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华,女,今年42岁,毕业于长春科技大学。在大学生吃香年代,1998年8月,她被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作为人才引进安排到一所中学任教师。
一向平时喜欢早上起来爬山锻炼的她,在同年8月底的一次早锻炼时,结识了法轮功练习者蒋某,出于好奇,在蒋某的感染下,王之华也抱着试试看的心里,参与法轮功练功活动。
通过一段时间的练功,王之华感觉到自己身体比以前精神好多了,感冒也少了,她逐渐越来越觉得法轮功的神奇。
于是练习法轮功成为王之华每日必修的功课之一,只要有时间都会去练一段,从不间断。
自从接触法轮功,改变王之华的人生,一向比较孝顺父母的她,以前,只要有时间她都会去老家新疆探望父母,现在再也没有心思挂念父母,曾被喻为学校的“百灵鸟”的她再也听不到动听歌声,而是把寒暑长短假、把所有业余时间,哪怕短暂的午休时间都要用上去练功。可谓已经达到如饥似渴,见缝插针,废寝忘食地步。每天不是研究法轮功的经论,就是打坐练功。正当她练到痴迷之时,1999年7月22日,法轮功被政府依法取缔,在公园里不能练功了,王之华就从原来集体练功改为在自己的寝室独自修练。
为了发扬法轮功,她自己刻制了法轮功光盘数张,到外地散发。被发现后,经教育主管部门、学校领导多次教育,从工作、生活上的关心,使王之华对法轮功组织公开叫好有所收敛。
其所在学校领导考虑王之华要是有个家可能会把精力投入到家庭上,于是学校领导通过多方努力的撮合下,王之华找到了自己婚姻的另一半,2008年底王结婚后不久怀孕,家人、学校领导也为她高兴,学校领导考虑到王之华平时身体也不是很好,怀孕年龄较大,建议王之华去医院检查,保胎休养,并为她安排休息。
其实已达到痴迷程度的她,表面敷衍答应,实际并没有去医院作仔细检查、采取保胎措施等。
为追求师父的圆满,达到“消业”的境界,利用在家休息时间,偷偷到定海区一居民小区内散发法轮功资料。因怕被公安部门发现,王之华长期处于精神紧张状态,又加上身体比较虚弱,未按医嘱去治疗保胎,不到一个月胎儿就夭折在腹中。
2009年上半年,经过一段时间的休养,王之华第二次怀孕,年龄较大怀孕不易,有了第一次胎儿夭折的教训,王之华本应该更加珍惜这次怀孕,主动去医院住院保胎。盼子心切的王之华丈夫要求王之华住院保胎保,但王之华坚决不同意,原本小夫妻关系比较恩爱,为之夫妻经常绊嘴,争论不休。公婆也说尽好话。其实王之华已经听不进学校领导、家人意见,还搬出李洪志经论对其公婆、丈夫说:“法轮功”学员的身体经过调理就已经达到一种适合于大法修炼状态,这就是“奶白体”状态。达到奶白体后,从此再不会得病……,真正修炼大法的人,身上带的都不是常人的东西,常人得的病都不允许在你身上得”。认为,第一次造成胎儿夭折,是自己还没有达到师父所说的“消业”境界。也把丈夫放在家里的工作笔记本电脑作为工具,制作法轮功标语,又多次去定海一居民小区内散发法轮功资料,结果使腹中胎儿再次夭折。
因二次胎儿夭折使王之华增加了几分失落感,她在同一次朋友交谈之中,痛哭流涕,道出在怀孕期间举动原委:自己受师父李洪志的教诲,散发“法轮功”资料是救他人的命,是做好事,所以希望自己小孩出生后有个好的兆头;不去从事法轮功活动是要下地狱的,所以企求自己将来归天后有个好收成。
时隔几年,王之华一直不能怀孕,后悔不已。下狠心的王之华丈夫拖着王之华到上海、宁波等地大医院就医,经权威医生诊断分析,告诉王之华夫妻:根据王之华自身身体条件和生理结构能够二次怀孕是非常幸运和难得,以后要再想怀孕概率非常小。
现在公婆年龄逐渐增大,企盼孙子后代心切,王之华也多么想再一次怀孕,生儿育女圆了一个女性的梦。