不直接“除名”,以立“威德”?为什么有的弟子“除了名”,还是死了?只有两种可能,要么师父修得还不够“不精进”、“正念不足”,没有达到法力无边的境界;要么大法阻止不了生老病死这个亘古不变的规律。李洪志是“宇宙主佛”,应该不存在“不精进”的问题,更不会抛弃“救度众生”的伟大使命?那就只有后面那种可能了。其实,李洪志也说过:“作为人,哪能不死人呢?一个大城市每天死亡的人口数目还挺大哪,‘生老病死’那就是人的规律。”还讲到了“修炼人群的死亡率”问题(《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师父”早就“言白”了,“弟子们”何必再修炼,何必去自焚?还是慢慢去顺应“死”的规律吧。因为死对众生都是平等的,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正如史铁生曾在散文《我与地坛》中说的那样:“死是一件无需乎着急去做的事,是一件无论怎样耽搁也不会错过的事,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法身保护”从未生效
“大法弟子身负着救度众生的使命”(《美国首都国际法会讲法》)。然而,在用“法身”“救度众生”的过程,发生的事实与法轮功的“法理”大相径庭。我们不禁要问“主佛”——法力无所不能哪去了?怎么忍心让自己的“铁杆弟子”金正浩死于车祸?不是说“佛法是万能的”,自己“有超能力”,有能“预知过去未来”的本事吗?为什么没有提前预知而规避呢?又为什么不用“定物”神通,将车辆定住呢?法力无处不在哪去了?不是说“弟子跑到月球上去,跑到哪去,都能保护得了”吗?“消业功力”哪去了?无论是金正浩车祸受伤住院也罢,还是特许李继光住院治病也罢,怎么始终不见“消业”的奇效呢?“救度众生”的使命哪去了?为什么在金正浩出车祸的危难时刻不施以援手呢?为什么非要让刘静航在“消业”中死去?怎么不帮她“消业”,达到百病不生、百毒不侵的境界呢?这些可都是你的心腹,是法轮功的骨干呀!他们一个个“圆满”了,谁来“助师正法”,谁来完成“救度众生”的伟大使命?“主佛”对自己的弟子都“救度”不了,更何况指望“弟子们”“救度众生”?其实,李洪志何尚不知死是必然的,只是早就准备好了“弟子正念足,师有回天力”(《二十年讲法》)的回避和开罪之词。因为弟子们的死,是他们的正念不足,不是师父无回天之力。
“法身保护”实是谎言
既然众生需要“救度”,弟子应该越多,才越有利于“救度”。然而,法轮功创立21年来,从陈勇到金正浩,从李继光到刘静航,从普通弟子到骨干,从“佛法前线”到“主佛总部”,“死讯”频传,1700多名法轮功练习者相继死亡,一个个弃“主”而去,岂不是有损“主佛”“威德”?难道“佛主”就不怕“长此以往,法将不法,寺将不寺”?恐怕面对“法身保护”的无言死局,“佛主”只能是无言、无奈了。因为无言的死局,印证的是“法身保护”的愿望与实际效果相背离的事实, 说明“法身保护”只是李洪志欺骗信徒的谎言而已。
世间万物,生老衰亡,从古至今,概莫能外。人如此,法轮功如此,龙泉寺亦如此。只要有人在,龙泉寺就会继续发生死亡事件,龙泉寺必摆脱不掉人去寺空的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